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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rt 1 - 爱情客串 ...

  •   调回上海的第一个星期,这边的老总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说是让我安顿打点一下。
      离开了两年,重新回到上海喧嚣的都市生活,恍然如梦。我的房间依然收拾得素净、整齐,连床头的那几本书,都没换过位置,我拿起翻了翻,自己轻轻地笑了起来。
      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可什么都已经变了。
      父母小心地收起了所有与韩皓有关的东西,从床头的相框,到书里夹的照片。
      两年,整整两年,二零零四甚至还是一个闰年,足足七百三十一天,可似乎所有人都不相信,我已经把他忘记。
      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周末,也不管我明天一早还要回公司消假,闹闹拖了我去参加之前那班旧朋友的聚会。
      说来说去,是我自己先给闹闹打的电话,本来只是报个平安,可她天性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扎堆,刚巧与我相反,却偏偏一静一动,很处得来。
      一进门,就给他们拉着聊天,争着打探我在北京这两年的生活,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可说的,公司和家,我从来都是两点一线。
      好容易脱了身,我躲在沙发的角落里喝着调了果汁的甜酒,看着他们肆意地嬉笑玩闹,一如既往。这两年,似乎并未在他们身上,留下什么痕迹,我并不意外,他们大多是韩皓的朋友,与我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只是以前和韩皓一起的次数多了,就也熟稔了,但如果不是闹闹坚持,我本也不想来的。
      想到韩皓,我的心里“咯噔”震了一下。
      远处的露台上,一个熟悉的颀长身影,正靠着栏杆的扶手,讲手提电话。
      虽然只是个背影,一身阿曼尼的白色西服与黑色条纹长裤,只一眼,我就知道,那是韩皓。仍旧是那副倜傥风流的翩翩公子模样,以前,我迷恋,今天,事隔两年,却依然心动如初。
      早已料想到,回来这个城市,总要再见,不过是迟与早的差别,只是我并未想,这重逢,会来得这么快。
      又或者,在随闹闹踏进这房子的时候,我便该醒悟,圈子只这么大,绕来绕去的,见面的概率又高了许多。
      韩皓放下了电话,朝屋子里走来,我不由挺直了脊背,只觉得胃拧在了一起。
      没有办法,我一紧张,胃便疼。
      他看到我了,隔着层层叠叠的人群,我直直地望进他的眼里,漆黑的,仿佛深不见底的潭水。
      他穿过人群,径直向我走来,步伐很快,周围的人群自动的散开。
      我只好站了起来,与他面对面的,故作平静,说:“很久不见。”
      他没说什么,只是伸开长臂,将我揽了过去。
      我知道,这不过是他习惯了的西方礼仪,拥抱并不算什么,只是,他太用力,抱得我太紧,几乎喘不过气来。
      虽然知道,我还是微微挣了挣,怕自己认了真。
      韩皓终于放开了我,他仔细地看了看我,拖起我的手,说:“是很久了,该要好好聊一聊。”
      我的心一痛,就由着他,带我到露台,坐在白色的长椅上。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宽大的手掌将我的手包在掌心,正如以往他总是牵我的手的样子,没有丝毫的做作。
      想起了以往,我有些恍惚走神,机械地他问我答,都是些平常的话题,一句不多,一句不少。
      忽地,他的手机铃声响了,我下意识地跟着旋律哼着,《说爱你》,我听过这歌,北京公司每次聚会,都有女孩子点它,次数多了,也依稀会哼。
      他接起电话,简单地说了两句,语调很温和,声音很轻柔,我没刻意去听。
      挂了电话,他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说:“我女朋友。”
      我连忙挤出一丝笑容,点了点头,心上却像有把钝刀,来回地割,那么痛。
      女朋友。
      这三个字从他嘴里毫不避讳地讲了出来,脸上甚至还带着轻描淡写的微笑,就仿佛我们之前,已经是二十年前,而不是两年前。
      他的女朋友,现在的女朋友,也许就像蔡依林,漂亮性感,楚楚动人。
      反正,不会像我。

      第二天,险些回不成公司,第一次知道,喝果汁调酒,也会醉。
      作着一样的工作,只是换了环境,我反而想念起北京,除了那漫天的风沙和糟糕的气候。
      北京男人大多能言善道,天文地理,时政格局,虽然痞,却总能侃得你乐,与上海男人的温文内敛、漫不经心完全不同。
      就好像,典型如韩皓。
      刚去北京的时候,每天与公司那群男生混在一起,笑得太多,甚至担心会提前长出鱼尾纹,曾以为会很快忘了他。
      并不是没有人追,却孤独依旧,因为我,总是将别人的心意,拒之门外。

      忽然接到韩皓的电话,我多少有些吃惊。
      初到北京的日子,我买了台新的手机,换上北京的号码,而上海的那台,却舍不得关,24小时地开着机。
      临走的那天晚上,我换了手机的铃声,《爱你不是两三天》,梁静茹,我很喜欢的歌手。
      可是,那铃声却从未再响起。
      “文希,明天有空么?”
      这个问题很难,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握着话筒,听着那一头,他静静的呼吸声。
      “来我家吃饭。”
      眼眶红了,我却咬着嘴唇,笑了。
      以前,每天下午,他会开着车来接我下班,然后,去他家吃饭。
      我依然不说话,怕自己,会不小心哭出声。
      “我妈很惦念你……她最近,身体不太好。”韩皓迟疑着,说。
      “好。”我用力点头,尽管他看不见。
      他母亲从来都很疼我,我对自己说,我该去的,可不是为了见他。

      下了班,走出办公楼,远远地,看见韩皓正靠在车边。
      公司门口,是不能停车的禁区,他的我行我素却一如既往。
      我走过去,银色的凯迪拉克,依然记得,他曾说过,奔驰俗宝马滥,惟有凯迪拉克稳健优雅。
      他拉开门,让我上车。
      低头钻进副架势座,我轻声地说:“谢谢。”
      他冲我微微一笑,上了车,却探过身,替我系上安全带。
      我僵直了身体,屏息不动。
      这样的亲密,即便是无意,我也得打起精神防备。
      车停在香山路上,意外,我却并不诧异。
      即使身在北京,我也曾听说,这条坐落着孙中山故居的幽静马路上,兴起了上海新派的高档公寓。
      韩皓,和他父亲,向来是喜欢风雅和档次的。
      下了车,我静静地站着,等他,仿佛以往,仿佛已成习惯。
      韩皓锁了车,向我走来,扬了扬手中的东西。
      百伯利的围巾。
      终于看清,我鼻子一酸,别过脸去。
      那是三年前,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一千多元,却没有半点的犹豫。
      百伯利、阿曼尼,韩皓喜欢这两个牌子,也喜欢古龙水和意大利手工皮鞋,而当时的我,却是个连香水也不会洒的单纯丫头。
      那时候,正流行《流星花园》,看了那片子以后,我常想,我与韩皓,也许就是杉菜与道明寺的现实翻版,他去香港购物便如去邻街的商铺,而我,却还习惯于在推车中找过季的打折品。
      只是,我没有杉菜的勇敢,他也没有道明寺的痴情。
      韩皓走了上来,挽住我,我避开他的视线,心头仿佛有千百只蚂蚁啃噬,不那么剧烈的疼痛,却散漫开来,渗入骨髓。
      独自在外的日子,逛商场是我唯一的消遣娱乐,而且,仅仅是男装部。
      我也开始喜欢百伯利和阿曼尼,喜欢想象着,那些当季的新品,穿在他身上的样子。
      如果再让我选,我不会送那条围巾,因为它,根本不衬韩皓。
      只可惜,那时候,我并不懂得这些。

      韩皓的母亲躺在床上,肾炎,让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憔悴,看见我,她挣扎着起身,脸颊染上不自然的红晕。
      我走上前,握着她的手,叫了声:“姆妈。”
      韩皓和他父亲,在生意场上周旋久了,偏爱西式那一套,可他母亲,骨子里却是个极传统典型的上海女人。
      她喜欢我叫她“姆妈”。
      我一直知道,韩皓的母亲,钟意乖巧、懂事、体贴、温驯的女孩子,那种全心全意为她儿子操心、却不是操心钱的女孩。
      象我,或者说,就象以前的我。
      饮食起居,我仔细地替韩皓打点一切,随他一起回家吃饭,陪他母亲聊天。
      那时,我曾以为,有一天,我会嫁给他。
      他母亲也有这样的盼望,甚至视我,如未来儿媳的不二人选。
      只是,平淡是真,却未必是真幸福。
      我向老板提出申请,志愿填补上海至北京的调动名额,因为我知道,温柔如韩皓,绝不会提出“分手”,这两个字。
      甚至,有一日,也许,他真的会与我进礼堂。
      他待我很好,生日及情人节的时候,依然会送上九十九朵粉色的玫瑰,只是,同样的玫瑰,他也常常送给其他的女孩。
      而那些女生,懂得我不懂的百伯利、阿曼尼、古龙水以及意大利手工皮鞋。
      风度翩翩的多金公子,如韩皓这般的,在这座城市中,永远女孩子们时鲜的抢手货,有种流行的说法,所谓“风流而不下流”,我一直以为,便是韩皓这一型了——莺歌燕舞,缭绕身边,他从不刻意隐瞒,却也未曾让我难堪,而他的那些女伴,也从未将我当作威胁。
      她们,甚至,蔑视我的存在。
      每个人都相信,风流倜傥如韩皓,也需要一个安家立室的女子守在背后,毋须多少的真情,毋须多少的真意。
      而我,便是刚刚好的人选。
      这故事的结局,本该是皆大欢喜的,标准的白马王子,对于平凡的我,已是上天的恩赐,只是,对于感情,女人总是贪心的,而我,也不例外。
      得不到他全部的真心,我终还是选择了放手,可结果,还是反复的煎熬。

      吃完饭,我扶着他母亲进屋,毕竟身体还是虚弱,她与我聊了不过几句,就沉沉地睡去。
      我替她掩好被子,转过身,退出房间。
      韩皓倚在门口,高大的个子,挡着大半的路,我垂下头,避开他直直的目光。
      他父亲照例在客厅里看着新闻,扬扬手,招呼我坐下。
      电视里播的,是一出连续剧,刚开场,黑色的屏幕上,白色的字母逐一闪现。
      领衔的,大多是些熟悉的名字与面孔,而另一些,也是有些名气的,却顶着“友情客串”这四个字。
      我笑了下,有些苦涩。
      名分是有的,却偏偏,戏分不多,够不上“主演”,只能算是“客串”,再加上友情这两字,多了几分人情味,依稀有些安慰奖的含义。
      客串,恰如此刻的我,只不过别人是友情,我的,却是爱情。
      心里一紧,几乎无法呼吸。
      于是,我站了起来,向外走去。
      韩皓追了上来,抓住我的手腕,很用力,可手腕的疼痛,远比不上心口的剧痛。
      我挣开,轻轻地说:“再见。”
      别人的故事里,我努力客串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用尽我所有的爱情。
      属于我的戏分,已该落幕。
      即使,心,仍然会痛。

      ——————————————————————————————————————
      无病呻吟,纯属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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