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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哥谭我靠买保险发家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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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又在下着没完没了的小雨,灰蒙蒙的天色仿佛永远也不会放晴。
杰克把湿漉漉的雨伞塞进已经满溢的伞桶里,用湿漉漉的哥谭日报擦拭干净手腕沾染的血迹后他走进属于自己的办公室隔间,脱下外套,开始今日份的例行摸鱼。
“早上好,施密特先生。”
杰克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编辑部那位新来的年轻人正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悄无声息地站在他身后。
“上帝啊,凯恩!”杰克拍了拍胸口,惊魂未定地转过身,“早上好……你还好吗?你看上去像刚从棺材里爬出来。”
芬格·凯恩飘回自己的工位,动作轻得几乎听不见脚步声。他熟练地打开电脑,调出那份翻译到一半的法国哲学文本,语调里带着一种诡异的亢奋:“我没事,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加了一整晚的班罢了。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
“快乐?”杰克挑起眉毛,“这个词放在哥谭的职场里,简直是惊悚片里的台词。你是药磕多了,还是刚从比奇堡逃出来的?”
面对杰克的吐槽,芬格只是会心一笑。他当然知道当工贼内卷不太地道,但他有不得不努力工作的理由,或者说,不得不尽快升级技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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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芬格还只是TikTok上一个不温不火的游戏主播。某天他收到邀请,试玩华纳新出的游戏《蝙蝠侠:黑暗宇宙》,没想到眨眼的功夫,他就穿越成了游戏主角,被困在这个危机四伏的DC宇宙里。
刚穿越那会儿,他确实有点慌,毕竟DC宇宙是出了名的黑深残,超级英雄们都隔三差五死去活来,更别提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普通人了。不过命运总算还是眷顾他的,穿越的同时,他把游戏面板也一并带了过来。
【主身份】
【姓名:芬格·凯恩】
【职业:文学编辑】
【头衔:无】
【技能】
【快速阅读:精通】
【文学素养:大师】
【知识储备:大师】
【学习能力:传说】
【将任意一项技能升至传说级别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解锁新技能】
除了那个传说级的学习技能外,其他能力都是这具身体原主人自带的。原主是哥谭大学哲学系的硕士,读了七年博士,换了五个导师——在最后一个导师被送进阿卡姆疯人院后,原主终于在学贷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选择在浴缸里结束了他那没完没了的赌博生涯。
好消息是,芬格前世在大学里学的也是哲学,专业对口的他很轻易就在哥谭找到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在这家名为“马龙”的小出版社里当编辑。
什么?你问他前世为什么没从事哲学相关的工作?
讲个地狱笑话:哥谭的就业率,居然比上海高。
坏消息是,以出版社每月4200美元的薪资水平,芬格大概需要不吃不喝工作五十年,才能还清原主留下的学贷。
但芬格是谁?他可是精通方法论的男人。在拿到第一个月薪水的第一时间,他就去韦恩集团旗下保险公司买了所有能买的保险——人身意外险、交通险、外星人绑架险、超能力者战斗波及险……只要能买的,他全都买了。
果不其然,保险生效的第二天,他就在下班路上“遭遇”了抢劫事件。不仅成功还清了学贷,还额外赚了一笔,顺便近距离观摩了哥谭必看景点:蝙蝠侠暴打小混混。
看着账户里增加的余额,芬格不由得感慨:是谁说哥谭这不好的?这哥谭可太棒了。
解决完欠款问题后,芬格安安稳稳地当起了朝九晚六的社畜。一边工作一边提升技能等级,硬生生把一场生存模拟游戏,玩成了《哥谭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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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办公室内,只能听到键盘敲击的细微声响。芬格抿了口早已冷掉的咖啡,忍不住轻声立了个flag:
“今天又是平静的一天啊。”
话音刚落,一声巨响骤然炸开,紧接着是玻璃碎裂的刺耳声响,以及手枪扫射的“突突”声。芬格反应迅速地缩进办公桌底,动作丝滑得像只液态的猫。他和隔壁同样躲在桌底的杰克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熟悉的无奈。
芬格用口型无声地问:这种事常有吗?
杰克翻了个白眼,同样用口型回答:抢劫常有,但在这儿不常有。我们穷得都要去领救济食品了,居然还有人跑来刮我们的油水。
“一看就是个没经验的新手,”芬格压低声音说,“真是毫无职业素养。”
“把钱交出来!”戴着面罩的劫匪堵在门口大喊,手中的自动手枪对着天花板又扫了一梭子。
主编玛德琳女士推开隔间挡板,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她轻蔑地看了一眼劫匪,然后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掏出了一把芝加哥打字机。随着她的动作,编辑部的同事们也纷纷从各种匪夷所思的地方掏出武器:裙底、裆下、盆栽里、书架后……十几柄枪齐刷刷地指向劫匪。
劫匪瞬间腿都软了。他下意识蹲下,意外地和躲在桌子底下的芬格来了个深情对视。四目相对间,劫匪贫瘠的大脑开始飞速转动。他猛地伸手揪出芬格,用枪死死抵住他的太阳穴。
“乖乖把钱交出来!否则我就打爆他的脑袋!”
主编看到芬格被抓,眼睛瞪得溜圆:“住手!别伤害他!”
芬格很感动没想到一向尖酸刻薄的主编居然这么有同事爱,他日夜加班的努力终究还是被人看在眼里的。
“我还没给他买工伤保险呢!”玛德琳女士补充道。
芬格把刚要挤出来的眼泪又收了回去。
“我要钱!给我钱!”劫匪收紧手臂,枪口在芬格太阳穴上压出一个红印。
编辑部的同事们眼神飘忽,他们紧握手中的枪,任凭劫匪如何怒吼,就是没有人动作。
芬格看不下去了,决定为自己的小命挣扎一下。他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劝说道:“先生,就算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给你钱的。这里可是哥谭——你觉得我的同事们,像是那种会舍己为人的人吗?我的钱包在右边口袋里,放我走,钱包归你。”
“那碎掉的玻璃怎么办?”主编在远处喊道。
芬格翻了个白眼:“我出钱修!”
劫匪伸手在芬格的西装口袋里一顿摸索,掏出一个薄薄的钱包。他打开看了一眼,顿时暴怒:“就这点钱?你想打发要饭的吗?!”
“冤枉啊,”芬格叹了口气,“月底了,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嘟嘟囔囔说什么呢!”劫匪的情绪明显失控了,“我就知道,你看不起我!你们都看不起我!”
芬格暗道糟糕——遇到没文化的American Teenager了,还是那种特别敏感易怒的款。
劫匪额头上青筋暴起,丧失理智地扣动了扳机——
就在这一瞬间,天花板骤然崩塌!
“我的天花板!”在主编凄厉的哀嚎声中,一个黑色的身影如同鬼魅般从天而降。蝙蝠镖精准地打飞了手枪,在重力的作用下,那个目测至少两百磅的黑色大汉像一颗真正的流星,狠狠砸在劫匪的胸口。
劫匪哼都没哼一声,直接昏死过去。
蝙蝠侠踩在劫匪身上,披风在尚未完全落定的尘埃中缓缓垂落。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芬格,多米诺面具下的双眼锐利如刀,浑身散发着令人胆寒的气息。
“芬格·凯恩。”他念出这个名字,声音低沉而冰冷,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审判。
芬格却毫不在意这位救命恩人那近乎敌意的态度。他扭了扭刚才被勒得生疼的脖子,语气轻松得甚至带着几分感激:“是我。谢谢你,蝙蝠侠先生——您又救了我一次。”
芬格身后的同事们用看勇士的眼神偷偷瞄他,然后默不作声地把枪藏至身后。就连平日里最刻薄的主编,此刻也安静得像只被拔了声带的鸡。
布鲁斯·韦恩或者说蝙蝠侠眯起了双眼。他回想起刚才在蝙蝠洞监控里看到的那一幕:这个被挟持的人质,脸上自始至终都挂着若有似无的微笑,仿佛被威胁生命的根本不是他自己。
即使是现在,面对着哥谭的黑暗骑士,眼前这个眉眼间竟与自己有三分相似的男人,依然戴着那张微笑的面具。他的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深处却仿佛藏着某种……近乎愉悦的情绪。
芬格确实在兴奋,生在和平年代的他,天生对这些犯罪行为没什么敬畏感,甚至可以说有一种猎奇心理,就像前世天朝那群趴在边境线上看越南打仗的农村大妈,危险但刺激。
“不客气。”蝙蝠侠最终只是简短地回应,目光却仍未从芬格身上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