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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茉莉 ...

  •   ——面对这个世界,是甜美的冒险,藏匿的小心愿,能否一一实现。

      当玉珠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躺回到自己的小床上,新一年的阳光把房间照得亮堂堂的,所有人都在。毕大姨坐在床边,不停的摩挲着玉珠的小手;秀才坐得远一些,凝视玉珠的目光更加深沉;秋成站在秀才身边,一会儿拽拽衣角,一会儿抓抓头发,一双大手不知道搁在哪里才好;很快,春铃也端着一碗汤药走进屋。
      玉珠偏过头,眼珠转了一圈,软软的叫了一声:“爹……”
      秀才连连点头:“哎,哎。”
      毕大姨责怪道:“就知道喊爹,你那个爹有什么用啊!多亏秋成背着你跑了二里地,郎中说了,要是再晚到一刻钟,你就再也见不着你爹啦!都是秋成救了你的小命!”虽然郎中说的未免有些夸大其辞,可是毕大姨一回想起来,就觉得心惊肉跳,后怕不已。
      玉珠眨了眨眼睛,露出甜甜的浅笑:“秋成哥,谢谢你。”
      秋成更加不好意思的扯了扯袖子:“你没事就好。”他看见玉珠的双眸好像傍晚时分刚刚升起的星星,闪着微弱的亮光。
      毕大姨从春铃手里接过药碗,玉珠先没喝送到嘴边的汤药,而是好奇的看着春铃,轻轻的说:“春铃,你换上新衣服了,真好看。”
      春铃羞涩的低下头。
      玉珠老老实实的躺了几天,乖乖的喝了好几服药,虽然这个年谁也没过安稳,不过一场小难总算熬了过去。

      转眼到了三月,春暖花开,就连寡妇也大发善心,赏了春铃一天休假。春铃无事可做,无处可去,只有来找玉珠。
      “咦,你今天有空?太好了,我正打算到镇子外头去呢!”玉珠兴冲冲的说。
      毕大姨连忙拦住:“又胡说!两个小丫头跑那么远,不怕叫人贩子拐走啊!就在街里逛逛就行了,我多给你一点钱!”
      玉珠一撇嘴:“谁稀罕要你的钱!街里头哪天都能逛,早就逛腻了。我要到小山上去——抓蝴蝶!”玉珠好像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用竹竿和纱布做成的小网,得意的挥舞着。
      “死丫头!这又是跟谁学的!一天到晚想一出是一出,好好的又要去抓什么蝴蝶!”
      “嗯——你要是实在害怕我被坏蛋抓走,我就叫秋成哥陪着我们去。”
      “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整天吃饱了没事做啊!秋成哪有闲工夫陪你!”毕大姨气哼哼的说。
      “哼!我看他有没有功夫。春铃,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找他!”
      玉珠来到豆腐房,直接找霍老板:“霍伯伯,孙掌柜让春铃休息一天,我们俩想去镇外踏青赏春,我来请秋成哥和我们一起去。”她的声音甜美动人,简直能让豆腐化成豆浆。
      霍老板笑哈哈的说:“小丫头,就你鬼机灵,我要是不让秋成去,那还不成了没心没肺的奸商了?去吧,去吧,别到背地里说我的坏话啊!”他又向秋成严厉的说:“明天你可得给我干出两天的活来!”
      秋成连声保证,玉珠已经拉着他来到自家后门,急急向里屋招手:“春铃,出来!咱们快走!”

      紧贴着镇子边缘的,是一片野草丛生的小山坡,再往远,就是乡下的农田和村舍,一条被行人踏实的土路连接着稍微热闹的小镇和十分荒僻的乡村。偶尔也有镇里人或是乡下人到这片小山坡上来挖野菜,采野菌。
      秋成和春铃一年到头都在方寸大的小屋小院里埋头干活,只要能让他们直起腰板歇口气,不必再随时随地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生怕一不留心就错过了掌柜和顾客的指使,他们就已经很快乐了。更何况又有这样温暖明媚的大晴天,在这样安静宽敞的绿草地上,秋成和春铃不慌不忙的慢慢走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找些闲话来聊,都感到心旷神怡。
      玉珠却是真心实意来抓蝴蝶,她一爬上山坡,就一头钻进直没胸口的草丛里,她手中的小网好像军令旗一样,一起一落,一隐一现,她头上的绒花却彻底与五颜六色的野花混成一气。
      没过多久,只听见一声欢庆胜利的惊叫,玉珠像一只小兔一样钻出草丛,直接蹦到秋成和春铃面前,她用小手伸进小网里掏了一把,就将一个亮闪闪的小玩意托到二人眼前。
      春铃感到很惊讶,她经常见到黄蜻蜓,偶尔也会看见绿蜻蜓和红蜻蜓,可是她从来没见过像这样通体翠蓝,隐隐闪着莹光的小家伙,它的身材只有通常所见的蜻蜓的一半大小,玲珑精致,简直不像是真的。春铃不无羡慕的说:“多好看啊!你是怎么抓住的?”
      “你喜欢吗?那你帮我拿着。”
      “我?怎么拿……”
      “把手伸出来,手指分开——”玉珠小心翼翼的把蜻蜓的翅膀合拢在一起,放到春铃指间:“夹住!好了,不用那么害怕,捏不死的!轻一点也行,它不会咬你,也不会逃走。”
      起初,春铃多少有点担心,好像自己捧着一件价格不菲的瓷器,慢慢的,她就习惯了带着这个漂亮的小生命继续散步,她能感觉到那水晶一样透澈的薄翅上凸起的道道纹络。而玉珠又投入到搜寻宝藏的探索之旅中。
      玉珠在前头带路,秋成和春铃遵从她手中旗帜的指引,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每一次玉珠从草丛里跳出来,总会带着各种奇奇怪怪的虫子,有的是用小网捕住的,有的是用手直接抓住的,飞的,爬的,蹦的,蠕动的,漂亮的,丑陋的,可爱的,吓人的,玉珠那双手简直比变戏法的还要神奇,让秋成和春铃忍不住惊叹连连。
      像蝴蝶啊,蜻蜓啊,这些美丽的小飞虫,都交由春铃保管,至于螳螂,蚂蚱,甚至蜘蛛,那些凶猛危险的害虫,就统统塞给秋成。可是两个人四只手,怎么也看不住二十只虫子。等过了正午,日头渐斜,秋成和春铃的手里,已经存满了货物,再没有空闲的指缝了。
      玉珠最后一次钻出草丛,小脸粉扑扑的,显得也有几分劳累,可是她的兴头却是前所未有的高昂,她的小手都有些发抖。
      这一次,落到玉珠手里的,是一只杏仁大小的甲虫,乌黑油亮的硬壳上,闪烁着蓝色、绿色、红色、金色……各种不同色泽的光彩,好像镶满了最珍贵的宝石。
      秋成倒是见过类似的甲虫,可是没有哪只像这一只这么漂亮,他和春铃只能心服口服的赞叹:“玉珠,你真了不起!”
      玉珠志得意满的炫耀着自己的战利品:“这个谁想要?”
      可是秋成和春铃无奈的伸出手,再也拿不下了。
      玉珠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她可不能自己拿着,万一回去的路上又碰到有趣的虫子,她得留着双手再去抓它们。忽然,她打定主意,走到秋成面前:“张开嘴!”
      “啊?”秋成本来只想问玉珠要干什么,可是她已经不失时机的把甲虫丢进秋成嘴里,又飞快的合上他的嘴唇。
      “不许用牙咬啊!如果我的虫子少了一条腿,我就把你的胳膊拧下来赔它!”
      秋成睁圆了双眼,他正忙着用舌头阻止甲虫爬到它不该去的地方。
      玉珠一扭身,直奔着下山的路去了。
      春铃偷偷笑着说:“平时在店里,我总觉得自己的手脚不够用,恨不得像哪吒那样生出三头六臂,再踏一个风火轮才好。想不到今天休息出来玩,还是发现两只手太少。”
      秋成只能鼓着腮帮子,“呜呜”点头,表示自己也有完全相同的想法。

      回家的路上,玉珠又捉到了一两只漂亮的小蝴蝶。一进家门,她立刻找出几个小坛小罐小筐小篓,把捉来的虫子分门别类关好。秋成和春铃终于可以活动活动手指,他们的手上早就汗津津的。
      最后,玉珠终于把小手伸到秋成嘴边:“还给我!”
      “啊——”秋成战战兢兢的张开嘴。
      可是玉珠左看右看,怎么也找不到那团五光十色的宝石:“甲虫哪去了?”
      “玉珠,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可是刚才,我一不小心就让它顺着我的嗓子爬下去了……”
      “好啊!你敢偷吃我的甲虫!”玉珠气得扬起小拳头照着秋成的肩膀就捶下去。
      “哎呀,别打了别打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再去弄一个来赔给你还不行吗?”
      “不行不行!我找了一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这么好看的,你上哪儿去抓一个一模一样的赔我?都怪你!都怪你!谁让你吃我的虫子!”玉珠还在不依不饶的追打秋成。
      “别生气,别生气,要不我帮你多做几个小竹笼,以后再抓住虫子直接关进去,就不用担心手不够用拿不下,也不会再……再弄没了嘛……”
      玉珠双手卡着腰,还是气鼓鼓的,她想了一想,勉强同意饶过秋成:“那你怎么不早点做好!”
      “可是我怎么会知道你今天想要去抓虫子呢?”
      “你为什么不来问我?”玉珠又敲了秋成一拳。
      幸好这时,毕大姨招呼他们三个过去吃饭,玉珠马上跑了,秋成这才松了一口气。
      春铃有点担忧的问:“你把那个虫子咽下去,不会有什么害处吧?”
      秋成傻呵呵的晃了晃头:“放心吧,没事。如果那个虫子有毒,玉珠就不会让我含在嘴里了。”
      春铃点点头,心里却不大相信。

      后来,秋成果然用竹篾给玉珠做了很多有活门的小笼子,可是玉珠再也没出去抓过虫子。秋成还用木板和木条做成带支脚的框架,玉珠把她抓来那些虫子用细细的竹签钉在木板上,把木框竖在书桌上,像画一样好看。
      这一天吃过晚饭,春铃又来到毕家。
      “玉珠,你上次捉到的那些蝴蝶和蜻蜓,能不能借我看看?”
      “都在这儿呢。”玉珠把春铃让到书桌前,指着靠墙摆放的一溜儿木框。
      春铃挑了一个钉着蝴蝶的木框,捧在手里,如饥似渴的仔细观看:“能不能,让我带回去,多看几天再还给你?我保证一定不会给你弄坏。”
      “好啊,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
      “那怎么行,这是你的东西,是你自己动手做的。”
      “那天你也和我一起去了嘛,还帮了我不少忙呢,也有你的一份功劳。再说,整天摆在这里,我都看腻了,如果你爱看,都拿走吧。”玉珠大方的一挥手。
      春铃又拿起另一个钉着蓝蜻蜓的木框,犹豫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其实,我想看这些蝴蝶和蜻蜓,是为了……照着它们画刺绣的图样……”
      玉珠还是对这个话题更感兴趣:“啊!孙掌柜已经让你做刺绣了!”
      春铃连忙红着脸摇摇头:“没有,没有,那种精细活还轮不到我做。我只是自己悄悄学一点……多会一门手艺总没有坏处……”
      “哎呀,那我就更应该把这些都送给你了。这个,要不要?你看,多好看!”玉珠举起一只毛乎乎的大蜘蛛,肚子上布满一道一道黑黄交替的横纹,也许是某种“好看”。
      春铃连连摆手:“这个就不用了。有蝴蝶和蜻蜓就够了。”
      “要不,等你做好了手绢或者荷包什么的,送我一个,就算咱俩交换了,好不好?”
      “好。一言为定。”春铃含笑点头。
      玉珠找了一张大纸,把春铃看中的那几个木框仔细的包裹好,她们都不想让寡妇看见这些东西,以免平地生风波。

      春铃抱着纸包,还舍不得走,每次她来找玉珠,总是不忍心立刻就离开。玉珠的房间里温馨、自在,总能碰见各种好玩的东西,玉珠对她总是热情洋溢,这可比裁缝铺隔间角落里那张临时小床和老是冷眉冷眼的寡妇母女俩更加吸引人。
      春铃不经意的翻动玉珠书桌上的东西:“刚才你在干嘛呢?”
      “我在看书啊。”一提起书本,玉珠又来了兴头:“这书里也说有一个人抓了太多虫子,只好用嘴含着,他还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呢!”
      一想起上次秋成很冤枉的吞了一只甲虫,春铃就忍不住笑,反正后来他确实没有中毒生病什么的。
      “还说有一个人在风筝上拴了一个铜片,然后专门挑下雨的时候去放风筝,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多奇怪呀,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啊?”
      “这个,我就没看懂,好像这样就会被雷劈……”玉珠老老实实的承认,满脸困惑不解的神情,毕大姨一直告诉她,人要是做了缺德亏心事,老天爷就会派雷公电母来劈死他,以示警戒,所以玉珠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好端端的成心要招雷劈呢?
      不过春铃依然对玉珠满怀钦佩,她想,反正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做出的举动,都是自己这种乡下丫头没法解释,甚至也从来没听说过的,可是玉珠就知道那么多不同凡响的事情,她诚心诚意的说:“玉珠,你真了不起,你什么都知道。”
      “这些都是书里写着的,我也要看过书之后才知道啊。那你喜欢看什么书呢?”
      “我?”春铃的脸立刻红了:“我没看过书,我还……还不认字呢……”
      这一次,玉珠不那么大惊小怪了,这些年来,她一直听人家把“乡下人”和“不识字”、“没见识”联系在一起。她严肃的盯着春铃,看了半天,才慢慢的说:“不认字,就没法看书,不看书,那多没意思呀!嗯,我来教你吧!”
      “你教我?”春铃几乎吓了一跳,她知道玉珠是先生的女儿,自然也有资格做先生,可是她怀疑自己有没有资格做弟子:“我……我也能学会吗?”
      “当然啦,一点也不难,每个人都能学会读书写字的。”玉珠说到做到,她立刻拖过来一把椅子,让春铃坐在书桌前,又在桌面上推出一块空地,摊开纸笔:“那就从你的名字开始吧。”玉珠在纸上写了一个又大又端正的“万”字,和一个同样大同样端正的“春”字,然后咬着笔杆沉思起来:“不知道你这个‘铃’,是‘灵巧’的‘灵’,还是‘玲珑’的‘玲’,是‘绫罗’的‘绫’,还是‘菱角’的‘菱’……”
      “你说的这些,有什么区别吗?听着都一样。从小,我爹娘一直就这么叫我……”春铃有点内疚的说。
      玉珠好像没听见春铃的解释,忽然高兴的喊到:“我知道了!当然是‘铃铛’的‘铃’!你想,一到春天,到处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就好像成千上万的小铃铛,风一吹,还能听见它们唱歌呢!”
      “这么普通的名字,叫你这么一说,还挺好听的呢……”春铃的脸又红了,她对玉珠更加敬佩和羡慕。
      玉珠潇洒的一挥笔,写下了那个“铃”字:“好了,这就是你的名字。你拿回去好好看,把它们记住了,下次我再教你认别的字。”玉珠把这张纸叠好,和那些蝴蝶蜻蜓包在一起。
      每天睡觉前,春铃都得再做一两个时辰的手工活,尤其是在这样天长夜短的春夏,所以她也不能在玉珠这里久待,只得依依不舍的回去了。不过春铃的心里从此就燃起了一份希望,熄了灯躺在床上,她的眼前还浮现着那三个工整漂亮的方块字,在黑暗中,她仿佛也能听到千千万万的小铃铛在春天里唱歌。

      玉珠有着十足的热心肠,却并不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好先生,她并不懂得“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授徒之道。每次春铃来,她总是看见什么,想起什么,就随手写下两个字,教给春铃读,有时候,春铃也会主动问她自己想认识的字。玉珠经常拿出一本写满了字的经书诗集给春铃看,如果春铃在其中找到了自己已经认识的字,就会像玉珠在草丛里发现罕见的甲虫一样兴奋的叫出声来。
      每天,春铃要负责裁缝店和寡妇家里的所有杂役,要分担裁剪缝纫的生意活,她还要挤出时间偷偷练习刺绣,因此,便只剩下很少很少的空闲可以用来温习“功课”,可是春铃尽心竭力,毫不松懈,就连坐在马桶上的时候,都要捧着玉珠写给她的字纸,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就这样,春夏秋冬轮了一圈,一转眼,春铃拜玉珠为“师”,已经整整一年了。玉珠忽然想仿照她爹检验弟子的法子,也要考一考春铃。玉珠把自己教给春铃的所有字写在两张纸上,密密麻麻,整整齐齐,让春铃按着顺序读。
      那些小字,春铃平日里一个一个全都认熟了,可是像现在这样混在一起,她看着就有点发懵,百八十个字,倒读错了一半。
      玉珠生气的说:“你怎么这么笨呐!一年里还认不到一百个字,就算三天认一个,也认下来了!你和秋成哥,真是一对木头木脑不开窍!别告诉别人我是你先生,我可不跟你丢人!”
      春铃眼圈一红,忍着眼泪说:“玉珠,你别生气,都是我不好,我太笨了。你教得很好,对不起,我……”
      玉珠的心肠顿时软下来,她拉着春铃的手:“春铃,你别往心里去,我不是真的嫌弃你。我知道你很努力,只是你没有时间,那个臭寡妇肯定天天欺负你,拿你当牛做马。”
      春铃急忙摇头:“没有,没有,掌柜的对我很好……”
      “你不用帮她说好听话,我知道秋成哥也一样,霍老板说是他亲伯父,要我看连后爹都不如!这些做买卖的,要不是一个个心狠手辣,怎么能发大财呢?只是苦了你们这些受人指使的。”
      春铃听了,不知道是感到贴心,还是更觉得痛苦,她喃喃的说:“那怎么办,总得干活吃饭啊……”
      “男人干活天经地义,女人就不应该卖力受苦嘛!”
      “你说的那是太太小姐,哪能人人都有那么好的命……”
      玉珠一扬头:“那就不对了,太太小姐什么也不能做,也不公平。女人应该想干活就干,不想干活就不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乐意念书当官,骑马打仗,男人也不能拦着,乐意喂猪种地,挖沟拉车,男人也不许瞧不起,咱们干活,只是为了自己高兴,又不是为了讨好别人,也不是为了换钱糊口,就算一辈子不干活,也得有吃有喝,什么也不发愁。”玉珠满面光彩,意兴盎然。
      春铃虽然也听得心神向往,却知道这些都是空话:“要真是你说的那样,那多好啊。”
      “这些都是书里写的嘛。要是人人都信书里的话,咱们就能过上那样的好日子了。”
      春铃头一回听说,原来书里不光有那些吟风弄月的诗词,劝诫警示的格言,还有这样……这样异想天开的话……
      “书里还说,有一种东西,可以代替你缝衣服,就好像纺纱有纺车,织布有织机,那种东西也能穿针走线,比起你用手一个针脚一个针脚的缝,又快又整齐,你只要摇动一个小轮子就行了,你再也不用弯着脖子猫着腰,也不用担心扎到手……”
      谁也不知道,那天傍晚,玉珠还给春铃讲了多少书里描述过的奇妙图画,春铃觉得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远远的闪着亮光,却无论如何也摸不到手里,可是她想,就算摸不到,哪怕只能看一眼也好啊,总比在漫漫的长夜里,当一个面前漆黑一团的睁眼瞎要强得多。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继续认字,哪怕每年只能多认一个字,她也不会放弃希望。虽然春铃还不能通读书里的文章,可是她一看见玉珠写给她的那些字,就想到玉珠对她讲过的书里写到的事情,她感到,在每一个字后面,都藏着一个新奇而美妙的世界,只要她能把这些字都记在脑子里,总有一天,她也能像玉珠一样,走进那些神奇的世界里去。

      有一次,秋成又帮寡妇搬了好多白菜和萝卜,春铃把他让到屋里,给他擦汗倒水。秋成忽然看见杂物间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了四个大字,每天晚上,春铃就用堆在角落里的木板靠墙搭一张床铺,睡在这屋。
      秋成拿起那张纸,看得爱不释手:“这是你写的字吗?真好看,都赶得上我们店门口的招牌了。”豆腐店的招牌,是霍老板把买卖做起来之后,特意请做过官的真正的“老爷”给题的,在这镇上,也算小有名气的“墨宝”。
      春铃笑盈盈的望着秋成脸上专心致志的神情,她耐心的看了一会儿,才摇头解释:“当然不是,我才刚刚学认了几个字呢,我一辈子也写不出这么好的字。这是玉珠写的。”
      秋成这才想起来,恐怕春铃以往并没有读书识字的机会,他不好意思的放下纸篇,又开始挠头:“谁说的,你也能写好。这么说,玉珠教你认字呢?”
      春铃心里甜丝丝的:“已经一年多了。”
      “呵!你们俩真了不起,我一点都不知道。”
      春铃又笑了,她想,玉珠说的不错,秋成果然总是傻头傻脑的。她无比疼爱的抚摸着那几个字:“‘春华秋实’,玉珠说,这意思就是,只要勤恳努力,总能收获好结果。”
      秋成连连点头:“说得对,说得对。”农人出身的秋成,对这四个字的含义,体会得再深不过,虽然汗水未必总能浇灌出丰硕的果实,还得求着老天爷怜悯,但是他知道,要是不舍得流汗,一定不会有一颗一粒的收获。
      春铃见秋成对玉珠的书法还有些恋恋不舍的意思,就笑着说:“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
      “那多不好,这是玉珠特意写给你的嘛。”
      “玉珠是我的先生,我还可以求她再写啊。”
      秋成红着脸,傻乎乎的琢磨了半天,还是决定放弃:“不了,不了,这么精致的东西,还是你留着好。”
      其实秋成来到镇上之后,霍老板也教他认了很多字,他能记帐算帐,也能写信读信,在一般人眼里,他算得上“有学问”的人。可是秋成始终觉得,玉珠是先生的女儿,秀才认的那些字,和自己这样卖力气的人认的字,是两样的字,如今春铃认了玉珠做先生,就连春铃也和他成了两路人。

      秋成和玉珠相识,已经有七八年了,自从他送给她第一只小竹筐之后,秋成又给玉珠做过不计其数的玩具。秋成心灵手巧,不但摆弄竹叶、竹篾的技艺日渐娴熟精湛,就连简单的木工活,他也自己摸索着练上了手。霍老板家里用的、店里使的器具,都是结实耐用的好东西,还不劳秋成动手制作、修理,所以他的全部手艺,都用于逗玉珠开心。
      这天早饭后,秋成又搬了把小凳子坐在院子里编竹叶,这件手工活可着实让他花费了不少心思。好几天之前,玉珠拿了一本书来找秋成,让他照着书里的图画做一只大鸟,这只鸟胖乎乎的,有一对蓬蓬松松的大翅膀,头顶好似“怒发冲冠”的样子,屁股后面又拖着两条长得吓人的大尾巴,秋成不知道这画画的人是想画鹦鹉、锦鸡、孔雀,还是凤凰,总之画了一个四不像出来,看得他咧嘴直乐。玉珠却打了秋成一下,很鄙夷的说,这叫“神仙鸟”,生在比南海还南的岛子上。秋成对玉珠说的话自然深信不疑,不过这样相貌古怪的鸟儿他见都不曾见过,更别说动手做了,于是他苦思冥想了好多天,反反复复的尝试、修改,终于弄出来一个大概差不多的东西。这天早上,他把那两根长尾巴接到鸟身上,就算完工了,他满腹疑虑的打量着这只怪鸟,不知道是否能让玉珠满意。
      正好,春铃过来送萝卜干,寡妇经常麻烦秋成帮她们干重活,心里很过意不去,就把自己亲手腌的咸菜送上一罐表表谢意。寡妇的腌菜手艺,是从老家带来的,在这镇上,是独一份,霍老板夫妻俩都很喜欢吃。
      春铃把咸菜罐放进厨房,出来正看见秋成盯着手里的竹鸟愣神,她好奇的问:“秋成哥,你做的这是什么呀?”
      秋成有点沮丧:“这就叫‘神仙鸟’,怪里怪气的东西。”
      春铃把“神仙鸟”接到手里,仔细看了看:“嗯,是挺奇怪的,和平常看见的鸟不太一样。不过,也很漂亮,就好像穿着跳舞的裙子,绾着高髻。”
      秋成感到很受鼓舞:“真的吗?你觉得它好看?”
      “嗯,很好看,我……我挺喜欢的。”春铃试探道。
      果然,秋成大方的说:“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送给我?可是,你做这个……”
      “本来是玉珠要我做的,可是这是我第一次做,就算送给她,她肯定也会嫌弃我做得不好看,又要生气,所以我得好好的给她再做一个,这个,你要是不嫌弃,就拿走吧。”
      春铃低下头:“我在玉珠那里见过很多这种竹编的小玩具,原来都是你给她做的,我还以为是她去街上买的呢。”
      秋成十分困窘:“哎呦,哪有你说得那么好,比街上卖的差远了,我就是随便做做,逗逗玉珠高兴。”
      春铃抚摸着手里这只稀奇古怪的大鸟,思忖了很久,终于抬起头,笑着说:“秋成哥,谢谢你把这个送给我。”
      “哎呀,一个小玩具,还谢什么。”秋成知道春铃也很喜欢听玉珠讲书里的故事,就好心告诉她:“对了,你可以去问问玉珠,这种鸟也是书里写的,住在……住在海里,反正玉珠还知道好多我没听说过的事呢。”
      “好,我让她讲给我听。”春铃笑眯眯的走了。
      秋成又开始准备制作今天的豆腐,他想,明天,一定要给玉珠好好做一只“神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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