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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张容和谭小雪请来了。谭小雪把孩子奶妈丫鬟……通通带来,闹哄哄的。我终于弄清楚他们最后给孩子取的名字——吴笛。
      我问为什么。
      谭小雪笑着说,当时看他吹笛,入迷。
      我大惊——那个满脸给我颜色看、庸俗不堪、恶毒的商人吴亦然,居然会吹笛子?
      谭小雪笑着追打我,陆无双,你别狗眼看人低!
      我仔细想想,吴亦然还挺人模狗样,蛮端正的一个人,然而什么时候我们俩就结了怨,彼此看不顺眼?
      一边的吴笛大哭,谭小雪连忙过去抱他。
      我赖到张容身边,窝在她腿上:“张容,公孙少夫人……好久不见。”
      “没几天不见,越发像个孩子,看青王把你宠的,像只猫似的赖皮。”张容好笑地抚上我的头发,“越长越好了。”
      谭小雪闻之,笑道:“不愧有爱情和男人的滋养呢。”
      我想到哪只猫,怒吼谭小雪:“你送我的好东西,那小白痴,整天跟着我!”
      说白痴,白痴到。它什么窜来的?跑到谭小雪那儿瞪着吴笛,吴笛也瞪着他,真有意思。
      一个小孩,一只小猫,对望得没完没了。
      我们看着好玩,捧腹大笑。

      谭小雪问我整天做什么。我扳着指头数:吃饭,睡觉,练字,学字,看书,听书,斗猫,偷着猫儿睡着的空儿“偷偷摸摸”地跑去跟离殇亲热,跟萧萧学针线活儿,偶尔到元闵信那儿看有没有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偶然出去逛逛,坐坐,看看……
      她们听了笑个不停。谭小雪叹:“陆无双,你真过得惯闲散日子。”她天生的劳苦命,嫁了人后也不肯闲着,跟吴亦然一起打理生意,还要亲自照顾小孩,培养感情。真忙得过来呢?喜欢给自己找事做,真拿她没折。
      “你整天没正经事,不觉得闷,或者不安吗?”张容小心地问,“我在府里,有两个磨人精,磨得人喘不过气来。整天围着他们转,从来没怎么像你这么闲过。”
      谭小雪道:“你指望她忙?她一直都是闲人一个。你让她忙,她不闷死才怪。”
      二人异口同声感叹我过得真糜烂。
      我讪笑。二位一来,就批斗我不成?
      谭小雪想起我的眼睛,问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其实早就好得差不多了。
      谭小雪笑眯眯地看着我,道:“你应该多谢九王爷。”
      我嗯了一声。想到他给这两只猫取的名字就好笑,一只“小灰”,一只“小白”,逗人呢。当时听了,萧萧亦一脸无奈,我说,毕竟还是人家王爷赐名呢,你可不许不从……无奈,萧萧终于不叫它小萧了,改叫小灰。
      我的白猫,我仍旧叫它小白痴——它仿佛还挺乐意。

      三女人在园子里疯笑,搭上一个时而大哭时而傻笑的吴笛,真热闹。
      更热闹的还在后面——公孙宜寻上来,原来张容的女儿素来粘她,现在不见娘亲,在府里哭闹得不像样,实在不行,他命人抱着,一起送来。
      公孙宜忿忿地向我埋怨:“好好的女人,不乖乖呆着,作弄什么聚会。孩子哭得好惨……”
      这人还没走,吴亦然也寻过来,远远地刚进霜园,就叫:“我的小雪,我的儿子哦——”
      张容和公孙宜面有笑意,边上的丫头、妈子们忍着,憋着。
      我大笑,跑出去迎接他:“你这吴亦然,鬼叫什么!”
      “你这陆无双!把我家小雪和我儿子拐来作甚?”
      “只能天天让你占着?谭小雪好歹是我的好友……”
      我们俩斗个没完,谭小雪出来劝架。张容和公孙宜也出来了。吴亦然见着有公孙夫妇在场,才收敛起来,正经与人家见礼。这人,就对我不客气!
      一大群人挤在霜园。我大手一拍,难得聚得这么全,天气也这么好,干脆室外搭个场子,把离殇叫来,元闵信和文卓也叫来,大聚一场。
      一时忙开了,请人的请人,布场的布场,孩子哭了要人哄,两小孩轮番轰炸我们的耳朵……两个同是生意人的男人凑到一起唧咕什么生意上的事……我跟小白痴,一会儿凑过去看看张容的粉雕玉琢的小女儿,一会儿瞧瞧谭小雪的胖嘟嘟的儿子……

      齐齐聚在一起。
      一向不怎么喝酒的我兴致高起来,亲自满满地给每个人斟满酒,未饮先醉,胡说八道:“为这幸福的大好日子,干杯。为谭小雪的儿子,干杯,为张容的一双儿女,干杯,为小白痴的可恶,干杯。”我兀自举杯,率先一饮而尽。
      但见余人,或笑,或沉吟,片刻,纷纷举杯而饮,皆痛快之人。

      人生如此,浮生如此,此生无憾。有友,有爱,有亲,有情,有家……

      一时间众人说了什么话,玩笑了什么,都不大记得,只顾着跟谭小雪和张容喝开了。明明没有愁,明明和快乐,明明都幸福,还是想醉一场,幸福地醉一场。

      醒来的时候已是夜里,离殇竟在一侧熟睡。我的头有些晕,坐起来。他醒了,迷糊着声音问:“醒了?”
      我“嗯”一声,“你没回觞园啊?”
      “没有。见你喝得大醉,吓傻了,留下来陪你。”
      “吓傻了?”我好笑地问,“有什么可吓人的?是不是我喝醉了形象很难看?”
      “你一向不贤淑。”离殇带着笑意,也坐起来,把被子往上拉,一直盖到我的脖子处,“小心着凉。”
      我忽然想起那第一夜,在野外……之后,回去着凉生病的事。便讲给他听。
      他轻笑数声,清冷的欢愉,淡淡的。
      我把头靠过去。夜静静的,好安静。
      “席撤去之后,见着大皇子。”他忽然说。哦,大皇子。
      “是么?提起他作甚?咱们快活咱们的。”我懒懒地想起那个颇有心思的年少男子。
      他叹口气,“说得也是。咱们丢下事儿,把这里全摊给他们作罢。”
      “好啊,”我想起什么,道:“反正留在这里亦无它事,张容和谭小雪都有自己的家和孩子,等你把事办妥,咱们四处走走,看看。好不?”
      “好。”

      清晨起来,方洗漱完毕,便有人来请离殇过去议事。
      我出门,随便走走,清晨的露水还未尽呢,起得真够早,我什么时候也习惯了这些作息时间?
      “陆夫人,早。”
      我抬头,见着大皇子。
      我行礼。他忙道:“夫人倘若再这般……文俨惭愧,不敢再在此居留……”说得惶恐,脸色却是平静的,沉着的。
      文俨?哦,对,他的名字。
      “尊卑之别,总该分的。”我淡淡道。
      “尊卑之别……”他复念一声,竟笑了,笑得竟有些寒气。
      我不忍再与他多待,擦身而过。
      他在身后叫住我,“我可讨人厌?”
      “何来此话?”我低头侧问。
      他不再说话。我等了片刻,继续往前走。“陆无双!”他竟从后面赶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你欺人太甚!”
      我实在想不出哪里有得罪他的地方。
      “不敢。”我淡淡应到,“你还是快点放开我为好。”愈加不喜此人,神经质。
      “你看不起我?”
      没这个说法,“从何说起?”一边淡淡地应着,一边暗中使力,想要挣脱。
      看不起?真正要追究起来,不怕得罪人的话,我看不起的人多了,不少他一个。
      什么阿物儿,我没的闲心看不起你。真正看不起的,想都懒得想。
      他一番固执,把我心底难堪的想法通通逼到上来,在脑中盘旋。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博爱和天下为公的大家思想。甚至从来都有被我鄙视的、看不起的人。
      我不是个善良的好人,我想,很自私呢。
      他放下我的胳膊,淡淡地说:“多谢!当日搭救之恩。”走了。
      我回头瞟一眼他的背影。有什么好谢的,我至今后悔,当日与谭小雪在从蜀回京的路上,怎么救了这么个身份这么个为人的人,莫名其妙地救了个莫名其妙的人。那个被我随口称作念青的穿青衣的少年,倔强,让人不喜欢。想起来,老娘还给他上过一次药——多少记得恩情,日后别跟我过不去我已求之不得,至于什么报恩,万万不指望的,只求不跟这些人扯上太多关系。那日在随园门口遇见,差点没叫出“念青”来,在张口之前,他抢先故意说,初次见面……既然他想遗忘掉,我也不揭开人家不好的回忆。
      此地,当真不能久留,越来越令人憋气。这些人,都疯了,围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痴狂打圈。

      入夜无事,谭小雪和张容哄着孩子,我想偷偷去找离殇。
      我懒得让萧萧跟着,让它把小白痴看紧了,我一人轻松地溜出去,抄小路,三步两步地望离殇那边走。
      刚入夜,随园里已差不多静下来。林子处却有些声响传过来。我本无意,偏偏那声音却是我听过的,大皇子?
      此小路是我独自去找离殇必走的路,刚好通到他的书房边上,一到,就可以进去看见他埋首案牍的身影。每每走在这条小路上,一个人,不急不缓地去找他,那样的心情,整个人都是舒服的。
      元文俨于此路边在林中与人作鬼,存着让人看见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或者说,他早已知道,这条路,是我喜欢暗暗走的,有意让我哪一天撞见?
      另外一女子低低的、止不住的嘤嘤声。如此意乱情迷之事,亏得那么沉静深思的元文俨也做得出来。
      “俨哥哥,不可……”那女子半真半假地拒绝。
      “舜华,怪我今晚一时心急。”他抑制住喘息,怜惜道:“我送你回去,夜了,免得赵府发现。来日方长……”
      “俨哥哥……”那女子低低叫一声,害羞地支吾道:“……舜华……愿意……”
      “……好妹妹……”他们接着真做起事来。我在一边听着,暗笑。男女的细喘声,女子忍不住的嘤吟,随后叫痛的轻呼……

      这元文俨,不知骗得谁家女子,什么样身份的女子,让人主动甘愿偷吃禁果——一个原本清清白白的女儿家,被破了身,不嫁此人,别无它法。毕竟这里大多女孩是规矩的,不似我与她们三个,本就非贞洁女子,来到这里时就已经一大把年纪的夫人了,用不了装什么纯情。这叫做舜华的,赵府的,不知什么人,听声音,也就十几岁的青春年少幼稚无知的女孩子罢了,情窦初开之时,迷恋上什么人,便一头走到底,粉身碎骨般地决绝和坚持。女人心啊……

      我悄悄地放轻声响,一掂一掂地轻走。待走到离殇处,有点累了。趴在他后背上,叫:“离殇,你看我来见你一趟多艰难。路上还遇到一对野鸳鸯。差点没坏人家好事,只好撇着脚一点一点地挪过来……”
      我赖在他后背上,想让他背我。顺口问:“京都有赵姓大户人家吗?赵舜华你可听说过?”
      他沉思,回道:“赵大人府上有位千金,名唤舜华,年二八,乃京中出了名的才女;赵大人位高权重,极疼惜爱女。求亲的人踏破赵府,没几个能入赵大人和赵小姐的眼。”、
      我恍然明白,问:“赵大人,很大的官么?很大的权?”
      “应该算。”他半戏半真地道,“什么时候关心这个了?”
      “没有。”我笑,“只不过某皇子偷人偷心……不知那小姐吃了什么蒙心丹,竟大胆从府里私自出来到随园与人约会……我们这随园的守卫也太松了些吧?……不过这样凑成人家几对好事,也是不错……回头人家会不会请我们随园吃媒人酒?……嗳,嗳,再走啊,怎么不走了,再背一会儿嘛……”
      他把我从背上放下来,转身望着我,叹:“方才赵家小姐,问萧萧,她都知道是何人。你真一无所知呢?这般没心,以后怎么办?”
      “没事,”我赖上他,“有你啊。”
      他轻轻地笑了。
      “嗯……”我想了想,“还有谭小雪,张容,有元闵信……不过他们都有自己的家,说到底,还是你最好用。离殇,你不许离开我。”
      女人啊……我自我鄙视,在热恋中,真正昏头!说不准,过了这段时间,回想起来,会不会自己也纳闷——为什么当初会想着和一个人永远呆在一起?然而此时,却真的这么想。活在当下就够了,所有的感情,都是现在的、当下的、此时的,至于过去的和将来的,谁都不敢说,更何况是感情这种琢磨不定的东西?

      他宠溺地笑着,清清的。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傍晚,他的双眼,亦是这般在清清冷冷中含着引人的点点眩目光彩,引着我与他奔跑出去,私奔的感觉,不顾一切。
      “离殇,你很迷惑人呢。”我禁不住喃喃自语。“你更是。”他轻轻散开我的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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