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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失的家 ...
“喂,妈妈,我家里好像又进了贼。”沈沛在洗漱台上发现一盒陌生的烟,后背有些发凉。
沈沛打开烟盒,全新的一包烟,只少了一根。他跑去客厅垃圾桶里翻找,果然找到了烟屁股。
沈妈妈让沈沛赶快搬家,在贼人没被抓到之前,都不要再回到他现在的房子里。
沈沛随手泡了一桶泡面当午饭,听到沈妈妈说搬家的事情,他苦恼道:“妈妈,我哪儿有钱搬家,我能不饿死就谢天谢地了。”
沈沛是一名剧本杀写手,属于可以穷死人的职业,用沈妈妈的话来说,还不如乞丐,乞丐挣得都比他多。
多亏沈妈妈不嫌弃他这儿子,愿意接济他,不然他得饿死街头。
沈妈妈在那头道:“让你换个职业,你非不听,这下好了吧,遇到事情了都没处躲。”
沈沛没有多说,只是讨好道:“妈妈,我上你那里去,还请您收留我几天。”
他保证道:“贼人一被抓住,我就立马滚回来。”
沈妈妈不能真不管儿子,“行吧行吧,钥匙在毯子里,用完了记得放好别被人看见。”
“知道了妈妈”
“谢谢妈妈,你真好。”
沈妈妈道:“我现在在M国度假,不会回去伺候你的啊。”
沈沛怼道:“妈妈,你做饭那么难吃,我宁愿吃外卖也不要你回来伺候我。”
吃完泡面,沈沛开始收拾衣物。说来也奇怪,迄今为止,他家里进过两次贼。
但那两次沈沛家里连根头发丝也没丢,反而是多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几年前贼人落在家里的钱包,还有就是今天这盒烟。
与其说是家里进了贼人,沈沛更觉得那贼人是来他的家生活,而且只生活过一段时间,刚好两次都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
沈沛只带了三样东西,行李箱,电脑包和一个相框。
烈日当头,沈沛搭了辆出租车前往他以前住的地方。
车很快到了地方,沈沛小时候住的地方是位于郊区的筒子楼。
城市化迅速发展,沈沛看着筒子楼的墙上大大的“拆”字有些头晕目眩。
那字是用红油漆印上去的,不知道为什么,沈沛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头晕。
沈沛没有注意到的是,刚才他打的的士车,司机正停在原地望着他。
沈沛的家在四楼,他得一楼一楼往上爬。箱轮子与台阶摩擦发出的声音,引得居民投来异样的眼光。
现在正值午休时间,沈沛所在的这个城市人们都有午睡的习惯,他为惊扰到居民休息而感到不好意思,一路点头说对不起。
一个大爷叫住了他,“小伙子,你哪家的,我咋没见过你呐。”
沈沛回道:“大爷,我是四楼右面最外边那家的。”
大爷想了一下,“哦,是刘姨家的吧。”
沈沛道:“是嘞大爷。”
沈沛到了家门口,弯腰摸钥匙。他把手伸进门垫里,全都摸遍了都没找着钥匙。
他正要打电话问问沈妈妈是怎么回事,门就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光着上身的中年男人,沈沛不认识他。
沈沛有些紧张,手不自觉抓紧箱杆,问道:“请问……这里是刘美兰家吗?”
中年男人恶声恶气道:“我还没问你呢,你鬼鬼祟祟在我家门口干嘛,小心我揍你啊!”
沈沛最怕这种凶狠的中年男人了,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对不起,我找错地方了,我这就走。”
逃出筒子楼,确保中年男人没有真的追出来揍他,沈沛才敢停下来喘气。
这该不会又是妈妈的恶作剧吧,沈沛心里想。
沈沛的妈妈很爱搞恶作剧,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失踪,有一件事让沈沛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时的沈沛才十岁,那天他放学回家敲门,却怎么也敲不开。换作是平时,只要沈沛敲一声门,妈妈就会立马开门迎接他。
沈沛没有办法,只好顺着客厅不太高的窗子爬进去。
进了客厅,屋子里不似平时热闹亮堂。所有的灯都是关着的,也没有妈妈炒菜发出的滋滋声。
沈沛被吓哭了,满屋子找妈妈,最后是在她的卧室找到她的。
沈妈妈躺在地上,双眼紧闭,浑身都是红色的液体。沈沛想起了今早看到的被车撞死的流浪猫,也是这样,双眼紧闭,浑身都是血。
沈沛扑到沈妈妈身上大哭,“妈妈,你醒醒,你不要死,妈妈,呜呜。”
“哈哈哈,哈哈哈。”沈妈妈装不下去了,“傻儿子,妈妈没有死。”
沈沛哭得直抽抽,流着鼻涕眼泪道:“可是妈妈身上有好多血啊,呜呜。”
“傻儿子,这是番茄酱。”沈妈妈用手指抹了下身上的红色液体,递到沈沛嘴边,“你尝尝。”
“真的是番茄酱,妈妈你骗我。”
从那以后,沈妈妈就迷上了恶搞沈沛这件事,并且不亦乐乎。
沈沛在猜这又是哪个恶作剧。他边走边想。
是的,沈沛已经没有打车回去的钱了,他只能靠双腿走回去。
嗯,我就说妈妈怎么突然有钱去M国度假,肯定是把房租出去了。反正这筒子楼快拆迁了,她到时候能拿到一笔拆迁费,根本不在乎在国内的那点工资了。
沈妈妈把房子租出去,一来能有收入,二来又能恶搞一回她的儿子。
沈沛拨通沈妈妈的电话,他要告诉她,你儿子真的没钱了,真的要露宿街头了,我看你怎么办?!
电话里传来一阵忙音。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沈沛又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过去,皆以无人接听告终。
沈妈妈恶搞儿子的必备技能之一——不接沈沛电话,玩失踪。
沈沛只能自认倒霉,打算壮着胆子住回刚遭贼不久的屋子。
或许是眼花,也或许是太累了,沈沛看到他门口似乎站着一个人。
突然那个影子碰到了门把手,发出一声响。想毕这就是那个贼人了吧。
沈沛怒从心起,被沈妈妈恶搞,累了一天的愤怒全都有了发泄口。
要不是因为这个贼人,沈沛根本不会遭这些罪。他拨通了物业电话,说贼人现在就在他家门口。
然后沈沛观察了一下,在确定贼人没有武器后,他放好行李偷偷靠近贼人,打算把他捉拿归案。
贼人也发现了沈沛,转身就跑,沈沛一把冲上去捉住了贼人的衣角,“站住,你这小偷,总算让我逮到了,跟我去警察局。”
那贼人也不反抗,也不说话,只死死低着头护着他的口罩。
沈沛趁其不备扯下贼人的口罩。
等等,沈沛道:“你好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那贼人不搭理沈沛,而是用力挠沈沛的痒痒肉,他一被挠痒痒肉就会腿软手软,就像全身瘫痪一样。
等沈沛恢复力气,那贼人早已跑远,他只能无能狂怒,“喂,你不讲武德!”
物业姗姗来迟,嘱咐沈沛注意关紧门窗,安慰了沈沛不要怕之类的就走了。
沈沛进屋后,坐在书桌前,他把相框摆放好,然后怔怔地看着相框上的人。
相框上一个少年笑得明媚,一个少年幼稚地用手在另一个少年头上比了个兔子耳朵。
那是沈沛和他男朋友的合照,而那个幼稚地比兔子耳朵的少年是沈沛的男朋友——简恒。
沈沛用手抚摸照片上简恒的脸颊,道:“你会保佑我的吧。”
他叹了口气,道:“要是有你陪着我该多好,这样我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在贼人被捉拿归案之前,沈沛还是不想待在这随时会有陌生人进入的屋子里。
他打开电脑,补他还差一个结尾的剧本杀剧情——《妈妈的爱》
沈沛参加了市举办的剧本杀剧情征集大赛,三等奖有一万元的奖金。
只要沈沛获得三等奖,那么他就能有钱去另外租个屋子,暂时离开这略带危险的家,他还能不再吃泡面,换吃外卖休养一下胃。
[一切迷雾揭开,不是鬼怪,不是凶手,而是妈妈为了保护孩子伪装的一切。]
沈沛敲完最后一行字,困意来袭,他趴在书桌上沉沉睡了过去。
电脑上的字一个个被删去,原本的标题《妈妈的爱》变成了《孩子之死》
有一双无形的手,删改了沈沛写的所有的剧情,最后键盘凭空敲打,打出了《孩子之死》的最后剧情。
[可怜的小男孩,在被警察找到后早已化作一摊白骨,而这堆骨头,被缝在一个浑身是血的脏娃娃里,脏娃娃被妈妈抱在怀里。
[而小男孩的头,是在早已废弃的木床底下找到的,他的双眼瞪着看到他的每一个人,仿佛有无尽的不甘、恐惧以及怨恨。]
各位宝子走过路过,觉得还不错的话,动动你们发财的小手指点个收藏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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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消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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