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使恶名加诸父母,谓之安。
(二)一切烦恼,为子代其劳,谓之慰。
(三)衣食供奉,温言悦色,谓之敬。
(四)双亲怒责,不怨父母,谓之顺。
先哲又云:“欲把亲恩数一回,天高地厚终难猜,吾能数尽青丝发,唯有亲恩数不来”。人试思未有身体之前,是何人所生?既有身体之后,何人所养? 饥饿也何人所哺乳?寒冻也何人所裹?啼号也何人所抱?溲溺也何人盥洗?麻痘何人医救?饮食言语何人教督?仔细思之,而父母之恩可知矣。父母一团心血完全用于子女之身;故十月怀胎三年哺养,父母饱受多少艰难困苦,担多少骸怕懮愁,偎干就湿,舍己救儿,水火汤刀,关心挂虑,嘻笑则心为之喜,啼哭则忍耐其烦,未饭则先防儿饥,未眠则先调儿宿,饥饱必得当,冷暖尤恐失宜,一旦遇有疾病,为父母者不谓子之幼难养,反怨自己调理失时,采药求医,祷神问卜,恨不得将身代替,若出外远行,则牵心挂意,卜问归期,早去迟来倚门盼望,此皆父母生我,育我,抚我,教我,厚我,望我之恩情,人所不可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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