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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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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晓顺着陡坡滑下来,一下子扑倒在牧冉身上,两人一同滚落至平坦处。他们几欲起身,然而经历了整整一夜的奔波实在体力不支,干脆双双躺倒在草地之上。
手指沾到了露水,伏晓抹下嘴唇,才发现一夜未进一滴水,顿觉口渴难耐。
透过下方的树林,山脚下的城镇依稀可见。
一种结束了一段奇妙旅程的不真实感始终萦绕不去,前一晚迫于逃亡压力,很多说过的、听过的话到现在才得以重新回味。
伏晓看着身旁的人,心里痒痒的。
他翻了个身,撑着脑袋看着牧冉。
“怎么了?”他的脸颊格外苍白。
伏晓但笑不语,那笑容里还掺杂着意义不明的侵略性。
他酝酿了半天,笑着说:“我口渴。”
牧冉迷茫地扫视身上,自己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写着“请取饮用水”,为何会被如此虎视眈眈?
伏晓明显被取悦了,眼角弯出了几道褶,继续他的狂轰乱炸。
“你真可爱。”
老天,牧冉长这么大从没被这样调戏过。他的神情越发茫然,茫然中带着质疑,质疑中带着理解。
“这即是什么意思?”他真诚地发问。
伏晓实在没忍住,一个人咯咯咯地乐不停。
不得不说,这种苦中作乐的精神极具传染力,搞得牧冉都有点想笑。
“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伏晓大声喊道,说完继续狂笑不止。
“你们地球人都是这么告白的吗?”
伏晓被按下暂定键,二人对视一眼后,同时爆发出毫无忌惮的笑声。
都怪伏晓,一旦开了头,不放个烟花很难收场。
他双腿一蜷蹦跳起身,频频张望山下的镇子,同时发现了不远处的溪流。
“那边有水!快来!”他一把拉起牧冉。
晨露给草地打上了一层润滑剂,二人坐着滑下坡道,体验了一把久违的童趣。
溪流边的石块帮两人刹了车,不然他们一准冲进那水流里去。
久旱逢甘霖,伏晓迫不及待,手捧溪水狂饮,好似牛饮池水。牧冉伸出一根手指,蜻蜓点水般沾了一下。
还是作罢。
过完瘾的伏晓抹擦着嘴边的水渍,看了眼牧冉。
他差点忘了这人还是伤员,连忙凑近掀开牧冉的衣裳。好在伤口没有再次破裂,他重新把黑色披肩给牧冉围好。
“我来喂你喝水。”
他一手撩起牧冉的长发,一手捧起浅浅的溪水,凑到牧冉嘴边。
果然,单是抿了一口,牧冉就浑身打颤,这让伏晓好生费解:“你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这么怕冷?”
牧冉笑着说:“我倒想问,你的身体里是不是有个炉子,常年不灭的那种?”
“你还别说,”伏晓反而骄傲了起来,“小时候我爸给我烤火烧卷牛肉吃,吃完真的不怕冷。以后我给你做。”
“可能用火烤过的东西会让人暖和吧。”他继续自顾自地解释,也许是想起了他的父亲。
“快走吧,到了山下先给你处理伤口。”他拉起牧冉的手,“这下面是哪里?”
“是你住的小镇。”牧冉回答。
“啊?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想打听到你并不难。”
伏晓还不知道自己的声望已经升级到可以用“镇”作单位。
“过去这么多月,估计房东早就把我的东西扔出去了。这几天可能要住旅店。”说完他摸摸裤兜,翻出几张皱皱巴巴的钞票,“哇,这么寒酸。”
走出树林的时候,牧冉几乎走不动了,而且两颊泛红。伏晓察觉到异常,摸上他的额头,竟然滚烫无比。
他两手支着牧冉的胳膊,绕到他身前,把牧冉背到背上。
“再忍一忍,我去找地方休息。”
“你的家……”牧冉的声音微弱。
“什么?”伏晓停下脚步,仔细聆听。
“你的家还在。”
伏晓呆了一下,随即大步向前奔跑。
“现在是我们的家!”
将牧冉在床上安置好后,他决定先出去买药。刚才在房东处拿钥匙的时候,伏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殷勤款待,不过他现在管不了那么多,锁好门后,便直奔药铺。
说来也巧,药铺是他被抓上山的直接原因,如今下了山,第一个造访之处还是药铺。多么奇妙又悲伤的巧合。
面朝大街的窗口里是一张阴沉的中年男人的脸,也难怪,他的小儿子跟伏晓在同一天被抓走,即便自我安慰说儿子不会受委屈,失落之情也溢于言表。
伏晓刚要走进药铺门口,街角跑来一青年,气喘吁吁,闪至伏晓跟前先一步冲进门去。青年嘹亮的声音从屋里传出:“叔叔,我打听明白了!山上的火已经基本控制下来,没有蔓延到其他山头。”
“那就好,那就好。”中年人长舒一口气,满心宽慰,不住重复着那三个字。
他这才发现门外有客人,马上切换职业笑容。
伏晓在心里盘算,既然他的儿子是被陆家直接掳走,那应该不在牧场那批人里。
“这位客人?”
伏晓回过神,向老板告知自己的需求。
临走前,他很想跟老板说一声,你的儿子会回来的。
可最终也没说出口。
回程时,街头巷尾尽是关于昨晚那场大火的传言,人们最喜欢在这个时候添油加醋,一传十十传百,罗列起来堪比一部玄幻小说。
伏晓加快脚步。
等他回到屋里,惊奇地发现小伏也回来了。先前他只顾着安顿牧冉,没有发觉窗边竟有一小盆猫粮。
他急忙跑过去抱起小猫,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查看,活脱脱一个心疼自家孩子的老父亲。
等牧冉醒了,他一定要好好盘问一番。
“你当时,是不是打算什么都不告诉我就自己走掉?”伏晓一脸严肃。
牧冉靠在床头,面色清冷。
“这是早就等待着我的结局,我不敢把赌注押在你的身上。”
伏晓沉默半晌。
“我听房东说,有人给我付了十年租金,外加猫粮的费用。”
“你留给我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尾,就算有一天我下山了,也是生不如死。”他将自己代入了另一个结局,目光绝望。
只是他不知道,牧冉宁愿死于枪林弹雨,也不愿意放弃他与伏晓的回忆。
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们都还活着。
“关于你的过去,还有关于那个爆炸头的事情,以后我都可以慢慢了解。”伏晓情真意切,“现在,我只想去爱你。”
牧冉呆住。
爱。
这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字眼。
他没有见过,也没有体会过,更没有赠与过。
“可我……”牧冉说不下去。
“你不会也没关系,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会开心。”
两只鸣啭的鸟儿飞落至阳台,停在栏杆上窃窃私语,初春的阳光洒在它们的羽翼之上,闪着灵动跳跃的光芒。
鸟儿飞离栏杆之际,屋内的两个人影交叠在了一起。
小伏从窗台跳进来,踢翻了窗边的猫盆。
牧冉披着一条浴袍循声而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猫已经长大许多,后腿的伤疤依稀可见,但并不影响行动。它团在角落,翡翠般的双眸静静地望着牧冉,望了一会儿后,又眯成一条黑线,身子蜷缩得更紧了。
伏晓洗完澡出来,站到牧冉身后。随之而来的是清香的薄荷味。
“那是我捡的猫,叫小伏。”
他赤裸上身,脖子上挂了一根毛巾,腰间系了一条浴巾。
“我来给你擦洗身体。”
牧冉看向他,留下一个湿润的吻,先行走去浴室。
留在原地的人回味了半天,方才随后跟去。
浴室里热气蒸腾。
二人坦诚相待,伏晓拿来一根毛巾,浸过温水拧干后给牧冉擦拭身体,且小心翼翼地避开胸前受伤的地方。
擦过上半身,他很自然地抬起小牧冉。
“你还有体力吗?”牧冉问。
伏晓歪了歪脑袋说:“勉强能再来一次。”
话音刚落,他的肚子很不争气地传来一阵咕噜声。
“我并不推荐你这样做,我可以自己来。”牧冉语气平淡。
一股莫名的胜负欲被激起,伏晓蹲下身,开始狼吞虎咽。
事后,他得偿所愿,亲手清洗可爱的小牧冉,一脸得意。
他还不忘初衷,继续擦拭牧冉的双腿。
“你怎么一根汗毛都没有?”说着还不忘摸一把,“皮肤也很光滑。”
听不见回答,伏晓抬头看去。
雾气氤氲中,牧冉的脸色很不好看。
直到他们走出浴室,他都没再吭声。
床上铺着那件白色高领毛衣,牧冉记得那是伏晓下山前回房间拿的东西。
“这是我给你织的。”
伏晓拿起毛衣,在牧冉的身上比量着,肩宽长度刚好合适,他满怀期待,闪烁着眼睛盯着牧冉。
他亲眼看着白色的衣领裹住牧冉白皙的脖颈,软糯的袖口遮住手腕处的骨骼,肩头撑起挺括的线条,下摆恰好落在胯间。
他先牧冉一步,双手拢住长发,从衣领里解放出来。淡金色发丝落在肩膀,那一刻,他仿佛见到了天使。
“怎么会这么好看。”伏晓喃喃自语,看出了神。
天使并不在意自己的美貌,因为他爱上了一个凡人。
“我现在相信,我们之间存在某种必然。请给我时间,让我学会如何爱你。”
伏晓不确定自己是否听懂了牧冉的意思,等他反复确认了刚刚听到的每个字后,脸颊窜上一抹红晕,红过天边的晚霞。
牧冉在毛衣外面套上大衣,穿戴整齐,在门口等候。卧室门打开,伏晓身着一件黑色高领毛衣,以极其妖娆的姿势扶墙而出,甩着胯骨轴扭到牧冉身边,单手搭上牧冉的肩头。
他一抬下巴,戏谑道:“约会吗?”
一套动作打下来,把牧冉看得一愣一愣的,他有些理解了这个游戏的主旨。
他不甘示弱,从上衣内侧口袋掏出那个扁平精致的眼镜盒,慢条斯理地戴上伏晓必杀器。
“舍命奉陪。”修长的手指托了下镜腿。
伏晓被美剑击中,痛苦地抓住心脏的位置,然后举起双手示意认输。
某人得意地翘起嘴角。
镜子里的两个人,一黑一白,多么登对。
“我还给你织了一副手套,急急忙忙地忘了拿,以后再织给你。”
他牵起牧冉的手,在指节处吻了一下。
该有的仪式感与温存过后,放松下来的两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饿,伏晓觉得他能生吞一头牛。
现在没有功夫精挑细选,他们来到最近的一处餐馆,点了满满一桌子菜。要不是这两人穿着得体,老板真的以为是从哪里逃荒来的饥民,怕不是要吃霸王餐。
牧冉再次领略了伏晓风卷残云的气势,他不禁猜想,假设把他和这一桌子菜让伏晓做二选一,他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放下叉子后,他安静地喝着清水,欣赏眼前热播的猛兽过境。
伏晓抬起头,眼神询问。
你吃完了?
对。
再等我一会儿。
不急。
几个邻桌的客人看热闹似的往这边投来视线,牧冉回以冰冷又客气的目光,那几个人再也没敢看过来。
酒足饭饱,伏晓满意地摸着肚皮,迈开四方步,大方地向牧冉介绍街道两边的各式店铺,像个导游。
“这镇上有银行吗?”牧冉问。
“银行?应该有吧,我没去过,我也不存钱。”
牧冉笑了,这很符合伏晓的性格。
现在已是黄昏,街上交相掩映的霓虹灯在逐渐暗下去的天色中变得越发醒目。小贩们变着花样叫卖着自家的货品,面点铺门前飘着香味满溢的蒸气,每一处都是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没走几步,伏晓就发觉了不对劲。他犹豫再三,终于问出了口。
“你该不会,从来没逛过街吧?”
牧冉回过头来,明显心不在焉,眼神又飘去一旁卖手工艺品的摊位,浑身散发着没见过世面的紧张感。
“这个就是算盘吗?“他指着一个矩形木框问道。
伏晓惊讶地回答:“是算盘,你没见过?”
“只在书里见过。那个是什么?”他指着一个排满小孔的金属板。
“那是擦丝器,可以把胡萝卜或者土豆弄成丝。”
“这又是什么?”
“石臼,磨米用的。”
“那个像鸡蛋一样的东西呢?”
“那叫埙,是一种乐器。”
天色渐晚,被搁置了几个月的小家不经过一番整修根本无法饲养这两个大男人,可牧冉根本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伏晓心想干脆自己去火速购物,想了想又怕牧冉迷路。
看来需使用雷霆手段。
他挪步至牧冉面前,双手捧起他的脸庞。
“看着我,”他强迫牧冉直视他,眼中尽是怜惜,“我们会在这里住很久,我可以每天来陪你逛街,但是我们现在需要买些食材和被褥,我不想让你又饿又冷,好不好?”说完不忘在脸颊亲吻一下。
这番举动惹得不少旁人注目。
牧冉暂且从初入新世界的局促不安中回过神来,眨了几下眼,似乎听懂了伏晓说的话。他乖乖点头,主动挽起伏晓的手腕。
没想到这哄小孩的话术竟能如此轻易地将牧冉拿捏住,伏晓暗自窃喜,撇过脸去压住嘴角。
“对了,银行。”牧冉语不成句,只能蹦单词。
伏晓随机找了个路人询问银行的位置。
“认识的人?”牧冉问。
“不认识啊,就是问路。”
牧冉作出难以理解的表情,跟着赶路。
刚进到银行里,伏晓就抓了瞎。
他从没去过银行,更别说现在还带着一个刚下凡的仙人,自己作为横行人间的侠客在此刻竟无一本秘籍可用,不由得苦恼万分。
大堂经理迎上前来,也许是多年经验的积累让他能一眼分辨出潜在的“优质”客户。他直奔牧冉而来,眼角弯成月牙,露出八颗牙齿,笑着问道:“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
牧冉从大衣里摸出一张证件,和一把金色钥匙。大堂经理立即领会,将他们请至二楼。
不一会儿,一位西装革履之人毕恭毕敬地来到牧冉跟前,请他去一旁的贵宾室办理。伏晓指了指旁边的沙发,说:“我在这等你。”
他窝进皮质软沙发里,打量着等候室里奢华的装潢,不觉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想到,今后即将开启两个人的生活,自己也该学习一下如何储蓄,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挣多少花多少。
没过多久,贵宾室的门打开,牧冉拎着一个纸袋子走了出来。方才身穿西装的人意欲送二人下楼,被牧冉礼貌回绝。
那人走后,牧冉将纸袋子放在伏晓面前。
“这些给你用。”
伏晓看了看袋子里,两颗眼珠差点没掉出来。
袋子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好几沓钞票,是他从没见过的数目。
“这是要干什么?”他紧张地问。
“买东西需要钱吧?”牧冉说得理所当然,“我没有逛过街,不知道你需要多少,如果现金不够,我还有卡。”
刚才真是多虑了,这刚下凡的仙人敢情是背着金库来的,在人间不怕没人招呼。
二楼没有其他客户,只有零星几个职员在走动。
伏晓从袋子里拿出一沓,数了几张他能接受的金额揣进兜里,再把其余的放回袋子一并拎起。
“要是碰到坏人,你可得保护我。”伏晓感觉自己拎了个炸弹。
“放心,”牧冉泰然自若,“他们只会求生不得。”
伏晓一震,替臆想中的敌人捏了把汗,因为他知道牧冉真的做得到。
整个购物过程算得上轻松愉快。牧冉依然对所有事物都带着一种纯天然无污染的好奇,而且,他并没有伏晓想象中的那样金贵娇气,甚至在某些方面相当的粗犷原始。
在逛到第三家店时,他已经能在伏晓结完账后同时走出店门,不再过度流连忘返。
有那么一瞬,伏晓很感谢牧冉那股涉世未深的天真。
回到家时夜已深。
伏晓站在门口,招呼随后而至的搬运工人,将大包小裹挨个搬进屋里。工人们临走前在牧冉那里领了几张小额钞票作为报酬,个个都乐开了花。
狭小的玄关已无处下脚,两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表情中达成了某种共识:明天起床再弄。
简单洗漱过后,他们躺在床上。
“昨天这个时候,我可能刚从地牢里出来。”伏晓轻声说道,“当时,我还不知道你是死是活。”
牧冉在被窝里拉起伏晓的手。
“从你帮我剪掉项圈开始,一直到现在,我都有种做梦的感觉。”他的视野在沉重的眼皮下越来越细,强烈的睡意袭来,他转头看去,牧冉已经睡着了。
视野变成一条缝,里面描绘着牧冉的睡颜。
最后,伏晓也沉沉地睡去。
经过几日的修整,这间小屋重拾往日的温馨。
伏晓思考再三,决定换一张更大的床。牧冉双手赞成。这些天,他时常在睡梦中感到呼吸艰难,有种被灌了铅的滞重感。某日凌晨醒来,发觉是伏晓睡在了他的胸前,一条腿还搭在他的肚子上。
好不容易将伏晓复位,结果他又一个翻身,直接跌落床下,跟牧冉两人大眼瞪小眼。
伏晓挑了一天,带了些小礼品去皮具店找曾经的老板。一见伏晓完好无损地归来,老板禁不住痛哭流涕。
他曾断言伏晓绝不会沾赌,人突然没了,一定是遭遇到了什么不测,日日牵肠挂肚,天天盼望着伏晓能够没事。
能被如此信任与挂念,让伏晓感动万分,如果可以,他希望能继续回来上班,老板立马点头同意。伏晓搔着脑袋,支支吾吾地询问能否不再给他安排晚班,或者太远的运输工作。
人类的嗅觉对于八卦极其灵敏,老板笑得暧昧,明知故问。
伏晓红着脸说:“家里有人了。”
然而凡事都有代价,尤其是当有人发现与伏晓出入成双的其实是一位男性的时候。
他倒是无所谓,只是不知道牧冉会作何反应。这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要住得时间够久,街坊邻里甚至镇子东西两头的人都可能互相认识,免不了被人嚼口舌。
“你不介意吗?”他问。
“我不懂这为何会对我造成影响。”牧冉坦言相告。
正如他不理解在路上随便找人问路这件事,别人的眼光在他看来不比地上的蚂蚁重要多少,根本无需分走半点心神。
“如果我理解的没错,楼下开花店的女孩每次看到我的那个笑容,应该就是你所说的事情。”
伏晓睁大眼睛,没想到这就暴露了。
“那你是,什么感觉?”他谨慎地问。
“我们只不过是两个普通人,在普通地生活着。反倒是他们的反应,让我觉得很有趣。”
他的视线继续回到书本上,轻描淡写地翻了篇。
伏晓遵守了当时随意许下的承诺,每天傍晚陪着牧冉逛街。
一周下来,他们差不多逛遍了镇上所有的商业街道。牧冉的逛街风格与他的进食风格很相似,缓慢、钜细靡遗。这种有深度的活动每次能持续将近一个小时,伏晓在此期间很有耐心地陪伴。
他猜的没错,牧冉以前从没进过厨房。一起生活以后,牧冉有时会去厨房找伏晓聊天,顺便观察他准备各种食材以及烹饪的过程。看过几次后,他决定亲自动手尝试。
当天伏晓下班回家,竟然在门口闻到了熟悉的炖牛腩的味道。他冲进厨房,看到扎着围裙的牧冉,一把搂过去将牧冉亲吻到窒息。
他还注意到牧冉脑后随意绑起来的头发。那天晚上,他要求牧冉扎起头发来进行运动。每次面对他的各类要求,牧冉都会欣然答应,从不问为什么。
镇上只有一家小型图书馆,那是牧冉常去的地方。
兴许是小时候留下来的习惯,一到了被图书环绕的地方,他就会忘记时间的流逝,常常一不留神就呆到将近闭馆的时间。
馆长看到他不同于常人的优雅举止和浅色长发,猜测他出身于山上的贵族家庭,再联系上那场大火,一个落魄贵族的形象跃然眼前。他还留意到,有个顶着鸡窝头的年轻人会在闭馆之前来图书馆找他,二人一同离去。
那日,馆长连夜奋笔疾书,将他先前在坊间搜罗的各类奇闻逸事加以杜撰,一个落魄贵族与平民相恋的故事就此展开。
伏晓没有忘记在山上学过的裁缝技艺,他成了牧冉的专属裁缝。虽说他总是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但每逢给牧冉买布料之时,他从不吝啬,那股挑剔的劲儿跟平时判若两人。
他喜欢用软尺将牧冉圈起来的感觉,就像把牧冉拴在他的心上,寸步不离。
他还亲手为牧冉制作了一个皮质钱包,放钞票的地方多留了一个夹层,好让纸袋子装钱这惊险的一幕不再上演。
图书馆馆长凭借一部小说声名鹊起,一时间成了镇上的名人。
某天,牧冉在图书馆常坐的位置上看书,一名年轻女孩陪同馆长一起来到牧冉面前。
馆长将自己的小说以牧冉为主角原型的事如实告知,现在他已名利双收,打算搬离这座小镇。为表感谢,他意欲将这座图书馆及其土地赠与牧冉,他的侄女可做见证人。
二人相谈甚欢,如多年未见的故交。
馆长说,没有人比牧冉更适合拥有这座图书馆。
许多年以后,当人们再次谈论起这个故事,总会分不清当年那场大火究竟是真实发生过的还是作家虚构出来的。
不管怎样,那场灾难过后,牧家一蹶不振,连带着数个家族一并没落下去。在某个平常的早晨,药铺家的小儿子回来了。那天,药铺老板的脸上泪水没有停过,笑容没有断过。
而此时,故事的两位主角正穿着印花短裤在热带炎热的海边晒着日光浴。
他们生活的地方太过寒冷,冬季日照时间极短。两人一拍脑门,决定去四季温暖的热带旅行。
夏天过去,牧冉学会了冲浪。他认为这是一项人畜无害的极限运动,刺激感十足且没有无辜的生命为此殉葬。
他全身的肌肤都晒成了小麦色,戴着一副墨镜,抗着冲浪板走在沙滩上,这就是最美丽的风景。
伏晓举起相机,朝牧冉挥手。
镜头里,蓝天白云下,一根手指将远处的牧冉托起于指肚之上。一颗鸡窝头入画,那是一张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脸。
“喜欢这里吗?”
“喜欢有你在的所有地方。”
“我们会去看极光,看大草原,看江河湖海,看尽世间所有的美好。”
“那最后一项,现在就在我的面前。”
他们奔跑着,拥抱生命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