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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十九章好颜色 ...

  •   经过三个春秋的长途跋涉,船队终返日旸之地。

      本来可以更早一些,但献在返程时将一部分种子分给关系好的部落耽误了时间,这才走了三个春秋,但对日旸之地而言,阔别七个春秋的船队能平安回来就是好事。

      整个夙沙聚落彻夜狂欢庆贺远行游子的归来。

      献与归来的众人被一个又一个人拉着跳舞,从白天跳到晚上,从晚上跳到鸡鸣,人都跳瘫了。

      献趁人不备,拖着全身肌肉都在造反的身体逃出人群,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休息,坐了没一会便听到脚步声,顿觉无奈。“放过我吧,都跳一日了,我实在受不....”

      霄笑道:“是我。”

      献扭头见到霄,松了口气。“是你啊。”

      霄将一碗咸鱼粥递给献。“跳了这么久,吃点东西。”

      “还是霄好,饿死我了。”献接过可以给两三岁小崽洗脸的陶碗,拿起箸大快朵颐。

      用盐腌制再晒干或熏干的咸鱼别有一番风味,与黍米一起炖煮,便是米都变得鲜香,献不一会便吃掉一半,胃不那么难受了才有心思注意别的。

      “汝怎么一直看着吾?”

      “发现一别七个春秋,汝的容貌并无变化。”霄叹息着摸了摸自己的脸,触感清晰的感觉到皱纹的存在,感觉到自己的老朽,感觉到时间待自己的残酷。

      献不赞同。“吾长高了,下船时吾量过,比起走的时候,吾长高了四寸(6.4厘米,一百粒粟为一尺=16.3厘米),吾相信,再过几个春秋吾就会长成大人。”

      霄看着献稚嫩的脸,很怀疑献的长成大人纯粹是身体高度达到了,不是做为长生种的年龄到了,但也没人知道献这样的存在究竟该以什么标准做为成年标准,便没对此说什么。

      霄笑道:“能见汝长大,吾也很期待,献大人的模样一定很好看。”

      献点头。“那肯定。”

      大口大口吃完碗里所有的黍米与咸鱼,鱼骨头亦嚼碎咽下,献将碗递给霄:“再帮我打一碗。”

      霄拿着碗回去再打了一碗。

      一碗又一碗,献一口气吃了四碗才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饱了。”

      霄看着碗,因为献跳了一天的舞,打饭时她拿的并非日常吃饭的碗,而是平时用来盛汤的盆。

      这样的大碗,以献过去的胃口,三碗就该饱了。

      霄问:“献,汝是不是进入抽条期了?”

      进入抽条期后,人的身体会迅速生长,饭量暴增,一顿能吃过去两顿甚至三四顿的食物。

      献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抽条期?没有,吾又没有来月事。”

      霄道:“汝的身体与吾等不同,不一定会来月事,但有无月事不妨碍抽条,而且汝七个春秋长高两寸,这是以前没有过的。”

      献一直以来的生长主打一个蜗牛爬,不,蜗牛都可以消化献,能在生长速度上与献一战的也就水里的乌龟。

      献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陷入茫然。

      虽然从光焰那里知道自己是什么返祖羽人,但羽人的生理情况她还真不清楚,光焰也没与她细说这些。

      献的食欲增加并非一时,而是一个春秋比一个春秋多。

      回来一个春秋后,献的食量便从四大碗变成五大碗,没往六大碗进化不是不想,而是胃容量就那么多点,塞不下更多食物,但问题不大。聚落里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献准备了一大包鱼干在每日中午做第三餐,这才得以安抚肚子。

      饭量如此增长,献的身高变化自然迅速,回来的第二年便达到了大人的身高,被允许举行成年猎仪。

      活了两百多年终于能参加猎仪的献在猎仪上猎回一头大象,大出风头,成为成年猎仪上最靓的崽。

      霄为献递上一身染色的华丽服饰——多年前送的那套华服早已穿坏——等献穿上华服后又送给献一只婴儿巴掌大的小龟。

      献好奇的看着龟甲上的纹路。“这是什么龟?龟纹没见过。”

      “是吾从鲛人那里得来的,他们说这是一种叫溟鼋的海兽幼崽,寿命非常长,可以长到山一样大,便带回送给汝。”

      献看着小龟的个头大为惊奇。“这么小能长到山一样大?瞎编的吧?”

      霄答:“就算不能,龟的寿命也很长,可以替吾陪伴汝很久。”

      “别这么说,汝还会活很久,可以陪伴吾很久。”

      霄莞尔。“拂晓活了一百多春秋,亦不能长久陪伴汝,何况吾,汝的长久是吾等无法触及的遥远。”

      献认真道:“吾会记得她,记得汝,一直一直。”

      霄笑着点头:“吾相信汝,但吾还是希望留下些旁的东西。”

      献承诺道:“吾会照顾好这只溟鼋,让它长到山一样大,它叫什么名?”

      霄想了想,回答:“既然它以后会长到山一样大,便叫它介丘。”
      *
      现代。

      难得休假的明仪坐在游客位置上,看着其它游客一袋又一袋的往海里倒饲料,溟鼋大口大口吞咽着专门为它制作的饲料,忍不住道:“话说,这算一龟传两代,人走龟还在吗?”

      风神的寿命够离谱了,但这乌龟也不遑多让,甚至比风神还长。

      拿着手机刷剧的司瑾随口道:“不止两代。”

      明仪不解:“怎么说?”

      “那家伙从介丘体型大到无法跟着旅行后,照顾它的人就变成了风神教,侍龟人传了一百多代。分明是一龟传百代,人走龟还在。”

      明仪被说服了。“有道理,介丘也是教里的元老啊,谁能想到霄心血来潮送的小龟会在未来创造金山银海的财富。”

      虽然步入现代后,介丘只剩下吉祥物与招揽游客的作用,但在更早的时代,介丘可是风神教的招财龟,为风神教带来滚滚财源。
      *
      成为一名大人,自然也要面对大人需要面对的烦恼:催生。

      聚落非常好奇,献生个崽,崽会不会也有羽翼,若也有羽翼,那就太好了。

      在这种好奇中,繁衍季一到便有男大人向献求欢,源源不断,前赴后继,但被献全数拒绝。

      一段时间后,见献不愿与任何一个成年男性结合,聚落里的长者忍不住让与献关系最好的霄与献沟通一二。

      霄也很开门见山。“众人让吾来问问汝,聚落里三四百个成年男性,汝怎么全数拒绝?莫不是没一个看得上?”

      献抑郁道:“没心情。”

      霄想了想,问:“还在想种子的事?”

      献将带回日旸之地的种子分成了两份,一份分给日旸之地的诸部,让诸部在自己活动的区域种一种,看水土不服的程度,以及种子在那片土地上长得好,另一份分给了大河上游的部落群。

      最终的结果是惨烈的。

      椰枣严重水土不服,哪都不能种,麦好点,没水土不服到哪都不能种,但比水土不服不能种更刺激人。

      麦种种下后,只在大河上游的部落群大量存活,但是,产量感人,与两河地区的亩产比起来,说一句骨折并不为过。

      豌豆倒是适应良好,部落是大河上游还是日旸之地亦或湟水下游都能种,但这玩意在两河地区的亩产就惨淡,搬了家也不可能突然脱胎换骨产量翻倍,它的产量还不如黍。最大的优点大概是豌豆生长期短,且不挑种植时间,春夏秋都能播种,可以与黍粟的种植收获期错开,可以做为一种补充粮,其次的优点是豌豆叶也可以食用,一种作物两种收获,因此能在这片土地上落脚,也只是落脚。

      耗费两个春秋的时间,一路上为了保护这些作物付出心血不计其数,换回来的作物就这结果,船队众人没吐血都是意志坚定。

      霄安慰道:“水土不同,谁也不知道一方水土的作物移到另一方水土会如何,这次带回来的作物不行,以后带回来的作物总有适应水土的,便如豌豆。豌豆亩产虽然少,但果实与叶皆可食,春夏秋皆可种,可以多种些地,增加食物总量。”

      豌豆产量是低了点,但不和其它作物的播种收获冲突就是最大优点,这年头的人缺啥都不缺地,完全可以多开垦一些田地用来种植豌豆,从而增加食物总量。

      听到豌豆,献眉宇间的抑郁之色稍缓。

      霄犹豫片刻,问:“汝想开了?”

      献答:“作物的事想开了。”

      霄艰难的问:“生崽的事呢?”

      献摇头。“聚落里的三百七十三名成年男性,皆容貌寻常。”

      霄懵然:“啊?”

      献托腮叹道:“吾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美人,比如母鲤那样的。”

      霄心跳猛的加速,但脸上很快爬上复杂之色,提醒道:“她是女人。”

      献点头,语气充满遗憾:“吾知,母鲤怎么就不是男人?面对她的脸,吾一定会生十个八个崽。”

      霄神色恢复寻常:“她那般的容貌本就世所罕见。”

      反正她还没见过哪个男性能与母鲤比美貌,也不止男性,男性和女性加起来都没人能与母鲤比美貌。

      献叹道:“吾也明白她那样的美貌可遇不可求,吾也不是要求一定要与母鲤一个水平,但至少也要到汝与吾的水平,不然欢好时近距离看着对方的脸吾担心影响心情。”

      霄:“....”

      献继续道:“话说回来,明明母鲤同无夷生得一模一样,怎么母鲤生的崽都没有继承她的美貌?”

      有继承的,母鲤的幼崽容貌大多出色,只是这种出色是普通范围里的出色,不是母鲤那种令人见之终生难忘的美。

      献又道:“吾没别的喜好,只好颜色。”

      霄道:“汝不如找母鲤。”

      献的遗憾之情再次满溢。“吾倒是想,但她怎么就是个女的?那么美的容貌,生做男人多好啊。”

      霄无言。
      *
      与献的离谱交流结束,霄如实向聚落里其他长者转达了献的颜控发言。

      母鲅:“....脸能当饭吃吗?能生下健康的崽吗?”

      不能,但献就是要美色。

      长者们气得不轻,却也拿献没办法。

      原始部落里的男女欢好自然不是纯粹的你情我愿,一名成年男性可以向非直系与同母姐妹外的任何成年女性求欢,女性答应了,那就可以欢好。就算对方拒绝,男性也不想放弃,问题也不大,可以打一架,打赢了,俩人就可以欢好。

      但选择第二种做法的成年男性很少,原因无它,大家都不是傻子。

      多名男性可以同时向一名女性求欢,虽然女性可以睡完一后去睡二,睡完二再睡三,一天里把多名男性都给睡了,但在同一时间,女性只能答应一名男性的求欢——毕竟欢好是为了生崽,不是为了杀人。

      有的男性会选择预约,睡到就行,自己是第几个睡不重要,也有的男性会选择打一架,将其他男人都赶走了,那自己就是第一个睡,并且持续时间足够久,那女人这一天的时间就属于自己,当然,基本没有男性会这么做。

      繁衍季,每个男性的计划都是每天将聚落里每一名成年女性都睡一次,当然,一个聚落里的成年女性少则十数,多则数百,一天之内睡这么多女人,目前还没见过身体素质这么离谱的男人,因此男人实际落实起来是这种繁衍季将聚落里每一名成年女性都睡至少一次。

      而要做到这一点,每个男人都很赶时间,没那闲工夫将一整日的时间消磨在一个女人身上。

      因此,同时追求这名女人的男人多,那除非觉得这个女人特别美,不然立刻去找下一个,聚落里那么多女人,浪费不起时间。

      没有其他男人竞争,但求欢被拒绝,也立刻找下一个。

      若这个女人特别美,特别喜欢呢?

      能让男人觉得特别美特别喜欢的女人,在这年头基本与强大划等号,真打起来,谁打谁是个好问题——献的唯脸是论属于怪胎,大部分人还是正常审美,实力强大即美,实力越强大的女人生下的崽越强壮,崽也越可能成活。

      女人与男人则有些差异,女人不允许同时与多个成年男性睡,但可以让男人排队,睡完一个再睡下一个。

      若是身体素质支持,自身也喜欢,女人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在繁衍季将聚落里所有男人都睡一遍,但一般没有女人这么做。

      比起在数量上较劲的男人,女人更喜欢在质量上较劲,喜欢和身体强壮的男人睡,越强壮越喜欢。但聚落里每个男人都执着于将聚落里所有女人都睡一遍,越强壮的男人越执着于此,因此每个女人能占有的这部分男人时间并不多,却又不确定要几次才能有孕,同时要避免子孙个体间血缘太近,因此在睡男人时也会多多益善,不像男人一样执着睡遍所有异性,但也不执着只睡一个,被拒绝就下一个。

      当然,有守规矩的,自然也有整花活的,在一个身体素质很强的男人向自己求欢时,女人会答应,但没说会有几个女人与这个男人发生关系,因此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女人会拉来自己的姐妹、女儿、母亲的姐妹一起上——但总人数不能超过三个,毕竟男女欢好是为了生崽,不是为了杀人。

      在这种背景下,即便献的择偶标准怪胎到让所有人都不理解,但当她拒绝男性的求欢后,也没哪个男人会跟她较劲。

      大家忙着赶场,没时间浪费在献身上。

      就算以后有例外,长者们也不看好。

      献的实力强大,聚落里没有任何男人打得过她。

      于是献成年成了个寂寞。

      面对这种成年了个寂寞的家伙,长者们破天荒的与百年前的淇阳部落隔着时间与空间共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不愿意生崽的奇葩?

      尽管如此,长者们还是不死心,让男人强迫献不现实,那就让献自己愿意,遂每日干活时见缝插针同献聊幼崽多可爱,你也生一个,干完休息的时候给献指聚落里某某男人多高大强壮,跳舞时给献指哪个男人跳舞跳得最吸引人。

      献统一:吾也想生崽,但男人们的颜色太平常了。

      长者们:....脸不能当饭吃。

      献:但下饭。

      长者们吐血。

      如是掰扯到整个繁衍季结束,献与长者们的互相折磨才告一段落,但一整个繁衍季的互相折磨还是严重伤害了彼此的身心。

      长者们看到献就脑仁疼,献看到长者们也烦。

      最后还是霄不忍繁衍季结束了献与长者们还要继续互相折磨,便对献建议:“最近十五个春秋大河上游与日旸之地都有许多人迁入大平原,但大平原上巨兽众多,很是令人头疼,每次狩猎巨兽都会有许多死伤,汝不如去大平原上帮忙狩猎巨兽。”

      河流泥沙冲刷出的大平原土壤甚为肥沃且沼泽森林密布,遍布湿地,在这广袤的沼泽湿地森林中,可谓巨兽的乐土,到处都是可口的树叶。

      虽然巨兽是植食动物,但它们的体型决定只要它们靠近人类的聚落,不论是踩了人类的农田还是果林,亦或聚落建筑,人类都得倒霉。

      即便人类没事也不想招惹巨兽(其实也馋巨兽那一身的肉),但当人类开始向大平原迁徙与开发,与巨兽的冲突便是时间问题。

      以前不论是大河上游还是日旸之地都没有多少人口,而大平原本身的人口又太少,奈何不了大平原的土壤与森林,任大平原上的巨兽如何遍布,对人类最大的影响也不过是偶尔有巨兽迁徙到自己的活动范围,产生一点小冲突,但这会人类迁徙到大平原,大平原上的部落一个个增加,冲突便加剧了。

      尤其是迁徙到大平原上的部落都沿河而居——方便获取水源以及为往来舟楫提供补给——巨兽体型那么大,需要摄入的水量也很大,也经常跑到大河饮水,与人类部落可谓低头不见抬头见。

      以人类自己的力量,自然也能解决跑到部落周围的巨兽,但那需要付出的时间与伤亡都太大,若能将伤亡减轻,无疑是好事。

      虽然迁徙出了日旸之地,但那些部落仍是日旸之地诸部的血亲。

      献想了想,觉得留在日旸之地与长者们互相折磨也不是事,不如隔开一段距离,让彼此修复被一整个繁衍季的互相折磨伤害到的身心,遂接受霄的建议,前往大平原帮忙狩猎巨兽。
      *
      待司瑾刷完最后一集,明仪好奇的问司瑾:“你说霄的提议真的没有私心吗?”

      司瑾道:“不论她有没有私心,她与风神都不可能。”

      明仪道:“我知道,风神是直女。”

      风神虽然好美色,不分男女,只要是美人都喜欢,但会发展到上床的都是男性美人。

      没有任何人在看完风神的情史后会因为风神的颜控而质疑风神的性取向,太直了,磨镜不可能睡那么多男人。

      司瑾摇头。“不是性别,是寿命,你看风神的情史,除了极个别,她与几个男人共渡了一生?哪怕是男人的一生?看到美男脸上长皱纹她就跑路,真的是因为纯粹的只爱美色,难道没有五分是因为看到皱纹那一刻想到了对方终会老死?”

      明仪道:“那是后来的她,早期的她见过的死亡还没那么多,仍会坚持与每个喜欢的人长久陪伴,直到对方死去,就像霄,她不就陪伴到了霄死亡那一刻,等霄死了才离开日旸之地,一如曾经对拂晓。哦,拂晓跑去旅行了,不能说陪伴,更应该说是等待,她一直在淇水等待拂晓每一次归来,直到确定拂晓再也不会归来。若她好女色,肯定会像对后来见到的吴一样。”

      司瑾答:“但没有如果,她那长度惊人的情史上全是男人,霄于她只是亲人。”

      明仪一脸不能看远古八卦乐子的可惜。“但还是很好奇,风神要是知道会怎样。”

      司瑾道:“应该不会怎样,远古时代又不像现代人一样谈同性色变,从母鲤的反应来看,她并不觉得这是恶心,她不赞同同性纯粹是因为不能生....虽然实际上可以孤雌生育,但那会又不知道。即便风神知道了,多半也是你的感情是你的感情,我的感情是我的感情,只要不妨碍彼此就行。”

      明仪无法反驳。

      别说,以远古人那迥异于现代人的思维三观,还真的大概率这种走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第十九章好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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