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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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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不知道是哪一天,我在食堂又遇见了她。
那天,晴空万里,白云朵朵,她穿着一席校服站在我的面前,一双柔情的眼睛里仿佛藏着钻石,像苍蝇腿一样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大概连日光也偏爱她,唯一射进食堂的一束光就那样照在她的脸上……
当时我就在想:啊,苍天啊,大地啊,妈妈啊,爸爸啊,爷爷啊,奶奶啊……这就是艺术品!这就是——艺术品!这~就~是~爱——
只见她樱桃般的小嘴轻启:“大妹子,俺饭卡莫钱了,咱能借我点饭吗?我吃完就还你。”
我就知道,上帝给美人开扇门,还会给她再留个狗洞。
她拥有完美的美貌和有趣的灵魂,简直无可挑剔。
更爱了,嘿嘿嘿嘿嘿。
之后,我们共用了午餐,虽然我那天只吃了一半的饭,但美人已经让我甘之如饴。
再之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成了朋友。就这样,三年如一匹阳光彩虹小白马跳来跳去。
直到有一天,我们毕业了,所以我和林森分开了,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不过现在我眼前这个美女叫曜……叫什么我忘了,反正他才是多嘴小同桌口中的那个美女。
至于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她,是因为当年的小同桌拉着我偷偷去看了她好几次。
不过高中三年我们没说过一句话,所以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两个陌生人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了。
嗯哼,就是这个样子。所以我从裤衩里掏出了我的装逼墨镜戴上。
两手交叉,往后脑勺一放,舒适一躺,直视黑灿灿的太阳。
非常之潇洒,非常之路人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一定不会注意到我了。
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吗?当然不了,我又不是没看过小说。
这时候,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自己缩成一团,趁美人不注意,以迅雷来得及掩耳之势一个后空翻翻进刘大爷的小卖铺,然后躲在最后排的架子后面。
这——才是最天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