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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腰合炒与肥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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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德将东西搬进过去买下的房子。从今以后,他就要一个人在这里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了。
“好了,就这放在这里吧。真是太感谢了。”洛德给搬运工结清款项。
等搬运工走后,除去洛德的四箱个人物品,没有别的东西了。洛德看着没有人气的客厅、防尘罩都落了一层厚灰的客厅,叹了口气。
等收拾的七七八八,购买的生活用品也已送达,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洛德不想吃外卖,他希望这个家像洛明德说的那样,第一顿要生火“暖”居,这样以后的日子才会一直红火下去。
所以今天洛德只能出去吃饭。这座公寓临近大学,不少小炒、小摊,就算晚上8点,生意也依旧红火。洛德转过拐角,发现一家人多又价格实惠的炒菜馆,便进去点菜。
宣传上写着“一个腰子只炒一盘”,肝腰合炒是这家店的招牌。洛德也饿了很久,点完肝腰合炒后,又点了番茄丸子汤。看店家放在外面的卤菜心动,思来想去还是点了盘卤肥肠。
反正已经没人笑他了。
打完店家免费的土豆饭,从冰柜里拿出一壶酸梅汤,再给自己倒了满杯。洛德终于可以借冰镇酸梅汤那点微乎其微的酸,思考自己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该怎么做了。
洛德,36岁,男性Beta,体制内某副厂长。现在已离婚,孩子归前夫哥。目前洛德已经和前夫哥签好协议,分走前夫哥的两套房产和四家门面。前夫哥的公司股份结婚前做过公证,离婚后洛德无权索要。
洛德也不想要,给巡查组查到他本人有外企股份,他官位还要不要了。至于不能再和孩子见面,他也无所谓。左右孩子也不是很想认他这个Beta爸爸。
思及前夫哥,嘴里那股酸味儿越发浓重。洛德发觉自己不是无所谓,他还是哭了。但36岁的人哭起来还是太招笑了,所以洛德借着饭馆的劣质薄卫生纸擦掉了眼泪。
眼眶还是酸涩的。幸好就在这时,肝腰合炒端上来了。洛德赶紧吃饭,一定是没吃饱才胡思乱想前夫哥的事情的。
肝腰合炒装在特意做成老式搪瓷样式的盘子里。腰子用凤尾刀法片过,现在在盘底一线清亮的红油中如凤凰羽毛般舒展开。腰花粉嫩、猪肝油亮。混着其中红绿泡椒和白色的葱段,色泽鲜艳,让人看了食指大动。
人气高自然有它的道理。洛德尝了一口腰花。腰花软嫩又不失脆感,酱料的滋味儿充盈了唇间。腰子特有的气味也并不减分,反而和料酒一起在舌尖炸开,咸鲜味美。
很下饭。洛德这样想,送了一筷土豆饭到嘴里。果然综合了酱料的咸,突出了腰花的鲜和柔嫩的口感。遗憾的是土豆饭并不像洛德在贵州那边吃的滋味十足,只是将土豆和米饭混蒸罢了。
吃了腰花,自然要尝尝炒肝。不同于腰花的细嫩,炒肝薄脆而有弹性。泡椒的辣味不仅遮盖了内脏的腻,还增添了炒肝的层次感,混合着若有若无的麻味儿,让人食指大动。
除了肝、腰,配菜合炒的木耳也是嫩滑爽口。既不失自身的爽脆,又不至于和这盘浓酱麻香的菜肴格格不入。
肝腰合炒吃的七七八八,卤肥肠和番茄丸子汤才上桌。刚吃了味道浓重的,正需要清淡的番茄汤清口。
丸子手工做的,每颗大小不一,入口即化。吸饱了番茄汤的肉丸既有肉的浓郁,又有番茄的酸甜。令人食指大动。
洛德意识到他之前嘴里只是酸苦了。现在滑入他喉咙间的番茄汤温暖开胃,留在唇间的只有它的浓厚,回味无穷。
一口汤、一筷子炒菜;一口湿一口干;一口酸甜一口鲜香。番茄汤中和了浓酱重油菜的油腻,恰好在胃里形成“永动机”,让洛德停不下筷子。
眼见着一菜一汤都要见底,洛德才想起,还有一盘卤肥肠还没怎么动。
肥肠这个东西,洛德其实不爱吃,他爸洛明德爱吃。在洛德小学时,经常接了洛德放学便在附近某家小店点肥肠粉吃。
那是一家同样装修简陋但人气十足的店铺,有着蓝包边的塑料连体饭桌下的劣质纸团已经堆起来了。而洛明德强行牵着洛德在“抢”到两个好位置。
“吃什么?”洛明德已经先给老板吆喝好了要碗肥肠粉。没给洛德点,因为洛明德知道洛德不吃肥肠粉。
洛德闷闷不乐,不愿意开口。因为洛德讨厌这家永远冒着白烟的小店,它太臭了。猪肠特有的味道让洛德非常不适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带上了这种难以言说的臭味。
“蛋炒饭……”洛德也没看墙上的菜单。正如同洛明德每次来都点的肥肠粉,洛德也从第一次开始就一直点的蛋炒饭。
但洛明德每次都会特意问洛德,要吃什么。
与招牌肥肠粉不同,这家的蛋炒饭显然炒的不算好。米饭太过硬,鸡蛋碎又太油,还加了过量的葱段。与其说在吃一盘蛋炒饭,倒不如说在吃一盘葱油炒饭。
送的汤更是敷衍,清汤寡水,豆芽菜煮的。洛德每次都疑心里面是不是加了什么香精。直到后来洛德生病,洛明德煮了黄豆芽汤,吊的汤底浓白,才知道那是豆芽本身的鲜甜。
但那时候的洛德不知道,他只会闷闷又像是和洛明德赌气一样,麻木往嘴里塞炒饭。
然后狼狈地哽住,慌慌张张用那碗豆芽汤把饭团硬灌下去。
洛明德好笑地说:“吃饭那么急干什么……”
“要不要尝一下?”洛明德挑起一筷子在洛德看来灰色暗淡的粉来,上面还摇摇晃晃挂着一块垂头丧气的淡褐色肥肠。
洛德嫌弃地用手捏住了鼻子,肥肠粉太臭了。
现在也人快中年的洛德将拣了块肥肠送进嘴里。于是油脂和卤料的香气在他嘴里泛开,浓郁醇厚。
并不是他记忆里湿哒哒泡在汤里肆无忌惮发出的臭味。
洛德又夹了一块。不仅不臭,甚至可以说的上丝滑软嫩了。
这其实是洛德有记忆以来主动吃肥肠,不过这间隔也确实很久了。至少30年了,洛德边吃边想。
前夫哥,也就是他曾经的初恋宿礼州,家里规矩很多。洛德当初倒追的时候也没指望能结婚。但就是出乎意外的顺利,洛德和宿礼州结婚了。
所以从谈恋爱到婚后,洛德都没可能吃肥肠这种内脏。
谈恋爱时,宿礼州也没陪着洛德吃过路边摊。路边摊,都是洛德和舍友赛后总结或者和牛马同门实验室总结时吃的。
肥肠的臭味感觉又来了,可能是没洗干净。洛德甩甩头,不去想讨厌的前夫,用洛明德经常评价肥肠的话安慰自己。
洛德不想承认,臭的不是肥肠,是自己的眼光。谁能轻而易举说自己过去十多年的人生是发烂发臭的?
洛德没胃口了,三两下扒完与其说是土豆饭,不如说是蒸土豆和蒸米饭的东西,清空了桌面上的菜碟。
洛德漫无目的走在人群中,穿过嬉笑打闹的大学生,和行色匆匆的人群,回家了。
他想起来了,洛明德说过,明天要过来看他。
今晚得加个班收拾房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