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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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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赵兰莺是在重庆相遇的,但在长沙,我俩才真正相熟。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大一军训的时候。
我俩都读重庆大学,同一个系,军训被分配到隔壁。
那时我还是个灰头土脸,从小县城来的不太懂打扮的小女孩,被太阳晒黑后更加平平无奇,有一次她看到我,直接“噗嗤”一声笑了,说:“你头发怎么这么炸?”
我的头发是自然卷,而且卷得比较厉害,高考结束后我去县城的理发店要求拉直,但理发店不收。
炸才是我的日常状态。
我有点生气,更多是羞恼。这个我改不掉的外形特征让我从小知道了与众不同的代价,如今还要因它受到嘲笑。
怀着这样的心态,我瞪着她笑起来的脸。
军训不许化妆,但她可能偷偷描了眉,又细又美,圆润的丹凤眼,眯着也不小,两条卧蚕很明显,把眼睛衬得更大,鼻梁完美得像画出来的。再往下,她的唇珠不太明显,但微微一点,桃花似的唇便有了神韵,一张口,露.出整齐白齿。
我立刻意识到我喜欢她乌黑发亮的长发。
她注视着我,我很确定她的视线不在我的头发上。
我萌生出一种突兀的想法。
我想被那排牙齿咬一口,咬出血也没关系,只希望它能与我有一瞬紧紧相贴。
她说:“有点像我看到过的一种动物。还挺可爱的。”
人对于美人总是偏爱的。
发现她没有恶意后,我收起了愤怒,自顾自盯着她离去的背影看了许久。
她柔顺的长发扎成马尾,走路很轻快,细碎的说不完的高兴事儿,从她连走带跳的活泼步伐中朝我拨来一竿。船走了,竿走了,水面涟漪不散。
第二次隔了一年。
我生在湖南,暑假在长沙和大学认识的朋友聚会,顶着将近40度的高温,撑着遮阳伞,走出地铁,朋友出来接我,跟我抱怨长沙的天气一年比一年热,还死活不下雨。
我很容易出汗。
我的头发很快吸饱了汗,变得又湿又重,额头不停有汗往下流,甚至差点流进眼睛里,害我不得不时时抬手擦拭。在我行走时,我理解了美杜莎的痛苦。
我的朋友也很不喜欢这种天气。
她看了天气预报,说明天会降温,过两天会下雨。
于是我俩一拍即合,决定今天白天不出门,晚上去步行街逛。
长沙步行街都有什么?我想去过的人可能心里门儿清。
吃完小吃,我和朋友拿上奶茶在街上随人流乱走。
四处是通亮的灯牌,也有些地方虽身处闹市却不太明亮。小心那些地方,不要因为好奇而走进去。
——虽然我这么劝告别人,但当时我在朋友的怂恿下,壮着胆子走进了附近某一间酒吧。
一进去,闻到酒精和女士香烟的混合甜味,看到昏暗吧台边坐着许多长发短发的都市丽人,我怀疑地问朋友:“你来过?”
“绝对没有,”朋友急忙自证清白,“我还以为就是普通的酒吧。”
我几乎一眼猜出这是一家同.性恋酒吧。准确地说,是les小姐们的秘密基地。
墙纸有黄,有粉,以及各种绚烂的色彩。除此之外很多地方都贴了照片。这些照片可能来自客人,可能来自明星,我看不太清。
朋友怂恿:“来都来了,进去坐坐?”
随后她抓着我的胳膊,把我带到吧台前站着。吧台表面是白色大理石花纹,调酒师是两位帅气的女性,灯光将她们的口红照得偏黑,其中一位笑容漫不经心,有节奏地摇晃调酒杯,同她身前捧着脸的女孩玩笑。
我和朋友点了两小杯甜味的气泡酒,坐在角落里,谨慎地打量着所有女人,我们是两个阴暗的没见过世面的土狗。
令我害怕的是,我没有化妆。朋友则出于习惯化了淡妆。
我想清楚这点后,顿时觉得只有我是土狗。
我一边唾弃自己一边扫视吧台边的女人,这时我能看到她们的面目,才发现她们有些还很年轻,打扮相对朴素。
她们的共同点是都很漂亮,漂亮到我怀疑自己的眼睛里是不是开了滤镜。然后我想起,步行街的美女确实多——长沙就是一座盛产美女和网红的城市。
女同又很会打扮,或许对她们来说,维持美丽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我的视线在美女堆里贪.婪地转来转去。我从狗变成了老鼠,贼眉鼠眼的鼠。
这个人是如何打扮的,那个人戴的是什么首饰,这其中有哪些适合我……我一刻不停地思考,直到视线撞上一双让我恋恋不忘的眼睛。
她挑着眉,左手手腕托着下巴,右手提着高脚杯的细茎。
仰头,银白耳钉一闪,她将剩下的橘红酒液饮尽,灯光照出她旖旎的长发。低头,湿软的唇吐.出一颗晶莹剔透的冰块。
她是不是故意的?
我不明白,只知道她那肆意的姿态很美。
她左手边摆着一小盘西瓜,大概是从外面水果店买的,切成小方块,上面三根塑料叉子。我视线越过她小巧的肩头,注意到她是和女伴一起来的。
那个女生背对她,但和她靠得很近。
不知为何,她转头和女伴说了什么,竟然带着水果朝我走来,在我旁边坐下。有一瞬间,我们的膝盖贴近,我能感受到她身上的热度。她的腿轻轻蹭了我一下,若无其事地离开,徒增我的遗憾。
“你好,同学,还记得我吗?”
她记得我!
我特别高兴,可能是喝了酒,我感觉脸上又痒又热。更痒的是脊背,酥酥麻麻的。她在我身边说话,我整个人都晕头转向,要被她身上毫不刺鼻的玫瑰香水吞噬了。
不知她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水。
朋友惊讶地看着我:“你们认识吗?”
“嗯,见过,她是同一个学院,但是不同专业的同学。”我矜持地回答,眼神时不时瞥向她,“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叫崔静萱。”
她笑了,再次露.出我羡慕的牙齿,“我叫赵兰莺。我是从头发认出你的。”
她有两颗小巧但很尖锐的虎牙。
她请我们吃西瓜。
我还抱有顾虑,而我的朋友已经毫无芥蒂地问:“这三个哪个是你用过的?”
赵兰莺取出两根:“这两个用过了,你用剩下那个吧。你要吃吗?”
她没有忘记我的存在。
我说:“我想,但是……”
朋友自顾自地吃,手里捏着塑料小叉,像是宣誓她对那根叉子的主权。
“你介意别人吃过的?”赵兰莺恍然大悟,找调酒师要了一杯水,将其中一根叉子伸.进去搅动,然后递给我,“现在可以了。”
我问:“这根是你的?”
“没错。”她点点头,狡黠地看着我,“你应该没有那么嫌弃我吧?”
当然不。
我怀着感恩的心食用了西瓜。
每次叉子触碰到嘴唇,我的脸都要更红一分。
这之后,我们就算认识了。她和我交换了联系方式,有时会约我出去吃饭,我们成了饭搭子。
有关于那一次的巧遇,我们默契地没有再提。
虽然我想自欺欺人地说我是被朋友拉进去玩儿的,但我是天生的女同,从结果来看,我没有否认的必要。她会去les酒吧,应该也是女同。
其实我该抱有疑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