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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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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辉从小就是个混子,打上初中那会起,亲眼看着亲爸带着人、手臂粗的家伙在街头铁棍飙血扑街。
他就知道这辈子是跟定这些嗜血怪物脱离不了。
没了爸,他后妈没了经济来源,没文化又懒,附近的工厂一听到她的“事迹”压根就不会要她去上班,女人颓废成天混在烟酒麻将里头“风生水起”,压根就不管他这个野种。
后妈一旦犯赌瘾,拿着全部的钱跑出去玩个三两天。赌到没钱就往红灯区一站一躺,自然有冤大头上门换得个几百钱,女人得了钱接着赌,进局子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久而久之红木柜里面再也没有出现过钱,梁辉下课回家肚子饿,摸索裤兜里今天靠捡垃圾换得的钱,扣扣搜搜拿着几毛钱去一公里外的小卖部买点脆脆面,几毛钱一小包够一餐的量。
靠着一分钱一毛钱攒着,加上居委会大妈私底下捐赠,隔壁新搬来的早餐店夫妇俩看到他这种情况,也会带一些卖不完包子豆浆给他吃。但长久这样不是办法,他靠着吃百家饭顺利读完高中,志愿随便填了个直奔南下打工赚钱。
南下打工遇到他干爹张掌银,得到一次翻身机会。
梁辉有今日成就是他人成就,一直没忘对他好的人,原先住的小区已经拆了,邻居也都搬走,那女人的骨灰安顿在公墓处,没有跟着来他的新家。
他入了帮派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不再像没有家的流浪野狗,好歹有了个家。
早上九点带着底下三四五个马仔巡街,大摇大摆路过一片危房贫民区,这里是无人管的三角之地。
点了根烟,踏入一家叫小汤包的早餐夜宵小店铺,手底下的马仔昨晚去了码头搬东西,一晚没吃东西,正好凑合在这吃个早饭。
——里头迎出来一个好看的瘸子,是这家店铺老板,姓汤,白白嫩嫩的,是叔叔阿姨们见了就夸赞的好样貌,眉间还缀着小小一颗红痣,梁辉记得他的外号“汤包西施”,帮派里面有伙计吃过他这做的东西,又近价格便宜,吃过一次嘎嘎称赞。
梁辉拍拍临近的一张木板凳,大马金刀端坐着,瞧了瞧贴在墙上的菜名,让伙计随便点几样爱吃的,再怎么着也不能饿了兄弟们。
噗嗤,切好的小菜放入热气腾腾锅里,爆出香辣味跟着油烟跑出外面引得人饥肠辘辘,老板高高瘦瘦的身影倒映在透明玻璃,梁辉眼神剐蹭着那人的侧脸。
这人长得忒合口味了。
不娇不媚,白净的脸勾人疼爱。
从成年分化成A,身边的傍家儿从没断过,谈钱不谈情,那些花儿压根就是摆来看,他从头到尾还是个处的。
抿一口雪花啤,酒沫冲斥口腔,皱着眉头咽下去,无论尝试多少遍还是不习惯这类啤酒的味道,迎合干爹的口味,好歹好说咽得下肚。
梁辉这会还不知道汤包西施的真名。
他打眼一瞧,觉得这人眉目样貌颇有些像他认识的人,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汤家鹤端着客人点的菜出去,打眼就瞧见在门口坐得挺直的男人一直盯着他看。对于男人的样貌他眼前一亮,但是又不敢出口问,围坐在他旁边的马仔是附近帮派的,这男人估计是他们的头头,面生不曾见过。
一红发马仔端着一碗鱼肉粥,招呼着:“哎,老板再上几笼特色小汤包,老大,快尝尝粥,配着小菜特舒坦。”
鱼肉粥入口即化,梁辉一般不挑食,打小饿惯了肠胃难免有些毛病。喝了几口能尝出粥米用骨头汤熬制,鱼肉与骨头汤夹杂着米粒,合适的火候煮出来的就是不一样,撒上几粒葱花姜丝去腥,配着新鲜香辣炒得当的小菜,胃里暖洋洋。
梁辉垂目,做出点评:“这粥还挺好喝的。”
红毛马仔笑嘻嘻,又添上一碗,打趣道:“能得老大一句赞,真是不容易啊,老大等会再尝尝他家这小汤包,保证你会喜欢。”
另一个绿衣马仔也了他一眼:“毛头,吃你的,废话这么多,好吃就多吃点,难得今天有空过来。”
“各位老板,你们点的汤包来了。”
梁辉看着端上来的汤包,和马仔一人各一笼,白嫩嫩的汤包珠圆玉润躺在蒸笼里头,食材是老板一大早现包现剁,□□瞧着很惹人喜欢,夹上一个放入碗里戳开,汤包趟出诱人的汁液。
最佳食用期是包好现蒸那会,现在九点半,店铺吃早餐的人不多,梁辉又想着吃饱后多打包一份早餐回去给干爹。
汤老板一瘸一拐回到收银台整理今日的收获,开开心心在一个蓝色本子记录。
梁辉看着那人的左脚不方便,裤脚粘上一小根葱叶也不吭声提醒,嘴里嚼的汤包像极这个人,外面看着好看,馅里头鲜嫩,吃多胃撑。
“去,吃饱买单。”
“哎,老板,你这还有上次那青禾酒卖吗?我等好久就渴望这一口。”梁辉看着手下去柜台结账,旁边的伙计嚷嚷着问柜台的青年。
“不好意思,最近没有青禾酒卖了,酿酒的阿姐那边供应不上来,不过我这还有一些青梅酒,贵客要是喜欢,可以尝尝。”青年腼腆一笑,一瘸一拐转身从后边柜子翻出一玻璃罐。
“青梅酒啊,我喝不惯那甜不拉几、酒味太淡了,算了算了,辉哥,您要尝尝吗?”
梁辉看了看玻璃罐在酒里泡的青梅,虽然吃饱了但是心里头痒痒的,想尝尝那人手里的青梅甜不甜。
梁辉摇摇头,从凳子上起身,高大的身材瞬间在小小的店铺里面格外分明,拍拍伙计的肩膀招呼着,拎着打包的早餐转身出门:“算了,等会还有事,喝酒耽误,准备回去了。”
伙计跟在后头,想着狗腿帮梁辉拿早餐,梁辉拒绝了,他干爹就得自个孝顺,防的就是旁人要是起什么歪心思害人。
别人都说他就是张掌银的一条狗,但是事实上他也认,毕竟狗永远效忠对他好的人,不会轻易背叛,更别提出卖。
这一块地方三角区格外难管,干爹让梁辉接手,一方面是考验他的能力,一方面就是压制敌人“自作主张”。这里不仅仅是人流量杂乱,而且涉及其他的地盘争斗,但是近几年好多了,上头有人管着一些没那么乱,但是底下的人总得吃饭,是个人都想着琢磨第二天的钱从哪里来,没有钱谈什么理想、爱情、生活。
梁辉干爹住的地方毗邻城郊野庄,山清水秀起了一座格外豪华大别墅,附近就是私人高尔夫球场,别墅熙熙攘攘、路过的狗都得检查一下。如果忽略戒备森严的保镖,欣赏不远处青山与云连成一片,清新淡雅,分外宜人。
在一声声“辉哥”“辉哥好”,梁辉娴熟踏进这里,拐弯跑去后花园,在一片牡丹花丛见到他的干爹--张掌银。
张掌银多年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性,虽然年龄上六十,但是阳光打在他剑眉星目的俊脸上,虽然头发花白,年逾过半,但在阳光下染了一层慈眉善目之姿。
“阿辉回来啦!”张掌银放下手里的工具,拽过旁边的水龙头洗脸洗手,梁辉熟练递上擦拭的手帕。
“阿辉有心了,咦,你小子还给我带早餐呢!正好一块吃了吧。”两人木质走廊随意坐下,梁辉帮干爹将早餐一一摆放好。
“干爹,我刚吃过了,见这家的汤包好吃,索性给您打包一下回来尝尝看。”梁辉将汤包摆在张掌银面前,递上筷子,一脸期待看着对面。
“嗯,是不错,这味道怪香新鲜的,这是从哪里打包的?”张掌银接过筷子,夹起一个汤包,轻轻咬破一个小洞,里面的馅料鲜香味扑鼻而来,汤汁鲜嫩入喉,让人忍不住一口吞掉。
“从三角那边回来,叫小汤包早餐夜宵店,手底下的伙计早上或者下班有时候会去那边吃,我听他们推荐去试试,没想到还挺不错的,干爹你再尝尝这粥……”
一顿愉快的早餐终于完美结束,平时张掌银吃到一半就不想,今天破天荒吃完所有的打包食物,愉快又文雅打了个饱嗝。
“阿辉啊,以后可以再多打包点那个汤包,我还挺喜欢的,对了,今天下午你姚哥也回来了,你去接机吧!”
梁辉对于干爹的话,他从来都是听话,虽然对方对他有意见,但是还是给足面子,将西装穿得规规矩矩、人模人样的,在一帮伙计的簇拥阵势下,出门去了。
而此时此刻,汤家鹤也接到了哥哥的电话,说下午转机到这边玩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