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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背景偏西幻,设定有神。

      死亡,这两个字像是一把悬顶之剑,常常在小约翰头顶上盘旋,不准哪一天便会刺入他的颅顶穿过他的喉咙,流下卑贱的血淋淋的一片。
      可大多数的死亡是不见血的,身体越来越沉重,腿脚几乎完全拖在地上,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意识几乎要脱离身体独自生活。
      他要死了,小约翰迷迷糊糊的想到,他不再挣扎,终于死心的躺在地上。
      死亡来的是如此突然,小约翰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活着的时候他浑浑噩噩,死了他也不明就里。
      明明昨天他还能跑能跳,他又一次见证了命运是如此不讲道理。
      他是个孤儿,整天奔波在这条西区人流量最大的街道上,他学识不多,勉强认识二十六字母,至于他们组合起来的意思他就不知道了。所以尽管教会极力推崇“人若是信仰上帝,死后就一定会升入天堂”,但贫穷如他,每天连怎么活下去都是个问题,更不会一天到晚的坐在教堂里听教父所谓的教诲。
      更何况,教堂也不会欢迎一个小乞丐,小约翰苦笑道,尽管他们面对他时极力保持微笑,但眼底的嫌弃却藏不过小约翰的眼睛。
      所以当看见浑身散发着圣光,比灯泡还要亮的白翼天使时,他顿时瞪大了双眼,他的第一想法是——原来就算不信上帝死后也会见到天使。
      在小约翰炯炯有神的目光下,天使疑心他下一秒就会回光返照,定了定神,天使温柔的看着小约翰,“因为你一心向着上帝,所以我会为你设下三个问题,要是你答的让上帝满意,我将带你去往天堂。
      “你生平做过的最大的好事是什么?”
      小约翰虔诚的回答道:“我始终遵从着神的宗旨,我从没干过一件坏事。”
      天使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在小约翰心虚的笑容下点了点头,问了他第二个问题。
      “我不信一个人从没干过坏事,告诉我你干过的最坏的事吧。”
      小约翰想了想,望着天使的眼睛,莫明有些忐忑不安,“我曾对一个人见死不救,让他不幸的冻死在了街上。”
      天使挥了下手,一抹圣光洒在小约翰身上,微笑着安抚他道,“这并不是你的错,神也不会因此埋怨你。”
      小约翰舒了口气,天使继续问道,“请告诉我那个被冻死的孩子的名字,我将给他送去安息,洗消你最后的罪孽。”
      小约翰长呼了一口气,终于放宽了心,把那个盘旋在他心口多年的名字一口气吐了出来,“西里尔,他叫西里尔。”
      听到这个名字,天使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答案,略微沉思后,天使在小约翰疑惑的目光中露出了狡黠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活着。”
      弗兰克斯的话一直让小约翰惶恐不安,他紧张又忐忑地游荡在弗兰克斯的周围,这位天使就像神话中的那般,拥有着金色的头发和淡蓝色的眼睛,金色的长发被他辫成了麻花辫荡在胸前,淡蓝色的眼睛前面也架起了一幅薄片的眼镜——像是一位颇有学问的学者或是一位闲情雅致的诗人。
      此时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一家公寓的门前,扬手敲了门,很快小约翰就听到了拖鞋敲击楼梯的声音,开门的是一位大约二十来岁的女性,苗条的身材,饱经风霜的眼睛。她显然和弗兰克斯很熟悉,斜着眼扫向双脚离地浮空的小约翰,语气熟稔的说道,“这是你新抓来的幽魂?”
      幽魂?听起来不像什么好词,最起码和天使没有半点关系。
      小约翰瞪大了双眼,他惊魂不定的看向一旁老神在在的弗兰克斯,迫切的想要得到一个答复。弗兰克斯显然并没有被小约翰的眼神所感染,他依旧从容不迫,“他在人间尚有罪孽没有消除。”
      棱模两可的一句话,阿菲林表示习以为常,她没有再说什么,侧了侧身请他们到屋里面去,小约翰尽量压下自己心里的惊涛,他尚没有力量去违抗一位天使的意志。
      “我一会要去上班,有什么话现在快点说。”
      阿菲林在人间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听说是在什么调查局里面,弗兰克斯表示理解,毕竟他也有自己的工作。
      弗兰克斯拿过桌上被人对半折过的报纸,坐在沙发上,“你知道的,我来过很多次了。至于小约翰,他就是本地人。”
      阿菲林听到满意的答案“当、当、当”又上了楼。
      “你最好早点出去找房子,这里可没有你住的地方了。”
      报纸翻过面,弗兰克斯无所谓的回道,“反正这回来只是为了探探虚实,我想用不了两天我就能回去了。”
      “但愿如此。”阿菲林换了一身衣服,走到客厅的落地镜前开始整理衣服上的褶皱。
      小约翰小心打量着这位女士,她没有金色的头发,也没有淡蓝色的眼睛,她像个真正的人类。
      弗兰克斯终于看完了报纸,把它轻轻放回原处,转头看向一旁傻站着小约翰,“走吧,今天的报纸没有什么新奇的事情。”
      报纸上写的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家里丢了个板凳都要上报……
      不过对此弗兰克斯倒没有很失望,反正他看报纸也只是为了解解闷,而阿菲林平时是不会买报纸的,她没这习惯。
      弗兰克斯掏出口袋里的怀表,小约翰只见他的嘴动了两下,怀表里唯一的针就自己动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飞速转动了两圈,然后动作开始慢下来,不过依然在东西方摇摆不定,最后终于指定了西北的方向。
      “诺曼街吗?”弗兰克斯腹绯道。
      他走到门前,见阿菲林开始梳理头发,忍不住问道,“阿菲林,你不是说要去上班吗?”
      阿菲林透过镜子看向弗兰克斯,“是是是,我快迟到了。”
      弗兰克斯叫过一旁的小约翰,“那我们就先走了,替我向布朗问好。”
      ……
      “温妮,快点!不要再去弄你的头发了,马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你不想错过这次野餐吧!”
      玛奇左肩挎着她最近新买的红色单肩包,包里放着他们今天的牛餐——一个美味至极的派和一些温热的牛奶。
      温妮照着有些发黄的圆镜,在柜子里仔细翻找着一条长条状的蓝色丝绸,上面还装点着白色的蕾丝花边。
      “随便拿一个吧。我觉得你前天戴的那个蝴蝶结就很不错。”楼下的玛卡早就等不急了,她提了个自认为不错的建议,并希望她亲爱的妹妹能顺着她的话戴上个“很不错的蝴蝶结”,乖乖的和她一起坐上马车,哪怕就这一次。
      温妮苦找无果,认命的拿起桌上的蝴蝶结,嘴里嘀咕着,“可是它的颜色和我今天的裙子一点儿也不搭。”
      温妮正考虑着要不要为这个蝴蝶结重新换一条裙子时,楼下的玛奇早就控制不住的爬上了二楼,马车夫冲浑身散发着怒气的她说,“小姐,您不能让我白等,这是要额外加钱的!”
      客厅的白墙上悬挂着的圆盘状的钟表无时无刻不挑动玛奇暴躁的神经,在马夫说完要加钱后更甚。
      玛奇近乎崩溃的说道,“求求你体谅体谅我吧,我亲爱的温妮,就连小西里尔都知道帮我加热牛奶,你却一直在摆弄你的头发,你明明比我们任何一个人起的都要早,”说到一半她甚至带起了哭腔,双手捂住眼睛,有点怜的说道,“抱歉,温妮,我不想这么说你,这本来是完美的一天,大家都很期待。”
      温妮无奈地帮她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作为一个慢性子,她实在不理解玛奇究竟在急什么。但玛奇的泪水却深深的刺痛着她的心。
      温妮最终还是戴上了那个据玛奇说“很不错”的蝴蝶结,轻声哄道,“听着,玛奇,不要再哭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好吗?”
      “我们早该出发了。”玛奇哽咽着说。
      “你们可算回来了,一共一个小时,你们要多付我,十二个,嗯……总共十九个铜币。”马车夫是一个长得瘦小的老头,头发几乎没有,就连拉着的马也透露着一丝有气无力的样子。
      “十九个铜币?!不不不不不,我们这一趟总共才七个铜币,十九个,太夸张了点吧?”温妮没好气的回道,她并不缺钱,但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狡诈又黑心的无赖。
      拉起一旁早就坐上马车的西里尔,冲着前面的马车夫说,“十个铜币或是一个都没有,您自己选吧。”
      马车夫气愤道,“嘿,小姐,您确定要和我这个可怜又弱小的老头耍无赖?我好歹也等了你们一个小时,要是其他人指不定在第一秒就跑没影了。”作为一个车夫,时间绝对称得上是金钱,毕竟拉车都是按路程和时间算钱的。虽然温妮态度强硬,但他绝对也不是个好惹的,尤其是在关乎自己利益方面。
      两人各抒其词,一时间谁也不饶谁。
      “小姐,您要不要下车我不在乎,那是您必须得把我应得的十二个铜币掏出来给我,不然我非得惊动十字路的警察佬们为我主持公道。”马车夫十分激动控诉道,“对于您这种富贵人家,十二个铜币并不多,可对于我来说,十二个铜币可是实实在在的辛苦钱。”他用着地地道道的库鲁腔,神气的活像是吸了药似得,温妮在心里腹诽道。
      玛奇是个传统的库鲁女人,虽然实在不愿再让这本不美好的一天再升波澜,但她更不会当着妹妹的面替外人说话,不然温妮会让她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玛奇搂过一旁气鼓鼓的温妮,认命似地说道,“先生,十二个铜币实在太多,如果您态度强硬的话,我们当然也会奉陪到底。”今天已经足够让人烦恼的了,她已经无所畏惧了。
      玛奇充满歉意的看向西里尔,无奈的说道,“我们今天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了。”
      今天的太阳真是刺眼,想着,玛奇眯着眼睛,用手拉着头上的遮阳帽。
      为了今天玛奇专门向图书馆请了假,就连一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温妮都刻意把工作调到了第二天。
      就像一开始说的那样,大家每个人都不想错过今天的野餐。
      “如果这件事情能私了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玛奇看向马车夫,语气诚恳的说道。
      克拉克不屑一顾,他是个大闲人,是人们口中的大无赖,他不在乎解决完这件事会浪费多长时间,只要别人觉得不好受,他就觉得痛快。克拉克扭了扭他的长脖子,“小姐,我刚刚就说过,只要你们给了我应得的十二个铜币,这件事情现在就可以私了。”
      “玛奇不要在和他浪费时间了,警察局就在旁边,我们又没有做错什么!”温妮早就忍受不了了,她讨厌和人兜圈子,扭过头看向西里尔,眼中似有威胁,“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吧?”
      西里尔点点头,并没有反驳她的话。
      玛奇看向他俩似无奈又似头疼的拍了自己的额头,终于说道,“那就走吧,先生小姐们,趁警察局没关门之前。”
      “哼。”温妮扯过一旁的背包,第一个冲下了马车。
      玛奇见状只好摇摇头,坐在马车最里头正在发呆的西里尔紧跟在其后也下了马车,不知是谁定的规矩,警察局门口是不准停马车的,一旦违反“幸运”的会被没收掉马车,至于那些不幸的不但马车会被没收还要被关进去住两天。
      当玛奇他们走进警察局的大门时,正巧碰见了之前与温妮一起工作过的芙尼亚,只见她面色憔悴神色不安,上半身都倚靠在墙面上。
      温妮疑心她大概是出了什么事儿,只是两年未见,她又不是什么热性子,实在说不出什么关心的话来,克拉克把马车停好后,正悠哉悠哉的朝他们走来。
      她一时无心再去管芙尼亚的究竟了,满脑子都是怎样才能让克拉克这个混蛋付出代价。
      警察局的颜色十分统一,并没有什么看头。西里尔任由玛奇牵着手坐到大厅的皮质沙发上。温妮并没有坐下,她正和克拉克斗的脸红脖子粗,或许是他们实在吵闹,屋里头的警察很快就闻声出来了。
      见他们这时才慢悠悠的走出来,温妮冷嘲热讽的说道,“大白天的,你们竟然不在大厅里坐着。”
      “小姐,你要知道除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每天还要处理更多更重要的刑事案件。”维斯据理力争道。
      对于他的话,温妮冷默且不屑的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
      ……
      芙尼亚急急忙忙地跑回家,她迫不及待的想要对伯恩讲述今天的发生的一切。
      查理太太竟然死了!
      这个嚣张跋扈的小老太太一头摔死在了自家门口,血整整流了一地,就算公寓对面就是诊所,她也绝对无力回天了。
      作为当天唯二的目击者,芙尼亚被迫在警察局度过了一个担惊受怕的早晨,头上带着灰色贝雷帽的年轻警察不断询问她,“你是否知道查理太太有心脏方面的遗传病?”
      天知道,她怎么会知道?那个老太太天天像防贼似的防她,除了客厅,就连厕所都不会让她踏进。
      终于,在她终于被问的神情恍惚时,那个年轻人才大发慈悲的放她出来,不过并没有允许她离开警察局,并且只许她在大厅内活动。
      就在大厅里,她见到了之前一同在查理太太手下工作过的温妮。
      也许是因为离开了查理太太的剥削,温妮比她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显得光彩照人,淡蓝色的裙子,被梳的一丝不苟的金色波浪卷,脚上穿的那双灰色小皮鞋几乎是她一个月的工资。想到这,芙尼亚不由感慨起来查理太太的吝啬。
      或许当初她应该和温妮一起辞职的,最起今天她不用在警察局里担惊受怕,芙尼亚自嘲道。
      不过看样子温妮的日子也不是很顺心如意嘛,不然也不会在警察局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争吵,芙尼亚发散思维,莫不是结婚了?和丈夫吵架都吵到警察局来了。
      芙尼亚不自觉得扶正了自己头上本就不歪的帽子,打算着一会儿要不要过去和她打个招呼,好告诉她结婚后一定要好好收敛一下自己的坏脾气。
      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却没有给她机会,“小姐,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这件事情和您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您可以走了。”
      芙尼亚本来就不想多待,还没等他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看样子完全把温妮留到了脑后。
      从警察局到家要先穿过索罗大街再路过查理太太的公寓,最后再拐上一个大弯就到了。
      要是搁之前,这点路程对于芙尼亚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她大可省下打车的钱,在玛莎太太的甜品里买下一块小蛋糕,在路上或回家慢慢吃。
      可今天她实在是太累了,正巧警察局附近也没有蛋糕店,芙尼亚决定奢侈一把,享受一下中产阶级的福利。
      诺曼街位于伽罗布区的中心,就这么说吧,在这条街上,每隔两秒你都会看到至少一辆马车。
      芙尼亚想到自个这两年来和伯恩一起攒的钱,垂头丧气的叹了口气。
      不费吹灰之力,芙尼亚就截拦了一辆通体白色的马车,坐上车对马车夫说道,“莱顿街,谢谢。”
      马车果然比她自己走回家要快的多,芙尼亚看向窗外闪过的人影,更加坚定了自己攒钱的信心,肉疼的付完车钱后,芙尼亚深呼了一口气,在心里编排着要怎么绘声绘色的给伯恩描述今天的经历,拧动钥匙打开房门,芙尼亚激动地说道,“天啊,伯恩,你简直无法想象我今天发生了什么!”
      “抱歉,芙尼亚,能一会再说吗?”伯恩起身帮她拿过包,表情显得有些抱歉,转身向她介绍道,“这是我的老板,布朗先生。”
      芙尼亚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裙子,有些拘束的伸出手,“布朗先生,您好。”
      这位被称为布朗先生的男人,一看就是个上流精英,——长相儒雅,行为也十分得体,脸上蓄着一对小胡子,鼻子上还架着一幅黑色圆框小眼镜,显得精明又不失严肃。
      此时,他微微笑道,“您好,史蒂芬小姐。”
      史蒂芬小姐一点儿都不好。
      芙尼亚憋了一路,到了家才明白可能她今天都无法向伯恩讲诉这个故事了。因为在布朗先生和她打完招呼后,伯恩就借着不打扰她休息的名头,决定和布朗先生去公寓下的咖啡馆谈事。
      “记得带钥匙,我可不会半夜爬起来给你开门。”芙尼亚趁着布朗先生低头穿鞋的工夫,恶狠狠地看向伯恩,在布朗先生看过来的瞬间,又低下头微微笑。引得伯恩越发担心她的精神状态,对于这个妹妹他不能说是向束手无措,也只能说是毫无办法。
      芙尼亚从前从没听伯恩提起过这位名叫康拉德·布朗的“老板”。
      她有种来向女人的第六感,伯恩一定还藏着其他不为她所知的事。不然他们何必刻意避着她去咖啡馆谈话?
      从芙尼亚房间望过去就是他们要去的那家咖啡馆,芙尼亚拿出平时工作要用的小型摄影机,在他们前脚刚要迈进咖啡馆的门时,“咔嚓”,用摄影机拍了下来。
      她是一个记者,对八卦的敏感度,或许比查理太太的脾气还要厉害。芙尼亚刚要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笑时,就想到了今早查理太太的惨状,一时没了心情。
      在她走神的刹那,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感觉那位布朗先生好像看了她一眼,奇怪,他明明连头都没回。
      芙尼亚疑惑地想,真是个奇怪的人——明明衣装得体,行为优雅,可芙尼亚对他的第一印象却是个“生活在野蛮社会多年,初次步入文明社会的假扮成文明人的野蛮人”。
      这种感觉让她十分熟悉,一如两年前她的哥哥伯恩刚从意大利回来的那段时间——神神秘秘,不修边幅,早出晚归。
      怎么看都不正常。
      芙尼亚不止一次的询问过他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工作,可是每当她问到这个问题时,伯恩总是会支支吾吾,语焉不详。
      一幅对她有所隐瞒的样子。
      如果不是每个月来的莫名其妙却又分毫不差的十二个银币,芙尼亚或许会更放宽心些,要知道她一个月的工资才三个银币。
      十二个银币,她简直不敢想,到底什么样的工作才能一个月挣十二个银币?
      要知道伯恩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出众的学历,更没有出众的外貌。
      事情开始变得扑朔迷离了。
      如果不是对他早有了解,知道他绝对不会做出偷摸拐骗的行当,芙尼亚早就报警了。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绝对不简单。”芙尼亚心里有些不安,甚至称得上是上蹿下跳。
      她不决定自己冒险,这种一看就很危险的事,自然要让更专业的人来做,正巧,作为一个记者,芙尼亚刚好认识这么一个人。
      “伊莱·道尔顿。”
      ……
      伊莱·道尔顿低头失笑道,“所以,芙尼亚,你这是给我找了个大麻烦?”
      芙尼亚反驳道,“你是个侦探,道尔顿先生,你的工作就是与罪恶做斗争。”
      被自己亲妹妹一句话就划分到罪恶阵营,也不知道伯恩先生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伊莱·道尔顿在心里偷偷诽谤道,也许作为一个记者就是要有听风就是雨的特能。
      至于与罪恶的斗争,道尔顿倒不如说是与饥饿和贫困作斗争。有时候真的很佩服芙尼亚的语言能力,明明是相同意思的两句话,她却能说的如此沁人心脾。
      道尔顿悠闲惬意地端起桌上的青花瓷茶杯抿了口咖啡,桌上昏暗发黄的灯光微弱的照在他长的不错的脸上,为之打一圈柔弱的光晕。
      若是某个不知情的人一定会以为他是个老练的绅士,芙尼亚想起自己初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简直被他这副正派的模样忽悠的团团转,一想起自己那副蠢样子,芙尼亚就忍不住在心里怒骂道尔顿。
      芙尼亚与道尔顿也算是老相识了,道尔顿现在住的这所房子,说起来还是她托人找的呢,当然一开始找的是诺曼街的豪宅。
      平常芙尼亚与他一般都是在公寓下的咖啡馆里见面,可是因为现在伯恩和他的老板在里面,她这才找到道尔顿家里来,话说道尔顿哪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又烧钱的爱好——一看就身价不菲的字画,腕上价值连城的金表。
      按理说道尔顿该身价不菲,毕竟没有哪个吃完上顿没下顿的人能有这么多闲情雅致去收集这些又昂贵又脆弱的“装饰品”。
      可现实却是,她面前这位无处不讲究,无处不精细的“正统绅士”此时正住着廉价的出租屋,喝着连伯恩都会嫌弃的苦咖啡,勉强维持着体面的生活。
      侦探这个行业不应该很挣钱的吗?芙尼亚不止一次的这样想过,可依旧是面前的这位的侦探先生,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不管是侦探还是记者都一个样。
      道尔顿喝完咖啡后开口道,“芙尼亚,你刚才好像说你哥哥参与进了某个邪恶组织?”
      “不是好像!”说完,芙尼亚又加了一句,“他绝对是被骗了,天啊,十二个银币搁谁谁会拒绝啊!”
      尤其是伯恩那种傻子,芙尼亚在心里默默补充到。
      道尔顿赞同的点了下头,“搁我绝对也不会拒绝。”说罢,拿起芙尼亚事先交给他的照片左瞧右瞧,在芙尼亚紧张的目光中,终于调侃道,“瞧,你哥哥这位老板长得多么一表人才啊!”
      芙尼亚彻底失语,她开始怀疑自己找道尔顿是不是个错误的决定。可是一想到道尔顿那便宜的价格,芙尼亚瞬间就释然了。
      不过她依然看不惯道尔顿那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正了正神,芙尼亚露狡黠的坏笑,搬出两年前的旧帐,装模作样的敲打他道,“严肃点伊莱,别忘了你还欠着我一个大人情呢!”
      至于这个“大人情”,当然就是这所房子了,也不知道他究竟犯了什么事,竟然连户口这种东西都羞于见人。
      芙尼亚心里默默加深了他身份绝对不简单的怀疑。
      “交给我吧,最迟后天真相就会送到你面前。”
      说完,道尔顿状似无意的说道,“你刚才说查理太太死了,那你以后要去哪里工作?”
      一提到这个芙尼亚就心烦,可能她要当好长一段时间的失业游民了。
      “还没想好,不过我打算先到早报看看去。”
      早报,就是早上的报纸。
      道尔顿对这一行不甚了解,也没有再提什么多余的意见。
      “那就提前祝你好运了。”
      道尔顿送走芙尼亚后就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不喜欢光,家里的窗帘里外三层除了必要的通风从来就没打开过。
      道尔顿并没像大多数人家那样把桌子放到正中间,恰恰相反,他把桌子放到自己的左手边。
      红漆圆木桌的正中间放着一个装满铜币的花瓶——在这个花瓶刚买回来的那段时间,道尔顿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什么样的花才能配得上这个他花了自个二分之一积蓄的花瓶。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想要个存钱罐。
      事情解决了,皆大欢喜,道尔顿再也不用为花瓶里面该插什么花而烦恼了。
      道尔顿拿过花瓶旁边的烟盒,他享受抽烟的快感,这会让他的大脑感觉舒适。
      烟盒是他随手买下的,上面还印着女王的大头像,比起烟盒,它更像是个钱包。不过东西既然已经到了他手上,那以后也只能是个烟盒了。
      设计它的人一定特别闲,道尔顿看着这个酷似烟盒的钱包笑了笑,现在市面上的流传的钱包一般都是拉链式闭口,简单又结实,大家还喜欢。
      而这个——道尔顿用手掰开烟盒上面的盖子——这个是交扣式闭口。设计者还贴心的做了夹层,正好方便了道尔顿从里头放烟。
      当然,烟也不是什么好烟。
      道尔顿拿出其中一根叼到嘴里点上火,屋子弥漫着劣质香烟的气息。
      他开始回忆芙尼亚告诉他整个事件的细节,伯恩两年前从意大利回来,很不寻常的一段时间。
      道尔顿突然想起三年前波斯郡曾发生过一件震惊克达克斯的杀人案。
      毫无联系的两件事。
      道尔顿深吸了口烟,又缓缓的吐了出来。
      同样诡异的两件事。
      不过,这依然是一个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把戏。
      道尔顿穿上大衣,打算去亲自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他租了辆马车,独自一人去了趟波斯郡。
      ……
      芙尼亚回家后发现伯恩已经回来了。她像平常那边和他打了招呼,就自顾自的上楼了。
      伯恩好像在写什么东西,芙尼亚并没有太关心,她看出那是平常写信要用的纸。等伯恩寄信的时候,她大可偷偷找出来看。
      芙尼亚换了一身家居服下楼,走到伯恩跟前,拿走了桌子上的一张报纸,上面写有近期最热的小说。
      她几乎每期都要定。
      坐到沙发上,她似是无意的提起道,“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以为你们要在外面吃午饭呢。”
      伯恩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他总是很忙。”
      “也是,像他那样的有钱人,怎么可能会把时间浪费在呢。”
      芙尼亚说完这一句话后,就拿着报纸上楼了。
      伯恩继续写着,很快就写完了一页,他开始写第二页。
      整整两大页的信全部写完后,伯恩把他们对折装进信封里,找了把打火机,信就都被烧成灰烬了。
      夜里,芙尼亚终于看完了整张报纸,她躺在床上,不一会便陷入了梦乡。
      与此同时,远在波斯郡的布朗,收到了这封本该被烧掉的信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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