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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噫,我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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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玉门关》为期半月的试戏,魏斯月打算犒劳自己一顿好的。
一个半熟荷包蛋,一块价格高昂的牛排,两片全麦面包,一整个小资情调!
为了此次试戏,她可是专门提前研读了王安忆老师的原著《长恨歌》。
还为契合角色,不惜戒断碳水两个月,差点把自己饿出胃穿孔来。
通过诸多努力,即便最终未被选中,其实也该替自己开心的。
她就这样哼着歌,一个抬眼,便瞥见手机屏幕亮了,是经纪人发来的消息。
[苏方:《玉门关》选定你做女主角了。]
!不确定,再看看。
[苏方:恭喜你了。]
[苏方:不枉费你用三号仿宋GB2313字体,写了整整三十二页的读书笔记。]
是真的!
竞选《玉门关》女主角这件事,胡斯月其实都不抱希望了。
毕竟当初试戏的时候,有不下二十个女演员在同时竞争这个角色。
那些演员从八五后到零零后,要美貌有美貌,要演技有演技。
她一个容貌中等,水平中庸,又没有什么背景的十八线小演员,能被导演组选上,真的是太幸运了!
说时迟那时快,魏斯月刚收到这个好消息,反手就拨响了沈知微的电话。
第一次,沈知微挂了。
再打一次,这次沈知微接了,但是很暴躁。
“魏斯月,我跟你说了一千遍了,有事儿发消息,别动不动打我电话!”
魏斯月激动得语无伦次,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我……”她好一阵才组织好语言,“殿下,臣做到了!”
这是魏斯月和沈知微的暗语。
她们是自高中时就在一起的好友,因为沈知微的名字听起来像手握大权的长公主,所以魏斯月总喜欢在沈知微面前俯首称臣。
两个人很有默契,魏斯月这贱兮兮的话一经出口,沈知微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手机那头一阵短暂的沉默后,传来尖锐的爆鸣声:“啊啊啊啊啊魏斯月你要红了!
“以后你红了,我出门都横着走。到时候我把工作都辞了,就坐家里指望你养我!”
半场开香槟,啊不,对未来充满积极想象,是一种很优秀的品质。
魏斯月被说得心里美滋滋的,便顺着沈知微的话往下道:
“好好好,臣负责权倾朝野,臣的公主以后只需要当螃蟹就够了!”
苟富贵,毋相忘,表面上重情重义,实际上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
这一波畅想未来,要不是沈知微那边手机电量告急,恐怕聊到后半夜都不能结束。
煲完电话粥,魏斯月仍旧难以平复心情。
倒也不是她见识过大场面,主要是这次的机会对于一个小演员来说,实在太难得了。
电视剧《玉门关》根据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改编而成,可以说是背靠大IP。
另外,该剧组演员除女主外其实早已敲下,阵容相当豪华,每一个都是自带流量。
能当上这部剧的女主,努力肯定是充要条件,但祖宗的显灵也同样重要。
魏斯月撂下手机,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再翻来覆去,然后扭来扭去。
“叩叩。”
门口传来青年男性试探性的问好:“你好……”
对方显然被胡斯月的惊人举动吓着了,声音里满是犹豫,惊恐与尴尬。
不是,他尴尬个什么劲儿?
要说尴尬,还得是魏斯月啊!
谁懂啊,本来她因为小区楼栋坐东朝西,通风不好,特意大开门户透气。
谁知道就这么巧,她释放天性的一幕,刚好就被人看到了。
这都是小场面,魏斯月拼命给自己洗脑。
自己的囧事,别人就算是看到了,也是事不关己转头就忘的。
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就是不一样,自我安慰起来一套一套的。
她淡定地从地上爬起来,压下内心的挣扎。
再拍了拍身上的灰,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门口的人看起来学生模样,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穿着一身印着卡通人物的简单白T,略显幼稚,但又莫名贴合气质。
对方看清魏斯月的脸先是愣了一阵,随后浅笑道:“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搅你……的。”
他的脸型很是流畅,鼻挺很高却不突兀,眼睑微微下至,笑起来时眼下会出现很漂亮的卧蚕,左边脸颊上还有一个浅浅的笑窝。
“只是我的猫,不小心进了你家。”他的声音偏中性,给他整个人都增添了一抹温柔的气息。
如果非要用什么物品来形容他给人的感觉,魏斯月能联想到的,那就只有咖啡奶糖。
咖啡平衡了奶糖的甜腻,奶香中和掉咖啡的苦涩,矛盾但恰到好处的味道。
“实在抱歉,”男大在她的注视下指了指她客厅的桌子,提醒她道:“我的猫有些失礼了……”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魏斯月看到一只歹毒三花四脚踩在饭桌子上,把盘子里的唯一的肉食吃干抹净了。
震惊!某歹猫非法闯进一待爆女星家中,做了这事!不可饶恕!
魏斯月惊叫道:“啊啊啊啊啊我的晚饭!”
这还是她食素半年,百般纠结,才打算奖励给自己的一点儿荤。
就这么,被某只歹猫给糟蹋了。
一颗心,税税的。
魏斯月悲愤交加,表情也变得狰狞起来。
怎么办?杀猫灭口得不得行?
“不可以。”男大突然开口。
莫?
魏斯月震惊,不可以什么?什么不可以?
难道是她把心里话说出来了,所以对方说不可以?
不应该吧,她至于这么蠢?
还没等魏斯月想明白其中缘由,就又听某男大道:“魏斯月,我代我的猫向你道歉。”
被陌生人喊出了名字,魏斯月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火了,火得家喻户晓。
但细细想来,又不像,面前的男大可没一点见到偶像的欣喜,反而是故人重逢的打量。
诶,别说,还真别说。
这个男大,她瞧着,是有几分眼熟。
他的面相,他的眼神,乃至是声音,都和某热播电视剧里的女主特别相像。
这个小区,确实是远近闻名的明星小区,不少明星演员都会在这里买房。
难道?莫非?马其噶?
名噪一方的当红女演员,其实是个男的?
某男大像是能看透她所有想法,及时打断道:“我是高蹊。好久不见,魏斯月。”
高蹊,高蹊。
名字有点耳熟。
等等,这个高蹊,似乎是她的高中同学。
而且说起来,她和高蹊渊源还颇深。
高二的时候,魏斯月从平行班跃升至重点班,为了追平学习进度,那段时间的她,可谓是忘寝废食,焚膏继晷。
然而这种不顾惜身体,拼命学习的弊端,在高二第一次月考的时候彻底暴露了出来。
那天下午考理综,她刚把答题卡填完,还没来得及向老师打报告,就直接倒在了考场上。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她晕倒的时候,连带动身后的桌子,一起压倒了坐她后考座的腿上。
“咯嘣”一声,骨头断了。
魏斯月除了有些营养不良,睡眠不足,低血糖,休息休息倒是没什么事了。
而这位倒霉悲催的后座,因为这次意外,可是带着他的拐在学校里出没了两个月。
没错,这个人,就是高蹊。
魏斯月记得,自那次意外以后,她的桌子上总是莫名多出一盒甜牛奶。
是高蹊给的,像是例行公事一般,每天早自习后一盒,从不中断。
期间魏斯月很多次都想把牛奶退还,可高蹊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让她无功而返。
按理说,在那样一个人人都自顾不暇的年纪,遇上一个愿意关心自己身体的朋友,魏斯月应当是印象深刻的。
可后来,她家里发生了太多事,迫使她不得已辍了学,还走上了一条她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高中那段不痛不痒的经历,便在她日益忙碌的日子里,渐渐被淡忘了。
与许久不联系的旧友重逢,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说不难堪是假的。
高蹊拿出手机,率先打破了沉默:“互换个联系方式吧,我白天的时候很少在家,要是我的猫下次在做出这类无礼之举,你也好联系我。”
大概是他的声音确实令人毫无戒心,胡斯月听着他的话,很自然就接受了他的请求。
“哦……好。”
十一个阿拉伯数字,就能打破时空的限制,将两个久别重逢的人连接在一起。
这种感觉很奇妙,但要特意说起来的话,又没办法指出其非比寻常之处。
魏斯月呆呆地看着手机里出现一串陌生号码,不免想到,原来两个人之间的联系,是可以这样草率和轻而易举。
“今天的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到我家里把我给猫准备的排骨吃掉,算是给它长个教训。”
高蹊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既不惺惺作态,也不扭捏,就像是朋友打趣一样的语气。
魏斯月下意识就要拒绝的,但那只歹猫突然跳进了她怀里,怎么驱赶都不走。
这下没办法了,她得把猫还回去,只得行非常之法,于是脱口而出:“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