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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生名陆元 ...

  •   崔狄刚好坐了个临窗的宽敞位置,稍一偏头就能将堂内场景都纳入视野,东看看西瞧瞧,不由大感新奇。
      说起来,距离穿书也有一段不小的时间了,之前都在忙着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像现在这样得闲,好好坐下来倒是头一回。
      比如提前铺垫,解决好他人眼中的崔狄“和从前不同”的隐患问题。
      同时,给男主使绊子这事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如今既然被安排了一个方便修行的身体,为何不充分利用好已有条件?
      不必依赖他人他物,还能了了自己“身体康健”的前世夙愿。
      原主也算是天赋出众,在单灵根都难得的修真世界里,拥有一副变异风灵根的他毫无疑问是本该被寄予厚望的天才。
      母亲是凌洲台第三峰峰主,掌管法莲山一脉,父亲同为长老,早些时候因旧疾隐退,之后便四处云游,只不时传些音信回来,问问门派近来可有麻烦,儿子是否找到除闭关以外的爱好。
      均让慕容峰主三言两语回复好,而围绕崔狄,大多都是一句:无,近乎魔怔。
      然而天才疯子只隔一线。
      一念之间,一墙之距,简简单单“魔怔”二字就变成了异世魂魄来到的契机。
      崔狄无所事事地将小几上精巧的茶宠摆件拢到手下把玩,突然说了一句:“谁都必须要往上走,向上求索吗?”
      这当然不是自言自语。
      系统自无声无形的隐匿状态中脱离出来,流畅答道:“其实上面是空的。”
      本来挺沉重一心情,顿时就明朗起来了。
      甚至想笑。
      崔狄都觉得自己上一秒的矫情是没必要,“是啊,与其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如直接回家。”
      他虽从现代来,却真正修炼过,还是闭了几年的关。
      系统不直接凭空分配给他多高深的修为,而是教他怎样修行——不过也是金手指一枚了,光是指导,就足以让崔狄最大限度地将身体天赋利用充分,效率堪称一日千里。
      若论往上走,难道男主最后不是走到最高处了吗?就因为七情六欲不够格,还得重开。
      若论往上求索,这一整个书中世界都遵从系统背后看不见摸不着的规则来运行,崔狄甚至能跟系统随时随地对话,再迷茫又能迷茫到哪里去呢?
      然而此时。
      崔狄笑眯眯地看小二蜜蜂一样忙碌着给自己布菜,在心里向万能的系统发出迷茫至极的叩问:“没带钱,怎么办。”
      系统貌似暂时宕机了,没回。
      尽管面对意料之外的突发情况,表面上他仍然富有礼貌风度,还帮忙扶了把略烫的茶壶,收获到小二一个感激的眼神。
      “菜上齐咯,您慢用~”
      崔狄望着一桌子菜陷入深思。
      他刚刚不就只动了几下手指头吗?
      到底多少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嘶,他好像已经辟谷了,不饿怎么办。
      回想了一下在这种时刻有可能发生的桥段,崔狄考虑要不要大手一挥分给大乞丐小乞丐,如此,店家还能多抓几个人洗碗还债。
      系统及时提醒道:“乾坤袋内有通讯玉符,让宁莫峤来赎便是。”
      宁莫峤是二师兄。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人间一鼎立大国的皇子。
      崔狄恍然大悟,紧接着又摇头,“不行,让三师兄来,带二师兄的钱袋子来。”
      难怪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这下齐活了。
      他来这“销金窟”是为了找所谓百晓生,从而得知男主的具体方位。
      届时真逮着人,怎么可能亲自上阵?
      一则,他身负刁难男主的重任,距离越近,暴露的风险就越大,过于危险,不可不可。
      二则,三师兄闻江叙可是男主宋榅的cp(之一),这种照亮对方世界并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好机会当然要留给最适合的人来做。
      按照正常走向,在原主走火入魔而亡后,第三峰的内门弟子名额就多了空缺,亟待补齐。
      机缘巧合之下,闻江叙在云游途中向一个正遭受苦厄的孤苦孩童施以援手,后续又发掘出来其宝贵之甚,堪比矿藏,当机立断带回门派,一来二去又是天灵根又道骨天成,这等好苗子岂能错过,便顺理成章入门了。
      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原主走火入魔而亡”的前提基础上。
      蝶翅轻轻扇动,崔狄还活着,而本该在六岁那年就被拉出泥潭,其后一步步走上神坛的宋榅,按作者爱折磨猥琐发育时期主角的尿性来看,现在不知道在哪儿遭老罪。
      掐指一算,嚯,不是孩童了,现在估计是孤苦少年。
      都怪自己拖太久了。
      崔狄没什么诚意地想道。
      闻江叙就是那种温柔的养胃人夫设定,脾气好好,在前辈师长跟前是沉稳可靠的年轻新秀,在师弟师妹那里就是值得信赖的好哥哥。
      一与崔狄通话,听说这个成日不是在闭关就是在闭关路上的孤僻师弟需要自己(赎),二话没说就提剑步出门去。
      “等等……”崔狄还没忘记转移债务这事,“稍后的花销还多着,不妨把二师兄的小金库带上。”
      玉符对面,闻江叙刚好解下佩剑,矜持一笑,“小十莫担心,师兄我攒过不少任务单,这些黄白之物还是不愁的。况且老二陪小五下市去了,不在山上。”
      崔狄恍然,遂坦然催促道:“师兄你快些,我还有要事在身。”
      “嗯。”
      不提千里路程,闻江叙踏上素白剑面,轻叱一声“练月”便破风直往云州而去了。
      那厢崔狄中断通讯,灵机一动,寻到墙上某处,被凿开又嵌了个镂空样式的半封闭木架,悬着一排小牌。
      方才小二提过,这是方便客官召人或者点单用的,选定后将牌往下一扯,不必费力吆喝就能等来伺候。
      指尖轻拨过,木牌撞出清脆磕声,崔狄随便摸出一块,见上面刻有“说书段”三字,琢磨着如此就算多耗些时间也是顺理成章,期间还能向对方打听些大道消息小道消息,一石二鸟啊。
      经过比较分析,崔狄背靠金主不怕贵,扯下要价最高的那块,便绕过屏风到软榻上歪着,预备度过无所事事的一天了。
      榻上堆叠若干锦枕绢枕,极具寒冬氛围,兼熏香浓淡相宜,炉周轻烟缭绕,闻得人好生朦胧。
      若非崔狄那几年闭关就是在“练累了就睡”“睡醒了就练”之间来回切换,实在腻了,不然守着一筷子没动的菜肴,睡到闻江叙
      赶来也不是没可能。
      “笃笃笃。”
      这么快?
      崔狄翻身坐起,扬声道:“请进。”
      他不错眼地盯着门的方向,好奇来人是否左手卷着书右手握醒木,脸上留山羊胡身上穿长衫,接着开头道“难难难,道德玄”,高潮前铺垫说“小孩没娘,说来话长”,末了再来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醒木一敲便退场喝茶去。
      窸窸窣窣响了阵,只见得一道人影映在屏风上,动作看不太清,听声音像是在摆弄随身带的什么木匣子,没等几秒便见那身形一矮,估计是坐下了。
      本来翘首以盼,还想见识一下修真文生成的世界里,说书先生是什么样子,这下好了。
      崔狄的兴致顿时败了,被抽去筋骨似的又靠回去,懒洋洋开口道:“先生讲个长点的故事吧,我等个人,正闲呢。”
      “……如今天冷,客官留这么多菜在桌上,看样子并非残羹,可等人到了,也是冷炙啊。”
      先生落座的地方就在桌边,进门就将那些摆盘仍维持原样的菜品一览无余,虽然看不清客人真容,但听声音显然是个年轻的,忍不住就絮叨了一两句。
      那厢崔狄也感觉出对方是爷爷辈的人,下意识调整过姿势,稍微摆正了点,闻言怕他误以为自己故意浪费食物——不对,好像不是误会——狡辩道:“我哥哥爱好独特,就喜欢吃冷的,这是我特意备下的。”
      说完后崔狄暗下对自己点赞,真是反应敏捷。
      谁知这句胡扯还触动到了对方,隔着一道屏风,先生感慨道:“内人亦有如此习惯,寒食于她而言乃是家常,我孤陋寡闻,不料今日有缘,替内人寻到知己了!”
      崔狄很庆幸是穿进了修真小说而不是真的史书,不至于要以纯然的“之乎者也”对话。
      他也挺佩服自己,从最开始跟山顶洞人误闯新部落似的皱着眉听别人讲话,到现在不仅能毫无障碍听懂,炫上两句也没得问题了。
      “正是,正是。”他干巴巴回道。
      这位说书先生显然是性情中人——崔狄估计他高低还算个“妻奴”,因为他一聊到家里那位就刹不住了:
      “话说我年轻时就识得内人,那时节,谁家儿郎不知她才貌?”
      “春花秋月,夏蝉冬雪,四季一年,有好几年我都能从旁人那里得知,她近来说了什么话,又做了什么事……”
      崔狄将脸扭向先生坐的方向,惊讶问道:“啥?那时候就已经有明星了吗,额我的意思是,很出名的人。”
      先生轻轻哼笑,像是听见什么很有意思的话:“明星么?的确有酸人称她织女转世,还编了有模有样的传记,说是那河汉女为追随情人而去,甘心堕凡呢。”
      嚯,这么神乎,崔狄捧场道:“夫人真是传奇般的女子,云州宁静,与先生一同归隐,倒是个好去处。”
      心里却与系统悄悄说,“卧槽真的假的,你是系统你神通广大,知不知道点内情?”
      “不知道。”
      他本来也只是随口一问,收到了“果然如此”的回答,但还是小小控诉了一下系统的冷漠:“你不会是什么修炼系统转型过来吧,怎么一问三不知的。”
      这也是随口一说,不过系统这下话都没回了,像是默认。
      崔狄叹气,不愧是事业型高冷系统。
      天色尚早,他来时差不多花了一天时间,想必闻江叙刚好能在他赖不下去的时候踩点来赎。
      现在?还早着呢。
      崔狄拈粒炒香的蟹黄瓜子仁到嘴里,嘎巴嘎巴嚼了,提议说:“在下年纪小见识浅,对历史啊名段啊也不是很感兴趣,您要不就给我讲讲夫人当年。”
      还是八卦好^ω^ 更适合穿书宝宝的体质。
      暖香袅袅,崔狄抬手留了条窗缝来透气。
      接下来还得辛苦先生费几个时辰的口水,可别真把人暖得昏昏欲睡了。
      屏风后,先生思考几息,点头应下,“好,好啊……当年天下何人不识卿卿,到如今却少有人知。”
      像是打定主意,连声音都变得坚定。
      “你我有缘,今日不说书,我便与你好好讲一讲,以我之眼,看她如何。”
      “很久很久以前,我出生在一个小山村。”
      “……客官莫急,这故事很长,不得短说,离咱们的女主角出场,还有‘十余年’呢……”
      “村子除了偏远外并无特殊,也可以说偏远得有点特殊了。”
      “早些年还因此闹过一个笑话。”
      “兵荒马乱,就少不了征赋收税。”
      “有一年,官老爷们正苦此地榨无可榨,无意间发现原来山里还有人还有地。”
      “之后发生了什么不难猜出,总而言之,他们保住了官帽。”
      “不过虽然小山村失去了神秘,但也就不再‘偏远’。”
      “这对我来说可能是件好事。”
      “因为我也能识字断文了,后来居然还一级一级考上去。”
      “有人交口称赞我是神童,他们都不知道,村里人从我出生起,就笃定了我的命运与众不同。”
      “因为我娘生产时,平日里藏的很深,根本见不到第二眼的那群鹿突然就不怕人了,哪怕知道有人在附近,也很自在地走着。”
      “村人的说法不约而同,也许代表他们所见为实所说也不假,鹿貌似还真的,一一从我家门前过。”
      “连爹娘都说,这是福分,神鹿还特意借肉身来看我,赐下贵运。”
      ……

      也正是因为有此奇遇天缘,父母为我起名,并未依照原姓为“元”,而是另取了“陆”,合起来就是“陆元”。
      乡人唤我陆生,祝愿早日能改口唤陆大官人。
      长自山野,却有出将入相之潜质,鸿儒白丁莫不知晓我,未及弱冠,我便要上京赶考了。
      拜离父母师友,我与同行的十数余人一起上路,共约折桂。
      山高路远,对读书人不可谓不艰难,好在相帮相扶,就算偶有不测风云,也是有惊无险。
      直到行至半途,一日酷暑难消,我们身在荒郊野外,苦不堪言,有人提议进山林乘凉。
      像我一样畏惧深山老林的人也有几个,但是经旁人怂恿,也松了口风,以为避暑乘凉而已,并无大碍。
      不敢走太深,我们最终在一颗树冠茂盛,几乎盖天的古木下停住,暂作休整。
      这片阴凉对比先前的酷热,实属珍贵,人一入它的荫蔽,就连身心都一并放松,不免昏昏欲睡。
      然而就是这一松,坏了大事。
      我再度清醒时,天色已晚,四周吹过来的风都是挟带凉意的。
      夏风凉爽,却吹得我如坠冰窟。
      惶恐爬起身来,同伴一个都不见,只有我,这里只剩下我。
      不敢多想其他人去了哪里,我急忙背起行囊,硬着头皮大着胆子准备按原路返回,起码能到大道上,不至于继续留在天黑后的林子里。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慌乱之下我竟越走越偏,到最后实在欺骗不了自己,认清被困的事实。
      在此之前,我是茶坡山的神童,是寅陵县的陆生,而到了照明都要靠稀散月光的现在,我抱着书箱包袱,不止一遍地想象被毒蛇咬被虎狼吞食的结局。
      战战兢兢等了半夜,结局未至,黎明却先到来,驱散黑暗,又让我能看清眼前的道路了。
      其实哪有路,不过是我横冲直撞搞的破坏,但第一缕晨光落下时,我并无主见,便选择追随它而去,不知走了多久,我居然真的出来了。
      经过一夜,我终于还是回到了人走的道。
      这段经历对我影响很大,哪怕再次孤身上路,我也不再有半分动摇和惧怕。
      风餐露宿又几天,我终于遇到驿站,在底下歇息时听到过路人说,某两县交界处,死了一行十四人,据说被野兽顶穿肚皮,内脏鲜血流尽,好不凄惨可怖。
      我不可置信,打听清楚后却几乎能确定那些人就是山林里消失的同伴,整十四人。
      而且就在当晚,就在离我被困方圆不到几里的地方。
      为什么只剩我?
      无论是只有我一人与同伴分开,还是一行只有我一人还好好活着。
      而这些疑问到我抵达上京也没有解答出来。
      或许天注定,我浑浑噩噩赶考,当然榜上无名。
      不过这也没有挫败我。
      自从林中一回清醒后,我人生的重点已悄无声息不知偏向何处。
      落榜后,我没有离开,相反,因为对京城与家乡中间的千山万水产生了难测的深深畏惧,我留了下来,尽管已身无分文。
      陆元年少轻狂,可以执笔,便也可以干粗重活,求份温饱。
      我时常想起那以为将死的一夜,和已死的同伴们,执着地回忆,偏执地琢磨,自虐般不断发问,不停求索。
      某日照过水面,看到一人如柴干瘦,面颊凹陷,真真恍如隔世。
      因觉丑陋突兀,后常掩面,不敢见人。
      在京城,一个不再读书的读书人,没有功名,没有人脉关系,我学乞丐宿街头,日出晒太阳,下雨躲破庙,却尽力保持整洁,经常去茶馆酒楼打短工。
      豁牙的老茶房教我,不管怎样,人也要扮得体面,这样才能等到真体面。
      隔壁就是一条花街,美貌的姐儿时常成群结队来到,叽叽喳喳嬉闹,香风也随之在嗅闻的空气里充盈,轻易便招去或大胆或小心的目光。
      在她们当前,有些人眼睛总骨碌碌往那边转,好似渴盼,身后却扬起下巴发出轻蔑的说笑,遮掩几刻前的失态。
      同席皆如是,否则哪里混得到一席?
      也有些人表里如一,纨绔加身,自诩风流浪子,常携美人畅饮,醉时快意潇洒,当街也可做出琵琶骨饮酒等若干情色荒唐事。
      人生百态,作戏观也是别具一格。
      可若入局入戏,便不同了。
      我还是不够谨慎——亦或者,在这种热闹处做活,总是要惹上几回麻烦的。
      绸缎锦衣的少爷将个跑堂的杂碎踩在脚底,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也不是没见过,所以这回让别人看见也算“礼尚往来”。
      我能清晰感受到眼鼻的肿痛,心口沿着血脉皮肉传来猛烈的砰砰声,鼓噪难忍,像耳朵里住了一窝蝉,身体却已死般不敢动弹,唯恐呼吸间激起那人更大的怒意。
      “知道小爷我是谁麼……啊?敢把小爷珍藏的美酒洒出一滴,小心你这狗杂碎的手,不好使就剁了!”
      重压来到左手,碾压的力道传来,我控制住蜷缩大叫的下意识反应,只是浑身颤抖,不敢发一言。
      他在楼里订了一壶酒,预备送给哪个姐儿博欢心,我手抖浪费一滴,便如此下场,只能暗自祈祷他早早消气,饶我一手,或是一命。
      也算是生死攸关的节点,然而除了我流的小半摊汗与血,听周围人声鼎沸,与平时并无不同,与他人并不相干。
      悲欢相通,唯有亲尝。我倒是释然了。
      忽而就听得一道清越的声线,在此之前从未听闻,可初闻就覆去我浅显的对女子的一切了解。
      “爷若是好这些打杀的折煞事,便恕柳不奉陪了。”
      “啊呀,都怪下面奴才不长眼,害你我难得温存都生这些龃龉,来来咱先坐下,人生得意须尽欢哪……”
      外力一松,我靠积蓄的力气缓了缓便能支起上半身,立马就有人半拖拉着我要下去,省得碍眼妨生意。
      眼皮已睁不太开,但眼珠还是找到了缝隙。
      我心思隐秘,只敢悄看一眼,却正好对上目光,彼此都静默,效囚笼两相望。
      然而我竟在此时暂归陆元的身份,又拾起所学,不过也只是捉襟见肘地临时改词句,脑海中闪过:“女艳独绝,世无其二。”
      “今日一趟可不易……公子宁愿拿来与小孩子多计较吗?”
      “柳儿饶我,你素来爱这杯中之物,快些尝尝吧,其他俗事杂务就莫要理会了……”
      ……
      被提拽到偏院,对我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处理伤口,前面再发生什么也与我无关了——平日跟我共事的柱小哥已经向我转达了管事人的意思。
      如今惹了是非,我不好继续留在这。
      幸好还有容我喘口气歇息的空隙,柱子还带来了少量伤药,倒是省我跑一趟又多花费了。
      费力去够一些角度刁钻的破口,我不得不重新开始思考接下来如何过活。
      虽然在此做活算是轻松省心,毕竟是我在展示了会识字会背诵后在数十人中“脱颖而出”得来的宝贵机会,但临走之时,我还是屈服于囊中羞涩雪上加霜的现状,把被我用过后更加少量的伤药揣进怀里带回破庙了。
      第二天我还是鼻青脸肿的,不过比较起昨天的惨烈程度,好在没有加重。
      稍微动一下筋骨都会引来密密麻麻的酸痛,我也就没有多动,几日几夜的休息,翻来覆去想了很多。
      最后关于那名叫“柳”的女子,我突然想到,她为何称我是小孩子?
      届时我已经恢复得差不多,我将此归功于柱小哥雪中送炭递过来然后被我贪掉的伤药。
      躺了这些天,身上都快被蚤子爬满,便起身去到附近的一条河流边,彻底清理过,拿起布条像往常那样遮掩面容。
      乍看去,虽不矮,但瘦如竹竿,也许更是因为父母给的一双眼睛,大而圆,本应由还未长开的少年所拥有。
      去除遮掩,只见下半张脸如枯槁般,肤色苍白黯淡,也不像为我所有。
      没有供我坐吃空的山,只好马不停蹄又去找新活,奈何国家外患当前,内乱自然不会少,连带着上工也变得困难起来,走了好几家都说不要。
      没成想我到了京城,却要面临被饿死的风险!
      真是奇也怪哉,呜呼哀哉。
      “哪来的小子,去去去,别挡着客人进铺子的路了。”
      正愁着,后背被人不轻不重踢了一脚。
      回头跟那抱着一摞书的老头对视上,亏他都快要被遮盖住眼睛还看得见我。
      我顺从地站起身,预备先到处溜达着,指不定瞎猫偏就碰到死耗子了。
      还没迈开几步,耳后就传来叫唤声:“哎呀你这年轻人,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快来搭把手啊……”
      还夹杂了痛苦的嘶声。
      我听着耳熟,回头一看乐了:果然跟我家对门的三舅佬爷一样闪到腰了,直也直不起,弯又弯不下,手里有物件还不能随便乱动。
      走过去帮他卸书,扶到一边坐下,我凭手感顺便揉按几轮,老头子哼哼唧唧的,听着令人好笑。
      “年纪大还干什么重活。”我随口说道。
      他眼睛一横,白眉虽稀疏了但还是颇具威严,“那你年纪小还自己找饭吃呢,我看你在这条街来来回回几次了。”
      我确实图省时间在附近抄了很多次近路,但看他一脸打了胜仗的得意样,还是忍不住对他的前一句进行反驳:“我年纪可不小了,明年就弱冠。”
      小老头缓过劲来舒服了,嘴巴功夫也蹭蹭更上一层楼:“你这小胳膊小腿还弱冠,不如跟老夫我一起当‘弱鸡’吧。”
      我哽住,手下动作就停了。
      “哎哎哎别停,说几句就受不了啦?你虽然不会说话,但是还算跟老夫投机投缘,要是没地方去,就来给我干苦力,反正你自己说你不是‘弱鸡’。”
      嗐,瞎猫还真碰上死耗子了。
      我眼睛一亮,“当真?”
      他抬起下巴哼了声,挺挺微弯的脊背拿乔道:“一言既出,你若是能再用点力,百马千马也难追。”
      我怎不知这老头?只身料理一间小破旧书铺,但胜在藏品孤本多,也亏的他有这能耐,才占了这好路段多年。
      跟着他肯定有饭吃。
      我一想到接下来温饱不愁,心里快活连带着手下也利索起来。
      后来发现我识字,老头愈发满意,连道买卖不亏,教了几天后就顺心当上“甩手掌柜”,每日搬张竹椅往院中一躺,品茗磕瓜子儿,暖和了睡一觉,醒来随便对下账,哪有当初那副吭哧吭哧的苦累相。
      我忙着晒书,他偷懒打瞌睡前还若有所思地一拍大腿,悔道:“你小子早不来!老夫我吃了多久的苦呀……”
      我:“您还是继续睡吧。”
      难得日头好,亟待处理的书不在少数,我两条腿在小院里都能轮轴转上残影了,哪有时间闲谈。
      终于坐下来时,我咬着毛笔想,最近话本卖这么好,可惜愿来交稿的几位都写的慢,要是,要是……
      我本打算融合一下早些年混在四书五经里看过的民间传说,再捏造出丰神俊朗一表人才的男子和颜色倾城红袖添香的女子各一名,使其相遇相知相识相爱相守——然而最终还是放下了笔。
      实在想不通,如何发生上述若干,笔者都生疑的事,读者又怎会信服呢?
      我重新蘸墨,落到纸上就是几首酸掉牙的诗,借用话本中滔滔情爱,倒也杜撰得来。
      稍微吹干了些,我便搁置在旁等着看之后能不能哄到哪位多愁的小秀才来欣赏,最好是忍不住掏钱要买回去装裱收藏。
      想象着,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之后也并未去翻,忘在废纸堆中。
      书铺栋栋“黄金屋”,既没有“颜如玉”,也不会有浪荡公子,自在得很,有事赚钱无事看书。
      心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日子却过得像四方八面浸在温水里,间或有淡淡波纹传来,也不觉有变化。
      “小子,你红了。”突然,老头一日同我说。
      我摸摸脸,未晒太阳也未饮酒,何来红之一说。
      他一脸恨铁不成钢道:“阿呆,是你著的诗文红了。”
      我目瞪口呆。
      天地良心,客虽少,但修修书补补册的,一直有活干也一直在干活,我哪来的闲情逸致著诗文,又怎么可能还“红”?
      老头神秘一笑,从袖中掏出几沓薄细纸条,示意道:“你瞧,在外面传的可烈了。”
      抓来一看,像是我的手笔,可……
      我赶忙翻过去,就怕酸掉大牙,“这,这也太……”
      “就是你写的啊,我看着极好,帮你改了几处无伤大雅的,果然很受欢迎!”老头又掏出几块银两,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对此感到惊疑:“读书人还真有爱看这种的,还不少?”
      老头一脸笑收都收不住,“谁告诉你是读书人,酸诗自然有酸人吟,谁薄命谁爱呗。”
      直到翌日有人请我出门喝茶,我才稍有感知,什么叫“红”,什么又叫“酸人”。
      半盛香茗的杯子被推近,我连忙抬头看向对面,那手保养精细,其主人对我来说竟还算眼熟,此时正笑眯眯看着我:“小秀才,考虑得怎样?”
      在酒楼做工时,偶尔能看到管事的跟人洽谈。
      秀梁姨就在其中,我知道她是“近水楼台”的管事,管着整条花街、全京城最出名的青楼兼勾栏,到那光顾的可不止民间百姓,还有文人墨客、达官贵族。
      日日门庭若市,连带着一条街都繁华着锦,烈火烹油。
      我现下也跟被烹似的,捧着热茶不知所措,“啊?……是说让我帮忙写点东西吗,这,这……”
      我想说不过提笔顿笔,需要的话我哪里有不应下的理,怎还特意令人来约,亲自来见。
      秀梁姨无疑是很具风情的美人,先前单是远远被看见,便有稍微动作就引人欣赏的魅力,眼下与我一桌相隔,轻按鬓角微微笑着,更让我不敢将目光挪出茶盏那几寸之地。
      “老郭说你木呆呆我还不信,没成想你二人都是读书人,风格却真真不同,那个老狐狸可油滑着呢!”
      像是实在收不住眼里嘴边跑出来的笑意,她低头抿了口茶,接着向我透露“内情”:“他呀,是看你这小后生有点东西,要炫耀,还要捧你。阿呆,跟着我近水楼台,是真能‘得月’,你还要考虑吗?”
      迷迷糊糊的,我就夹着一沓纸契回去寻老头了,不过口头上算是跟秀梁姨约好了。
      “嗯!这条不错……诶等等,十年?她还想买断你啊?这个你之后再找她谈,按我说的跟她讲,比如……”
      不久之后,除了日常待在书铺里干些日常的活,我还多出了不少文字功夫,写诗填词撰联代笔,都是由小厮辰时送来,戌时带去。
      因我算是半个近水楼台的人,为里面的大姑娘小丫头施教启蒙也变成了工作之一,这样一来,老头就不能继续当甩手掌柜了,遇上我得空回去帮忙,他连说后悔,边叹息边转身寻躺椅去,还不忘胡说八道:“唉,我现在可懂老赵头那心情了,儿子赘出去就跟泼水似的,哪还顾得到以前的家呀咿呀咿哟……”
      末了哼的调以前没听过,想是最近学来的,有我两头跑,老头子倒是好情致。
      我躬腰收拾着书摊,已备好阴阳怪气的腔调回击:“要真是你儿子,那我得是被你卖出去的,现在我一天写几篇,真恨不得不识字……”
      “劳驾郎君,我家姑娘有请一叙,不知得闲否?”
      我回脸一看,说话的小童梳着双丫髻,齐整的乌黑发丝平分两侧再梳结成髻,置于头顶两侧,刘海下一双滴溜圆的大眼睛满是好奇看着我,莫名盯出我一背薄汗。
      回后院洗手时老头突然跳下地,凑来问是谁。
      我取来帕子,蘸湿后往脸上擦,“……近水来的小丫鬟,估计是秀梁姨找我有事。”
      擦完脸擦汗湿的脖颈,我揪着衣襟闻了闻,没有异味,还算干净。
      平日里这人连谁在他跟前偷拿书册都发现不了,此时倒是敏锐,眼睛眯起,看透一切般洋洋得意:“不对劲,你不对劲。”
      我估摸着时间也不能拖太久,拍拍袖准备出门。
      跟在秀梁姨身边跑腿干活的多为伙计,女孩子一般待在楼里不轻易出去。
      我也懒得再圆,经他一问就下意识撒谎已是心虚之举,还是早些避开身后那“如狼似虎”的目光为好。
      来到门前,我唤道:“小花,走吧。”
      小花闻言便开始带我走,只是不住瞄我,怕她误了脚下路而跌倒,我主动解释说:“听到有人这么喊你,就记下了。”
      她年纪尚小,却像个小大人般长舒一口气,神态可爱:“还好还好,我家姑娘说要小心那些我不认得但认得我的人呢……不过你是姨姨请来的教书先生,不算一般人啦。”
      气氛轻快,我忍不住逗她:“我不光认得你,还认得你家姑娘,可你们都不认得我嘞。”
      小花瞥来一眼,狡黠道:“猜错啦,我家姑娘认得你,而且我家姑娘大名鼎鼎,鼎鼎有名,有名有姓,你认得是很正常的,不认得怕是会招人笑说乡里别咧。”
      心中一荡,我听见自己字句清晰道:“自然……你家姑娘姓容名柳,我自然认得。”
      而她认得我,应是有事需我相助,提前问过罢了。
      忆及那场带了点殷红血色的初见面,我竟希望她善忘事,就算认得我,也只记得我如今并不太相关的身份,和自由站立的齐净模样。
      直到与那人相对坐下,我仍无法假装淡定,只好低头使劲看茶盏,试图盯出什么不一般来。
      茶是新泡的,颜色清亮,我看着杯中倒映出的房梁,忍不住就开始琢磨对方的用意。
      余光可见女子红云一般逶迤在地的缎衫,遍遍提醒我此情此景何人何事。
      为了将自己从忧虑中解放出来,我硬着头皮主动开口道:“姑娘是要为新曲赋新词吗,小的过几日就能差人送来。”
      话虽如此,我还是低头,好似雕花房梁真能开出什么花来,说真的,我还是只堪些笔墨功夫,寡言,甘作一颗草,风吹过四季,也无法让我摇曳。
      “不急,确有一事相求。”
      我很快点头,同时呼出一口气,好在我对她而言还是有用的。
      “家乡有一旧俗,生人终死,若有幸得一一牌一碑,列清名字生辰以及归属,如此可安然入地府,再者细数生平起伏,自作铭或他作铭,如此可安然过奈何桥。”
      “见先生文采,喜不自胜,倾慕非常,柳愿厚礼请先生作铭。”
      我瞪大眼睛,忍不住抬起头,呐呐劝道:“这……这太重了,我……”
      容柳是个很沉静的女子,从她波澜不惊的秋水眸可窥一二。
      世人皆避讳身后事,她却毫不在意。为活人作墓志铭,我并非没有在地方志上见过记录,只是毕竟相识,我难免失措。
      她微微一笑:“有归宿,或许才能让人忘记漂泊。我不信命,却也难以免俗,还难得碰上钟意的代笔人,岂不一试?”
      窗棂镂空,华美工艺后是一片连云彩都不曾修饰过的晴朗天,我也跟着望过去,还能不知名的鸟雀展翅追逐,耳边又听她轻轻道:“有劳先生了。”
      我当然还是应了,走前磕磕绊绊拒掉小花捧来的银票,只说秀梁姨已给足工钱,不过举手之劳罢了。
      容柳放松身姿伏在椅靠上,看我们互相推来推去,没多说,笑着让小花收回去。
      小花送我出门,看样子很想踩我的脚:“姑娘特意备下的,你居然敢不收?!”
      我低头看路,苦笑道:“除了温饱,我哪里还需要这些呢?举手之劳,还是求之不得,我不敢邀功。”
      小花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她自己爱夸容姑娘,似乎也很喜欢别人来夸,还要如现在一般满意地点评道:“有自觉,很好。”
      说是举手之劳,实际上回铺子后我就一头扎进无涯书海,顺便使唤起老头,帮我寻各类书,关于地方、风俗、祭祀、诗词收录等等等等,誓要补足文辞见识,读得头晕脑胀还觉不够。
      老头大惊,看这劲头以为我是要备战科考,但一看书单,又怀疑我只是单纯受什么刺激,突然变书呆子了。
      “这看得啥啊,你想写野史吗?”老头一路过就凑过来看热闹,奈何太杂,他根本看不出来我的意图。
      我看得又急又快,但一一过眼,记在脑中,倒也算游刃有余,眼下没空,便敷衍一笑:“嘿嘿。”
      “……懒得说,看吧看吧,真成书呆子了就让你天天给我干活。”老头愤愤离去。

      那时节,太平安宁,落在京都,哪处都繁华。
      容姑娘寻我做笔墨工夫的事在近水楼台其实并不惹眼,然她少闲多忙,与我话起往事,总断断续续,是而有隙我便前去,姑娘们爱开玩笑,还向我打听她莫非藏了什么不得了的一手。
      我顾虑颇多,以为在落笔之前不可轻易留迹,未妨入他人眼目,故而她讲得慢,倒许我背记方便,静处时,常如牛反刍。
      幼年失怙,从南漂泊向北,一路辗转,交集熙熙攘攘。
      个中细节,她尚在韶华却也要费心力去回想,尽力修补完整,很多时候讲着便停下,因人忘事,因事忘人,需在哪处加上转折。
      “啊,不对,在齐世子领我进府前的那天晚上,我记得是瓜熟的好日子,因为阿白说好是要到城外瓜农的田里寻来‘瓜王’给我见识。快天黑,他抱回院里的时候我就坐在那,看那比冬瓜还大的西瓜,同他说我明日就走。”
      “阿白真是个冒失鬼,瓜王还没落到桌上,就先砸落在地,溅开的惨烈,把我也吓一跳。”
      “我们其实也是临时搭伙,不过在逃荒路上结识,情谊比寻常姐弟都深,相处了好几年,刚来的时候都黄瘦,就挨在墙根乞讨,捱过了一阵子,算是有根基,再到处替人做工干活。”
      “小孩子腿脚利索,送信传话,给钱就能干,最初认识齐世子,说来也信富贵人家多情种,他当时与正当红的勾栏小旦有来有往,倒便宜那些混在场子里看眼色行事的人,小孩子机灵伶俐,也容易取信。”
      “就凭那身派头,抬手有示意,拥过去的人真跟一窝蜂似的。我挤得晕头转向,连阿白到哪一时都反应不过来了,好歹稳住,一看,让我站到贵客面前了。”
      “我读过些书,会说的吉祥话也就更多,顺利得了活,后来为了再多拿几次那么大方的赏钱,便常带阿白来蹲守。”
      “一来二去,不知何时就被记住了人。”
      “即使如此,齐世子说能给我去处,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总比两个孩子,还是迫切地应下。”
      ……
      那时王朝还在坐落在南方旧址,还需再等上三四年才有迁都这事,齐世子的父母都身负功勋,守在边疆,他也是年岁到了,才被遣回京议亲。
      容柳随他进府很难说清楚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她能带阿白一起吃饱穿暖,单看这点就无需考虑什么值不值当了。
      白天,齐世子到处混迹,身边还跟了个收拾打扮后很能拿出手的容柳;晚上,就被安排各式教学,上至女工礼仪,下至功法体术。
      只要不是傻子,就能看出来齐世子心思殊异,绝非表面上那般荒唐逗趣。
      容柳是个能当傻子的聪明人。
      她说多谢齐世子济弱扶倾,愿以命相许。
      安逸能将人麻痹变蠢,一朝来了个不蠢的,必然生乱。
      来日,容柳恳求世子施恩,自己仅弟弟阿白一个亲人,惟愿他能得一好出路。
      齐世子知她根底,绝对掌控,是而无需试探:“小柳儿与本世子不同,是心软之人,可若走一赔一,这买卖亏本啊。”
      容柳不卑不亢,温顺地依偎在齐世子膝头:“既许命,妾随世子。”
      青年的手抚上鬓发,接触不到遍布的厚茧,倒让人产生温情的错觉:“那便依你。”
      阿白出身商贾之家,本应一生衣食无忧,成长后随父辈丈量天南海北,容柳早就想,如今也能让这个弟弟,去往广阔的自由处了。
      再无牵挂,再无挂碍,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怎么搅乱就怎么搅乱,外患大兴,直到恐慌在民间坊内也无可避免地传播起来,容柳终于能看清牌面了。
      齐世子要走。
      不,不是齐世子,那是北漠奸细之首,也是北漠王不起眼的胞弟,为三皇子时不争,为都岷王爷时不夺,素有贤名闲名。
      原来打的是咬下大桓王朝这块大肉的主意。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若再滞留,恐生事端。
      “你不是无家可归么,无家便无国,就跟我走吧。”
      容柳感激涕零,一如她在大桓权贵的华宴上依照“齐世子”安排那般,连垂泪也不失为美人。
      然后在禁卫军得讯追到城郊引发混战时,往悬崖一跳,通过隐蔽的山洞绕行,逃出生天。
      少时逃荒,生死关头得一生机,没成想又在几年后再救她一回。
      后来听说贼人侥幸逃脱,不过这已经与她无关了,早就听到迁都风声,她乔装改扮,就混在逃难的人流里,一路向北,最终定下。

      我零星看过几折戏文,感慨情节夸张,孰知命运更是难以捉摸。
      只是不解,“我听闻人一生的转折有限,前半生既然如此,后半生必然平顺,容姑娘如今就托我作铭,想来是打算分个上下部了。”
      好吧,跟小花熟识,我这样呆板的人也学会开玩笑了。
      容柳从不沉浸在回忆里,好像那些往事真是过眼云烟,与当下的自己不相关,冷静回道:“实不相瞒,我打探多年,终于收到了关于阿白的消息,他如我所愿,周游后在某处定居,我想去看看他。”
      其实北漠的威胁一直都在,不过两国对垒,除了激烈的斗争还考验熬鹰般的耐力,虽说京城也不是绝对安全,但动乱一起,京城很有可能是被蚕食的最后部位。
      况且我也很担心她一介女子,怎么方便上路。
      她微微一笑,似是安慰,“总归是个念想,消了比不消好。”
      大概来年春天,就动身。

      甫一回去,先是七天神思不属,其后我又关门在案前坐足十二个时辰,终于能拿起两三张纸,水墨待干,尽看十余遍,也无可改处。
      这便是半生了,却也风雪千山。

      由我亲自交到容姑娘手上,并附赠一枝难得还不曾枯黄的折柳。
      后来几个月也不再正式见面,一如当初了无交集,却记得她走的日子,然而最终也没有过去。
      后来竟真乱了,北漠险些直指中枢,天下又多烽烟,哪里都糟得很,不过容柳已于多月前离开,也不知道她是否还安好。
      在老头终于答应随我去学他人逃到其他城池的前一日,北漠在朝廷兼天下义士的抵死反抗下退了兵,彼此割地让款,约定五十年互不相犯,太平又能被粉饰出来了。
      我还能是京城一小书铺里的帮工,不过老头没有子嗣,没过几年收了我做义子,我给他养老送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来到这里。
      云州是个好地方,我有缘在这落脚,因缘遇到故人,今日又啰哩啰嗦这一大堆让小友听见,真是缘分妙不可言啊。
      ……
      崔狄把盘中满得快要塌尖的瓜子壳往旁边拨了拨,点头肯定道:“确实有缘。”
      说来也是,但凡他身上揣点人间通用的银钱,而不是符箓法宝灵石之流,早不知道在哪里溜达找小男主去了,怎么还会像放学等家长来接的幼儿园学生一样在这嗑瓜子听故事。
      “其实有一点,无论如何我都很在意。”
      小几上搭了干净的巾帕,崔狄随手抽来一张,轻轻揩着嘴角笑。
      他站起来舒展筋骨,又走动几步,懒懒道:“先生所讲,戏剧话本都比之不及。”
      “朝代常更迭,迁都却不多,最近也是发生在八十七年前的桓国。”
      “大桓统一中原已近三百年,迁都契机正是北漠犯边,甚至直指王廷。”
      “凡人百年,八十七足以让襁褓婴儿也变成耄耋老人。”
      “先生的故事很好,不过您说的也只是故事而已。”
      “毕竟您不仅不老,还意外的很年轻呢。”
      崔狄驻足在屏风前,对于揭晓对方的身份并不急切,只是目光向前,注视着那道若隐若现的影子,笑得很有把握。
      同时仗着系统高于世界规则,再确认了一遍外挂无误:“你确定他就是百晓生?”

      崔狄是看过原著小说的,“百晓生”的名号虽俗,却算得上一个重要支线的重要NPC。
      但凡云州城内,发生的一切都知晓,神就神在作者把云州城区域的上帝视角,赋予给了这个面孔年轻的二十几岁青年。
      因为发生在小说里,崔狄看的时候根本不在意人设和情节有多反差多逆天。
      百晓生?什么都知道很正常啦!
      凡人青年?掉下悬崖遇到高人得其真传也不是没可能啦!
      ……管你怎么样,推动闻江叙知遇宋榅的剧情就够了。
      崔狄眼睛都亮了,现在换他来问宋榅下落,百晓生快快指条明路吧,到时候闻江叙一到就能让他出场去“英雄救帅”了!
      可怜的男主,这么多年一定吃了很多苦吧,我带救兵来也。

      如此盘算着,面上仍不动声色,端的好一副看破真相的云淡风轻模样,崔狄接着加把火:“实不相瞒,我来到这里,是为了寻人,听闻先生见多识广,可曾知晓这云州城有一骨骼血脉命格均奇特的孩子,尚在襁褓之时便随江流到此,至今估摸着也有十二岁了。”
      自他出声以来,屏风那面安静良久,若非身影仍在,气息平稳,崔狄都要怀疑百晓生是不是跑路了,甫一问,对方就答了。
      “来得太晚,你说的孩子,年六岁时便夭折在江流托他来时的堤岸边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书生名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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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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