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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发疯实录32.0 ...

  •   1、“怨恨的本质也是逃避,意味着你还在期待对方改变,对对方的人格依然抱有幻想。”

      我要把这句话刻进DNA里。

      2、“越过最孤独的山峰,你会看到最美的风景。”

      3、读书是好的。孤独是好的。

      4、这个世界上唯有文字可以让我平静下来,任何时间任何状态,抚平所有焦躁。

      5、如果一个人平均两天读一本25~35万字不等的书,那么想要读够10000本书,则需要10000本×2天=20000天÷365天=54年。

      而且两天一本的阅读速度属于看书老手,没有那么简单。

      买书的钱还要另算。

      6、坐在马桶上蹲坑,边**边看书,结果腿麻到站起来的时候差点跪下。

      我是有点搞笑细胞在身上的。

      7、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人会偷别人的书啊!!

      那不就是一堆破纸吗!!

      我的全套《九州缥缈录》还没来得及二刷,死活就是找不到,草了。

      8、女性好像天生就热衷于做「被宠爱」的那一方,所以会喜欢做白日梦和自我矮化。

      有句话很有道理:“骗姐妹可以,骗自己可就不对了。”

      我觉得白日梦是可以随便做的,人类需要爱,即使是短暂的虚幻假象也一样可以抚慰心灵,但是,一定要分清楚梦境和现实,别在现实里也把自己给骗住了。

      那样真的很蠢。

      我希望所有女性都能在精神上做给予的那一方,我不想也不会祝大家被爱,我只想也只会祝大家生于情,却不困于情。

      祝大家不被爱围困。

      如果你告诉我,你相信所谓的「真爱」就像言情小说里写的童话故事一样,“从此,王子和灰姑娘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所以我在现实里也愿意做“灰姑娘”。

      那我只能像那英一样,我祝你成功。

      9、写着写着给自己写嗨了。好稀饭!

      果然写小说一定要看感觉,憋是憋不出来好东西的,至少,憋不出来自己喜欢的东西。

      10、我本来是不太好意思说自己小时候看过郭敬明的书的,只是想偷偷买来追忆一下过去就完事了,结果赠品是拍电影的那几个明星照片。

      看着还在路上的《爵迹》 的其他两部,我现在就想退货。

      我受够了!!书!剧!分!离! 三次元还想沾二次元?配吗?配几把?我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那几张蠢脸。

      11、被误解是人类的宿命。

      12、十年前,我14岁……好吧,17岁。

      十三年前,我14岁! 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可惜镇上地方小,只有三家书店,其中一家还是专门卖文具和辅导书的店,不卖小说(现在另外两家都关了,等于这镇上完全没有一家正儿八经的书店!)

      那个时候在读初、高中,我经常看上很多书,但是没有钱买(走读生,一周25块的晚饭钱,大概是2012年的小镇物价。)

      之前的《琉璃美人煞》被我在高中的时候,通过不吃晚饭地攒下钱买到了,《骑誓》就因为数量太多,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笔巨资(现在九本才几十块……)一直望眼欲穿,念念不忘,耿耿于怀。

      有时候想想,人类的梦想和爱用金钱来衡量的话,那还真是不值钱。

      可是我知道,不值钱的东西永远都是钱。

      现在买到了,还是挺开心的。

      我爱文字,爱小说,爱所有的梦幻故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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