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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VOL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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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好痛!
那个没品的家伙,人家好心好意安慰他,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让她的头从那天开始就一直隐隐作痛到现在!他当自己是河东狮吗?她现在总算能体会吕洞宾那时的心情了…
真是有够挫的!
那个没品男的魔音震得她接二连三的出“意外”,让她身上又多了几处象征性标志.
被魔音震后当天晚上,她丁若夕就在人生最放松的时刻----洗澡时,被滑溜溜香喷喷地泡沫给绊倒了,以四脚朝天之势摔得只差没筋骨断裂而亡.
而后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被叫醒的她从楼梯口以三连翻之势翻到楼梯末,最后以八爪鱼的姿态斜靠在柱子旁,左右两脚的膝盖处呈现一片乌青色,纤细的手臂也被磨破了皮
接下来一整天,丁若夕就没走出家门一步,事实上她也没那个资本和能力走出去,只好躺在床上做梦,但没想到,人倒霉的时候连睡觉也出事…
“你忘了我!”一道陈述事实的话让丁若夕蓦地怔了怔.
“为什么?你不是说即使忘记所有的人和事,也不会忘了我的吗?”声音顿了顿,接着说道,“你是不经意忘了,还是…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我对你来说就跟路边的野花野草般不起眼,毫无任何留恋之处?”
“我…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丁若夕哭了,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但心底一直有个小小的声音在提醒自己,绝不可以忘了他,绝不能让他误会你!
“但你现在确实忘了我,这是事实…”
“我…告诉我你的名字,或是…让我看看你的长相,也许…我会记得你也不一定…”
“你居然连我的名字和长相都忘了…”声音显得有些沮丧,“我的小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我…对不起…”除了道歉,丁若夕不知道该说什么.
慢慢的,人影开始转动…
修长的身型,雕塑般的侧脸,然后…
啊----
丁若夕一骨碌从床上弹跳起来.
擦了擦鬓角处因做噩梦而渗出的冷汗,丁若夕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真是活见鬼了,怎么会梦到他呢?那个没品男居然连休息时都不放过我,真是阴魂不散!
果然大白天还是不能睡太多觉,会产生奇思幻想的.
没品男!在现实生活中欺负我还不够,居然还进入我梦中欺负我,你真是世上最恶劣的人!
阿嚏----
正坐在办工桌旁工作的靳御廷突地打了个喷嚏.
“总经理,你没事吧?”同事小林友好的关心道.
靳御廷摇摇头表示没事.
说真的,他的工作真的很轻松,虽然同样是当总经理,但比起在劲风集团里的工作,这些工作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劲风集团最低等的职员的工作都比这些工作来得难,要不是为了接下来一个半月的生活,他可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种小事上.
不过,既然来了,他就会努力使这家公司的业绩番他个两番,虽然目前他对一些产品还不是很熟悉,但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个问题.
“总经理,有个人来面试,指名要当你的助理.”
“让他进来.”
要当他的助理?那最起码也应该拿个MBA硕士学位吧!
他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了,这种小农村怎么会有那种人才呢…
“御廷…”娇滴滴地音调让靳御廷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来了.
“你就是哪个面试的人?”靳御廷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拿到什么学位?不…你就说你哪个学校毕业的就好,拥有的最高文凭是什么?”
刚才带宋可忻进来的人在靳御廷耳边低喃几句便出去了.
村长的女儿?通融一下?很好,原来靠关系升官并非只是都市人的专利.
但他打错了算盘,他靳御廷可不是那种会看人行事的人.
“我是在XX学院毕业的,我可是村里文凭最高的了,御廷,我敢保证,我一定能胜任总经理助理这个工作的.”这样她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那是什么学校?”他只听过麻省哈佛,XX学院是什么学校?
宋可忻明显被靳御廷的话问倒了,什么学校?他是在考验她的语言概括能力吗?还是在试探她对母校有何看法?
“那是一所以能力为主,主张学生自主创业的学院,成绩并不是他们看一个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只要是有能力和魄力,即使学习成绩惨不忍睹,校方还是会视你为优等生的,总的来说,我很荣幸我能从那种学院毕业.”
“听上去似乎是个不错的学校…”
“那当然!那…御廷…关于助理的工作…”
“先用英语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啊?”
“你不会说吗?英语,现在会英语的人已经没什么好了不起的了,如果在商场上混,最起码要先学会五种以上的外语,你懂吗?如果不会的话,请别浪费我的时间!”
“可是…我爸是…”
“我不管你爸是谁,现在你是在向我求职,如果能力不足,就请你向后转,开门离去.”
“御廷…”
“不要让我说第二次!”
宋可忻忿忿然地甩门离去.
村长的女儿?就算是总统的女儿能力不足,他也照样赶人.
堂堂21世纪的大学生居然连最基本的英语都不会还敢来找工作,简直是在耗费他宝贵的生命.
金灿灿地太阳会让人想到什么呢?
路人甲:黄金!
老兄,你肯定是想钱想疯了,以后发财了肯定是葛朗台二世.
路人乙:我知道,是大麦.
恩恩恩,不错不错,有创意,以后可以去接袁隆平的班了.
路人丙:我还想到一种可能,是…大便!
全路人皆倒下,哥们,拜托你也有点文学素养好不好,不要成天只知道向比你还晚出世二十几年的小新学习,天天只会说些让人咽不下饭的话,有时间多看看莎士比亚文集什么的,提高点素质.
路人丁委屈地站在一旁抱怨:都怪你啦,说什么大便,害我本来想说香喷喷的月饼的勇气都没了…
哎----
莎士比亚说的一点也没错,一百个人眼中,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
她丁若夕也说得很有道理,十个人眼中,就有十个太阳.
夏天的太阳啊…
真是厌恶至极----
丁若夕撑着SPF值大概只有十五的玫红伞----美名其曰太阳伞.走在路面温度直逼五十0C的地面上.
要问她金灿灿的太阳会让她想到什么?
丁若夕会毫不犹豫地送它一个字:毒!
什么黄金大麦,月饼,都是文人想出来自娱自乐的,都是他们的脑细胞太不安份了,总要出来现一下它那至高无尚的IQ.
“啊----!!我的妈呀!!”
正尽力用SPF指数极小的太阳伞遮挡极毒的烈日之时,丁若夕突地被前方的一道充满怨气的冲力撞到在地,地面如油锅般的温度让她没命似的大叫,如烫手番薯般“噌”的一声从地上跳起来.
“你没长眼吗?敢挡本小姐的路!”
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吗?撞了别人还有理了!!不过…这声音好熟悉哦!!
“宋可忻?!”
“干嘛?知道是我还不快让开.”
咦!火药味好重,是谁在她身上放了定时炸弹?
“可忻,你怎么了?”丁若夕好心的关心道.
“哇啊!!”宋可忻撕开喉咙哭泣(假的).
“诶?那个…可忻你…”丁若夕有点吓到了.
“若夕你说!我是谁?”
她是谁?今天的可忻好奇怪哦…看来等一下自己说话要小心点,免得殃及池鱼.
“你是宋可忻啊,村长的女儿,我青梅竹马的玩伴,我们大鹿村的村花,”
“对!你说得对!但你可不可以省去那句青梅竹马的玩伴,我宋可忻怎么可能跟你这种女人一起玩到大…”
“可以可以…”生气的人是老大.
“可是…”宋可忻的变脸技术简直可以跟川剧变脸一拼高下了,“为什么他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对我?我放下尊贵的身子去讨好他,放下女孩子的矜持去接近他,为什么他还要摆脸色给我看?难道这就是宿命吗?是不是我前世欠他的,所以这辈子注定要以他的喜怒哀乐为喜怒哀乐,若夕,是不是真的是这样?若夕你评评理!”
诶?听可忻的口气好像跟某个男人有关?可全村有谁不买可忻的面子呢?那人的胆识真过人,丁若夕在心底佩服她,但现实呢…
“恩…那个可忻啊,我觉得呢…如果两人注定有缘要在一起的话,不管经过多少磨难,最后你们还会在一起的.”小说上好像都是这样讲的,应该不假吧?
宋可忻沉默片刻后,说:“你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的,嘿!没想到平时看你傻头傻脑的,关键时刻脑袋还是蛮灵光的,不愧是跟我宋可忻一起长大的玩伴…”
大小姐,刚才是谁说不想跟她这种人一起玩到大的…女人果然是善变的人,莫怪男人们受不了,连身为同一族的她都觉得有些在受煎熬.
“可是…”
“怎么了?”还有问题吗?她可是很想走了,在炎炎烈日下聊天的嗜好她可还没学会.
“那我应该怎么做?我具体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让他感受到我的心意,”这么‘好学’的宋可忻可不常见哦,“若夕,你如果告诉我具体的方法,等我成功了,我马上让我爸在村里帮你安排个位置,这样你也就不用每天像游魂一样在村里飘荡了.”
可忻那是什么话?什么叫像游魂一样飘荡?难道无业游民已成为人神共愤的对象?那也不是她能控制的好不好,谁叫现实总是那么残酷呢,她也想刺激国民消费,提高国家的就业率,但…哪家公司会召一个高中毕业生呢?
哎…所以说啊,她也很无奈的!!
“你快说啊,这对你而言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过了这村就没那个店了.”
谁叫可忻是她从小一起玩到的朋友呢,虽然大小姐她死不承认,丁若夕这个连一次恋爱也没谈过的爱情白痴认命地开始充当情感‘专家’,为宋大小姐出谋划策.
“我想这个方法应该可行,俗话不是说,要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抓住他的胃吗?虽然身在21世纪这个发达繁荣的时代,但有些男人还是很传统的,他们认为会做菜的女人才是真正持家有道的人,才是他们想娶进门的女人.”
鬼才持家有道勒,难道不会做菜的人就会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吗?她丁若夕其实很不赞同这种观点,但这些话总不能跟可忻说吧!
“哦,但一定要亲自煮吗?我…不会诶…”
原来跟她一样都是厨房绝缘体啊!
“恩…我总觉得心意比较重要,至于是不是自己亲自煮的…你自己斟酌着办吧.”
“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当个贤妻良母,势必把他追到手不可,”宋可忻士气大增,“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我明天要再去找他,非要得到哪份工作不可,那可是我得到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