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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里河山(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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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晨把头上身上还有马背上的血迹都尽量细心地擦拭完毕,渡过溪水,换了个方向前行。马背上,她将手按在剑柄上,暗淡蓝光从剑鞘中渗出。
黎曦在桃溪村的时候,一直躲在砖瓦后面,根本不敢抬头。这会儿终于注意到异样,不由得大吃一惊,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皇姐,你……你可以用太/祖的剑?”
“它叫碎星。”黎晨无意识地抚摸着剑柄。“它已经是我的剑了。”
“东夏自太/祖之后,就没有后裔可以用这把神剑了,每个皇子十二岁的时候都会被——”
说到这里,黎曦的声音戛然而止。默然许久,她终于开口,从来都弱小柔和的声音里竟透出一丝愤懑。
“曦儿知道了,他们没有让公主去试。”她失落地说。“没有,从来没有。”
东夏曾有一个将王朝延续几千年的机会,他们本可以控制这把剑,世世代代,君权神授,强敌不敢来犯,番邦俯首称臣。他们甚至可以将这个文明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他们可以征服世界,他们可以走向宇宙。
黎晨可以从史料推断出,东夏的开国皇帝有着被星际时代命名为天赐-potens182的突变基因,这种人是星际时代可遇不可求的天才,就算不经学习,只要在十三岁前长期接触暗能武器或者其他暗能聚焦体,就能开发精神力。这位皇帝在古代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竟然还能控制碎星,可见天赋强大到了一定程度。
这个基因有个问题,如果到了十三岁还没有接触暗能聚焦体,这段基因就会变得与普通人无异。
而它所在的位置,是X染色体。
只有他的女儿们继承了这段基因,而男人们不允许她们接触碎星这么神圣的剑,于是她们十三岁的时候,这段基因永远地消失了。
这个王朝就这么与一个比他们的想象极限还要疯狂的机会擦肩而过。
不,不是擦肩而过,而是他们笑着把这个机遇踩进了尘埃、毁灭了全人类加速进化的可能还不自知。
然后这个机遇就死了,大概是和当初某个少女看着那把剑时,眼里渴望的光一起死的吧。
暗能武器和拥有天赐-potens182突变基因的天生精神力者有着非常强烈的相互吸引,否则东夏开国皇帝也不会这么巧发现这把剑了。
多么讽刺啊。
黎晨这个星际人不明白,为什么这把剑,当初就不能让女孩儿去碰一碰呢?
“因为这样,这本书就不是远古时代,恐怕变成修仙了。”兔子打岔。
黎晨:“……”
你可以闭麦了。
……
此时,皇都边城的废墟。
“爷爷!爷爷……咳咳。”
一个看上去不过刚束发的少年,披着脏污的盔甲,绝望地在被雨水和血水浸泡过的泥地上跋涉。他嗓子已经喊哑了,还未清扫的死人堆上空弥漫着一股臭气,幸而还未小暑,士兵的尸身还未腐烂。
不慎踩到一个坑,少年身躯摇晃了一下,跌落在地。他身边两个亲兵将他扶起,拨开他散乱的头发,露出一张俊秀的脸。
和尚云非一模一样的脸。
“少爷,此地不可久留,很快蛮族的军队就要到这里了。他们将会追着我们的残部南下,尚家的血脉真只剩您一个了,尚家军需要您——”
“我至少要把……爷爷的尸身找到。”
尚云非摆手,扯动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嘶哑的嗓音发出幼兽般的怒吼。
“要不是为了天下苍生,要不是为了保存军队等待复国的机会,爷爷何至于死守这城池!他如此忠心,天子不仅没有支持他,还因为警惕他拥兵自重而故意让他打败仗!”
“……现在东夏已经亡了,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即使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来,他的两个亲兵依旧默然不语,自己也掉起眼泪来。在国破家亡面前,再多的安慰都显得无比苍白。
说完这句话,他又咬牙撑起身来。
就在这时,变故出现,一支利箭划破空气,发出轻微的噗声。尚云非一回头,刚好看见其中一个亲兵倒了下去,气管里插着箭头,死不瞑目。
刹那间,又一支箭射向他们。另一个亲兵反应过来,大叫道:“快走!他们追来了!”
他一边压低身子,在灌木、石头和尸堆里躲藏,一边抬起眼焦急地寻找着他们来时骑的三匹马,岂料刚才的箭矢惊了这些畜牲,再抬头的时候,早已不见了踪影。
尚云非绝望了。
原来上天也不给他们活路,不仅无法安葬爷爷,而且还要将尚家最后的血脉留在此地。
国破家亡,人世已经没什么可留恋了。
他闭上眼睛。
他脑海中突然闪过几年前的画面。东夏皇庭的春会,花落缤纷,曲水流觞,雅歌投壶,那时东夏依旧是一片太平盛景,他还是稚气未脱的半大少年,无忧无虑。
他当初不理解,为什么祖父的眉宇间常含忧愁。
虽然这一切都是假象,但他用了十分的祈愿,希望重回那年,再看一次春会,再看一次没有染血的桃花树,和那比桃花更娇的少女。
他一直不知那少女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她临别时说:“我偷偷跑出来的,现在要回去了,不然要被晨姐姐发现啦。”
他预想的刀刃或者利箭没有来,只听见渐行渐近的马蹄声,雄浑有力。
他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匹浑身乌黑的健壮好马,而逆着灰暗的阳光,坐在马背上的,却不是草原的骑兵,而是一位白衣公子。
面如冠玉,眸若星辰,那一头乌发原本被头冠整整齐齐地束起,只是那精致的冠饰大约是在逃亡中不慎掉落,发丝散落下来,不仅不显得仓皇,反而因他身量挺拔、气质凌然,如同一棵孤傲的柏树,倒平添了一丝潇洒不羁的意味。
他伸出手,拉起尚云非。
“上来。”
声线清澈凛冽,像初春迟迟不化的雪。
尚云非浑浑噩噩被拉上了马,直到那马奔出一段路之后,突然反应过来。“我的那个随从——”
“死了。”
这公子淡然回答。
尚云非哭起来,哭了一会儿,泪水似乎流干了,脑子浑浑沌沌,只觉得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想必是犯了热病。好不容易在溪水边喝了些水,洗去身上的血污,躺着休息了会儿。
期间,白衣公子一直用布巾浸了凉水给他额头降温,感觉好些了之后,尚云非才想起问他的名字。
“敝人穆夕,如不嫌弃,公子唤我既明便可。”
穆夕……尚云非先前就觉得他看着面熟,如今终于想起来了。
既明。
那个以一介白身高中状元的穆既明,东夏文人墨客的向往,民间广为流传的传奇。
他的脾气秉性和他的才华一样惊人,干过最出格的事情是在皇帝招他为驸马的时候,面对这么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面对皇上的圣旨,他用文人委婉又坚决的语调地说不。
问起原因,答曰早有倾心之人。问不出那位姑娘芳名,只说她有一双幽蓝的眼睛。
人们笑传他口味独特,竟然喜欢泰西诸国的异域人,但他写了首诗,彻底把大家搞糊涂了。诗描述了那位姑娘的外貌,说她有乌黑的头发,一双夜空般的黑眼睛,那抹蓝色是陨星坠落般刹那的美丽。
于是大家又笑了,说你这喜欢的是天上的仙女吧。
东夏风气开放,他作为在百姓和士大夫阶层中都颇有名气的名士,虽然公然违抗圣旨,但只是婚旨而已,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皇帝也没怎么为难他,这桩浪漫痴情还在名人雅士中传为美谈。
但离经叛道的举动并不是没有代价的,他也就止步于一个名士,这辈子也别想平步青云。
除了文坛,既明已经很久没有在世人面前活跃过了。他隐居在竹林里,舞文弄墨,净是些风花雪月的词句,世人也似乎忘记了他的政论和军事推演写得有多出色。
“既明公子……”尚云非嗓子哑得厉害。“你去往哪里?”
“既明便可。”穆夕平静地看着他。“南下。”
“是啊。”
尚云非长叹一声。
“东夏已亡,我等不过是苟延残喘。如今只能南下,可南方又能抵挡多久呢,左右不过是苟活。”
“你错了。”
尚云非发出疑惑的鼻音,含混不清,歪头望向穆夕。
“东夏没有亡。”
穆夕的神色依旧平静如潭水,只是眼睛里添了一分神采。
“昨夜观星,东方有帝星升起,蓝光绕身,光辉耀眼。帝星不殒,东夏不亡。”
“蓝光?”尚云非突然记起了什么。“那是……和太/祖一样?”
穆夕肯定地点了点头。
“可是皇室全部都……难道有什么……”尚云非没有说出来,但穆夕很肯定他想的是私生子。
尚云非的眼睛像是被黑夜里被点亮的蜡烛,突然摇曳出那么一点儿光亮,叫做希望的光亮。
“帝星在南方?”
“不,她也在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