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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发疯实录35.0 ...

  •   1、真希望我的父母能明白,在这个世道做好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更别说是做老好人了。

      三观正≠老好人。

      对别人好就要“提前想清楚后果”和“承担相应的代价”,人类是依托客观现实而存在的生物,友善只是锦上添花的装饰物,不是生存下去的必需品,所以它就是非常廉价,还具有反噬性。

      在成为一个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儿子/女儿等等之前,你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你自己,其他人都得往后稍。

      放下多余的友善和责任心,多想想自己吧。

      2、讨厌人类。

      永远。

      3、愿爱能抵挡孤独。

      4、你向往和追求的事物在繁华的表象之下,或许尽是束缚。

      5、小说给我一种无限自由的感觉。

      是文字的魅力。

      □□会被禁锢在这个世界上,但是灵魂能够无所拘束。

      6、我真的改变挺多。

      7、像男性学习旁若无人的犯贱和不要脸以后,人生,易如反掌。

      8、就算发癫也不能戒掉情绪,哪怕是为了感受文字。

      每个人对强者的定义不同,虽然我不可能变成自己定义下的强者,但是,至少我可以保留自己想要保留的东西。

      (看起点男频大男主爽文也能感受到刀,然后哭得自己差点断气。)

      敏感到共情每一个细微的点,极致的痛苦与快乐也是一种天赋,只不过伤己罢了。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失去。

      9、如果有比码字更让我头秃的事,那一定就是修改自己以前不成熟的小说。

      就没有见过这么不会写故事的人。

      麻了。

      10、没有天赋的人再怎么热爱和努力,也想不出来这样或那样让自己感到惊艳的故事,所以……放下执念吧。

      不过,我的故事也只有我能想。

      11、讨厌和人类相处。

      我的同类总是会激发我所厌恶的那一面的自己,但是我肯定不能也不会讨厌自己。

      文字、游戏和动物,我的人生不需要其他人类。

      12、国单要是剧情不行,我也没有必要去玩,我又不是只追求打击爽感的草履虫,除非能做到《博德之门3》那种游戏性拉满的程度,而且博德的剧情又不差。

      要对国单祛魅还是挺难的,毕竟从小就玩这类游戏,情怀难改,但我玩单机游戏还是以剧情为主,其他为辅,如果剧情拉胯,那就不用谈其他了。

      还是不敢期待《黑神话:悟空》的剧情和立意能超越《古剑奇谭三》,只是大半夜的,看到玩家们都在半场开香槟,如此声势浩大,我有点慌。

      如果它拉胯了,那对国单界可是一次超大的打击和嘲讽。

      我不在意黑猴的成功与否,和我又没有关系,我只是害怕国单会因它的失败而一蹶不振,那我就再也不能在游戏界看到古三那样的故事了。

      但是其实,已经在游戏界看到过古三那样的故事,我也应该满足了,最好不要再有所期待了。

      这点,必须感谢烛龙的编剧某树小姐姐,可惜她已经离职了。

      我真心感谢每一个为我讲过我喜欢的故事的人们。谢谢你们。是你们让我产生共鸣,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动,让我觉得自己不孤独。

      13、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一样,总有一天会分开的,有过美好的过程就够了。

      或许,我最终也会离开所有自己热爱的事物。

      14、心素是什么?终于明白了。

      我就是心素。

      只有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心素才不会再感到痛苦。

      都是命。随便吧。

      15、命里自带迷惘痛苦,唯一的光只有文字。

      16、大多数时候的驱动力都是,为了让自己能少点痛苦。

      少点就行。

      17、饭是身体食粮,书是精神食粮。

      一天没看,人就像现在一样发疯了。

      多陪陪文字吧,它也是爱着你的,做其他事只会让你浪费时间+更加疯癫。

      但是允许一切发生。

      包括作为一个疯子时常发疯,允许自己作为疯子情绪失控。

      18、一个人仅凭思想和精神就可以创造出一个逻辑自洽的全新世界,完整且富有感情,引起他人的共鸣。

      这就是我对于“作家“这个身份最初的梦幻滤镜和最彻底的追求执念。

      并非想要做一个世界的幕后主宰,任何一个写过一两笔小说的人都知道,用心的故事里的人物最终会活过来,拥有自己的个人意志,不会被哪怕是亲生母亲一样的作者所操控,能够彻底地摆脱身后的“线”。

      看着这一切由自己而诞生,再到不属于自己,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过程,更值得飞蛾扑火,比自身所处的世界里一切世俗定义下的“成功”都要有成就感。

      我因此而感到由衷的幸福和不孤独。

      这一生我只想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事物,哪怕飞蛾扑火也无妨。

      他人所谓的一切“成功“,于我来说一文不值,就像他人看我的追求一样一文不值。

      道不同,不相为谋。

      19、 所谓“作家“,真是一个奇妙的身份,没有被选中的我不配,我只要带着仰望神明的姿态去看待每一份奇思妙想,就足够了。

      不甘心也只能这样,凡人怎么和神明比肩。

      对凡人来说,天赋就是神明。

      20、我可能到死都不会释怀。

      21、我一直以为一个人对其周遭的环境和同类诸如,声音、气味、表象和情绪等等的细微变化有所反应,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能力,甚至都不能说是能力,我一直觉得人都是这样的,人就是这样的。

      原来不是。

      甚至生病之后,我以为那是自己的脑子出现问题导致的,它也确实给我带来了很多痛苦,就像A看人是人,而B看人是人和人周遭的一切不可名状的东西。

      那这个人不疯,谁疯。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而一类人和一类人也是不一样的。

      这已经不是精神能否共情的问题了,是他人在客观上“看不见不可名状的东西“的问题,所以除非同类,他人的不理解只是常态。

      况且,就算是同类,不可名状的东西也是各种各样的。

      22、一个合格的精神病患的脑子里怎么会没有自己的其他人格呢?倒不是觉得有多酷,而是直到今天才发觉这一切,有点蚌埠住。

      无论在外的言行举止再怎么正常,你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始终都是异类,所以孤独就是你的宿命,你最终也会死于孤独。

      23、所以我说我真正的家是精神病院,难怪之前去的时候总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安全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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