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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赴美对于我生活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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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家伙身上遭遇滑铁卢之后,我很安分了一阵子。
疗伤是需要时间的,何况我曾经那么的喜欢他。
还没完全疗好的时候,老爸要出国,我想想,换个环境也不错,就跑美国待了一年。
那一年把我给郁闷的,无法比喻,只能敬请各位想象一下自己突然变成文盲、聋子和哑巴的感觉。
是不是暴寒?
没错,那就是我最初半年的生活状态。
每天去学校都是折磨,一帮半大的极其缺乏同情心的美国小屁孩成日对你指手画脚。最惨的是,你不知道他们在龌龊地说的是什么!
铺天盖地的挫折从生活的各个角度向我袭来,失恋那点痛算什么,我焦头烂额的都快忘记自己曾恋过。
十四岁前的我是一个绝对外向的小孩,然而在美国度过的这一年,在我身上添加了第二个性格,使得我日后性格多重、时常自相矛盾。
一年后,我回国,留了一级。原来的同学上了高中,我上初三。
在人前我还是很活泼的样子,可是自家人知自家事,情况到底不同了,我开始特别喜欢一个人独处,大概是在美国的那一年留下的习惯吧。
初三对我来说没什么困难,好像我当时在中考前就被保送了同所高中吧。所以考完后我就又去美国上数学夏令营了。在那里,谈了生平第一次恋爱。
以前的暗恋始终都是停止在“暗”的阶段,大家互相眉来眼去,玩的就是暧昧,没什么缺心眼儿的真正“谈”恋爱的。
初恋对象是个老实人。不算是钝的那种,人机灵的很,从小到大也没少跟女生暧昧,可是到底还是一个心善的孩子,不爱说谎。
他长得还是不错的,就是那种最经典的帅男款,一点出奇的地方都没有,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要挑一个男明星来举例的话,应该就是一个名叫立威廉的,在台湾发展的新加坡人。
陈冠希、谢霆锋也算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但他们不属于这型经典款,因为他们本身的气质比较醒目,使得他们看起来或痞痞的,或叛逆。
我那个对象一点类似的额外气质都没有,他就是帅、优雅、谦和、君子、风度翩翩,跟立威廉好似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人真是好,然而大概也就因为人太好了吧,对于那个年少的我来讲,有点无味。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之后,就觉得有点无聊了。
如果是现在的我,一定不会这么想,反而会珍惜他的好。但是那个年少的我,没有经历过任何感情,就不要太苛求了吧。
反正后来我与他分开了。
也许给过对方一些伤害,不过伤害说到底,其实是成长的刺激因素,对方现在能长成一个思想成熟的男人,也不乏我的帮助吧。总之我们分手几年后又开始通话,他现在的感情世界很好,比我好太多。我自他之后就没再谈过恋爱了,而他,已经交过两三个交往时间很长的女友了,现在估计在准备结婚事宜了。所以,我也不算亏欠任何人。
在感情这件事上,我有点像打不死的小强,消沉一阵子之后,又开始自我感觉良好了。
我爸说我这方面(指自我感觉良好)的能力特强,从小就下得一手臭棋,可却偏偏大言不惭自誉为国手。
他喜欢叫我减肥,老是对着电视说,看人家小姑娘多苗条,你怎么就这么。。。
老爸的审美观是比较随大流的,崇尚以瘦为美,可我觉得他喜欢看的那些人瘦的都不太正常,感觉很人工。我也不胖,就是自然,当然有不少脂肪,但是这对于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爱吃好动的女孩子来说是很自然的。我追求的,正是这份自然。
老爸不明白,说明他的思想觉悟不高,不能领会我这个境界的真谛。我要找的,也不是他这样儿的,而是能跟我一样坦荡荡的人。
从小我就觉得,一个人可以美,但不要美的太刻意。如果你已经帅了,早上还要花三十分钟才能出门,那你就太弱了。所以我不化妆,也不喜欢穿折磨自己的靴子和高跟鞋。
我承认,靴子和高跟鞋能使女人看起来更妩媚,但说实话,费那个力气,不值得。
其实我也世俗,我衡量什么事情,都喜欢用值得不值得这个标准,只不过我的值与不值可能跟大多数人的相反。
曾经有异性好友问我,你从小到大这么多跟男生打交道的经验,应该可以说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了,为什么不去利用这份了解与他们调情,把他们吊的每日神魂颠倒?
调情,也要看对象是谁,是喜欢的人就有意思,是不喜欢的人还不够我恶心的呢。基本上,我有很强大的自信心,决不会妄自菲薄。所以精神方面,我没有一般女生的需要,那就是,利用男生的追捧来满足她们的虚荣心和充实自信。在物质方面,就更没有了,一直以来我独立生活,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让一个男人照顾我的这种想法,还不够我起鸡皮疙瘩的呢。
林则徐同志说得好,无欲则刚。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吸引,很多时候是一种各取所需,一种互相依赖。而我既没有了大多数人精神上的需要,也没有物质的匮乏,这使得我很难再被一个男人吸引。
近几年,我基本上就没再喜欢过人了,真是和小时候的巨大对比啊。闲时也会分析一下,为什么小时候的我就那么容易“坠入情网”呢?这到了现在,反而成了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罕事了。
小时候的我没什么物质的概念,属于那种天生乐观的人,每天不是疯玩就是睡觉,也没什么精神上的考量,主要都是被美色所惑才会去喜欢异性。唯一的那个长得不怎么样的暗恋对象,大概是因为被他震撼了吧。从小到大没什么人能让我感到惊奇,因为我很善于洞察人心,大部分人在我面前都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而他是第一个我看不透的家伙。不但羽毛球打得出人意料的好,行为也非常的高深莫测,带着一股我不曾经历的神秘感。这股神秘感应该就是趋使着我的原动力吧,使我直到撞得头破血流也还是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