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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
2.
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如烈火如醇酒,炽烈妖冶,触手便是滚烫的热,让你忍不住去做扑火的飞蛾,宁可和她一起在舞蹈中共赴地狱。你得承认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勇气的,可是我有,所以我比大多数人都幸运;而另一种人,像是温吞的白水,是你日常能触手可及的东西,你习惯他,可是你不会注意他,你说不上他哪儿好,可是你就是离不开他。等你幡然醒悟,明白这就是他的优点的时候,不好意思,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大多数人都会错过这种人,但不巧的是,我就是那大多数。
葛优是第二种人,刘晓庆是第一种人。我认识刘晓庆是在1987年拍《芙蓉镇》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才22岁,她比我大8岁。一个刚刚毕业的毛头小子,一个具有成熟风韵的女人,一个中戏最出色的学生,一个已拿下多项大奖的影后,在戏里演情侣,还是那种熬过了所有苦难日子的情侣,干柴烈火,说实话,戏下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其实那时候刘晓庆已经结婚了,第二段婚姻,后来想想我当时真是年轻,因为年轻,觉得才子就该配佳人,美女就该配英雄,我们两个,就应该是天造地设,所以就有了横冲直撞不顾一切的理由,仿佛年轻,就可以为一段说不上是正确还是错误的爱情奉献一切。我完全没想过我俩在一起了,要怎么去面对社会舆论,没人和我们说这些,导演也没有,甚至整个摄制组那时候还是支持居多,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是这样的一个男女主角演这样的一对人物,他们两个如果是真的相爱,对这个片子是有根本性的好处的。谢晋导演对于我俩的感情甚至是推波助澜的,我还记得杀青的时候,他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儿,送了我俩一坛米酒,只送我们俩,原因不言而喻。而我们两个,也就在那天把生米煮成熟饭的。到了后期录音的时候,有一次录的是下雨的一场戏,秦书田跟胡玉音说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但是由于后期录音,很难录到当时的情况,就几遍都不是特别满意,后来谢晋导演就跟我悄悄的说,想想晓庆,想想晓庆平常的样子,结果一下子就过了。以至于我到了后来看这部片子的时候,看到这段还会流泪,还会唏嘘,也不知道是为了男女主人公艰难的爱情,还是我那段时候还可以无所顾忌的爱一个人的勇气。
说实话,当刘晓庆因为我与丈夫离婚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俩是可以结婚,可以走一辈子的。可我们两个同居了三年,我却始终不能鼓起勇气与她迈出这一步。有外部的压力,有性格的不合适,可最主要的是,我觉得她不是我最后想在一起结婚的人。我不知道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你要知道的,结婚不是谈恋爱,谈恋爱的时候想的全都是轰轰烈烈山盟海誓愿与君绝,可结婚就是过日子,尽管我同样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日子。我是个心中有火的人,我不能和一个死气沉沉的人过一辈子,她们会憋死我;可我也不能和一个同样燃烧的人在一起,因为我知道我们这样的,两个同样的人,到了火焰熄灭的那一天,会是难以忍受的荒凉和寂寞。
于是我们两个在1994年,我拍《阳光灿烂的日子》的时候,分手了。和平分手,对外界说的时候好像是这样。可是只要是分手,就哪有和平的,和平都是给外人看的,自己心里多难受只有自己知道。那段日子我在外人面前装着笑脸,接受着他们或真或假的安慰,可一转身,我在家里经常喝的跟一滩烂泥似的。我就纳闷了,分手不是我俩共同商量好的结果么?说好了对彼此都好,可为什么如愿以偿后,还会这么难受呢?我想不明白,想一想心就刀割一样的难受。有一天晚上我趁着酒劲给她打电话,很晚了,晚到外面除了路灯,已经没有什么人家的窗户还醒着,也没有什么声音。我也没开灯,四周的楼房包围着我像一栋栋鬼城,而漫长的“嘟——嘟——”的声音,在我耳膜边震颤,像是我的心跳在胸膛上击打出来的烦躁莫名的鼓点。也不知道响了多少声,也许很久,又好像是电话刚一响,那边就接起来了,我顾不得听她说话,自顾自的,连空气里都是我因为酒精而癫狂的哭泣声,发了疯一样:“晓庆,晓庆我想你,晓庆我离不开你,你回来吧,晓庆我爱你你知道么你回来我和你结婚我要和你结婚——”
那边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长到我都快感觉这个电话只是我一个一厢情愿的梦境,然后电话就被挂掉了,“咯哒”一声。我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然后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在睡梦里还要轻轻的嘲笑自己,姜文,你真没出息。
我不知道我保持着这个别扭的姿势睡了多久,反正当我家的防盗门被人敲响的那一刻,我的脖子和半边肩膀像是被什么东西别住了一样,酸痛。可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只想着,是不是我等的那个人回来了。我跌跌撞撞的冲过去开门,并在开门的一瞬间就扑在了那人身上,毫无形象的大哭,眼泪都蹭了那人一衣服:“晓庆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
我听见被我抱住的人在我怀里一声叹息:“何至于,爱人如此啊。”
何至于爱人如此,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没想到有一天这话也会应验到自己身上。可是我当时顾不上他在说什么,只知道抱着他乱蹭,把脸上层出不穷的泪水蹭干净:“晓庆我怎么觉得你高了还瘦了......”
等我意识清醒的时候,发现我正躺在我家的沙发上,屋子里原本被扔的到处都是的酒瓶已经被收拾干净了,有人在厨房里做饭,是葛优,端着碗小米粥出来,身上不知道怎么就穿了件我的衬衫,那衬衫套在他身上很大,被他挽了几下袖子堆在小臂的地方,下摆遮到大腿根。他把粥放在我面前:“你家什么都没有了,我也没来得及出去买,你先喝粥养养胃吧,我去给你拍个黄瓜?”
我眯着眼睛看他,他被我看的不好意思,可实际上等他的话说出来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你昨天喝醉了,鼻涕眼泪蹭我一身,我没什么可换的,就先穿了件你衣服。”
我还是眯着眼睛打量着他,我倒不是觉得他穿我衣服不妥,就是他这一段时间和老谋子在山东拍戏,太忙,我也在拍戏,两下都忙也就没什么机会见面,冷不丁一下倒觉得有哪儿不对劲儿了:“你怎么——把头发剃了?”
他“啊?”了一声,不自在的摸摸头顶:“不是说剃了长头发么?怎么样?”
我说:“挺好看的。”坐起身来搅了搅面前的粥,熬的真不错,挺稠的。我舀了一勺含在嘴里,太烫,咽不下去只能含糊着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在卫生间搓洗他昨天被我弄脏的那件衬衫,声音透过水流传到我耳朵里:“你还好意思说?昨天不知道是谁大半夜的又哭又嚎把电话打到我们家来,你忘了?”
我笑了:“吓着你和嫂子了吧。”
他也笑:“可不吓着了么,你没看我都连夜赶过来了——其实我也是刚知道你失恋这事儿,前段时间不是去戛纳了么——好好的怎么就分了呢?”
好好的怎么就分了?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在他面前没法伪装,没法像对其他人那样,笑着说不合适,就分了呗。我只是觉得委屈,我和刘晓庆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别的不说,就说她离婚这事儿,多难啊。我知道现在向我表示安慰的人里,就有当初批评我俩的人,我也知道他们在安慰过我之后,一转身一定会鄙薄着笑着,说看,怎么样,还是不长久。所以我得笑着,为了不给自己丢人,也为了不给刘晓庆丢人,我们已经分开了,就没必要再使自己的惨淡变成众人口中津津有味的谈资。可是在葛优面前我很放松,我就是可以相信他不会嘲笑我,我可以不用顾忌的完全相信他。他把衬衫拧好用衣架撑起来,斟酌着词句慢慢的劝解我:“其实吧......姜文,我也觉得你这么做不大好,可既然都在一起了,那就理应好好走下去的,这是缘分。走不下去......那也就算是缘分没到那地步呢,你也就别......”
我苦笑:“哥哥,这道理我都懂,可你说,这真想熬过去怎么就这么难呢——你懂么?这种感觉?”
清晨的太阳照在他的衬衫上,再透过来,朦朦胧胧的照在我的脸上,带来皂角的清香。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手里捧着的粥,对我说:“我吧,还真不懂。我这性格,谈不成你们这种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当时就是想着要是什么时候我喝醉了,能有个像我这样能给我煮一碗粥的人就好了,于是我就结婚了,也挺好,也挺踏实。过日子么,用不了那么要死要活的,那都是演给别人看的,自己生活,不能这样。”
我看着他,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比现在还瘦,修长修长的背对着清晨那么好的阳光,让我突然也觉得,要是有这么个人,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走一辈子,也不错。
——后来我想过,我是怎么喜欢上葛优的,理由挺多的,可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给我留下来极深的印象,因此一见钟情;也可以是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比什么陈道明冯小刚王朔胡军认识的都早,所以日久生情;可当小刚真问到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一天,他从家里赶过来,恰巧在我感情最空虚的时候拥抱了我,给了我一个很简单,可谁也没想过要给我的温暖。这种感觉像是那句很俗的,“我爱上你的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很喜欢的白衬衣”,那么那个女孩是喜欢这个人还是这件白衬衣?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自己,你最开始的时候,到底是喜欢这个人,还是喜欢他那一刻给你带来的慰藉?我甚至想过,如果那天来的不是他,而是英达,小刚,再不可能点儿或者是陈道明,那我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他?一定,还是不一定?可这些都是假设了,那天来敲响我的门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他,就像他对我说的,缘分,缘分如此,以后的路走成什么样,那都怨不得别人。
可这些我都不能和他说,一点儿都不能。那段时间他怕我想不开,一直没事儿的时候就过来看看我,帮我收拾收拾东西。我曾经开玩笑的问过他:“这么贤惠,嫁我吧?”
他愣了愣,回答的完全不在重点上:“我比你大啊,大6岁呢。”
我说:“那刘晓庆还比我大8岁呢。”
他又说:“我是男的啊。”
我说:“那你要是女的呢?嫁不嫁我?”
他说:“这个,主要是我也不是女的啊——再说我都结婚了。”
我来了兴趣,越发的不依不饶起来:“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是不是就肯嫁我了?”
他摇摇头,和我较真:“话不是这么说的啊,这说到底不都是个假设么。我要是比你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那我怎么想的,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不定那样的话咱俩都见不到面儿;可我现在不就是个男的,比你大,还结婚了,所以才在这里和你讨论这个问题。你这个假设根本就成立不了啊。”
我哈哈一乐,心里全都是凄凉,这种凄凉在我以后见到他几乎快抛弃了所有也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便是加倍的凄凉。可我那时候只是想,算了,不逼他了。逼他有什么用呢?别的不说,他有自己的家庭,而已经有一个女人因为我而去面对了世俗伦理的非议,我难道还要让另外一个人再去为我经历一次这种事吗?我不能,所以我只是想,这样就很好,过不了几年吧,我也会把这份埋在心底的感情慢慢忘去,然后再去找一个女人,喜欢,恋爱,娶妻生子,然后在我的婚礼上得到他最诚挚的祝福的时候和他开玩笑,你要是肯嫁我,这新娘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别人啊,再和他一起哈哈一乐,对我而言就已经很好了,其他的,不必,也不能再做多想。
我是这样想的,心里也挺满足于这种关系的。可谁知道呢,这世界上偏偏还有一种生物叫陈道明。我在失恋的阴影里过了差不多俩月,英达才想起来看看我死没死,叫我出来打桌球,经常去的一家。我熟门熟路的找到他报的桌号,一单间,开门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我用的力度太大了,导致桌上的吊灯晃了晃,让我差点就没看清我对面的人是谁。
我问他:“你也来玩儿啊?”
葛优点点头,我再看下去:“小刚也在啊......还有......”我轻轻的笑了,“师哥,好久不见。”
又是陈道明,听英达的意思,是他来的时候恰巧碰到这仨人也出来玩儿,就上一个桌了。英达是个聪明人,人精,也是我发小,这么做当然不可能憋着劲儿找我不痛快,我也就只好认为这真的是一场巧遇,然后他想借这个机会窜撮着我和我这师哥尽释前嫌——没谱的事儿,两个人都看不对眼儿这么长时间了,从不对付一步迈到对付哪能那么容易呢。更何况,我俩的矛盾也不光是角色上的事儿,性格上都不顺眼,他觉得我得瑟,我觉得他装,今日之较劲,非一日之寒也。可英达的面子我不能不给,打了个招呼,客客气气的说两句话,然后就随便找个地方坐了——我承认我台球打的不如陈道明好,所以干脆就不伸手了,免得到时候徒长他人志气。沙发很软,我靠在上面放松自己的脊椎,陈道明打的确实好,小刚和英达不是他的对手,可我没想到,能和他一较长短的竟然是葛优。英达向他竖了个大拇指:“优子,不错啊,黑8落袋你就赢了啊。”
他笑,黑球离他太远,他也没打算去找不知道在上一局被扔到哪里的架杆,手一撑,右腿弯曲就单膝跪在了桌面上,然后压下肩膀调整好姿势。屋子里很暗,唯一光线充足的地方便是吊灯下的桌面,葛优那天穿了条牛仔裤,绷出他臀部和腿部流畅的线条,有点儿低的裤腰在他趴下的时候就不经意的露出一截腰身,在光下白的眩目。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远远大于看他赢了之后陈道明吃瘪的模样,此刻更是被这个场景黏住了眼,不愿意移开。这时我感觉一道目光直直的向我刺过来,如果你看过《动物世界》,那么非洲大草原上,雄狮看向敢于进入他的领地的侵入者的眼神大概也就是这样。我抬头顺着这种感觉看过去,正对上隔了张桌子坐在我对面的陈道明的眼,里面盛着浓浓的占有欲,在不出声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向我做着口型:“眼......睛......放......老......实......点......”
我也同样对他说:“用......你......管......”
我俩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又较上了劲,可那边葛优也已经调整好了姿势,球杆压在左手食指的关节上,前后推动两下,却在要使力的时候,转头看了看陈道明,又看了看球,嘴边闪过一抹不易让人捕捉的笑意,然后啪的打中了那个球。
黑球在袋口绕了个路,没进。英达“哎呀”一声:“可惜了优子。”
他跳下来,摸了摸脑袋一乐:“失手了失手了。”
——真的是失手了么?我看着陈道明赢了之后那张兴高采烈的脸,也不知道是因为赢了而得意,还是因为葛优让着他而得意。但是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知道我和我这个师哥,从此以后可能再无交好的可能了。到了拍《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我俩又在角色上开始了一轮争夺,这次是我赢。可他回去之后,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非拉着葛优演了个和我这个差不多的电视剧,名字都差不多。我心里暗暗的讽刺他拾人牙慧,但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那段日子的情绪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外人见了,也不知道收视率不好的到底是谁。
我还是得和他争一争,我想,我凭什么要让给他。
我感觉我写烦了......托腮...( _ _)ノ|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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