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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隔海 ...

  •   美国一去就是七年。
      七年间,我妈无数次打国际长途来炮轰烂炸,每次都抱怨话费太贵,偏偏她想我想的难受,于是还是乖乖地把话费冲满然后再继续骚扰我。
      出于母子之间的默契,她没有提起过谷池驰,倒是有一次说起家里床底下藏了一箱好丽友派,差一个月过期,被她拿去分给附近幼儿园的小孩了。
      我在电话那边大笑,要是放在七年前,谷池驰怕是要气得抄起扫把去找小孩约架。
      通过和我妈的交谈,我隐约明白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是谷池驰在照顾她。有一天我询问起谷妈妈的近况,我妈支支吾吾半天才告诉我谷妈妈在我走后的第二年去世了。
      “累的,她太累了,每天拼了命地赚钱,把命都搭了进去。她住院的时候我去看过,发现她瘦的吓人。”
      “她走的时候,才四十七岁。”
      我问我妈为什么没有人叫我回去,哪怕只是让我上一束香。大概是我语气太过着急,我妈绕了半天才说了重要的一句话:
      “小驰说你在美国学习太累了,家里的事也多,不想让你操心。”

      谷池驰是个很会藏的家伙,至亲不在身边让他养成了“坏事不出门”的习惯。
      八九岁那年,我和他在客厅里看动画片。小孩子看电视总喜欢吃东西,于是我便问他好丽友派还剩不剩。他摇摇头,又想起我妈前两天买的柚子还放在厨房,便自告奋勇地踩着小太阳花拖鞋“啪嗒啪嗒”跑进去。我当时看电视看的津津有味,以至于根本没注意到厨房里的声响。等到他出来的时候,端着盘子的手里攥着一团纸巾,见他坐下吃柚子的时候纸巾还在手里,我就以为他只是需要纸来擦手没有多问。
      直到多年以后,我和他刚确认关系后的某天,我们一起去街上买奶茶,要过马路时我去牵他的手,摸到他手心里有一道淡淡的疤痕。我问他是怎么弄的,他用另一只手挠挠头发然后扭扭捏捏地告诉我,是小时候切柚子不小心划到的。
      “你怎么做到让我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的?”我难以置信地问道。
      谷池驰自豪地一笑,那笑容在我眼里看来非常欠抽:“被划到的时候还不疼,出血的时候有点痛,我就随便抽了几张纸压了一会儿。本来打算偷偷去粘创可贴,没想到第二天它自己就结痂了,所以你才看不出来呀。”
      “怎么样,我厉害吧?”
      他笑了,我没笑。我很难想象一个才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是怎么做到被刀划伤还能面不改色地打算粘创可贴就好的样子。
      我有些心疼,于是握紧了他的手。

      所以有了前车之鉴,我对我妈说的话并没有太多怀疑。谷池驰这个人就是这样,在他心里,更喜欢看到亲近的人开心快乐的模样。而且我伤他伤的那么深,也许这就是他对我的惩罚,起码明面上他还愿意承认我是他的哥哥。
      我挂了电话,企图把自己埋进被子里装死,可是我的脑子禁不住开始胡思乱想。我想象着谷池驰看着心电仪逐渐变成直线的画面,心里泛起酸涩,泪水大颗大颗外涌。
      然后我又开始后怕,因为我妈说谷池驰曾经做过一段时间中美交换生,现在的研究项目也跟美国这边有点关系。虽然我没打听具体哪个学校,但还是有点害怕。谷池驰高中的时候很抗拒出国,所以我在想他答应与国外合作的原因会不会是想报复我。
      这是一个恐怖且可笑的想法,毕竟人家可能只是为了学习,但隔着一个太平洋我又无法揣测对方的真实目的。于是我便把这件事说给同工位的好姐妹琳娜,她听完了以后先是疑惑,然后是难以置信,最后是惊奇。她问我为什么不讨厌谷妈妈,因为谷妈妈才是造成我们分手的原因。
      我噎住,特别想说我想讨厌也没处讨厌了,难道要我扛着音响半夜去人家墓地来一曲《爱情买卖》再烧两张纸钱安慰安慰她的在天之灵?
      琳娜倚着办公桌,两条细腿悠闲地晃来晃去。长期加班导致的睡眠不足使我疲倦,我挥了挥手说了句“Good night”后转身走进休息室打算小憩一会儿。
      本来我只想闭目养神,但真正在沙发上躺下之后意识却清醒地宛如有人在我脑子里蹦迪。休息室的吊扇尽职尽责地在天花板上转圈,我盯着扇叶,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思考琳娜的话。
      “She was the cause.”

      我想了一下,其实扪心自问我一点也不讨厌谷妈妈,反而我很感激她。如果不是她那通电话,我不会这么快来到美国,也不会下定决心跟谷池驰分手,但恰恰是那一通电话,给了我一次正视现实的机会。
      之前我一直在逃避,是因为没有恰当的时机允许我静下心来思考,而谷妈妈成功扳正我的头,逼着我去面对现实,让我明白原来我有多么喜欢谷池驰。
      虽然我和我妈打电话的时候不会刻意提起,但毕竟家里还有一个大活人,偶尔我还是可以隔着听筒,听到一些微小的、来自谷池驰的声音。每次听到那些声音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分神去关注,幻想着如果谷池驰在我面前的场景。
      七年。七年能让婴儿变成顽童,能让原本恩爱的夫妻走向歧途,也能让一个傻逼浪子回头。我在美国待了七年,却不如在中国待的一年有意思。两千五百五十五天,几乎两千多天我都梦见了谷池驰与我的过去,甚至梦到我想象中的未来。无数个寂静的夜晚从梦魇中惊醒,泪水常常浸湿了枕巾。我不断提醒自己要忘记,可到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想念到刻骨铭心。
      我太喜欢他了,这份喜欢早已转化成日复一日的习惯融入我的血液中。以前天天都能见到他,现在连见一面都是奢望。我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只敢在背后远远地看他的背影,宁愿对着照片相思成疾。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是亲手立下墓碑的人,我亲手毁了所有,毁了我有始无终的多年的感情。

      我坐起来,抓起放在一边的背包疯狂翻找,终于找出了当年他送我的胸针。该说不愧是花了半年的零花钱才买到的东西,它被我在夹层里藏了七年,居然还光亮如新不见褪色,向日葵中间金色的小钻在日光灯下闪烁着漂亮的光泽,让我不禁回忆起他送我礼物时脸红成番茄的模样。
      小钻不多不少,正好七颗。
      一通电话突然打进来,总经理临时交代给我分公司的资料,斩钉截铁地指明要我去做负责人,连董事会的会议也召开完了。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升了职,稀里糊涂地登上了回国的航班。我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小太阳花,那七颗小钻安静地待在那里,在向日葵中心围成一个圆形。
      我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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