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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   接下去的三天,顾明萱就没有做别的事情,专门在琢磨这做手套的事情了。

      按照秦十四的要求,这手套肯定是军用的了,在联系一下现在他们所处的位置,几乎不用怎么思考,顾明萱就能想到这些手套肯定是给边城的将士用的。

      边城这个地方气候条件相当的奇葩恶劣的。

      不但冷,而且风沙特别大,这也就罢了,降雪又早,时间又长,按道理来说这种地方应该天气晴朗的时候少,可是事实上正好相反,这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起码有三百天都是在出太阳的,就算是夏天,下了大雨,那也是过上一会儿太阳就冒出来了。

      晴朗的天气多应该是气温比较高,可是,更加奇葩的是,边城这里早晚的气候冷,中午的时候热,这种情况在夏天的时候还不是很明显,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这个气候简直让人想哭。

      早晚冷得要成冰棍了,可是等到晌午出太阳的地方就很暖和了,只要见不到太阳的地方还是跟冰箱一样。

      面对这样奇葩的气候,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肯定是防风,其次就是保暖。

      大石村属于边城的后方,还不算太靠近边关,所以对于这个风沙的体会还没有那么强烈,不过就算是如此,顾明萱也觉得每年春季的时候,那个风啊……

      他们大石村都已经如此了,可以想象在没有遮挡的边城前线,那些将士所要面对的风沙会更加的残酷一些,而且那里风沙绝对不像是他们这里的风,一定是非常锋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注意防风,那么很快手就会被吹僵了,别说打仗了,只怕连自保都不容易。

      一个士兵想要保持战斗力,这个四肢的灵活是一定要保证的,这也是为什么秦十四首先就将防风和保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了。

      为了达到秦十四所有的要求,顾明萱最后选定做手套的材料肯定是皮子,但是用什么皮子就有讲究了。

      这太好的皮子肯定是不行的,用作军用的手套,肯定需要的量非常大,名贵的皮子肯定是在量上达不到的,其次,这太厚太硬的皮子也不行。

      手套不像是别的地方,它负责的是保护手部,要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保持手部的灵活,如果皮子太厚了或者太硬了,这一点就无法达到,那么肯定会影响战斗力的。

      在这种要求下,顾明萱首先选择的肯定是那些容易获得而且柔软的皮子,在经过了几次的尝试之后,顾明萱最后选择的皮子是兔子。

      兔子这种动物繁殖力十分惊人,皮子薄但是却很柔软,防风也不错,重点是,鞣制过的兔子里面可以变得十分粗糙,在使用兵器的时候可以大大的增加其摩擦力,有效的解决了士兵使用武器戴手套太滑会降低战斗力的毛病。

      经过了几天的折腾,顾明萱最后终于弄出了三种手套。

      第一种是最贵的,直接就是选用带着一层柔软兔子绒毛的兔子皮,里面用柔软的棉布镶嵌了一个内里,这种手套薄而灵巧,防风很优秀,保暖也很优秀,但是唯一的缺点的是不太适合冲锋陷阵,比较合适指挥官一类的官员佩戴。

      第二种和第三种的价格相差不大,都是采用兔子皮做表面,但是一个是里面直接用毛线做里子,另外一个则是用棉布做里子,里面则蓄了一层棉花。

      相比之下,当然是第二种用毛线做里子的更服帖一些,用棉布棉花做里子的就显得有些过于厚了,保暖倒是足够,但是却比较笨拙。

      三天之后,当秦十四和任水生再一次来到顾明萱家的时候,顾明萱就将自己做好的三副手套全部放在了两个人眼前。

      秦十四显然对于三副手套都很满意,她将每一副都拿起来上下左右的翻看,而且还亲自佩戴在自己的手上尝试,最后,还直接从任水生的腰间抽出了那把刀,哗哗哗的来了一段个人秀。

      要不是张巧娘和顾明薇在两个人到来的时候就直接避让到另外一间屋子里面去了,估计秦十四这个架势能将张巧娘给吓晕过去。

      倒是顾明萱很淡定,虽然这也是她第一次看见有人在自己面前真刀真枪的舞动,但是从视觉效果上来说,经历过现代各种飞天遁地电影电视大片之后,秦十四的这一手实在是不够看,就算是从直观感受上来说,顾明萱因为有了上一世在蛮子铁蹄下求生经验,秦十四的这个招式虽然十分凌厉肃杀,可是到底没有威胁到她的安危。

      所以,在整个过程中,顾明萱都是相当的淡定的。

      倒是任水生心中暗自惊讶,只觉得这个小姑娘实在是有些超过他的想象,上一次他用刀比在她脖子上,她没有紧张,他以为是装的,而这一次,秦十四如此凶狠的杀招她也如此淡定,可见,她是个能沉得住气的。

      将三副手套都试完了之后,秦十四都十分的满意,顾明萱本来以为她会选择其中一种下单,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秦十四却三种都要了。

      “这一种我要一百副。”秦十四指了指第一种,这个顾明萱想到了,她一开始做的时候就把这个定位在了比较高端的档次上,想来要的也不会多。

      接着秦十四又指了指剩下的两种:“这两种,一种要一千五百副。”

      当这个数字从秦十四的嘴里说出来之后,顾明萱的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迄今为止,她从这任水生那里接到的订单,都是以十当做计数单位的,最多不过是百,现在这秦十四直接张嘴就是千,可以说是相当吓人了。

      大订单自然代表着挣大钱,但是,同时也代表着需要极大的投入,顾明萱虽然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被大订单会带来银子给迷昏了头,但是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有些事情就算是有再多钱都不能答应,毕竟对方是什么人,顾明萱知道,她可招惹不起,而且,她只有一条小命啊……

      当下顾明萱就摇了摇头,说:“秦姑娘,这订单,我接不了?”

      “为什么?我会给你很合适的价格,这钱你不想挣吗?”秦十四倒是很奇怪,这有人不想挣钱的吗……

      “我当然是想挣钱的,但是人得有自知之明,有的钱能挣,有的钱却不能挣。”

      “你的意思是我的钱不能挣?”秦十四的眉头高高的扬了起来。

      “不,是我没本事挣。”顾明萱摊开了双手,示意她看了一下现在自己所在的房子:“你看看,现在我的呆的地方,这便是我平日里让村里的妇人们来织手套的地方,只有这么大一点,最多也就能容纳十来个人,我们这样从早上到晚上,一个熟练的妇人,一天也就能织出来个一只罢了,而且,她们还不能每日都上工,前后一折腾下来,我每月能教给任大叔的有一百手套已经是极限了,现在秦姑娘却开口让我做三千副,而且还不是毛线手套……”

      说到这里顾明萱苦笑了下:“倒不是我不愿意挣钱,谁不愿意挣钱呢,问题是这个钱哪有本事挣。”

      秦十四歪着头看了看顾明萱,忽然就笑了起来,“我还没有跟你说我要货的时间吧,你也不用那么快就拒绝我。”

      “你合适要货?”

      “我并不着急,这些货只要到明年的秋收之前能全部交上来就可以了。”

      听到这个交货时间,顾明萱的眉毛又扬高了几分,她其实很想问问为什么要那么晚才要货,可是转念又一想,这些东西全部都是交给变成军队的,只要事关军队的事情,就最好不要多问,免得惹祸上身。

      “距离现在还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怎么样?要不要试一下。”秦十四弯下了腰肢,和坐在炕上的顾明萱平视,唇角上带着的笑容极具诱.惑力。

      她这个人长得不怎么好看,但是她的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魅力,似乎能够说服任何人。

      顾明萱眯着眼睛,心里不断的在盘算着这一年的时间里到底能不能接下这单子的生意,她知道自己最大的毛病,那就是基本不太愿意冒险,很喜欢四平八稳。

      她这辈子冒的最大的险估计就是当时分家在祠堂口自杀了吧。

      可是,如果一点险都不冒的话,人的生活似乎又太过于平淡了。

      前后左右的思考了一下,顾明萱的额角都渗出了薄薄的汗珠,她并不抬头看秦十四,更不看任水生。

      良久之后,她终于抬起了头,直直的望向了秦十四:“好,我接下了。”

      秦十四倒是有些意外,她平日里看人极准,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会剑走偏锋的人,所以,今天她还准备了很多的话打算劝说她,却没有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突然,倒是让她愣住了。

      想了想,秦十四有些不放心的提示:“如果答应了,就不能反悔哦,你要知道跟我做生意,若是做不好的结果可是不太好……”

      “那又如何?做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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