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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家 ...

  •   我不恨。

      我无数次告诉过自己,不要恨。

      他们生你养你也不容易,为什么要去恨……

      可我真的,很难做到不恨。

      我无数次地想过,我明明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啊。我真的很想问问他们,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才这么不值得被关爱。

      真的好累。

      *

      热风的情况逐渐有所好转。

      母亲脸上的愁容也渐渐退了下去。她偶尔回趟家,做好香喷喷的玉米烙再带到医院里来。我母亲很擅长做玉米烙,儿时的我有幸沾着江槐的光尝了一块,从那之后就再也没忘掉过那个味道。

      酥酥软软的,上面还撒着一层糖霜。

      其实我不喜欢吃糖,我讨厌甜味散在口中,因为那像是一种对我苦涩无味生活的讽刺。

      可自那之后我吃遍了每一家餐馆,却都没有尝到过儿时记忆里久久不能忘怀的味道,可笑我居然还缩在壳里,将锅甩在做饭的厨子身上。

      后来我才知道,哪儿是因为厨子没本事,只是因为那是妈妈做的。

      这世上除了妈妈,再没第二个人能做出那种味道。

      *

      楚淮醒了。

      我看到江槐紧紧握着他的手,眼泪像止不住的洪水,“阿淮……我答应你……”

      我看到楚淮的瞳孔猛地一震,旋即牵出一个发自内心、无比灿烂的笑容,甚至连眼里的泪花都在闪烁间透出无数的幸福。

      我微微垂下眸子。

      牵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小说都是骗人的,历经千辛的那个人,不一定是主角。

      我衷心感谢那未曾降临在我身上的幸运,愿意走到我弟弟身上。

      我衷心祝愿我那比任何事物都美好的弟弟能永安常乐。

      我衷心恭喜,我深深爱着的热风,能得偿所愿。

      皆大欢喜。

      *

      他们打算在大四毕业后去国外结婚。

      看得出来我父母和楚叔叔对这门亲事十分满意。我父母虽然并不开明,但他们永远都会无条件偏向那个他们所爱的孩子。

      江槐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比以前更加灿烂,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经历何种风雨,他的眸子里始终闪着点点星光。

      这是我做不到的。

      我知道他眼里盛着的光芒源于楚淮。楚淮会和我父母一样永远守在他身旁,无论何时,何地。

      而我则需要用一辈子去释怀那件发生在我身上最最最恶心的事,也需要用一辈子去释怀我人生中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意。

      楚淮,喜欢上你,就当是我倒霉吧。

      如果我知道,喜欢你会这么痛苦,那么我宁愿只有那双初见时令我怦然心动的眸子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这段刻骨铭心的爱,光是经历就已经掏空了我拥有的一切。你告诉我,喜欢上你只用了三秒,所以我要用多长时间去忘了你?

      一年?十年?一辈子?

      可我等不起。

      我不同于你们,我没人爱,所以用一辈子忘却你,这对我来说太漫长,太煎熬了。

      可如果不忘了你,我又该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我难道要去抢?可我不想被你恨,我也不想让父母彻底抛弃我。

      我所拥有的,只有一个在阴暗角落偷来的吻。

      *

      原来人生不过弹指一挥间,仿佛我做了一场梦,睁眼那一刻已然到了大四毕业。楚淮跟江槐比我小一届,所以我毕业时他们特地过来替我庆祝了一番。

      “哥!毕业快乐!”江槐兴冲冲地手中的礼物塞到我手里,看得出他很细心,在包装上打了个蝴蝶结。

      我并不在乎他送给我的礼物,自从他们在一起后我就很少见到江槐,说起来可能有点矫情,我居然有点想他。

      所以我脸上微微溢出的喜色完全源于江槐这个人。

      真好。

      还要奢求什么呢。

      楚淮也递给我一个盒子,冲我微微一笑。“毕业快乐,希望你能找到一份好工作。”

      我不敢收。

      是,我不敢。

      我怕我好不容易压抑住的思念,在看到他送我的礼物时,连最后一道防线都会被炸个粉碎。

      如果,如果从小同你一起长大的人是我,你会像喜欢江槐那样喜欢我吗?

      独身一个人走完一条阴暗的小道,真的好冷。

      又冷,又无助。

      其实我胆子不大。依稀记得小学五年级时,江槐总是要等我一起回家,怎么劝也劝不动。但那天在校门口的我却始终不见江槐,没办法只好先行回去,看看他是否平安到家。

      然而当我回到家中时,既没有看到江槐,也没有看到父亲,招来的是母亲的斥责——即使过了那么多年,我仍然记得母亲当年怨毒的眼神和尖锐的嗓音。

      “去把我的阿槐找回来!我的阿槐要是出了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这个小贱人!你这个贱人最好快点给我滚!滚得远远的!”

      家中的保姆不敢劝解气头上的母亲。

      “你还傻站着干什么?滚啊!去把我的阿槐找回来!否则你就给我滚出去!真以为我乐意养着你了?”

      母亲逐渐冷静下来,虽然不像刚刚那么激动,但她眼里满满的恶毒仍然刺痛了我。

      其实那天下了不小的雨,保姆本来打算让我打着伞去找人,但母亲却突然开口。“淋场雨而已,又死不了。外面又不是在下刀子。”

      言外之意显而易见。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奔波在雨中。雨水夹杂着狂风,雨滴不断打在我脸上,冷风吹起我的上衣下摆。

      我跑了整整四条街,身上的衣服完全湿透了。那时候是深秋,而这是场罕见的大雨。我看着天色逐渐暗下来,一个人找遍了不同的小巷道。其实我很怕黑,我也很怕鬼。但我不想被抛弃。所以我只能不断前行,即使是一个人面对风雨。

      后来是保姆阿姨急匆匆打着伞出来找我,告诉我江槐在他同学家玩。

      真好。

      他没事就好。

      他没事,我也就不用担心了。

      其实我也不是一直这么圣父。小学三年级前的我也没少嫉妒过江槐,嫉妒他可以吃到妈妈做的玉米烙,上学时被妈妈接送……只是自从上了四年级又生了一场大病后,冲着我父母没放弃为我治疗、江槐每天都给我讲笑话让我开心这两点,以前那点小孩子脾气也烟消云散。

      从那之后我习惯了父母的冷淡,并且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阿Q状态里。

      明明没什么可以高兴的,却还是整天笑眯眯的,拿热脸去贴父母的冷屁股。

      拿陕庆的话来说,当时的我就是贱。

      现在一想,确实挺贱的。

      *

      大四毕业后我和陕庆合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是的,和我的专业没多大关系。

      陕庆不负众望子承父业,顺利接下他父亲的产业。所以房地产公司这边基本都是我在负责,不过陕庆也并不在乎,表示他只想挂个股东的名头。

      有了工作的人的确会很忙,一晃,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

      而这天,母亲破天荒给我打了通电话。

      “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母亲的声音很平淡,但总是在不经意间带着一丝咄咄逼人。“半年没回来了吧?待会我们一家人聚聚。”

      “……我还有工作。”

      母亲的嗓音逐渐拔高。“工作?工作明天再做不就行了?怎么,开了公司当了老板就忘了自己还有个妈了?”

      妈?可真讽刺。

      “原来你也知道我是你儿子啊。”我觉得挺累的。这段畸形的关系,是时候该处理了。我靠坐在椅背上,抬头盯着天花板,莫名觉得眼睛有点疼。“妈,随你怎么想,就当我是个不孝子,有了工作忘了家吧。”

      “从大一开始,我的生活费一直都是自己赚取到的。你们一共养了我十八年,我每月的花销按两万来算,再算上一些零七八碎的钱,一共是500万。钱我待会打到你们账户上。我永远也不欠你们江家。”

      “替我祝父亲生日快乐。”

      这是我第一次跟母亲说这些话,不过这也意味着,我彻底不在乎了。

      我不在乎这个家是否能容得下我。

      再也不在乎了。

      十八年。

      十八年,他们没对我这个衬托江槐的附属品展现出一丁一点的爱意,算来算去,被他们一次又一次伤害的我好像亏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身心都去奈何桥走了一遭,我又何苦再折磨自己。

      我折磨不起。

      *

      我之所以用这么多工作充实自己的生活,只是不想让自己闲着。闲着的人会胡思乱想,而我不愿意想到他。但我发现这是徒劳无功,该记起来的总会记起来,躲不过的。

      等到一切真正尘埃落定时,我一定会放下吧。

      实在不行,就让小说里一惯出现的失忆情节发生在我身上吧。

      忘了,就不会再痛了。

      江槐他们开始急急忙忙准备婚礼。

      他们的婚礼跟江槐的生日一样,全程都是他们二人一手操办。婚礼当天我肺炎复发,呼吸困难就不说了,还吐了又吐。

      压根没有力气打电话。

      *

      我没去参加婚礼。

      陕庆刚好来找我,见我那个样吓得赶忙送我去了医院。在医院躺了一周,医生才勉强允许我出院。

      出院那天我真的喝了太多酒。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拼命,只是觉得酒的吸引力可以媲美热风对我的吸引力。红的、白的轮番上阵,无所谓。

      借一杯酒浇一份愁。

      酒吧里吵闹声不绝于耳,DJ音乐此起彼伏。

      我的鼻头骤得一酸。

      好痛啊……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江槐……

      是我不够好吗?

      我们明明有着最美好的开始,你明明答应过我会做我的第一个朋友的。所以为什么你会什么都不记得了?就算当时的我们再怎么年幼?为什么你明明给了我希望,却又亲手把它捏得粉碎?

      我其实很讨厌哭泣。

      因为外婆说,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眼睛里永远也不要含着眼泪。

      忘了吧。

      *

      江槐给我发了段视频。

      可能是我母亲录制的,因为镜头离他们比较近。

      米白色西服衬得江槐比平时更白,他微微垂着眸子,鸦羽睫毛遮出一片阴影。他眼里好像噙着泪花,连伸出去的那只手都有些颤抖。

      楚淮眉宇间满是柔情。他将戒指戴在江槐无名指上,顺势牵上他的手。

      正是这一刻,艳阳照在他们身上,为二人染上一层柔和的光芒,镜头微微一动,我看到有一个光点一闪而过。

      那是我送给江槐的黑曜石耳钉。

      原来,不知何时起,这对耳钉代替我,成为了这场婚礼的见证。

      *

      除夕夜那晚,江槐给我打电话,想让我回去跟他们一起过个年。

      我没有那个心思,毕竟我已经十年都没和父母联系过了,而这十年间的哪个年不是自己熬过来的,早习惯了。

      江槐领养了个孩子,听说是个很乖很可爱的小男孩。

      姑姑跟我说那孩子叫楚慕槐。

      “哎呦,这名字我真心觉着挺好。虽然刚开始我不太赞同槐槐跟个男的在一起,但那孩子对我们槐槐是真的好。”我姑姑对我和江槐二人不偏不倚,觉得江槐有了归宿,我也老大不小,该收收心找个人结婚。“厌厌,你什么时候成家啊?我这都替你着急,姑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不能挺到那时候……”

      “姑,我不结婚。”

      “……啊?”

      “没遇到喜欢的。”

      *

      都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没想到只是出个门买点烟的我都能遇到他们。

      这边儿的冬天格外冷,雪花飘飘洒洒,地面逐渐变得花白。江槐套着一件白色羽绒服,脖间围着一条灰色的手织围巾。他的鼻尖和脸颊都有点泛红,脸上却溢着笑容。他牵着楚淮的手,而楚淮则牵着楚慕槐。

      我已经有十年没见过楚淮了。其实我有在刻意去躲,只要我看不到他,说不定也不会那么想他。

      他的样貌没怎么变,岁月并没有摧残他和江槐,反而使他们褪去年少时的青涩稚嫩,成熟不少。

      仿佛所有人都在向前看,只有我一个人沉溺过去。

      但谁也不知。

      谁也不知这些与自己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过往人都有着什么样的经历。

      谁也不知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些人,到底在这些过往人的心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你看这广阔无垠的世界,连一朵海浪也不肯放过。

      如果你知道在你身旁会有一个这么爱你的我,岁月都无法释然对你的爱的我,你又是否会看我一眼。

      但我胆小。

      愿我所衷爱的一切能与天地共存,万世永安。

      也祝愿将来的我自己,能得到一场不期而遇的邂逅。

      ——正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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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于亓渊生日快乐!(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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