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太仆寺:明代五寺之一,明代主管马政的机构。《嘉靖实录》四十一年三月记载“兵部以太仆寺马缺,奏请开纳马授职事例。”
注2:引用自明代文震亨《长物志》语,此处借用。后文关于房屋营造的注意点也参考自《长物志》。
注3:明代科试会根据考生选的五经不同,分为不同的房(可以理解为选科),负责每一房的阅卷官又被称为同考官,即这一房中举的学子的“房师”,本场科举的主考官则被称为“座师”。
注4:官礼生:服务于太常寺和王府等机构负责礼仪活动的专业人员,属于杂职,明代选官不仅限于科举,吏员也是途径之一,官礼生表现优异可以被授予其他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