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纪的爱尔兰大多数地区是一片混乱的战场,本地贵族们为领地财物争战不休;她的教会则因为与罗马不同的礼制被欧陆视为“蛮夷人的爱尔兰”(>\"Hibernia de populo barbaro\" >出自圣贝尔纳的圣玛拉基传>过奖过奖 ,真是殊荣,谢谢了贝尔纳: D),半个世纪前阿玛大主教圣玛拉基(St. Malachy, 1094-1148)继续着缓慢的改革,却因为各种障碍停滞不前;同时她的海岸线已经出现定居的维京移民,内地富庶城镇常接受他们的亲切造访。
劳伦斯在格林达洛度过了平静快乐的十六年僧侣生活,期间他得到了修会僧人们的一致认可,26岁时被选举为格林达洛住持。此间他致力于改革修会制度,劳伦斯希望能够统合起盖尔修会传统中的精华和欧陆修会的罗马礼仪,以使格林达洛这座历史悠久的盖尔系修会能跟欧陆修会保持一致。他引进了圣奥古斯丁司铎制度(Canons Regual of St. Augustine),并成为了奥古斯丁司铎团的成员。之后格林达落主教过世,大家又提出由劳伦斯接掌,劳伦斯以自己没达到教法规定的三十岁拒绝了。他对与世俗世界周旋毫无感兴趣,只想全心服事这座他热爱的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