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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戏 ...
“先看看吧,也许你会喜欢的。”
老曹毫不客气地把电话撂了,耳边的嘟嘟声跟着我的思维一起茫然。
我只是个半吊子作词,说到表演,撑死了也就是在公司周年联欢上演过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小品。忽如其来的剧本,男主角的视镜,老曹抛给我的东西都让我像一个被拉长人的橡皮糖人。我伸手摸了摸自己那张还有“青春遗迹”的脸,心想着老曹是不是被鬼遮眼了,把我当成了什么国际帅哥。
老曹是我的高中同学,家境很好,高中毕业以后就出国深造,听说读的是什么常春藤盟校。高中的时候他就爱写一些我们都看不懂的故事,比如谁爱上谁,谁又杀了谁——回来之后他做了编剧,好像编过不少大戏。
老曹是老曹,我是我。我爹没有他爹出息,我也一样。高中毕业,我老老实实地回了老家的小城,念了我爸念叨着的大学。是的,好赖也是个大学,好赖给发文凭。我也喜欢写东西。跟老曹的区别在于,我写的东西谁都能看懂,比如“我爱你,爱到骨髓里”。在大学百无聊赖的四年里,我做的为数不多的正经事就是写了很多大家都看得懂的东西,然后找了几个凑合能听的声音把它们唱出来。
这样的正经事与大学一样百无聊赖了四年,最后变成了我的正事。毕业那年,所有人都望着招聘会发愁的时候,我已经拿到了唱片公司的一纸合约。这碗饭一吃就是七年,或者,这碗饭就是人生。
某一天,公司老总领着我进到了公司最好的会议室里,告诉我有一个大牌编剧点名要我给电影主题曲写词,还要亲自见见我。那一瞬我几乎以为自己要走运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酒香不怕巷子深。于是我只恨自己昨天晚上偷了懒,没好好洗澡,今天早上又偷了懒,没好好梳头。
然后我就看见了老曹,和十几年前差不太多的一张脸。
这就是人生,无巧不成书得操蛋的人生。
简单地扒了几口饭,我开始看老曹发给我的剧本。文档的第一页静静地躺着“青春”两个大字,黑得纯粹,黑得俗气。
老曹也真是,快而立的人了,还在拍这种顶着“青春”名头的戏。我摇了摇头,又把鼠标往下拉了拉。
故事来自02年的某个中学校园,开场就是某个倒霉男生被六个混混围堵的场景。男生畏畏缩缩,掏出钱包的手都抖了起来。混混们不耐烦地催促着,其中有一个干脆劈手夺过了男生的钱包,再一转手交给了他们的老大。老大微笑着钱带钱包一并收下,然后亲切地拍了拍男生的肩膀。
男生认怂地点头哈腰,还面带微笑,目送着六人一行远去。
老曹找我演的就是这种货色?我叹了口气,继续滑动鼠标。
剧情渐渐明朗起来,老大正是那倒霉蛋的同班,而那个倒霉蛋已经倒霉了三年。如果此时镜头拉动的话,应该拍到墙角那个抱着头慢慢站起来的人。确认了周围安全,四眼才迅速地把手从脑袋上拿开,然后推了推自己那副歪瓜裂枣的眼镜。四眼没有钱,他甚至连钱包都拿不出来,所以他留下了洒了一地的东西、一个破烂的书包和几滴鼻血。
哦对,还有一句下个月再拿不出钱来要你好看。
好像无论是什么戏都一定会有一个四眼,哀怨的四眼。
我笑了笑,这真是个奇怪的规律。
两个倒霉鬼在回家的路上继续着惺惺相惜,有一句没一句。傍晚的夕阳打在马路上,好像要把人晃花了眼。男生摸了摸自己变空了口袋,又看了看身边的兄弟,突然哼出一句话来:我们杀了他吧,这样他就没有办法欺负人了。
谁呀?四眼呆滞地看了男生一眼。
那个混蛋呀。其实杀人很简单的。只要找一把锋利的刀,把他剁碎了扔到河里去,一定谁也发现不了。男生的眼睛望着不远处的那条穿城而过的河,傻呵呵地笑了两声。
好啊。四眼也跟着呵呵笑起来。
笑着笑着,男生又泄了气似的叹了一句。算了,我还是想想怎么从我爸那再拿点钱吧。
其实男生和老大已经同学好些年头了,从初中开始。除了交钱和打架,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联系起来。男生不恨他,只是有点怕,那是一种从胸口翻腾上来的恐惧感。大部分时间他们都相安无事。更准确的说,是离得很远,八竿子打不着。
直到某一天。
男生一直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的家就住在他家隔壁。那女孩白白净净,一双不算顶标准的丹凤眼,左边的嘴角上面还有个酒窝,笑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男生看着她就觉得舒服,舒服得五脏六腑都被洗过一样。
男生踌躇了好久,始终不敢向女孩表示些什么。等到女孩生日的时候,男生决定挑一份生日礼物送给她。男生想了很久,最终决定还是送一个发卡吧。学校里不让女生把长长的头发披下来。男生想,如果生日第二天她戴上了这个发卡,就说明她还是不讨厌我的。
不讨厌就好了。
男生把手放在口袋里,生怕发卡被人不小心挤坏了。手攥得紧了,手心里的汗都染到了发卡上。
她不会讨厌吧,男生有些惶恐。
在惶恐的时候,男生闪神想到了女孩,想到了她说“讨厌”两个字的样子,然后就撞上了一堵厚重的墙。
找死啊。男生的对不起被一群人的这三个字湮没。
对不起。那声音太熟悉,男生连忙低着头,嘟囔着。
算了,今天跟马子逛街,心情好,不跟你计较。老大的声音就是一道特赦令。
男生抬起头来,视线落到了老大正搂着的女生身上。女孩把头发披散下来,几缕发丝从抹着浓妆的脸上擦过。女孩的裙子短得出奇,老大的手似乎也低得出奇。男生仔仔细细看了好久,才确定这张浓妆艳抹的脸如果卸了妆,真的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人。
老子的马子,漂亮吧?老大得意地笑了起来,又转过头去看着女孩。这是阿昇,我们班的。
女孩阴沉着脸,看起来并不开心。她看了一眼面前畏缩的男生,一言不发。
别不高兴,你还是笑起来更好看。邵哥说了,他很满意。老大又咧着嘴笑了两声。
女孩转过身去,快步离开,老大连带着一伙人蜂拥而上,男生也默默跟了上去。
你跟来做什么?老大瞪了他一样。
我……她是我的邻居。
从那时候起男生下课后有了一份新的工作,这份工作可以让他少挨几顿打,少交一点保护
费。
当然,他还能有多一点时间见到他喜欢的女孩。
那个发卡在男生的口袋里待了好久,然后被放到了家里的柜子下面,暗无天日。
往后的几天都是男生接送女孩的过程,在沉默与沉默之间往复轮回。我草草翻过,愈发的没
有了兴致。这么无聊又烂俗的剧本,竟然会出自大编剧老曹之手,我哼了一声,有一种关掉电脑
的冲动。
接送女孩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一个月。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女孩破天荒地主动开了口,告诉男生她即将要转学了,还要搬离这座城市。那也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发卡仍旧静静地躺着柜子下面,暗无天日。
女孩离开了,但男生接送的任务没有断过,只是不停地在换人而已。老大对他的态度总算亲密了些,不用交钱,不会挨打。
四眼开始羡慕他这样的生活。
离毕业的那天越来越近,男生的生活也越来越无趣。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静止,包括接送每一个漂亮女孩时的沉默。毕业典礼那天,男生被选作学生代表发言。他在台上顺利地背完了所有稿子,一字不落,一气呵成,一双眼睛扫过了所有的坐席,但是都没有看到老大的影子。
男生在掌声中走下了主席台,然后走出了会场。他像是跑完了一场极其漫长的马拉松,累到几乎要虚脱。那个在典礼开始之前被老大塞到后腰的东西已经几乎被体温温热了,似乎让男生忘了它的存在。
那东西原先是冷冰冰的,被塞进来的时候,金属质感让男生吓了一跳。男生赶忙把衬衣放起来,再把外套罩好。
忽然间老大的那张脸就浮现在了男生的脑袋里。
男生想,要是我现在就能毙了他,多好。
当男生还在礼堂门外喘息着的时候,礼堂里面忽然乱了起来。
等到人流散开了,男生冲进去,才看见倒在地上的老大,沾满血的折叠刀和在一旁哆嗦的四眼。第二天新闻的头条就是在XX高中毕业典礼时发生伤人事件,副板里则有一条该学校隔了两条街的巷子里发现尸体,死因为枪击。
老大被捅了九刀,流了一地的学却没死成。三个月以后出院仍旧活蹦乱跳。
也正因为老大没死成,四眼被改判了故意伤害,刑期三年。
这一场毕业风波里,男生变成了局外人。
再见到老大是四个月以后的事情,在一家书店。男生几乎要认不出来老大了,没有烟,没有纹身,没有前呼后拥,没有妖艳女郎。只有一个干干净净的少年,站在他的对面,安安静静地盯着他。
男生走了过去。
好久不见。这一次是男生打破了沉默。
老大没有说话。
你不怕我报警?男生问出了心里憋闷已久的问题。
你会报警?老大不屑地哼了一声,这多少让男生找了当年老大的影子。
许久的沉默以后,男生叫住要转身离开的老大。
如果我没有把枪扔掉呢?
回答他的依旧是不屑的哼声。老大离开了,书店门口的风铃还在丁零当啷乱响。那天下午,
男生背着包在老大的别墅外面转悠了很久,看着一辆辆车出来进去,看着太阳一点一点落下去,直到沉底。
就像当初,他和四眼走在回家的路上。
枪,杀人。如果真的动手了,四眼会比他早出来很多很多吧,男生隔着包的布料,好像在抚摸里面冷硬的金属。看了看黑洞洞的马路,男生想,这不值得。干掉一个混蛋的同时干掉一个有为青年的大好前程,一点也不值。
男生为数不多的长项之一,就是沉得住气。
老大第二天就坐上了出国的飞机。
从此不见。
事实证明沉住气是对的。四年以后,男生大学毕业,在一家唱片公司工作,家人和睦,生活幸福。这些都告诉他,沉得住气远比一时冲动然后铁窗终生要好得多。
最终幕结束于几年以后的某一天,男生在电影院里看到了一部名叫“青春”的电影,然后泪流满面。《青春》的男主角是一个不会拒绝别人的好人,无论是交保护费,还是接送援x交女生,还是藏枪。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剧本后面剩下一个大大的“END”。
看完剧本以后已经是深夜了,我打电话给老曹,电话那头响起了他熟悉又疲惫的声音。
“电影我接了,只要导演不嫌弃我装嫩就行。明天我去试镜。”
电话那头含混地应了一声“嗯”。
“剧本不像是你的水准……有点俗了。”
“这年头越俗得越有人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词不是一样么。”
“知道了。以后有空,出来喝酒吧。”
我挂了电话,老曹的声音还在我耳边嗡嗡作响。可能是这声音对于我来说印象太深刻,深入骨髓,不可磨灭。我从柜子下面拿出一个发卡,小心翼翼地用湿纸巾把它擦拭干净,再放回去,然后从柜子下面拿出一个布包来。
布包上已经落满了灰尘。
第二天我赶早到了公司,导演和副导演都在,看着我满意地笑。
编剧一直都没有出现。
直到我签完了合同,正在确定档期的时候,编剧的工作室助理才慌慌张张地冲进了会议室。导演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不用担心。既然剧本已经写好了,那么有没有编剧其实都无所谓。
更何况“xx大编剧遗作”也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我很想告诉导演,这个剧本其实有一个地方写错了。男生的眼睛望着不远处的那条穿城而过的河,傻呵呵地笑了两声的时候,说的不是“其实杀人很简单的。只要找一把锋利的刀,把他剁碎了扔到河里去,一定谁也发现不了”,而是“要是我们有把枪就好了,干净利落,不会被发现。”
然后四眼说,好啊,可是我们到哪里去找把枪来呢。
END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改编的故事,改编自凡多君的短篇《剧本》(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265143)凡多君找我帮她看看这个短篇,我很喜欢,然后在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改写了。
然后她告诉我,我改完之后面目全非TAT。
其实在我笔下,这是一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故事。男主胆小,却腹黑。也是一个戏和人生的故事,于是最终定名为《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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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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