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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陆小凤说"我们在一起吧"之后,得到的回答。
      指尖在陆小凤的掌心暧昧的划过,陆小凤反手握紧。
      他不喜欢患得患失的暧昧,于是干脆利落的抱紧。
      眼前的人,要携手走一辈子。
      该是多深的感情?
      一条河。
      细水长流,涓涓不绝。
      生活无非柴米油盐酱醋茶,平淡如水。清澈简单的一眼见底,直到水里的石头都棱角不再圆滑服帖。岁月比情人还要缠绵,因为情人耗尽的是热情,换回的是近乎亲情的包容融洽;时光磨砺的是心性,任他鸿鹄鲲鹏,最终平淡如水。
      一条河的爱,足矣。
      他绾起眼前人的一缕青丝,轻声唤这个陌生而熟悉的名字--
      "沙曼......"
      陆小凤最终还是退隐江湖,和老情人沙曼在多年后复合,在一座不知名的山脚下做一对寻常夫妻,闲渡余生。
      人就是江湖,怎么退出?
      心不挂念,便是退出了江湖的奔波。
      和一个漂亮的女人渡此残生,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只是有一些"未能免俗"的感慨。
      红尘世俗,多少牵绊与包袱。
      西门吹雪可以为了剑道而活着,陆小凤却不可以如此潇洒。
      他有顾忌。
      顾忌的人往往因为心中有爱。
      无言,大爱。

      1 衣

      沙曼是个很有风情的女人。
      她适合做高高在上的女王,看无数男子为她的嫣然一笑争得头破血流。
      如今她甘心留在民风淳朴的小小村落,布裙素面,草钗束发,为了她的男人抛开锦绣繁华,洗手做羹汤。
      可是她不会做衣服,不能像那些寻常人家的农妇,巧手弄机杼。
      她可以陪陆小凤喝酒划拳,腊月踏梅赏雪,盛夏听风吟月;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只要陆小凤想,她一概奉陪。
      如此这般,陆小凤也不算寂寞。也有些庆幸当初所选不错,这个女子值得一个男人用一生来相伴。
      那日两人上山去看日出,霜重路滑,陆小凤的衣角被荆棘勾破了,浑然不觉的他坐下时一不小心顺着裂口将外衣撕开一尺长的口子,缝补不得。
      陆小凤突然怀念曾经陪自己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的红披风。
      它现在已经陪着自己风光万千的往事被尘封,灰尘密布,想重拾,都没了去剥落层层灰土蛛网的勇气。
      既然已经过去了,何必时时挂念无济于事。
      "只好明天去集市再买一件了,"沙曼冲着这道狰狞的裂口叹气,柔荑如玉,偏偏拿不起轻若鸿毛的绣花针,"我补不了。"
      陆小凤笑道:"诶,买一件正好啊,补什么补。"
      沙曼随口又问了一句:"什么颜色的?"
      出口之言如泼洒之水,不能收回,尽管沙曼很快就后悔了,因为陆小凤说--"月白色很好看。"
      在陆小凤心里,浅浅的月白,就是那个人的颜色。
      他是家族富可敌国的少爷,却非骄矜跋扈的纨绔子弟,陆小凤大多数的时候见他穿着最朴实的素衣,也可以于茫茫人海一眼认出。
      因为他似月。
      他待人接物的谦谦礼仪如皓月之光,明朗而不耀眼,清澈而不灼热。
      一弯温柔的月亮,光芒皎洁。
      陆小凤对着银盘似的月亮缓缓伸手,衣袖外的手腕皮肤隐约可以感受到月光的凉意,沁人心脾,直达心坎里的舒畅。
      他挽起衣袖,暴露出来的皮肤在月光下阴影浅浅,像着了一层黑纱。
      你似月,那么......衣我以月。

      2 食

      陆小凤在做饭。
      这看起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可它确实每天以固定的频率上演。
      懒散与享受人人乐得,他尤甚。
      可是为了自己和沙曼的肚子,总得牺牲一点吧,这是男人作为丈夫的自觉。
      运刀如飞。
      灵犀一指原来可以在生活中也大派用场,不知这若是被败在灵犀一指下的武林人士看见,该多么的郁闷,感慨生活磨人。
      菜已经烧好,香气四溢。
      陆小凤却不急于盛出,而是挑挑拣拣,将里面的香料葱姜之类的全部剔出来扔掉。
      巨细无漏,不厌其烦。
      沙曼忍不住问:"我们不去夹不就好了,干嘛还要挑出来这么麻烦?"
      陆小凤的动作有一瞬间凝滞,很快便笑着回应:"我怕你会看不到嘛。"
      菜端上桌的时候还是热的,沙曼闭着眼吃都不会迟到什么影响味道的东西,这道菜与众不同。
      因为用了心。

      3 住

      春风轻拂,吹来漫山遍野的烂漫。
      百花怒放,摇曳争春。
      第一年,屋外的牡丹死了。
      第二年,屋外的兰花死了。
      第三年......
      "总得种点什么吧。"陆小凤无奈的看着一地花的残骸叹息,"光秃秃的野草丛生,多难看。"
      沙曼瞥他一眼,"花都死了,还种?"
      陆小凤讪讪的摸摸自己的胡子。
      最终各退一步,种,但是由沙曼来种。
      她种的是松树,四季常青,不开花。

      4 行

      两个人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
      这次她走了,竟是永别。
      不是毒不是伤,而是最正常不过的生老病死。
      昏昏沉沉了几天,她突然容光焕发,起来对镜梳妆,铜镜中面容虽然鹤发鸡皮,眼眸流转间还是有几分年轻时的风姿绰约。
      陆小凤抱着她在院子里晒太阳。
      暖洋洋的光,舒服的几乎抵御不住困倦。
      "你有多爱我?"
      陆小凤笑,女人......永远问不厌这种完全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她曾经对他说的,如今他还给她--用一辈子的时间来验证过的东西,实在的如同他此刻的怀抱。
      "我觉得,是一条河的爱,"沙曼笑笑,"我觉得你心里应该有更广阔的地方,江、海、湖......但是我没有跨过去,我被一条河困住了。"
      陆小凤抱紧她,下巴抵在她依旧柔软的银丝上,"细水长流。"
      沙曼点点头,"所以即使有不甘心,并不影响我的知足。"
      她笑着闭上眼,笑容甜美。
      最深的感情是什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承诺,是对一个人的信任与肯定。陆小凤喜欢沙曼,所以这辈子,他们相携走过。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却是他心里最深的感情。因为太爱,所以懂得用放弃来珍惜,用让步来海阔天空。既然爱不了,那么在各自的世界里各自精彩,无须誓言与拥抱,只要知道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海水中,你不属于我又有什么要紧。
      相忘,何尝不是对爱的成全。
      陆小凤轻轻放下怀中人儿,摘去一朵松树上的花,小心翼翼的埋在树下。
      松树也是开花的,沙曼一直不知道。
      因为他在花骨朵尚未成型前全部悉数摘掉,不留痕迹。
      绽不绽放不重要,有些花,已经永远开在他心里。
      从不枯萎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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