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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谁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周霄知道,这个于朝宇认为的自己喜欢的人一定另有其人。

      因为于朝宇不可能会发现自己对他的那一丁丁丁点儿好感。

      比起徐晓的死缠烂打,王西川的成熟体贴,还有那个机器人大变活人的小傅展现出来对于朝宇的仰慕,自己这种动不动就吵架惹人生气,还无比任性的大少爷的那一点点好感算得了什么。

      “不是那你给人家写情书?”于朝宇完全不信。

      “谁跟你说那是我写的了!”周霄辩解道,“那是别人写给我的!”

      “那你这几天怎么跟便秘了似的成天一张死鱼脸?”

      “我还没问你为什么又进我的房间!”

      于朝宇赶紧拱火:“我就进了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其实他根本没进去,信是阿姨发现的。

      有时候就是倔劲儿上来了,喜欢逗人玩儿。

      周霄都已经习惯了他理直气壮侵犯自己的隐私,他也的确不能拿于朝宇怎么样,并且他发现自己没说两句话又开始惹于朝宇生气了,这真是一项其他人都没有的本事。

      他深呼了一口气:“所以,这封情书怎么了?值得你特意跑出来接我。”

      于是于朝宇把他心心念念的一段教育小孩儿好好学习的台词给说了出来,从来没这么语重心长过,让周霄觉得恶心。

      不过针对这件事,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办。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确没有公开拒绝班长的接触,加上这几天他心情不是很好,复习效率不是很高的样子,刘向晴几次主动来给他讲题,说只是因为老师让她多关心一下进度落后的同学。

      可他分明能感觉到女孩儿的心思,比起为于朝宇的感情观问题烦恼,这边刘向晴的误会更让他头痛,因为他真的不想伤害别人。

      “你苦恼什么?人家成绩比你好,也不在乎你家道中落一穷二白的,这么宝贵的复习时间还用来带你一把,一看就是挺喜欢你,性格也差不到哪儿去,你就知足吧。”于朝宇是真的不理解他拒绝人家的理由,“反正你都成年了,对了,人家成年了没有?”

      周霄白了他一眼:“无聊。我回去学习了。”

      “诶,我话没说完,你又走是吧。”

      周霄回过头:“不是你说要我把时间都放在学习上的吗?”

      于朝宇感觉他最近对自己意见挺大的:“不会是因为我没有亲自送你去学校吧?”

      真要是这样,这格局和心眼儿也太小了,只要能安全到校,谁送不是一样的嘛?还非要大人送啊?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岁呢。

      “不需要。”周霄已经在尽量控制自己的思绪。

      他的身份如今只是一个负债累累的学生,他没有谈恋爱的时间精力,也不该想这些,更不该把这种情感寄托在一个对感情如此随便的人身上,他的命运只有拼命学习、上大学、想尽办法搞到钱还债、等待他的父亲出狱,最后两个人相依为命地渡过下半生和晚年。

      仅此而已。

      他从小被娇惯到大,虽然脾性有些别扭,可大道理他都是明白的,正常人遭遇这样的家变,都会迅速成长起来独挡一面,而自己却还是如此幼稚。

      于朝宇对自己是真的仁至义尽,自己本来也无权置喙他的私生活。

      自己应该只有感激,而不是还产生其他的无用的情愫,徒增两人的烦恼。

      在这种时候沉溺于这些情感谜团中的自己也会被于朝宇看不起。

      “真的?”于朝宇挑起眉,“我现在问了你,你可别给我来个回马枪,说我不关心你。”

      “不会的。”周霄转身回屋了。

      于朝宇看这一贯不服输的人这样萧条的背影,也颇有些感慨——青春期的傻小子,还是没长大,容易被一点点小事弄得心神不宁的。

      其实站在十年后往回看,当年的这些烦恼又都算些什么,庸人自扰罢了。

      他不由得开始回想自己上高中的时候。

      于朝宇在当时也算是富裕家庭养出来的小少爷,虽然不至于像周霄家这么财力雄厚,但在年级里也是被人羡慕的对象——长得帅,又多金,性格开朗,喜欢运动,搁哪儿都在发光。

      高一那年,他在市区羽毛球馆看院校比赛的时候,对一个高他一届的学长一见钟情了。

      那时候他才知道,其实不管家境如何,人在有好感的对象面前,多少都会害羞和胆怯……那应该是于朝宇人生中少数会觉得‘我不行’的时刻。

      他没有上去搭讪,也没有做出任何靠近的举动,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害怕自己喜欢上的人并不喜欢男生。

      后来那人发现自己总是会去球馆看他打球,次数多了,对方就主动上来问他是不是想学。

      他也是天生胆大,当即就上头了,回了一句:“那是你来教我吗?”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对方应该是想给球馆拉个客户,让他报班的,结果他这么一句话上来,闹得对方哭笑不得,最后手把手免费带了他一年羽毛球……

      之后学长就毕业了。

      当时在毕业典礼上他还对那人说,等自己毕业了,要跟对方去一个学校。

      可最终的结果是,他连大学都没有去上了……

      这段朦胧的感情被他彻底扔进了风里,在父母的葬礼上一并火化了,哪怕那人的联系方式一直躺在他的手机里,他也从未想过去联系一次。

      一个人终究是比两个人,或者三个人,活得更潇洒自在些,何况他接手公司后五六年都忙得焦头烂额,被迫学会了社交,装点门面,见人说人话,一个刚成年的学生,要迅速进化成一个能够掌握一百多员工体量的公司的领导人,洗掉身上惯于听命于老师和父母的学生气,接受从此以后再无人依靠、孤身一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其他人负责的命运,承担着经营上亿业务的巨大的压力,那种无处宣泄的压抑让他整个人长期心浮气躁,没有任何心思去进行谈恋爱这种需要耐心的行为。

      时间久了,这两年闲下来了,忽然就也觉得没什么必要了,因为他一个人过得确实挺好,他认为自己没有让父母失望。

      于朝宇在沙发上睡着了,模糊睁开眼,感觉到身上盖着薄薄的毛毯,绒毯覆盖下的身体暖融融的。

      凌晨一点了——他看了眼壁炉上的机械钟。

      视线转向下,周霄盘腿坐在单人沙发前的地毯上,趴在茶几上写算得心无旁骛。

      “嗯……”于朝宇慢慢坐起来,按了下脑袋,问,“你跑下来干什么?楼上有桌子不学,这么高个子,这么坐着不难受嘛?”

      周霄只瞟了他一眼,随口道:“下来拿点宵夜,看到你睡着了,一直说梦话。”

      于朝宇抓了把手里的毛毯,放在一边:“我说什么梦话了?”

      周霄没说话。

      他也不想说。

      他甚至希望自己没听到。

      星哥又是什么恶心的称呼?八成是哪个旧情人。

      于朝宇看他这样子,猜测也许是自己做梦说了点儿下流话,把孩子吓着了。

      “学得差不多了就睡觉去,得可持续性发展,别把身子熬坏了。”于朝宇伸了个懒腰起来了,现在睡精神了,打算看看恐怖片再提提神,等天亮了再睡觉。

      周霄一开始没动弹,等于朝宇自己去厨房那边搜罗出一堆可加热速食点心,拿了瓶高度数酒出来搁在茶几上,打开了一部电影,他才收拾东西起身。

      弯着腰的时候,还是没忍住说了句:“这么晚了,别喝那么多酒,对胃不好。”

      “胆子大了,我的事儿也管。”于朝宇完全不以为意,摆摆手,“得胃病是我们这种大老板的宿命,没有脆弱的胃,哪来泼天的富贵。”

      周霄简直无语,不过一想到自己的父亲,他也有点说不出话来。

      其实像他们这样的家庭,能一家人聚齐在一起吃晚餐本来就是一件奢侈的事,可他爸却能在众多的应酬中规划好自己的每一顿饭,几乎每周至少有三个晚上他们能一家人一起享受晚餐。

      母亲过世后,他爸在外面吃晚饭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回家住也是频频宿醉,身体也的确越来越差了……现在在里面,也不知道吃不吃得消。

      他已经一年没有见到任何亲人了,明明还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却已经物是人非,寄人篱下。

      大约两点钟,周霄从二楼出来,整个别墅,除了还不停闪烁着的屏幕几乎没有任何光线射入,昏暗的空间里,肉眼能模糊描绘出于朝宇侧脸的轮廓。

      他一个人喝得挺开心,一口接一口。

      “别喝了。”

      周霄走下去,拿走了于朝宇手里的酒杯:“你要是有什么不开心就骂我两句算了,我看你平时怼我的时候挺开心的,别拿自己的身体随意挥霍了。”

      “你有事儿说事儿啊。”于朝宇才懒得管他,他本来就拿了两个杯子出来,被拿走一个还有另外一个。

      周霄看着另外一个满上的高脚杯:“徐晓来过了?”

      于朝宇:“好端端提他干什么?我说了不让他来他就不会再出现在我家。”

      周霄心想,他前不久可才来过一次,把你伺候得可好了。

      “那另外一个杯子给谁的?”

      于朝宇本来是不屑于讲的,也不喜欢别人打听自己的隐私和心事,可偏偏这个环境足够昏暗,前面还放着恐怖片,他玩心一上来,就说:“跟我爸,你没见过他吧,来跟你姥爷打声招呼。”

      喝醉了,绝对。

      周霄心想。

      他平静地问:“怎么没有我姥姥?”

      “傻不傻,一大老爷们儿,平时有点儿郁闷,你会跟你妈说还是你爸说?”

      所以他现在是有点儿郁闷。

      可是从周霄离开他的身边到回来只过了一个小时,这郁闷真是突如其来。

      周霄从来没见过于朝宇这样,他看上去像醉了,可是说话的语气、逻辑都十分清晰。

      浑身酒气,眼神无法聚焦,身形摇摇晃晃,但总也倒不下去。

      像是……在逼迫自己保持清醒。

      “你这小子,其实我挺欣赏你的。”

      周霄有些意外,但不多,因为这可能是于朝宇说的无数胡话中的其中一句。
      “是嘛?”

      于朝宇伸手过来,重重地拍他的左肩,看下手没轻没重的样子就知道的确是喝醉了:“就你这样的刺头,上来就给我找气受的,我是多看一眼都怕减寿。”

      周霄:……我就知道。

      “你刚来那天晚上,要是好声好气求我,我会非常高兴让你住下,但保证第二天一早就把你强行赶走了。”

      这话周霄也不意外听到。

      于朝宇把胳膊搭在他肩头,脑袋砸了上去,手指在虚空点着,艰难地嘟囔:“用展现弱势来,指望别人施舍的人,我只给他一次机会,没有耐心去陪他玩,老子不吃这套……你小子,明明什么理都不占,还上来就敢跟我呛,跟我要不属于你的东西,一股子傻不愣登的倔驴劲儿……”

      周霄感觉到自己胸口又被他醉醺醺地拍了两下,一个大拇指竖起在眼前。

      “有点儿我当年的风范……要不,我认你做干儿子吧……”

      周霄猛地站起身,把于朝宇撂地上了,被冒犯得不轻:“你有病啊!”

      可这醉鬼倒在地毯上也就挣扎了两下,眼皮上下打了一架,就睡着了。

      周霄就知道自己不该下来关心这一趟!辈分越混越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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