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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2024.9.3 ...

  •   (1)
      “新店开业你来吗?”
      “来啊!使命必达。哪天啊?”
      “二号。”
      “哦,行。……啊??二号??”

      对我来说时间有点赶,毕竟头天刚搬完家,但是二号我还是收拾好就屁颠屁颠去了,坐地铁一个半钟头吧。
      搬家的原因,我心情并不好,还没有调整过来。思来想去,我买了个小礼物,毛绒摆件,招财的。为什么呢?——我想起来,小博离开北京的时候,送了我留了一幅画,我要送她礼物,她又不要。她抹着眼泪跟我说:“粥粥,你要记得我。”——现在,大概也是这个情况。我希望这里记得我。
      我非常明白,于他们而言,我连过客都算不上,但于我而言,我确实曾短暂地将我的灵魂寄宿在那些热闹里。我不舍得。往后再去,就不再是“出门散步,顺便坐坐”,而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黎姐~~”
      我一进门,抱住她,把礼物拿给她。她把烟分给我,又给我调了特调。“我还给你调上回那杯!我记着怎么调呢。”
      “好啊。”我笑,“那杯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没起呢。”
      “八月末。”我想了想,说。
      “好!这个好。”
      “你这屋这灯……咋这红呢?”我楼上楼下看了一圈,说:“看着不像什么正经地方啊。”
      她在那儿叭叭叭摁小遥控器在那调,那遥控器跟我以前小夜灯的遥控器长得一模一样。
      调酒师在里边忙着调酒,光照在他脸上五彩斑斓变幻莫测。
      黎姐:“我调调。”
      我:“你快调调吧,给我们调酒师照成关公了都。”
      “小谭!”我去了趟便利店,从酒吧门口看见小谭,笑着朝她打招呼。结果她没戴眼镜,据说是昨天在外边喝丢了,我脸都要杵她眼珠子里了她才看见我,被我笑了好久。
      “宁哥呢?”
      “他还没到,他迷路了。”
      “老天爷。到底是谁的店啊。”
      我们又嘲笑宁哥笑了半天。
      还有一哥们,过来:“为什么你们晚来的,酒还先上呢?”就是之前要给我吹唢呐那个。
      我:“拉倒吧,没跟你说我们七点就到了,你个聋子。”
      渐渐地,大家陆陆续续都到了,不过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也就是这些。

      (2)
      快十一点的时候,霄哥催我回家,他知道我要赶末班地铁。结果踏出酒吧大门的那一刻,本就没被哄好的心情彻底跌落谷底——我意识到了一种区别。或者说,这种区别终于还是出现了。
      明明距离我的公寓没有两公里,我却再也不能打辆车就回去,而是要坐地铁,回遥远的“我的家”。就像外出游玩,玩完了终于还是要回家那种感觉。这里不是我家了。
      我确信我已经搬走了。
      我难以接受。
      我走在夜路上徘徊,我知道我得回,但我不想回,但我又得回,就这么纠结着。接了两通我妈催我回家的电话——得,更不想回了。她还跟我说什么要把我的狗卖掉。
      我跟她说我正在烦,她说谁不烦。我说,没不让你烦,你也烦呗,你也大半夜溜大街,反正你妈不催你回家。
      对嘛。你烦,你还能生活,你高尚。我不高尚,我一烦就想死。
      “我今儿不回去了。”我说。

      (3)
      在外面待了一会儿,我又回了酒吧。我已经打定主意,酒吧关门,我就在外面找个马路牙子坐着玩手机,把这个独属于我的黑夜玩过去。这并不漫长,我很喜欢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写东西。
      霄哥一直陪着我,显然我的任性妄为让他也很难办,所以他也不太高兴。我也不太高兴。我在这方面共情能力很低,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们就都这么烦闷地坐着。这时候旁边俩哥们在弹唱,我百无聊赖,就也凑上去跟着唱。
      结果霄哥好像更不高兴了。
      他不舒服,走之前,有一句是:“我看你跟他们一起唱歌,又挺开心的。我不舒服呢,我不陪你了。”
      这句话属实有点中伤到我。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把负面情绪挂脸上的人,当我烦闷的时候,我的解决方案也从来不是把自己闷起来,而是有机会就去找乐子。所以,谁这么说我,我都不在乎,甚至觉得还挺好。
      但偏偏是你。
      我以为你是这里最了解我、最亲近我的。但偏偏是你。
      我只是唱了两句歌。我一点都不开心。
      我更蔫了。
      是后来,我回想的时候,想起来他说我幼稚,想起来他愤愤地说:“跟我当年连心路历程都一模一样。”又好像明白他为什么不开心了。
      他心思比我敏感得多,且不说他费心陪我我是怎么辜负的,就说我跟个2B一样听不懂人话就够让人受委屈的。
      那又能怎么办呢,我骑车都骑了十公里了才想明白——比之前快多了,之前我要三四天才能在某一次洗澡冥想时恍然大悟。
      不过说到我幼稚,这没错。但我在这方面对自己一向很宽容。结合此前的经历来看,我确信,即使让我三十岁、四十岁的时候,再回到今天做选择,我也会说一模一样的话,做一模一样的事。因为这本就是顺其自然会发生的,这就是我这个年龄,这个处境,会说的话、做的事。既然这样,那幼稚就幼稚吧。
      噢,霄哥走了之后,他们还问我,霄哥去哪了。
      “回家睡觉了呗。”我说。
      “这就走啦?”
      “他喝完酒脖子疼。他之前说脖子不舒服,感觉脖子里都是宁哥。”
      然后桌上笑了一波,也就过去了。

      (4)
      这边准备关门了,一群人又吵闹着说要一起回本店那边,于是我们又一波走了。黎姐骑着她的小电动,带着我,我坐在她后座感受风吹。
      秋风凉,吹在脸上很舒服。我突发奇想——对啊,我可以骑车啊。骑车多散心啊,以前我经常骑车好几公里去刑侦大队兜一圈,再骑回家。我又打定主意,等局散了,就骑车回家。反正晚上不回去,在外面游荡也是游荡,不如骑车。
      我跟黎姐到的比他们慢,车还没停稳,就听见耳熟的声音在吵闹。
      酒吧隔音这么差了?怎么这大老远的,还没进楼呢,就……
      我下车一看。嘿。一圈人跟台阶底下萝卜开会呢。坐着的,蹲着的。
      “瑶姐!小谭!”我打了个招呼,凑上去。
      唢呐哥:“瑶姐哭了。”
      我:“胡说八道。又造谣。”
      唢呐哥:“真哭了!都哭完了。”
      宁哥:“这你得叫阿姨。”
      我:“什么话!我们瑶姐怎么成阿姨了。”
      唢呐哥笑晕了,指着瑶姐旁边:“那儿!那是瑶姐她妈妈。”
      我大惊:“啊!刚没看着!”
      “咋能没看着呢你!”
      “我以为同龄人呢!”我尬笑着也蹲过去,“阿姨好。”
      唢呐哥:“那你还叫啥阿姨,你叫姐呗。”
      我拍了下大腿表示否认:“那我跟瑶姐咋论呢。”
      阿姨笑了。
      黎姐刚从电动车上下来,刚锁好车,要坐,唢呐哥站起来,毫不客气地坐上去歇着了。
      黎姐无能狂怒:“滚下去!”
      哥们直接躺死。
      “啊啊滚下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帮人又七嘴八舌乌七八糟地聊了半天,进屋坐了会儿,差不多两点就散了。
      “粥,你咋回去啊?”
      “我骑车呗。”
      “骑车??”
      从北五环外,到南六环,骑车,四十公里。
      “昂。”我说,“骑车呗,散散心,天亮就到家了。”
      黎姐深感震撼,然后骑电动车给我载出小区,看着我在路边扫了辆共享单车,才走,还叮嘱我到家发消息。
      “好!拜拜!”
      “嘿,骑真快!”
      “哈哈!”

      (5)
      我在夜路上骑车。
      路过已经退租的公寓,我继续骑着,没有在熟悉的路口拐进去,而是直奔大道。
      我的家和我的过去一年都被落在了背后,从此故地重游的故地又多了一处。
      我是个不能长久独处的人。虽然我喜欢一个人清净,好整理明白情绪,但不能一个人整理太久,不然越想,越觉得我得死。我需要经常性地出门社交,把心思放在外面的世界上,会好很多,如果周围的人都很开心,那我就也能跟着开心起来。这也是我今天想过来一趟的原因之一。结果,显然,充电失败。
      秋风凉啊。秋天终于到了。
      抬头看,万里薄云,掩万千星瀚。
      这夜色就适合骑车,就适合遐想。
      我越骑,越想,越觉得我求生意志薄弱得过分了。我想死在路上。
      然后我回看过去,发现我一直就没那么想活。还好现在大家都疯疯癫癫的,都在网上说自己想死,所以我也终于能光明正大地说自己想死,没人会觉得有问题。然后就发现我好像也不是偶尔想死,而是间歇性想活。
      比如想起来还有想写的故事没写完,会短暂地有一些动力。但这太遥远了,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理由,我还是觉得先死一下也没有什么问题。
      近一点的,比如,喝到酒,开心,那我会想活一会儿;要出去和朋友吃饭,开心,那我会想活一会儿。靠这些近在眼前的东西给自己续一续寿命。等这些也没有了,就离死不远了。
      我经常会努力让自己开心,有想吃的就赶紧吃,有想玩的就赶紧玩。常常只是吃饱饭,我也觉得幸福。因为如果不是这些,我应该已经死了。

      好眼熟,骑到陆藏之家了。到三环了。不过那哥们应该已经飞四川了吧,苦b大学生。

      好眼熟,骑到我奶家了。其实也可以拐个弯,去奶奶家楼底下喂会儿蚊子,等她睡醒了再上去叫门。上次走的匆忙,我充电线还落那了呢。不过算了,我想继续骑。
      骑行和长跑有一个令人很爽的共同点,就是,你只要有一个终点,然后奔着它去,就能到。不像我糟乱的人生,重新规划路线八百次,就剩下一团糟乱。

      好眼熟,我学校。

      有时候也会觉得好难骑,蹬着腿酸,但有上坡就必有下坡,既然下坡会爽,上坡累点又怎么样呢。就骑,就硬骑。
      我感觉我就是天生的犟种,哪天意外死亡了被法医拿去一幺,嘿,九十六斤的身体里有二十斤犟骨头。只有我们这种人做出来的酱肘子才好吃。

      一直骑到南四环,两个半钟头骑了三十公里,天渐渐亮了,我下车买了瓶雪碧。一看,手机没电了,还10%。我觉得这不足以支撑我到家,于是打了个车。
      哼,这才不是我的极限,是手机电量的极限。
      果不其然,到家还剩3%。明智的决定。

      一进门,立夏朝我跑过来,扑在我身上,用它臭烘烘的嘴筒子往我身上拱,我的心情突然就好了。
      “舔了我一身臭味。”
      我一边骂,一边抱它抱得很紧。
      可以再活一会儿。
      今天很累了,说不定会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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