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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 ...
大家好哇,我叫明小明,我今年七岁了,经过我长时间的观察,我家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姐姐和其他小朋友家的不太一样。
我爸爸——明建国,一个瘸腿帅大叔整天叨叨着买金条,买股票还有买房子,可是外面大娘不是说这些是资本主义吗?我不懂,心里慌慌的,但我肯定捂好嘴巴,不会让外面的人知道,谁都不能抓走我的爸爸!
我妈妈——魏茵,一个诗书气质的好妈妈,她和其他大婶儿都不一样,喜欢看书写字,我妈妈还经常带着我们全家都去国营饭店吃饭,她每天都香香哒,睡前还会讲故事书给我听,我最喜欢妈妈了。
最奇怪的是10岁的姐姐——明姝,你敢相信吗?我姐姐手指尖会发光!她还会飞!但对于她能飞或者发光什么有魔法的事我都不能给别人说,每次我想给王二花吹牛我姐会飞的时候,我就张不开嘴,就像被胶带黏住一样……
相比之下,我哥哥——明青洲,15岁去京城学医很平淡了,但哥哥对我特别好,每次从京城回来都给我很多不同口味的糖!
我的阿婆也有点不一样,她不喜欢和村子里其他婆婆聊天,整天待在家里织衣服,或者绣小花小草,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小老太。
这个家就我属最没用了,甚至有点“拖后腿”,因为我好像一直在生病,都七岁了,还没去上学,巷子口比我小一岁的王二花都去上学了,每次问我爸妈什么时候让我也去上学时,她们都说不慌,等我身体好了再去,但到底什么时候我身体才算好呢?
哎……
*
下午五六点的落日西斜。
“明小明,我放学啦!”王二花胖乎乎的小手扒着我家小院的门槛,大声喊我。
我正趴在织毛衣的阿婆身边看小人书呢,阿婆脸上的皱纹在落日余晖里显得特别和蔼,她摸了摸我脑袋上的两个小辫子,笑着说:“去吧,做好饭我叫你。”
我高兴地应了一声,迈过门槛牵起王二花的手,她的手软乎乎的,拉着可舒服了。“你大哥啥时候再回来呀?”王二花一边走一边问,我知道她肯定又惦记着哥哥带的水果糖了。
“过年才能来呢。”我如实说,王二花失望地叹了口气,小嘴巴撅得能挂住油壶。
村口的大槐树下,李华他们几个小孩儿早就等着了。李华是村里供销社货车司机的儿子,家里最有钱,就是有点笨,四年级留级到了三年级。他看到我们就嚷嚷:“小病秧子来了!快帮我写作业,写完我给你吃红糖炒豆!”
王二花立马不干了,甩开我的手:“不行!小明是我叫过来的,得先写我的!”
我有点无奈:“你一年级的加减法就一页,你自己都能会呀。”王二花急得脸通红:“一页也多!你不先写我的,我就再也不跟你玩了!”
我赶紧答应她:“好好好,先写你的。”趴在大树底下的石板上,我三分钟就写完了王二花的作业,又花了十多分钟帮李华写完了三年级的数学题——这些都是哥哥教过我的,一点也不难。
“你们光抄答案不行呀,不懂我可以教你们。”我看着他们埋头抄作业的样子,忍不住说。可李华头也不抬:“没事,交上去不空白就行!”说完塞给我一把红糖炒豆,嘎嘣脆,甜滋滋的,可好吃了。
王二花收好作业,又拉住我的手,给我使了个眼色。我秒懂,跟着她往村后的坟地堆跑——那是我们的秘密基地,那里种着一片花生和洋姜,秋天的时候我们总去偷吃,有次被主人家抓到骂了一顿,可还是忍不住想去。现在花生还没熟,我们就在那里玩躲猫猫,没人敢来打扰,可有意思啦。
我分给王二花一半炒豆,她一边嘎嘣嘎嘣嚼着,一边给我讲学校里的事:“我们老师可凶了,谁不听话就拿竹条打人,可疼了!还有今天有个同学尿裤子了,羞死人啦!对了,我们班新来的老师穿了布拉吉,洋气死了,有人说她是资本家的女儿呢……”
我听得眼睛亮亮的,心里悄悄描绘着打人的老教师、尿裤子的小屁孩,还有穿布拉吉的漂亮老师,真羡慕呀!原来上学这么有意思,我什么时候才能也背着书包去学校呢?连躲猫猫都忘了玩,只顾着听王二花绘声绘色地讲故事。
直到姐姐明姝的声音传来:“饭好了,回家。”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往回走。傍晚的小巷里飘着家家户户的炊烟,谁家做了肉,香味能飘一条街。
“姐姐,你今天怎么放学这么早?”我牵着姐姐冰凉的手问,姐姐十岁就已经读初中了,平时放学都要晚一点。“是你玩得太久,忘了时间。”姐姐冷冷地回答,可我一点也不介意她不愿意搭理我,反而盼着她哪天心情好,能教我怎么发光、或者教我怎么飞。
快到家的时候,我闻到了浓浓的肉香——今天肯定有红烧猪蹄!我兴冲冲地跑进堂屋,爸爸妈妈已经坐在桌边了,阿婆端着碗坐在主位,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快来吃,今天炖了你最爱的红烧猪蹄。”
爸爸摆好筷子招呼我,妈妈见我夹猪蹄费力,特意帮我夹了半个放在碗里。我吭哧吭哧地啃着,嘴里塞满了肉,含糊不清地说:“爸爸做的最好吃啦!”
吃饱喝足后,爸爸去刷碗,妈妈回东屋看书去了——她从粮食站下班回来就总抱着书看,只有睡前才会来给我讲故事。姐姐又偷偷跑出去了,估计是去练功了吧。我屁颠屁颠地跑到阿婆屋里,阿婆正坐在炕上织毛衣,暗红色的毛线在她手里翻飞,全白的头发用蓝布包着,看起来特别优雅。
阿婆见我来了,放下织针,从樟木箱子上的小罐子里摸出一块方糖塞进我嘴里,甜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和二花玩得高兴吗?”阿婆一边织毛衣一边问。“高兴!二花给我讲了好多学校的事!”我顿了顿,忍不住小声问,“阿婆,我什么时候才能去上学呀?我也想去学校。”
阿婆织毛衣的手停了下来,两支织针交叉放在筐子里,她发灰的眼睛里隐约有些湿润:“小明这么想上学吗?不上学好不好,上学了就不能天天陪着阿婆了。”我有点犹豫,阿婆一个人在家肯定会无聊,可我真的太想去上学了!“我可以放学回来给阿婆讲学校的事呀!”我说。阿婆叹了口气,用粗糙的手抹了抹眼角,又继续织起了毛衣,再也没说话。我含着方糖,心里怪怪的,不明白为什么阿婆会伤心。
天色渐晚,妈妈端着牙刷和牙膏来叫我睡觉了。我在小院里被妈妈盯着刷牙,含糊不清地问:“妈妈,我能去上学了吗?我已经好久没生病了。”妈妈刷完牙漱了漱口,摸了摸我的小脸:“再说吧,走,给你讲故事去。”
我躺在凉席上,姐姐躺在旁边的小床上,妈妈坐在中间给我们讲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在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有一个人叫鲁滨逊,他在海上遇到了风浪,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我听得很认真,可困意越来越浓,眼皮重得抬不起来,还在好奇鲁滨逊怎么在孤岛上活下去,就沉沉地睡着了。
*
梦中。
我梦到了妈妈故事里的外国人鲁滨逊。
他问我,你怎么还没去上学啊?
我说:我总生病,妈妈说过几年。
鲁滨逊却说:不小啦,可以去了。
我还想问他,你一个人呆在孤岛上不害怕吗?
可是却被耳边的蚊子叫醒,鲁滨逊在梦里远去,睁眼,是姐姐!姝姝,她怎么爬到我床上来了?
我腹诽道:还把蚊子带进来了。
姝姝看我眼睛醒了,索性喊我盘腿坐起来。
我揉了揉惺忪睡眼:“几点了啊?”
姝姝的指尖在我背上重重落了几点,力道沉稳得不像个十岁孩子。
“卯时……”她沉吟片刻,怕我听不懂,又补了句,“就是五点多一点。”
我轻轻叹了口气,摸不着头脑——大清早的,姐姐这是要做什么?
话音刚落,一股清冽凉意在后背骤然炸开,像盛夏里咬了口冰镇甜瓜,从皮肤直透肌理。那凉意顺着脊背蜿蜒游走,淌过尾椎,漫过大腿,攀上肩膀,钻进手臂,最后竟丝丝缕缕渗进心肺,酥酥麻麻的暖意裹着凉意,让我忍不住闭眼凝神,浑身的滞涩都消散了大半。
明姝指尖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内力,疏通着我淤塞的经脉。
谁也不知道,这具“明姝”的身体里,藏着一位至圣仙人的魂魄。当年她修炼走火入魔,幸得翡翠吊坠护体才免于魂飞魄散,却被吊坠裹挟着转入这具一岁多的婴孩体内。而真正的“明姝”,在吊坠被她用法力滋养后,早已免去尘世苦难,直接投胎化仙——这是她能想到的,对原主唯一的弥补。
既然占了明姝的命格,她便要对这家人负起责任,尤其是这个病秧子小妹。她借着翡翠吊坠洗髓伐脉,重新踏上修仙之路。纵使这个世界灵气稀薄,靠着吊坠的滋养,如今十岁的身躯也已迈入金丹期。
早在小妹还在魏茵肚子里时,明姝就察觉到那缕婴儿气息微弱得近乎虚无,大概率会胎死腹中。果不其然,明小明早产,生下来瘦得像只小老鼠,从小到大病痛就没断过。明姝知晓一门独门秘法——病痛转移,虽是仙门禁止的邪术,但为了小妹,她早已打定主意。只是从前修为不足,唯有等金丹有成才能施展,否则怕是会先把自己耗死,得不偿失。
明建国和魏茵带着年幼的小明跑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家底都掏空了,也只查出“身体虚弱”,连白血病之类的疑症都排除了。夫妻俩只能归结于科技不够发达,大哥明青洲,或许也是因为心疼小妹,才毅然选择了学医之路。
我盘坐着,浑身经脉都浸在清凉里,舒服得几乎要哼出声。可背后的的明姝却半点不惬意,眉头拧得紧紧的,脸色严肃得吓人。从小明体内传来的热气顺着她的双手涌入,滚烫的灵气像岩浆般一寸寸侵蚀着她的丹田。她之前偷偷给小妹转移过两次病痛,可这次被吵醒后强行施法,感受到的炙热竟远超从前数倍。
怎么会这么烈?这小丫头的身体里,怎么藏着如此霸道的炙热灵气?她身为至圣,也只见过鬼火、阴火、玄火这三样天地间顶尖的炙热灵气,可小明体内的这股力量,竟比那三样还要强悍数倍。
明姝暗叹一声,只能徐徐图之。她缓缓收回发麻的手臂,眼前一黑,直直昏倒在一旁。
我正沉浸在通体舒畅的快意里,满心盼着再多些凉意,忽然“砰”的一声闷响,姐姐重重倒在我身边。体内的清凉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我惊恐地看着她苍白虚弱的脸庞,此刻天色已经蒙蒙亮,隔壁西外屋传来阿婆起身的动静。
“姐姐!你怎么了?姐姐!”我用力摇晃着她的肩膀,心慌得像揣了只兔子,豆大的眼泪砸在她的手背上。都怪我,都是我不好!要是我不贪念那舒服的凉意,姐姐就不会变成这样了!
明姝短暂失去意识后,缓缓睁开眼,耳边小妹的呼喊声渐渐清晰。“别叫了,”她声音虚弱得像纸,“就说我感冒了,我要睡一觉。”说完,她便平躺在我的床上,再度闭上眼,沉沉睡了过去。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哭声引来了阿婆。她推开房门,挑起蚊帘,一眼就看到我泪眼婆娑的模样,还有一旁躺着不动的明姝。“怎么了小明?姝姝这是咋了?”阿婆急得声音都颤了。
她的手先熟练地摸上我的脑门,感觉没发烧,又赶紧探向明姝的额头。“姐姐她!……”我想把刚才那神奇的经过说出来,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阿婆摸了半晌,脸色渐渐放松下来:“没事没事,小明,你姐就是感冒了,有点低烧,等会儿喝了药就好了。”
我还是哭,心里怕得不行,总觉得姐姐的晕倒没那么简单。阿婆把我搂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不哭了不哭了,快把小珍珠收起来,去你娘那里拿点药来。”
我抹了把鼻涕眼泪,半信半疑地再去摸姐姐的额头,确实有些微微发烫。肯定是我把病传染给姐姐了!我真讨厌!这么想着,我趿上布鞋,匆匆跑向东屋敲爸妈的房门。
其实明建国已经醒了,正在穿衣服,听到喊声便快步走了出来,一抬头就看到院子里哭唧唧的小明。“爸!姐姐发烧了!”我带着哭腔喊道。
明建国提着的心瞬间放了下来——发烧啊,没事没事,家里常备着感冒药呢。“别怕,爸去拿药。”他说着,一瘸一拐地回房摸索起来。
魏茵也被吵闹声吵醒,睡眼朦胧地坐在床上:“怎么了这是?”“还能咋,姝姝感冒了!”
明建国一边拿药一边吐槽,“我就说晚上睡觉要关窗子,你偏不听,说什么夏天空气好,这下好了,孩子着凉了吧!”
魏茵一听是姝姝病了,瞬间清醒过来,连忙披衣下床。谁也不知道,她也并非真正的魏茵——她本是现代的优秀青年,意外穿进一本五零年代的书里,成了那个被父母卖给糟老头子的恶毒女配。万幸的是,她遇到了同样命运凄苦的男配明建国,他花了几个大团结,把她从火坑里救了出来。
起初她并不愿意嫁给明建国,可架不住他重生归来后,有着远超那个时代的开放思想,再加上他英俊潇洒的模样,即便瘸了一条腿,也是个顶天立地的勇猛男人。
最终她还是点头应允,与他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着平平淡淡却红红火火的日子。如今她还靠着明建国的关系,进了粮食店工作,坐在店里称粮食,工分不少,日子过得十分安稳。
三个孩子里,老大老二都让她放心,唯独小明,生下来就小病不断,四岁前几乎掏光了夫妻俩所有的积蓄看病,结果却始终查不出问题,只说是身子太弱。如今小明好不容易健健康康过了几个月,没想到身体一向壮实的姝姝反倒感冒了。
我哭哭啼啼地守在明姝身边,谁叫都没离开。看着姐姐慢吞吞喝了药,就一直昏睡,饭也不吃,水也不喝,不管谁喊都没反应,我心里的担忧就像潮水般越涨越高。
直到下午两三点,阳光最热烈的时候,明姝终于缓缓睁开了眼。
“姐姐!你醒了!”我惊喜地大叫起来,眼眶瞬间又红了。
明姝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几分幽怨,还有些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姐姐,你是不是为了帮我才晕倒的?”我吸了吸鼻涕,眼角又湿润了——我又不是傻子,肯定是姐姐用魔法救了我,才把自己累倒的。
明姝讨厌小孩哭,眉头一皱,训斥道:“闭嘴!再哭就滚出去!”
我吓得赶紧憋住眼泪,委屈巴巴地盯着她。
此刻明姝的脸色好了不少,平常总是扎着高高马尾的她,如今长发披散在肩膀上,少了几分冰冷,多了几分柔和。
“没事,给你输内力耗多了,下次不会了。”她倒是没打算瞒着这个小丫头——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小明能看见她施展的法术。
当初明姝也是惊讶了好几天,还特意试探了两三次,那些超出常理的法术,别人要么看不见,要么以为是眼花,只有小明,会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紧紧盯着她发光的手指。
“舒服吗?”明姝伸出手,指尖轻轻搭在我的耳后。
我用力点头,吸了吸鼻子:“舒服!可是姐姐,你以后别再给我输内力了,我不想你晕倒。”
明姝收回耳后的手指凉意消散,她屈起手指,轻轻弹了下我的脑门:“想得美,以后一个月给你一次,想多一次都不行”
“我不要了!姐姐不能晕倒,你还没教我怎么发光呢。”我贪恋那股清凉,却更怕姐姐受伤。
“滚……”明姝又弹了我一下,起身伸了个懒腰,面朝窗子背着手站着,声音掷地有声。
“你姐我法力无边,这点小事算什么。”
阳光斜斜地洒在她的背影上,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
我捂着被弹得发红的脑门,看着姐姐挺拔的背影,心里默默感慨:我们家的人都好厉害啊,比王二花家厉害多了!王二花的姐姐不会飞,也不会魔法,她的三个哥哥也没我哥帅、没我哥聪明。爸爸妈妈对我也好,从来不让我刷碗、喂鸡鸭,还有最好的阿婆疼我——我们家,就是全世界最棒的家人!
当晚,等全家人都睡熟后,明姝悄悄睁开了眼。她轻手轻脚地爬下床,走到小明的床边,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细细打量着小妹熟睡的脸庞。
她指尖凝起一缕微弱的灵力,小心翼翼地探向小明的眉心。刚一触碰到,就感受到一股熟悉的炙热扑面而来,比白日施法时还要浓烈几分,只是这股力量在小明熟睡时显得格外温顺,不再像白日那般极具攻击性。
明姝眉头微蹙,灵力顺着小明的经脉缓缓游走。她发现,这股炙热灵气并非停留在某一处,而是遍布全身经脉,甚至隐隐与小明的魂魄相连,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可这等霸道的灵气,为何会出现在一个普通的凡间孩童身上?
她忽然想起魏茵曾无意中提起过,怀小明时,曾在村后的山神庙避过一场暴雨,之后小明气息就开始微弱,和山神庙有关?
她收回灵力,指尖在小明的手腕上轻轻一点,留下一个微不可察的灵力印记。这印记既能暂时压制灵气的霸道,也能让她随时感知到灵气的变化。做完这一切,明姝才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
她望着屋顶的茅草,思绪翻涌。这世间灵气稀薄,按理说不该有如此纯粹的上古灵韵。小明的身世,恐怕没那么简单。或许,她并非只是一个普通的病弱孩童,而是带着某种天命降生。而自己,或许不仅仅是为了弥补原主,更是为了守护这份不寻常的灵韵而来。
接下来的日子,她得想办法找到山神庙,弄清这炙热灵气的来源。否则,一旦灵气失控,不仅小明会有性命之忧,恐怕还会引来不怀好意的窥探——在这个灵气匮乏的世界,如此纯粹的灵韵,足以让任何修行者疯狂。
不过这些明小明都不知道,她又梦到鲁滨逊了,梦里她还看到鲁滨逊种的麦子了呢,鲁滨逊邀请她一起吃呢,味道和家里的麦穗一样甜……好吃……明小明嘿嘿的留下口水。
明姝:……我多余管她,大傻妹。
爹:重生归来,我在五十年代废品回收成为低调大佬
妈:穿书年代恶毒女配,捡了个帅瘸子过日子
姐:修仙大佬走火入魔,灵魂穿到异世界带飞全家
哥:学霸系统我有,全家吃穿不愁
婆:民国千金大小姐落魄后晚年又幸福了
……
妹:[让我康康]我觉得我这个病秧子是家里最正常
姝姝: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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