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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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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关大胜,为赶着见章逸轩,第一时间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杨璇足足跑死了三匹马才赶到京城。
一进城门,连衣裳都来不及换,将军府都没回,而是径直买了一盘荷花酥,赶去了他暂居的小院儿。
正当她捧着一盘荷花酥,准备敲开他租住的院门时,里面传来了阵阵哄笑声,有人问:“章兄,如果杨璇这次在边关大胜,求来赐婚圣旨,你真的要娶她吗?”
闻言,杨璇即将落在院门上的手,倏地定在了空中,迟迟没有落下去。
章逸轩轻笑一声:“我只是随口说说,谁知道她当真了,非得上赶着去边关舞刀弄棒。”
一旁有人附和道:“你们怕是不知道,我们章兄喜欢的可是国子监祭酒家的李小姐,他们可是从小指腹为婚的婚约,怎么可能看得上杨璇那个母夜叉!”
听到这儿章逸轩还沉声说道:“雅歌她样样出挑,更是才气斐然的才女,要不是形势不好,我们早就成亲了,还有杨璇这个粗俗的女人什么事。现在我虚与委蛇,也不过是看得起他们威北将军府罢了,不然怎么会跟这么个泥腿子有往来。你们不知道,这泥腿子还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真真是玷污了这君子之花!”
他说得义愤填膺,像是要把藏在心底的怨恨完全发泄出来,却完全没注意到身边人时不时,暗自向他投去的鄙夷的目光。
站在门口听到这儿的我,脸一下变得惨白,心猛地沉了下去,像是回到了刚来京城的宴会上。
她的确不如李雅歌出身书香世家,知礼有才气,是京城有名的贵女。
她生于边关小将之家,随时都有可能要面对生离死别,没有空知礼,更没有空细细识文断字。
在边关,军情紧急的时候,别说是小女娘,只要能喘口气的都要上城门为将士保家卫国出一份力所能及的力。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在边关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累赘,她从两脚能下地走路时,就开始舞刀弄棒,学习用尽一切手段以求自保的同时,还要保家卫国!
如果不是在这些贵人看来粗俗的行为举止,她恐怕早就死在了某一场战役中,根本踏不上京城这块土地。
同样这群人估计也忘了,要不是有他们这些粗人,京城恐怕早就成了刀山火海!哪能容他们在这里叽叽歪歪,安能有命在?
正是边关军民一体,日复一日抵御蛮族,不然这群所谓的达官贵人,哪来现在的太平日子。
更有她这次远赴边关,打得敌军节节败退,至少十年间不敢再犯,换来太平日子。
但她没想到在章逸轩眼里,她竟然只剩下“粗俗”和“舞枪弄棒”,他怕不是忘了,要不是她的父亲威北将军勤王救驾,现在还焉能有命在这里高谈阔论。
就在她想要抬起沉重的脚步,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章逸轩的声音又径直钻进了她的耳朵里。
在周围人的起哄声中,章逸轩嘚瑟的炫耀着:“就算威北将军勇冠三军又怎么样,他唯一的女儿还不是为我端茶倒水、鞍前马后,威北将军府有什么好东西,也都巴巴地送到我的这个小院儿。”
周围的人也跟着一起嬉笑,嘲弄着:“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就是给人当狗的命!”
杨璇十三岁那年,杨父因边关立功得以调回京城,不过五品小官,承蒙天子看中,京中官宦聚会都会递帖子。
但也只是面子上过得去,真到了宴会上,大人们虽然看不起,时不时还会投去鄙夷的眼光,但面上至少还会掩饰只言片语。
到了杨璇这个半大小孩儿这边,就只剩数不尽的奚落和嘲笑,“泥腿子”、“武夫”……都算好词,更多的,都是不上台面的话。
杨璇本也是个边关长大开朗的小女孩儿,不说是孩子王,那也是呼朋唤友,哪见过这场面。
本来就被这雕梁画栋的京城宴会震慑,有些呆呆的,再这么被所有同龄人组成的小团体所排挤,没有自卑,那也很伤心。
想不通为什么这些长得这么好看的小孩儿,对自己没有一点友好,全是奚落。
更有甚者,直把她挤下了廊下的湖里,看见杨璇落水,其他人全都嬉笑着,喊着:“快看,有落汤鸡。”
“怎么能有人蠢成这样,落水了,也不知道爬起来,像只鸭子在那里一直扑腾!”
所有人一边拍手鼓掌,一边嬉笑看着这场闹剧。
杨璇已经不记得是谁把她挤下湖里了,只记得就在她快被淹死的时候,伸到她眼前的一只竹竿。
就是这支竹竿救了她的命,后来才知道是最后来宴席的章逸轩递过来的,临走前她还远远看到了当时那个白衣飘飘,神采飞扬的谦谦公子——章逸轩。
自此,这个人住进了她的心里。
对他的感情也一日甚过一日,就这样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