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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他太特别了 ...


  •   金色的“5”楼标反射着太阳的光泽,格外显眼。

      小鬼老大胳膊抱在胸前,一小撮头发黏在额头上形成尖尖的角,他问:“确定是五楼?可是刚刚我们也没看见他上楼,你怎么知道的?”

      Q说:“我闻得出他的气味,我们种族对气味要比人类敏感得多。”

      “那和狗比呢?”

      Q一愣,至今为止他还尚未链接过犬类的能量场,所以暂时不知道高下,只好说:“没试过,有机会我试一下就知道了。”

      麻花辫替Q出头,“还用试吗?我们Q肯定比狗厉害!”
      小光头道:“你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应该说狗肯定不如Q厉害。”

      麻花辫一撅嘴,“咱俩这不是一个意思吗?反正Q肯定不能和狗比输了就对了!”

      Q:…… 虽然听起来都不太像是夸我,但好意确实感受到了。

      “咱们要进去吗?”

      “还是不了,我怕吓到哥哥。”

      “哥哥是谁?咱们跟着的那个男的吗?”

      “嗯,就是他。人类不是喜欢把自己感兴趣的男性称为哥哥,而有好感的女性称为姐姐吗?我对他感兴趣,我想跟着他,所以他就是我哥哥。”

      麻花辫:?可是那个男的什么时候认你做弟弟了?

      Q学着人类的样子轻轻嗅了嗅周围的空气,事实上他并不需要这样做,因为奇利亚斯生命并没有特定的嗅觉器官,祂们肢体的任何一部分都有发达的嗅觉感受神经元,可以充分地感知气体分子并触发神经信号。

      坦白地说,在奇利亚斯人眼里气味才是祂们认识世界、区分生命的首要标准,外表不过是气味的附属品。

      这就好比人类世界里,你看到一个人永远是先注意到他的外形、或者更具体点说是注意到一个人的脸,而后是声音、举止等等;但奇利亚斯人和陌生人的第一次见面总是从注意到那个生命的气味开始的,然后是声音、举止,最末的是长相。

      因为改变长相对奇利亚斯生命来说简直太简单了,如果他们愿意(且能量充足)的话一天可以变幻几千个造型,可要轻易改变奇利亚斯生命的气味简直难如登天。

      因为长期的习惯导致靠独特而微妙的气味来辨别世界上的一切,所以对Q来说遇到的每一个人最先吸引他的地方都不是长相,而是只要靠近就会被千捧万捧簇拥直上的气息。

      黎歌身上环绕被阳光晒透的气息,甜的恰到好处,他的气味朝自己涌过来时会产生被照耀着的温暖错觉。

      他太特别了。
      Q根本没办法拒绝。

      Q看着眼前的防盗门坚定地说:“我要想办法把自己变成他的弟弟。”

      “那你打算怎么办?”光脚丫女孩眼睛亮晶晶的,不禁想:Q真是好厉害呀,她被爸爸妈妈抛弃后流浪了好久都没有想到原来可以再找一个新的家重新生活。
      如果她能找到一个家——一个愿意收留她的哥哥姐姐的话,她一定会乖乖听话,哦对,自己还会做饭、也会洗衣服,她可以帮哥哥姐姐做家务、好好照顾哥哥姐姐。

      Q打断了光脚丫的思路,颇有逻辑地分析:“第一步要先知道他的名字,身份还有喜好。然后让我和他有交集,让他喜欢我愿意收养我。”

      “所以,你的办法是?”小鬼老大及时插嘴,“别说你又想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随便侵入别人的大脑,这是不道德的!是违法的!而且你今天早上刚刚发过誓!”

      Q反驳道:“我早上说的是‘以后在非必要的条件下绝对等别人同意之后再学习大脑’,可现在是必要的情况,如果我不被哥哥收养的话我就要流浪街头了,我就是黑户,我就会很可怜很可怜的。难道你真的忍心看我吃不饱、穿不暖、裸露着身体在街头流浪吗?”

      周围一阵小鬼的吸气声—— Q接着说:“况且我不是地球生物,不用遵守地球的法律法规,我们奇利亚斯的法规是‘在不侵犯集体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充分运用一切条件保护个人利益。’按照这个逻辑我既没有违反誓言也没有违反法律。”

      小鬼老大听得一愣一愣的,完全被Q的巧辩绕进了他的逻辑链里出不来了,一时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话。

      麻花辫一众早就被说动反叛了,纷纷表示:“Q也太可怜了,如果我们都消失了的话Q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人了。” “对啊对啊,学习大脑本来就是Q的本领,凭什么不让人家使用自己的本领呢?” “现在就是非常非常必要的情况,我支持Q”

      最后小鬼们达成一致:“我们支持Q!”

      小鬼老大完全傻眼了,指着他们气得说不出话,可他一人也不当事只好妥协道:“好吧,那就让Q再使一次能力。”

      Q的嘴角高高扬起,弯的像小船的角。

      他缩在楼梯的角落里,脑电波鬼鬼祟祟地侵入屋内人的大脑开始快速浏览着那人的记忆,并将重要的节点全部复制进核心脑里。Q做得相当小心,被黎歌(Q现在已经知道哥哥的姓名了)封锁在脑海深处不愿意回忆或极为深刻的记忆,他都非常巧妙地避开不看。

      Q从成百上千件小事中准确提炼出黎歌的人物简介——孤儿,大学毕业,性格开朗热情极富同情心(最喜欢萌物,常常投喂流浪猫狗并且希望自己猫狗双全),职业是苦哈哈的打工人(最喜欢骂老板出气),没谈过恋爱也没有中意的人,性取向,嗯,比较模糊暂时看不出来。

      哥哥是孤儿。

      Q知道在人类社会里孤儿是很可怜的,黎歌以往的记忆也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但同时因为黎歌是孤儿吃过不少苦,他本性又纯善,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极强的同情心,这样一来Q被收养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大了。

      因为黎歌淋过雨所以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他会对投奔而来的弱小孩子伸出手。

      Q抬起头,语气明显轻快了不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不过在那之前咱们得先去警署一趟。”

      麻花辫疑惑道:“去警署干嘛?”

      Q答:“去查一下收养儿童的流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他太特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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