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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烈日下,戴着草帽的明仔把脸抬起来,稀稀疏疏的阳光透过草帽缝隙洒在他的灿烂笑容上。
      “很乖呀,是不是?”
      闻言,靠在墙壁躲在阴影下乘凉的富贵也走了过来,蹲在明仔前面。
      “这只三花是不是特漂亮?”他手底下摸着一个翻着肚皮的三花猫,那猫被他摸得舒服地“呜呜”叫,一个翻身起来蹭着他的脚,蹭了几下还不满足,大摇大摆地走到富贵面前,继续施展它的无敌撒娇术。
      富贵也抬起手来摸了摸它,它立马把头主动伸过去,使劲蹭着富贵的手心。
      看到这一幕,明仔的心都软化了。他拿出准备好的猫粮,一边倒在地上的铁碗里,一边向富贵解释道。
      “是不是很亲人?它叫茉莉,每次我来,只要喊几声茉莉,它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他继续补充道,“其实,它很害羞的,要熟悉了它才会这么亲近你。我看它就挺喜欢你的。”
      猫咪还在蹭着富贵的的腿,绕来绕去的似乎在挠痒痒。但是一看到其它猫咪靠近了,它立马蹿到猫粮前面吃了起来。
      不知从哪里无声无息地出现了四只猫,都从角落里蹿出来,跟三花茉莉抢饭吃,但是一看到其它铁碗里还有粮,就果断一人一碗独食了起来。
      “这是波波,它身上有几个很规则的黑圆斑。贵妃的话,这从体态可以看出来了,有点肥……,”
      明仔对面前正吭哧吭哧埋头干饭的猫咪们的名字,名字由来,甚至它们的小故事都如数家珍。
      富贵无来由地跑出来一句:“猫大王。”
      “什么?”
      还沉浸在自顾自的说话的明仔没听清,一脸懵逼,“你说什么啊?”
      “我说,你好像对猫咪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明仔知道他在打趣自己,笑了笑,“要真这样,说不定我以后能写一本书”,他有点兴致勃勃,“就叫《鼓岭街的猫咪大全》。”
      “哈哈哈”明仔笑了出来,眼睛放到猫咪身上,手不自觉地在它们身上摸了又摸。
      “为什么不养一只?”富贵问。
      “养一只,就忍不住养第二只,养了第二只,就有无数只……你知道的,我穷嘛。我自己到处流浪,有一顿没一顿的。”
      明仔看着猫咪们,眼神也有些黯淡,口气也低了下来。
      “其实,他们都可怜得很,一直流浪,无家可归。喂他们,也只是让他们能暂时饱腹,城市里这么多流浪猫,根本养不过来,我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也算是为我自己积点福气吧。”
      “自己养不起,还养个陌生人。”
      猝不及防一句话又把明仔说愣了。
      他本想说,他哪里有养陌生人了?再一看富贵,好吧,陌生人在自己眼前正大光明地杵着。
      “你……也不算是陌生人了。再说,你总不会一直赖在这里吃穷我,对吧。”明仔终于发现,那个面冷心热的年轻人原来嘴也挺……说的好听点是一语中的,说的难听点是挺毒舌的。之前怎么没发现呢?也许是他撂下人家每天都在外面捡垃圾,两人相处的时间还是太少了。
      沉默了一瞬,只一瞬,在明仔期盼的试探的眼神下,对面的人居然理直气壮地说:“也不好说。”
      “嗯?”
      明仔被富贵的话如捧槌打下,脑子一瞬间有点懵懵的,等他还想搞清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富贵已经起身推起了小推车。
      “下一站去哪里?”
      “呃,其实,刚刚你什么意思?什么叫不好说……”明仔起身跟上去追问。
      彼时,由于两人靠得太近,一声从某个人肚皮里声音蓦地大喇喇地自己钻了起来。
      富贵冰冷的少年脸蛋上出现了裂缝,有点无语地低头快速瞥了一下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肚皮。
      明仔才想起来现在是大中午,工作了许久,他们应该吃中午饭补充一下能量了。明仔发现了一个真理,人离不开五谷杂粮,该到时候了,神仙也会肚子饿得发响……。
      “下一站,破厂!”明仔很识趣地说。
      破厂什么都好,就是乱了点。里面还停放着一些废弃的机器,一排排地靠在一起,挤的偌大的厂子也只留下不大的空间。而且南方湿润的空气让它们表面锈迹斑斑,一碰就掉漆。所以尽管住在破厂有三个月之久了,明仔其实没怎么有空闲去收拾好这里,他潜意识里也觉得没什么好收拾的。一张床,一个吃饭的物什,他一个人也就够了。
      但自从前两周他把富贵带到了破厂,一切开始有了些微的变化。比如,他购置了打扫的用具,还辟开了厂子的旧锁,用起了里面的小厨房。毕竟,他自己可以将就着吃个馒头度日,但是对待客人就不好这样了。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嘛!让人家跟着他一起吃苦,哪怕自认为早已练就了厚脸皮的明仔到底还是没忍心拉着富贵跟他一起过苦哈哈的日子。
      于是,这破厂子开始出现了久违的烟火气。
      明仔发挥了从小摸爬滚打学来的厨艺,把简单的菜肴煮的色味俱全,在富贵面前小小漏了一手。
      饭菜一端上桌子,富贵却没有往常一样动筷子,而是等明仔先夹菜,才开始慢吞吞地吃饭。
      “怎么了?今天饭菜不合口味么?”观察了一番后,明仔试了菜的味道,并没有什么异样,难道自己厨艺在不知不觉中下降了?
      “好吃。”说完,富贵还是慢吞吞地夹菜。
      往常他不是都狼吞虎咽,就怕别人跟他抢饭吃的么?今天怎么改性了?
      明仔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一时间也找不到哪里不对,只好继续夹菜吃饭,然后假装不在意地偷偷瞄几眼富贵。
      然后看到半垂眸干饭的富贵用筷子从菜里挑出一块肉来,稳稳地放在了明仔的碗里。
      明仔愣了一下抬头惊愕地看向富贵。然而对方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正扒着碗里最后一口饭,吃完后,把饭碗轻轻地搁在了桌边。
      明仔觉得对方斯文的做派让他有点处在放着优雅音乐的西餐厅里吃昂贵的菜肴一样。
      明仔出神的眼睛,不自觉停止的筷子引来了对方好奇探究的眼神。
      “呃,没什么。”
      他为了掩饰尴尬,也低头扒光米饭。
      “嗯,我也吃完了。”
      他起身收拾饭碗要走向厨房的时候,富贵接过了他手中的碗。
      “你煮饭,我洗碗。”
      说完,头也不回地抱着饭碗走了。
      剩下明仔站在原地。
      他已经开始怀疑富贵如此殷勤,莫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但是跟着人到了厨房,看着他洗碗翻飞的手,和时不时拋来的几个微笑。明仔只觉得刚刚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可恶。人家只是想分担一下家务而已。他这样想。
      明仔靠在厨房门边,斟酌了一会,试探性地说:“明天不用去了吧!”
      富贵手里正在洗一只碗,他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动作。
      “为什么?”
      虽然明仔自觉这句话没有什么不好的意思,比如故意撇下人啊,或者看不起别人的意思,但是还是骤然感觉周围气氛冷了下来。
      他不自觉地心虚,然后抖了一下。
      “没,就是”,明仔站直了身子,诚恳地劝道,“那是脏活累活,不是你能干的。”
      “你瞧不起我?”
      富贵冷不丁拋出这句话。
      果然还是掉进了预设中,他只好找补极力解释。
      “不是这个意思,哪有年轻人做这个的,赚得少干得多,还要受别人白眼不解……”
      明仔摊开手,无奈道:“你只是客人,就安安心心地待在破厂,你这样让我……我不会那么冷血觉得你吃白食就把你赶走的,毕竟大家都无处可去。”
      他再进一步劝说。
      “你不要觉得不安,你就吃住在这,钱的事有我就行了。”
      富贵背对着他没有做声,明仔以为他已经默认了,正忪下心来。谁知,人家把洗好的碗搁好,又拋来一句“为什么你能?我不能?”
      这不是重点啊!明仔心里喧嚣着。
      然而富贵走出门外,躺在了明仔捡来的破旧躺椅上,双手放在头顶,轻轻晃动着摇椅。
      明仔也跟过来,拖着另外一个也是捡来的藤编的摇椅放在富贵旁边,一屁股坐下来,面朝富贵,心里焦急地道:“可是……”
      富贵抬手做了个手势,是噤声的意思。
      然后在明仔目瞪口袋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好吧,看来这件事某人是要坚持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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