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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入红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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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在这人迹罕见的十万大山中,有一处悬崖,离崖顶约三十丈,有一道天然形成的横向岩脊,宽不足五尺,深嵌在崖体之内。
岩脊上方有巨石探出,下方则是云雾缭绕的虚空。
就在这岩脊尽头,有一个被岁月侵蚀出的洞口。
洞不深,有一人闭眼盘坐在内,清风吹过他的发丝,如墨般的黑发被碧玉青簪挽起。
此人眉眼如画,风姿天成,他便是消失了一百年的林正谊。
仙门修士都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是在这十万大山中做了整整一百年的宅男。
林正谊睁开眼,这一百年他的伤并没有好,甚至愈演愈烈,他感觉自己大限将近,现在修为还不到原来的一层。
他想,他的小魔物说不定都已经投二回胎了,他这一生也没什么遗憾了,只是自从何泌之战后,他再没回过扶摇城。
该回扶摇城给爹娘上一炷香,然后死在这十万大山里,滋养万物,也算是回馈天地了。
林正谊迎风而立,青衣被风吹起衣角,除了头上的青簪和腰间佩戴的铜制香囊,浑身上下再无外物。
······
“豆腐,新鲜现磨的豆腐!!”
“馒头,馒头,好吃不贵的馒头!”
“让让!让让!水要洒了···”
铁匠铺里传来稳定的、富有节奏的“叮——当——”声,火星四溅。
说书摊前,长发白须的说书人拍着醒木,声音沙哑地讲着前朝旧事或江湖传闻,周围蹲着、站着、倚着各色人等,听得入神。
边陲小镇中人来人往的热闹,让林正谊愣神片刻,他已经好久没见过人了,还有些怀念这样的情景。
林正谊虽辟谷已久,也突然想尝尝这人间滋味。
他随意走进了一家酒肆,店中人生鼎沸,不同的口音、不同的衣着,林正谊一眼便发现这许多人不是本地人。
林正谊才落座,就有小二前来:“客官,吃些什么?”
林正谊“可以蟹酿橙,山海兜、酥琼叶、金玉羹?酒的话,可有青山醉?”
小二听着这些菜名,笑容越来越僵:“客官,你说的这些菜别说小店没有,我是连听都没听过啊。”
林正谊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边陲小镇,自然是没有扶摇城才有的佳肴。
“那你们有些什么?”
“都是些时令小菜,和山里的一些野味,酒嘛就只有自家酿的水酒。”
林正谊点点头:“你便看着上吧。”
小二把帕子往肩上一搭,笑着道:“好嘞,客官,您稍等。”
林正谊一边等小二上菜,一边听周围人的闲谈。
“啧,尧光城城主,也是真惨。”一个虬髯大汉抹了把嘴,声音洪亮,“听说他那小儿子,刚满十六,天资极佳,是预备送入仙门的好苗子。去城外山庄赏秋,就这么……没了踪影。”他摇摇头,没再说下去。
另一个书生摸样的人说:“不止如此,尧光城的黑水镇,白石乡,大洼村···七八个镇子村落,都被天魔屠戮殆尽了。”
“尧光城城主没办法,只得向杻阳城城主求助,秦城主也派了好几拨人去,都铩羽而归,那天魔仿佛是生了灵智,躲了起来。所以秦城主这才广发英雄帖,召集仙门众修士前去屠魔。”
“上一次这么兴师动众的除魔,还是在一百年前,怎么这么快又有天魔冒出来了?”
有年轻小修士不解的问:“一百年前?”
“是啊,虽然那天魔还小,也没少废功夫,整个修真界元气大伤。”
虬髯大汉说:“哼,如若不是林正谊那个妖人非要护着那天魔,也不至于死伤那么多同门了,好在最后终于是剿灭了那天魔。”
“可惜,没把林正谊一起杀了,叫他逃走了”
“那林正谊也没什么错吧,他只是报仇,又没滥杀无辜。”
“他报仇没错,为什么要和天魔搅和在一起,他没滥杀无辜,在何泌大战中,又是谁大开杀戒?伤我同门。”
“不是说那一战,他虽逃走,却重伤不治已经死了吗?”
“哼,最好是死了,不然我定要将他大卸八块,不然难消我心头之恨。”
那个年轻小修士又问:“前辈,到底为什么要对天魔这么风声鹤唳啊,天魔这么可怕吗?”
明明大家也都认为林正谊报仇杀人没错,但只要他和天魔扯上关系,立刻就变成了妖人。
“天魔天生天养,聚天地怨气而生,如果不在它弱小的时候消灭它,等它生出灵智,逐渐壮大,再想剿灭可就太难了。”
老者继续讲:“七百年前,某地出了一个大天魔,他整整祸害了三座城,杀了起码几万人。最后死了整整五个城主,和其他七八千个仙门修士才把它剿灭。”
“从此之后,仙门吸收了教训,一定要在天魔还没成气候的时候就把它剿灭了。”
林正谊听得津津有味,新生的小天魔?还杀了几个镇的人,还躲起来让人找不到?
他还有点沾沾自喜,没想到一百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他,虽然不是什么好名声,好在这边陲小镇没人认得他。
不过,为了防止有人认出他来,等下他得去弄个面具戴上。
“你们说,这次除魔大会,玄霄宗的贺兰云岫会不会去?”
“应该会去吧,虽然云霄宗从来不管修真界的事情,一心只求得道,但是听说贺兰云岫从二十多岁金丹大成后,每年有大半的时间都在神州大地上除魔卫道,很少回宗门。”
“修真界又有一颗了不得的新星啊!”
“嗨,要说新星,这几年可真出了不少。”另一人呷了口茶,接过话头,“北边天机阁,那位‘千机仙子’苏妙,听说没?二十出头,已能独自操控三十六具‘玄甲灵傀’,摆出的‘小周天衍阵’,连几位元婴长老都破得吃力。”
“哦?可是那位不爱说话,只爱跟傀儡待着的苏姑娘?”
“正是!她炼制的护身傀儡,在黑市上可是有价无市。”
“这倒是奇人……不过,要论修为的话,还是杻阳城的少城主秦白术更胜一筹。”
旁边一位背着剑的修士插话,眼中带着钦佩,“他的剑意,是在与凶兽搏杀中悟出来的,极为霸道。去年归云港兽潮,他一剑断江,救下整船凡人,那景象……啧啧。”
“秦少城主确实了得,不知道他的剑法和贺兰云岫的剑法,谁更高深。”最初挑起话头那位修士压低了声音。
“我觉得是秦少主更厉害点,我可是亲眼在归云港见过他出剑的,在同一辈中,无人能出其右。”
“我看不尽然,我曾经有幸和贺兰道友一同游猎,那剑法高深,你是没见过。”
“秦少主家学渊源,贺兰云岫是玄霄宗掌门的高徒,这二位要是能堂堂正正打一场就好了。”
“看来这修真界,真是能人辈出,各领风骚啊。”
贺兰云岫?云岫?竟然和我给小魔物起的名字一样。
林正谊吃完后,便叫小二来结账。
小二笑嘻嘻的看着林正谊,他这才发现,他没钱。
浑身上下,也就头上的青玉簪和香囊值点钱,可是这两样他都舍不得拿去抵账。
小二的脸都要笑僵了,也没见林正谊拿出钱财来。
待林正谊两难之际,有个衣着华贵的少年人人站了出来,与周围一群衣着简谱的人格格不入。
这人眼神纯净,天然带着几分少年人的飞扬:“他的账,我付了。”
又对着林正谊说:“不知这位道友,可否上来一叙。”
林正谊上楼便对着少年人行礼“多谢这位道友,今日囊中羞愧,敢问道友尊姓大名,来日一定加倍奉还。”
少年爽朗一笑:“出门在外,哪有没有困难的时候,就当交个朋友,不用还了,我姓周,单名一个杏字。”
林正谊心想,这名字一听就是个假名字。
“我姓林,小字木欣。”
林正谊的大名在仙门修士中太有名了,而且是恶名,所以他也决定用假名字。
周杏开口:“我瞧林兄不似本地人,是来此地游猎的吗?”
神州大地,灵气充沛,故而会有许多凶兽或者魔物残害百姓村庄,便有修士一人或结伴游猎凶兽,既可以扬名,又能拿着凶兽的尸体去换取灵石或者钱财。
凶兽的血肉,皮毛,特别是妖丹都价值不菲,甚至有些散修专门从事游猎,人称赏金猎人。
林正谊心想:“我怎么没想到在十万大山里打一两只凶兽,换取些钱财啊,也不至于这么窘迫了。”
林正谊老实的对周杏说:“并不是,我之前在十万大山中修行,这才刚刚出关,所以身上没有钱财。”
“周道友是来十万大山中游猎的?”
周杏潸然一笑:“是也不是,我听闻苗疆的蛊虫和巫术与中原大地截然不同,就想来看看,顺便游猎。”
林正谊道:“周道友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了吗?”
周杏:“看到了,果然不同凡响,别具一格。”
两人想谈甚欢,周杏邀请林正谊接下来一同游历,林正谊拒绝了“我还有要事没有办完,恕不能相陪。”
周杏也不气恼:“自然是正事要紧。”
两人分道扬镳。
在神州大地上,有钱的修士出行,一般都是有自己的飞舟,一般有钱的呢,买个其他小巧的飞行器,再一般的修士就买个坐骑。没人舍得把本命剑踩在脚底下。
像林正谊这样的,一分钱没有,修为也不济的,只能两个腿走路着。
不过,林正谊得了周杏的启发,先去十万大山外围猎了两只小魔兽,拿去镇上换了点钱,买了个面具,这才出发。
两日后。
晌午时分,林正谊听见婴孩啼哭的声音,他循着声音找过去,果然是一个小婴儿,就是不知为何在这荒郊野外。
他于心不忍,到底是一条生命,便抱起小孩,继续往前走,他想着,如果遇到城池,便把小孩送到救济所。
直到傍晚,林正谊终于见到一座城池,名为晋丰城。
有一伙人和衙役正慌慌张张的到处找什么,见他是一个戴面具的单身男子,又抱了一个婴儿,一妇人连忙上前,小心翼翼的问:“这孩子可是你的?”
林正谊说:“是在离城三十里地的野外捡到的,正想送往衙门。”
妇人立时激动起来,扑了上来:“是我的妞妞啊,一定是。”
林正谊一个转身躲开妇人,一只手护住婴儿,另一只手推开夫人。
“你说她是你的妞妞,可有什么证据?”
妇人连忙说:“妞妞是个女婴,屁股上有个黑色胎记。”
林正谊打开女婴的襁褓,果然妇人所说,便把孩子交给了妇人,妇人一家自然千恩万谢。
林正谊不解的问:“我观这女婴不过百日,如何会在那荒郊野岭之地。”
那夫人一家却讳莫如深,不敢多言,抱着失而复得的婴儿很快便走了。
林正谊又询问衙役,衙役也只是摇头叹气,对他说:“你进城便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