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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叫林诗琪 ...

  •   我叫林诗琪。
      我是一个坏女孩,坏得没心没肺。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我前男友说的,他说这话时,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我。
      然后,我就低下头,一声不吭,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直到他转身离开。
      当我抬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平心而论杨胜利长得很不错,而且个子高皮肤又白,这种人又怎么会缺喜欢他的女孩子。当我进职高的第二天,他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拦着我的去路。他比我整整高出大半个头,我听到他说:“你是哪班的?做我女朋友。”
      我绕开他往前走,也没看他。
      他锲而不舍跟上来,打开双手拦住我,我不得已只得停下,抬头,看他。他的眼神很清澈,眼睛也很好看,他说:“做我女朋友。”
      我没扎头发的习惯,披肩的头发盖住了耳朵。我把手放到耳朵上,从那里拿下耳机,用着疑惑的眼神看他。
      没想到,他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真是一个锲而不舍的男孩子。
      以前的小男生当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们一般就放弃了。
      我记得那时候我悠悠说了一句:“早恋不好。”
      然后,我就看到他一脸吃瘪的表情,可他还是说:“那,跟我做朋友。”
      我问他:“你会抽烟吗?”他怔愣了一下,顶多就两秒钟,然后摇头。我就冲着他摆出一个温和地笑:“好的,我同意了。”我不喜欢抽烟的人,这是一种没有道理的不喜欢。
      倒不是说那人抽烟我就会厌恶他,只是不讨厌他也不会喜欢他。
      他说:“我叫杨胜利,现在我成功做你男朋友了,我觉得我叫杨成功也是可以的。”我猜他大概认为这样说话会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幽默的男孩。
      等等,不是做朋友吗?
      不过也不重要,他会了解我有多不适合做女朋友的。
      当然,我也不能扫兴他的,我说:“好的,我叫林诗琪。”
      他一下就笑了,那种笑容我小时候经常见到,隔壁邻居家有个跟我一样大的小屁孩经常会来我家蹭我玩具,当我把玩具给小屁孩的时候就是那样笑的。
      我又把头低下去不看他。
      其实,到分手他都不知道,当时我耳机里面没有声音。
      我听音乐的时候是不会带着耳机的,我会把自己关在房间,把手机里的音乐声音放到最大,跟着音乐摇头晃脑,唱得撕心裂肺。如果有人这时使劲砸门,那一定是我姐,我亲姐,所以她把我当做亲妹来对待,该下手的时候她绝不会手软,往死里揍的那种。
      只是,很可惜我听不见我姐砸门的声音,我听不见,我假装听不见。
      当她手里有钥匙,进我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关了我的音乐,立马朝我大吼:“你闭嘴,别鬼哭狼嚎的。”我陪着笑脸,点头哈腰把她推出房间继续鬼哭狼嚎。
      杨胜利算是我第一个男朋友,虽然并不怎么正式。
      然而,我跟杨胜利的爱情长跑持续了整整一个月之久,终于在今天下午放学后结束了。
      我知道他说我是坏女孩,其实是想让我生气。
      不过有一点他说的还是挺对的,我还真就是没心没肺的破孩子。
      跟我走一起的时候,只要身边没人,杨胜利就特想牵我的手,可我偏不,这点让他很抓狂。可他拿我没办法,然后他就会用他好看的眼睛瞪我,我就用我那双同样好看的眼睛看他,很快他就会败下阵来。在那里小声地嘟哝着什么话,恰巧有一次我听清了,那次他在说“真小气”。那天晚上我想到这个画面的时候,我还莫名的笑了,这个大男孩有点可爱。
      杨胜利离开的方向是一个转角,空荡荡的,我看着那个地方看了好久,我想:“幸好你说分手的地方并不是你说开始的地方。”
      我转身的时候,有个人影迎面而来吓我一跳。那人说:“以前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对帅哥发花痴,现在我发现我错了,你对着空气也是能发花痴的。”
      我假装打了她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她是万娟,我的好同学、好伙伴,大概就是人们口中流行的闺蜜。
      我们两个特有缘分,小学就是同学,中学也是同学,就连跑到了职高都是同学,还都是同班的,这该死的缘分。
      “帅哥?哪里有帅哥,我怎么没见?”我反问她,“难得见你,你家那位小周同学今天不陪你了。”
      “美女,你花痴过头了,都失忆了,我姓万。”万娟嗤之以鼻怼我,“可不认识你口中大周老周的。”
      我不打算跟她贫,我说:“陪我吃点。”她显然也有意向,并没有反对。
      我们出了校门,只要走一段不远的路程,有一家面馆味道不错。放学高峰期,老板家生意很火爆,里面很多人。
      排了一会儿队才到我们,万娟要了一碗面,多加牛肉。我要了一碗米线,他家的面馆有卖米线,这也是我们两个喜欢来他家面馆的原因。我说:“我的米线也要多加牛肉。”老板笑着说他知道。
      我正陶醉在我牛肉盖米线的美味中,万娟突然说:“我今天分手了。”
      我说什么来着,这该死的缘分。就连分手,都在同一天。
      其实她说话时候有些含糊不清,声音也不大,可我还是听清楚。
      我一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闷了半天闷出一句话:“你喜欢他?”
      万娟低头吃东西,我以为她不想讨论这个话题,而我也的确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其实,我认为万娟并不喜欢那小周。小周与我们是同班同学,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跟万娟表白的,古人都说万事开头难,果然是有道理的。
      小周初次表白后就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一直缠着万娟,终于坚持了一个星期后,他成功了。
      可这小子有毛病吗?这么快就不喜欢了。
      好一会儿,我听到万娟说:“我提出的拜拜。”于是我嬉皮笑脸地说:“那真好,这样就不会悲伤。”然后我们两个都没说话,安静地吃着碗里的食物。
      我跟万娟说的这句话,是对她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
      这个年纪的我们,哪懂得什么爱情不爱情的。
      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个身影在我们对面坐了下来,确切的说是坐在我的对面,面前的桌子是四方形的,他就坐在万娟的旁边。
      他的身上也穿着跟我们一样的校服,也是我们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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