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9、发疯实录32.0 ...
-
1、“怨恨的本质也是逃避,意味着你还在期待对方改变,对对方的人格依然抱有幻想。”
我要把这句话刻进DNA里。
2、“越过最孤独的山峰,你会看到最美的风景。”
3、读书是好的。孤独是好的。
4、这个世界上唯有文字可以让我平静下来,任何时间任何状态,抚平所有焦躁。
5、如果一个人平均两天读一本25~35万字不等的书,那么想要读够10000本书,则需要10000本×2天=20000天÷365天=54年。
而且两天一本的阅读速度属于看书老手,没有那么简单。
买书的钱还要另算。
6、坐在马桶上蹲坑,边**边看书,结果腿麻到站起来的时候差点跪下。
我是有点搞笑细胞在身上的。
7、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人会偷别人的书啊!!
那不就是一堆破纸吗!!
我的全套《九州缥缈录》还没来得及二刷,死活就是找不到,草了。
8、女性好像天生就热衷于做「被宠爱」的那一方,所以会喜欢做白日梦和自我矮化。
有句话很有道理:“骗姐妹可以,骗自己可就不对了。”
我觉得白日梦是可以随便做的,人类需要爱,即使是短暂的虚幻假象也一样可以抚慰心灵,但是,一定要分清楚梦境和现实,别在现实里也把自己给骗住了。
那样真的很蠢。
我希望所有女性都能在精神上做给予的那一方,我不想也不会祝大家被爱,我只想也只会祝大家生于情,却不困于情。
祝大家不被爱围困。
如果你告诉我,你相信所谓的「真爱」就像言情小说里写的童话故事一样,“从此,王子和灰姑娘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所以我在现实里也愿意做“灰姑娘”。
那我只能像那英一样,我祝你成功。
9、写着写着给自己写嗨了。好稀饭!
果然写小说一定要看感觉,憋是憋不出来好东西的,至少,憋不出来自己喜欢的东西。
10、我本来是不太好意思说自己小时候看过郭敬明的书的,只是想偷偷买来追忆一下过去就完事了,结果赠品是拍电影的那几个明星照片。
看着还在路上的《爵迹》 的其他两部,我现在就想退货。
我受够了!!书!剧!分!离! 三次元还想沾二次元?配吗?配几把?我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那几张蠢脸。
11、被误解是人类的宿命。
12、十年前,我14岁……好吧,17岁。
十三年前,我14岁! 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可惜镇上地方小,只有三家书店,其中一家还是专门卖文具和辅导书的店,不卖小说(现在另外两家都关了,等于这镇上完全没有一家正儿八经的书店!)
那个时候在读初、高中,我经常看上很多书,但是没有钱买(走读生,一周25块的晚饭钱,大概是2012年的小镇物价。)
之前的《琉璃美人煞》被我在高中的时候,通过不吃晚饭地攒下钱买到了,《骑誓》就因为数量太多,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笔巨资(现在九本才几十块……)一直望眼欲穿,念念不忘,耿耿于怀。
有时候想想,人类的梦想和爱用金钱来衡量的话,那还真是不值钱。
可是我知道,不值钱的东西永远都是钱。
现在买到了,还是挺开心的。
我爱文字,爱小说,爱所有的梦幻故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