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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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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太阳出来,醒过来的还是什么都知道的唐不尔,不是一无所知的那个。
唐不尔跟于斯帮忙拿器材,崔贤跟同事说他们两个是家里亲戚的孩子,学新闻传媒的,暑假需要对专业实习,叫来帮他们打打下手,提前熟悉今后的工作环境。
除了崔贤,他还有两位同事。三人一组,拍摄写提案出镜后期剪辑都够了,崔贤本人对他们热情,另外两位同事原本几乎视他们而不见,昨天收了礼物之后,明显态度转变了。
唐不尔时刻谨记不能给崔贤添麻烦,跟于斯商量着,如果他控制不住自己有了什么过激行为,让他一定要拉住自己,于斯答应了他才彻底放心下来。
在他这么多年的记忆里,只有某些时刻浑浑噩噩不知道做了什么,但是完全想不起来有什么是可以被称得上是“突兀”的情况。
于斯提醒他之后,他想了很久,回忆告诉他,这种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觉醒来就回到十多年前的突兀情节并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主线。不过说不好,会不会是他刻意给忘了呢?
明天会发生什么,后天就知道了。想太多没用。
意料之外,当事人看起来很平凡,很普通。
眼珠浑浊,双手粗糙,站着的时候身子佝偻着,应该是习惯,看起来是因为家庭条件很一般所以前四十多年都在努力生活吃了不少苦的妇女形象。
崔贤采访的时候按照他们一早准备好的提纲提问,当事人一家说普通话的时候都戴着浓重的乡音,崔贤有些地方听不懂,但跟着他们的有村子里的干部,会及时帮忙翻译,能看出来他很熟悉这个角色,沉浸式体验不是一天两天了。
唐不尔全神贯注观察,一直没吭声,完全进入角色,只当自己是个灯架子。
采访还算顺利,当事人也还算配合,只是她丈夫在快结束的时候催促了几句,说她近期精神不好,总做噩梦,能不能快点儿结束。
崔贤顺着问做了什么噩梦,当事人跟丈夫对视了一眼,开始讲述自己的梦。
全程采完,唐不尔帮着收拾好东西,在崔贤和同事跟当事人一家闲聊寒暄说后期会如何发表的时候就提前出去了。
他们家住在城市郊区,一个院落,院子里拴着一只大黄狗,挺乖的,不叫,一直盯着唐不尔看,唐不尔对它笑,狗狗乖乖卧了下去。
“怎么不待在里面?”
唐不尔不用回头都知道是于斯,当一个人的声音成了某个人的“下意识”,要么证明他们认识很久了,要么证明他们对彼此来说都挺重要。
“假的,没什么好看的。”于斯也看出来了,没有反驳他。
不用上测谎仪都能看得出来,这就是一出戏,可能事件发酵初期能把观众哄得一愣一愣的,谁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女人会熟练地使用S国语言,并且很多语法习惯还真是一百多年前的,但是这件事绝对是假的。
他们一家子的演技实在是太差了,表现欲又很强,整体看下来就是拙劣的滑稽戏。
就像崔贤说的,他们隔三差五接一次不同媒体的采访,说的话大同小异,但是就像今天,又有了新的东西可写。当大家对这个故事没什么兴趣的时候,从指缝中漏出一点点金子,大张旗鼓号召天下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
比如当事人的梦境,她自称在梦里回到一百多年前跟丈夫孩子解释周旋,但是就跟在现代一样,不,以她自己的描述来看,一百多年前的人比现在还不相信时空穿越的事,甚至怀疑她是被诅咒了,要找巫神化解,预感之后会很多周折。
很假,他们家人的眼神,语气,行为,都透着假。
就算描述梦里的故事,也都是顺顺当当全是能想象得到的情节,简而言之就是贫瘠的想象力。连唐不尔这种接触人不多的新手都能看得出来,更别说崔贤他们身为记者阅人无数的职业习惯了。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说起这件事,唐不尔问崔贤会写这篇报道吗?
“当然,有新的信息点当然要写。”崔贤明显就不高的热情肉眼可见地骤减:“你们也看出来了吧?”
唐不尔看向于斯,于斯微微点头。
“崔哥,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时空穿越之类的事?”
“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信是信的,但是这种谎言更多,而且越来越多。博眼球,求出众,观众呢,就得从一堆谎言里揪出一个说实话的,谁有那种耐心。而且现在我们明明每个人都知道她在说谎,他们一家子都在说谎,但是谁都没有证据去拨乱反正。一百个人里面有九十九个人说谎,只有一个人说实话,那么说实话的,也会变成说谎话的。”
一直到当天饭局结束,唐不尔也没有说几句话,当天晚上他睡得出奇地熟,一夜无梦。
于斯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唐不尔不在房间,他洗漱完毕,刚拿出电话准备问唐不尔在哪儿,唐不尔就回来了。
“我帮你带了早餐。”唐不尔一只手上端着一杯豆浆,正吸溜着,另一只手提溜着塑料袋:“崔哥说他们今天回去,问我们打算什么时候走,要不要跟他们一起。”
于斯道了谢,接过早餐坐下妥帖地吃起来,“你是怎么想的?”
唐不尔活动了一下脖子:“陪我白跑这么一趟,我挺过意不去的。要不……咱们再留一两天,我请你去爬山吧?”
“爬山?”于斯看起来非常惊讶,唐不尔撇撇嘴:“对,爬山。你怎么这种表情?”
“你看起来不像是热爱运动的人,尤其爬山这种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的运动。”
“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唐不尔不以为然:“大不了中途爬不上去,就坐缆车呗,我有一个很显著的优点:能屈能伸。”
于斯笑而不语,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中午跟崔贤吃饭的时候,唐不尔顺嘴说了他们两个的计划。告知崔贤他们计划要去爬山,还会在这里再逗留两天,于斯才发觉唐不尔好像是认真的。
“一开始,我还有点儿担心,但是你们两个实在是太省心了,而且处处为我考虑,我才发现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崔贤问他们两个:“要不要跟我去A市跑新闻,比这个有意思,那边有个医闹的案子,闹挺大的,你们应该也在新闻头条上看见过,多少听说过,想不想去?”
唐不尔看了一眼于斯,于斯的眼神告诉他,一切都听他的。
“谢谢你,崔哥,新闻我们就不跟了,我们还是想去爬山,然后再看回不回家吧,这次真的谢谢你了,就算表面上没有给你添什么麻烦,让你带着两个没记者证的家伙赶新闻,还是挺冒险的,我们都知道。”
崔贤笑着说没事,过了一会儿,他问:“你们两个不是学新闻的吧?应该是单纯对这个新闻感兴趣,对吧?”
唐不尔和于斯的表情都很镇定,丝毫没有被拆穿的难堪紧张。
崔贤说:“真正对新闻感兴趣的人,还是对某个新闻感兴趣的人,我能看得出来。”
唐不尔笑了:“有些事儿没办法解释,那就不解释了吧。”他举起装满橙汁的杯子,“一切都在杯子里了。”
“你们两个不是大学生吧?”
崔贤忍俊不禁跟他碰杯,然后皱眉开口问话:“你们两个不会还没成年吧?”
“不会,心放肚子里,妥妥的。”
“为什么?”
唐不尔食指指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斯笑而不语,看着唐不尔跟喝醉了一样的上头表现,安安静静地当个称职的旁观者。
崔贤是媒体工作者,也是社畜,当天跟他们两个吃完道别饭,当晚连夜就跟同事们撤了,去了下一个根据点。
唐不尔晚饭吃得太饱,跟于斯说想出去逛逛消消食,于斯提议跟他一起去。
说就算是男生,毕竟人生地不熟的,两个人结伴而行怎么着也比一个人安全。
盛夏的晚风没那么无法忍受,竟然还有一丝丝凉意,吹着挺舒服,大概因为他们现在所处郊区,不在城市中央。
看不到灯红酒绿,周围非常安静,还能清楚地听到虫鸣。
唐不尔抬头,“哟”了一声,于斯也顺着抬头看。
漫天繁星,深蓝色的天空。
“你看到的是蓝色还是绿色?”
“绿色?”于斯不理解:“怎么看也不是绿色吧?我看的是深蓝色,但是也有人觉得是黑色。”
“我也觉得是蓝色,本来就应该是蓝色。”
唐不尔找了个长椅坐下,仰头看天:“多少年没看见过这种星空了。”
他看向于斯:“我有时候不知道是没想过抬头看,还是本来就不存在,反正很久没看到过了。好美啊。”他叹了口气:“人为什么看到美丽的景色,会觉得难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