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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朋友” ...
《爱了十年的“朋友”》
文/昨夜南星
2023.09.09
和沈冬阳的相遇并不是偶然,和沈冬阳成为朋友也在我的意料之中,他喜欢我这样的女孩,干净、简单,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会信,知道被骗后也只会惊讶地捂住嘴巴,瞪大眼睛看着对方,说一句“所以刚刚是骗人的吗?”
模样是说不出的单纯,可这模样只有亲眼看到的人才会真正相信我被骗到了。
不过沈冬阳坚信我相信他每一个谎言,只要他没有拆穿。
男人,很自信也很蠢。
可偏偏,这十年我比他还自信还蠢。
我想有一天他总会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属于那一类他可能会喜欢的女孩,而只是因为我是我。
-
2009年的圣诞节,是我“认识”沈冬阳的第二十五天,也是我喜欢他的第二十五天。遇到他之前,我从不相信我会对一个陌生人一见钟情——
二十五天前的傍晚,我和往常一样,上完课和室友在食堂吃了晚饭,掐着时间跑到校门口的公交站,准备搭乘25路公交车赶到兼职的教育机构上班。
可是很不幸的,公交车晚点了,听一同等车的人说,似乎是遇到了交通事故,车被堵在了后面的一个站点,我看着手表上的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心想如果车再不来这个月的全勤奖就没了,简单换算打车所需的费用和全勤奖后,我咬咬牙挥手叫停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出租车。
挡风玻璃后的红色牌子立着,上面印着“有客”二字,标准的印刷体,冷冰冰的,我下意识裹紧了自己的大衣。
车子在我身前停下,我数着秒数,半分钟后,后座的车门被人打开,沈冬阳的脸就那么猝不及防地跌进了我的眼睛里。
那是一张很容易就让人心动的脸,皮肤很白,轮廓分明,五官立体,眼睛尤其好看,漆黑的瞳仁,不宽不窄的双眼皮,左眼眼尾有一颗褐色的痣。
“你们可千万别喜欢上有泪痣的男人。”
大一刚开学不久,室友粥粥和我们宿舍的另外三个人说过这么一句话。
“为什么?”我不理解地问。
粥粥放下涂指甲油的手,看着我们仨,异常认真地说:“这样的男人多半是花花公子,走肾不走心,喜欢他吃苦的只会是你。”
“经管院的院草不就左眼眼尾有一颗泪痣吗?”箐箐八卦地追问,“他也算?”
粥粥“唔”了声:“当然也包括他。”
“可我怎么听那些女生说他人很好,也很专一啊?”
“这种话听听就得了。”粥粥一盘冷水浇下去,“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们一定要信姐的话,姐可不会骗你们。四年,时间还很长,咱们就等着听八卦吧。”
我相信粥粥说的话。
兴许是我的视线太过专注,我看见沈冬阳抬眼朝我看了过来,偷看被当事人抓包,我尴尬地立马偏过头,躲开了他的目光,只余光瞅见他似乎对我笑了。
我依旧相信粥粥说的话,可我的心跳声却出卖了我。
我以为我会是例外,结果事实让我知道,我也是一个大俗人。
之后的二十四天,下课回宿舍的路上我总是找借口和机会离开队伍,故意多走一段路绕到经管院门口,希望可以制造“偶遇”,和沈冬阳的偶遇。可说来也奇怪,沈冬阳好像消失了,我一次也没有遇到他,哪怕只是他的背影,也从没有见到。
圣诞节这天,结束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我和室友们步行回宿舍。二十四次的失败彻底打击到了我的自信心,我决定休息一段时间再找合适的机会。
粥粥忽然问我:“今天不需要去教育机构兼职吗?”
我有气无力地回她:“嗯,我请假了,今天不用上课。”英语机构和普通的补习机构不太一样,尤其喜欢过洋节,节日那天都是为小朋友准备的节目,不会上课,所以兼职生请假比平时容易,也不会影响全勤。
“你怎么了?”箐箐挽住我的胳膊,“不舒服吗?”
我点了点头,大姨妈的头天小腹总容易疼,到了冬天寒冷加上痛感的双重作用,越发让人提不起劲儿。
“要不要去奶茶店买杯热饮?”粥粥提议。
我摇头,这会儿只想赶紧回宿舍躺下。但是,就是那么巧,沈冬阳的脸第二次跌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注意力瞬间就被他全数吸引了过去。
他穿着黑色的短款羽绒服,围着一条深蓝色的围巾,和室友有说有笑地从我们几人身前走过。经过我的瞬间,我听到他说——
“行,不管你要喝多少杯奶茶,都算我的。”
心跳在加速,呼吸也在加速,很奇怪的是,在这么紧张的氛围下,我唯一担心的居然是我今天穿的衣服好不好看。
我揉了揉小腹,看着室友们说:“我突然想喝热热的燕麦奶茶了。”
箐箐第一个举手:“那走!我也想喝珍珠奶茶。”
粥粥眼含笑意地看了看我,我心虚地偏过头,和箐箐相视一笑。箐箐问另外两个人:“你们要一起去吗?”
粥粥和晓佳默契地摇了摇头:“你们俩去吧。”
进到奶茶店,看到沈冬阳依旧在的时候,我松了口气,又开心又紧张,那是一种很难形容也很难说清楚的一种复杂情绪。
我终于成功制造出了一场属于我们俩的“偶遇”。
接下来,我得想办法在他面前说话,不管什么话都可以,最好是能让他记住我的话。我陷入了沉思中,什么话能让一个男人记住一个女人?
我长相并不出众,不是一眼就让人夸赞好看的长相,可有不少人都说我看着很干净单纯,莫名就让人有一种保护欲。
“瑶瑶?”
箐箐的声音将我分散的注意力拉回,我转头看她,问:“怎么了?”
“你要喝燕麦奶茶是吧?”
“对,燕麦奶茶,满分甜。”平时我都喝半塘的。
箐箐有些诧异,却也只是看了我一眼,没有多想,我提着的心稍微放下来。
“冬阳。”
靠坐在落地玻璃窗边的男生喊了沈冬阳的名字,声音不大不小,在流淌着悲伤情歌的奶茶店里却很明显。
箐箐拽了一下我的袖子,小声说:“沈冬阳也在这诶!”
我假装才发现的样子,转过头看向角落,背对着我们的人。“嗯,好像是他。”说完这句话我就转回了头,只有我自己知道盯着他的那几秒钟我有多么专注认真,以及期待,期待他能回头。
“我听说学校里不少女生和他表白了。”
箐箐八卦的本领从大一刚开学我们几个人就见识过了,所以听到她说的这句话我并没有觉得这消息是假的,也没有觉得意外。
“但是他都拒绝了。”箐箐“啧啧”几声,“我听说他有女朋友,在国外留学,两个人是高中同学。”
第一句话滑进耳朵的时候,我很开心,开心到忍不住扬起了唇角,视线也大大方方又落到了沈冬阳身上,直到“女朋友”三个字才将我拉回现实。
是啊,他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
“不过,我也听说那个女生只是他的朋友。”
一句天堂,一句地狱。
两杯奶茶的制作时间比我想象还要短,店员将两杯奶茶推到我们身前:“两位的奶茶已经好了,是现在喝还是打包?”
箐箐回答:“现在喝。”说完,又扭头看我,寻求我的意见,我附和:“现在喝。”
拿上奶茶,箐箐四处张望了一会儿,问我:“直接回宿舍吗?还是在这坐一会儿?”
我双手握着杯子,视线自然而然落到角落,箐箐的注意力并没有在我身上,所以没有注意到我的不同寻常,只当我在思考问题。
“坐……”话音戛然而止,在看到沈冬阳起身的刹那。
“回宿舍吧,”我露出大大的笑容,对着镜子练习了二十四天的笑容,唇角的弧度很完美,“我准备看《暮光之城》,爱德华好帅!”
我故意抬高了声音,等着我想要的结果。
“怎么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这个?”
第一步成功。
我抿了抿唇,稍稍收起唇角的弧度,以免破坏完美弧度。
“什么?”沈冬阳问。
“你不知道?”
男生抬眸朝我看过来,我能清楚感觉到他的目光,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
沈冬阳戴上围巾:“不知道。”
“吸血鬼爱上普通人,爱情电影,去年上映之后就很火。”
沈冬阳冷冰冰回了一句:“不感兴趣。”
我懊恼的闭上眼睛,说错了!
箐箐重新挽住我的胳膊后问:“走吗?”
“嗯。”
第二次机会。
我数着数,在沈冬阳马上就要走到门口的时候,和箐箐说:“我忘记拿积分卡了。”奶茶店的活动,买一杯奶茶一张积分卡,集齐十五张就可以免费换一杯。
箐箐赶忙说:“那你快去拿,我在门口等你。”
我转过身,稍稍倾斜了手里奶茶的角度,低着头迎面撞上走来的人——
沈冬阳。
成功!
燕麦奶茶洒出一大半,大部分洒在了沈冬阳的围巾上,一小部门洒在了他的卫衣上,几滴落到了地上,堪称完美的一次作战,绝对可以写进我的人生履历中。
我忙捂住嘴巴,瞪大眼睛,笑意一闪而过。我抬起头看沈冬阳,此刻眼睛里已经装满歉意和愧疚:“同学,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冬阳表情很平淡,看不出什么情绪,我有些失落。
我决定乘胜追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把围巾和衣服给我,我洗干净再还给你。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沈冬阳弯了弯唇角:“同学,不用这么麻烦,你直接把干洗费给我就行。”
“啊?”意料之外的反应,我一下子没转过弯来,只好硬着头皮问:“需要多少?我身上没带多少现金。”
沈冬阳拿出手机递给我:“你把联系方式给我,到时候联系。”
这么顺利?我有些恍惚地接过手机,输入号码的时候手不听话地在抖。
沈冬阳拿回手机后看着屏幕上的号码和名字:“邬净瑶。”充满磁性的声音,连带着我的名字都好听了很多。
“你的名字很好听,和你的人一样,很干净。”
干净,沈冬阳对我的初印象,也是这十年来一直没有变的印象。
那次“意外”之后,我和沈冬阳的关系从“我单恋他”,变成了“我们是互相知道对方名字的校友”。
再后来,他主动联系我让我把干洗费还给他,交钱的那一刻,他问我:“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我惊喜地点了下头:“当然。”
我们的关系从那时候开始变成了“朋友”。
十年,很长,我们一直都只是朋友,哪怕没有人相信我们只是朋友,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们只是朋友——
我们会牵手、拥抱,会躺在一张床上聊天、睡觉,知道对方家门的密码,会一起去旅行……
我们是比爱人还要亲密的朋友。
不止一次,我想问沈冬阳:“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是不是喜欢我?”
可是我不敢问,我太胆小了,害怕最后连朋友也当不成。
那天晚上,粥粥下了班来我家找我,她最近在考虑离职的事儿,想出去散散心,问我有没有时间和她一起去,刚好她想去的地方是我和沈冬阳一起去过的地方——
新疆。
粥粥喝了点酒,借着酒劲问我:“你和沈冬阳这十年怎么回事?一个不谈男朋友,一个不谈女朋友,经常同进同出。问你们什么关系,你们又坚持说是朋友,我可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朋友。”
我晃动着手里的红酒杯,看着杯中猩红的液体,我和沈冬阳的确不是单纯朋友。“他知道我喜欢他。”我仰头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酸涩。
这瓶酒是沈冬阳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不舍得喝。
粥粥打了声酒嗝:“有眼睛的没眼睛的都能看出来。”
我笑了起来:“只有最开始的二十五天我隐藏得很好。”
“那可不是,”粥粥手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一眨的,煞是好看,“在公交站台那天我就看出来了。”
我眼中一闪而过诧异:“原来你在那里。”难怪后来粥粥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我。
“对,你把围巾落在了教室,我准备给你送去,然后刚好看到了那一幕。”
“我是不是很蠢?”
“我觉得你很勇敢,还很有毅力。”
“那还是蠢。”
“你是聪明装糊涂。”
粥粥离职后,把她养的猫寄养在了我家,我也养了一只,两只猫不知怎么的一直不对付。我只好隔开它们俩,一只放在书房,一只放在次卧,每天定时放出客厅溜达陪玩。
沈冬阳很喜欢逗我的猫,我的猫也很喜欢他,粥粥的猫却很讨厌他,一闻到他的气味就弓起背,生气地警告他,让他不要靠近。
看,粥粥的猫都比我的猫还有我聪明。
从新疆回来,我决定和沈冬阳摊牌了。
十年,也该为我们的关系梳理出一个明确的词了。
沈冬阳似乎料到我会去他家找他,给我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但是我没有胃口,喝了碗汤后开门见山地问:“沈冬阳,你喜欢我吗?”
沈冬阳露出他面对我时一贯温柔的笑容:“当然。”
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你喜欢我吗?”我又重复一遍问他。
“当然,我很喜欢你。”沈冬阳放下筷子,“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朋友”两个字彻底浇灭了我内心那盏燃着希望的小火苗。
“我知道了。”我起身站起来,“我们不要再当朋友了。”
沈冬阳拉住我的手:“瑶瑶,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
好?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有些关系一旦往前就没有任何机会可以后退了。”沈冬阳走到我身前,“我不希望我们俩变成那样,你明白吗?”
“十年,”我抿了抿唇,“已经足够了。”
不管是我还是沈冬阳,都应该变回聪明人了。
练叙事和文笔,之后不定期更新新的短篇,差不多都是这个篇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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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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