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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一章 ...

  •   不二突然皱了皱眉,收起了一贯的习惯性微笑,有些懊恼的想:哎呀,糟糕。现在已经开始吃醋了。怎么办……
      而在他前面不到5米的露天体育场上,越前龙马正一脸煞有介事的对着那个早已因为害羞和兴奋而涨红了脸的女生说:我喜欢你,请和我走吧。

      很明显的事情。
      “我喜欢你”和“请和我走吧”两个分句浅显易懂,直指目标都是——告白。

      而此时我们可以稍微多用一点笔墨来形容下现在的环境。
      明媚的阳光。蔚蓝的天空。和煦的微风。啊啊,当然最重要的是英俊的少年——当然也能称呼其为英俊的小正太——和可爱的女孩子。背景是大片大片正生长得生机勃勃的绿草地。而女生红彤彤的小脸蛋正因为少年直截了当说出口的“喜欢”而明显呈现出快要爆血管的趋势。

      多美好的画面。
      如果我们可以忽略周围一圈正在或眯眼或微笑或记资料或嫉妒到眼红的各色网球部成员,以及接下来大石前辈那一句异常无奈的“喂喂越前,是叫你告白,不是请你背书诶……你就不能更有感情点么?”的话,的确很美好。

      “越前,对着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就不能表现得更温柔一点么?你看人家,多入戏啊。啧啧。”桃城摸了摸自己刺刺的头发,看着那个一直低着头红着脸的传说中的一年级中最漂亮的女生,不由叹气摇头。靠,越前这混小子!居然对着这么可爱的女孩子都可以用那种机械式的口音说出台词,浪费是可耻的啊!
      越前扬了扬微微上吊的眼角,撇着嘴:“我不懂什么叫演戏……”语气里倒全是不满与点点泄气,“前辈,不要以为这段戏要我重来了好几次我就不烦好不好!”
      红发的句型猫咪忍不住凑过来,捏起越前的脸使劲揉了揉:“小不点难道不知道该用什么口气说‘喜欢’么?”
      “……”
      “哦呵呵呵呵,MOMO,你看小不点,连这个都不知道诶。”
      “……”
      “小孩子果然就是小孩子嘛。”
      “哦?前辈知道?”
      “……我当然知道!”
      “那你来演啊,我让给你好了。”
      “不要。谁让小不点你运气不好,抽到了男主角的签!”
      “……”

      该死的抽签。该死的自己的运气。该死的校园祭。
      少年眯着眼,有些懊恼的咬了咬下唇。
      而一直站在不远处的那个老是笑嘻嘻的浅褐色头发的前辈,则满脸严肃,好像那个不能好好发挥感情的糟糕男主角是自己。

      而当越前的目光瞟到不二时,不意外的发现对方哪怕喝着罐装饮料,也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
      仿佛被灼伤一般收回了视线。越前觉得自己喉咙里好像被人堵上了一团棉花,软绵绵的,却使出了全身的力气都咽不下去。
      喂喂,自己又没有干什么坏事,那么心虚干嘛啊我。小孩在心中对自己翻了个白眼。不二周助,不许你再用那种“越前你背叛了我”的眼神看我!!不许看了!!——在心里恶狠狠念着的时候,骄傲的少年忘记了一贯对前辈使用的敬语。

      ——嘛,毕竟还是小孩子。

      越前龙马,13岁,青春学院一年级生,目前正遇上人生中一大考验——向人告白。虽然是演戏。
      不二周助,15岁,青春学院三年级生,目前正遇上人生中一大考验——看着意中人向人告白。即使是演戏。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正直年轻的少年在某一天爱上了帝国最漂亮的姑娘,而毫无悬念的是少女也看上了这个勇敢的骑士,于是两人在花前月下后结下誓约“会永远在一起”——真是个庸俗的故事,啧啧,而更庸俗的情节还在后面——,而骑士毕竟只是骑士,远远不如“王子”更具有价值和吸引力,于是,少女的父亲决定痛下狠心一刀斩断有情人,把女儿嫁给隔壁领国的王子。啊啊啊,坚贞的爱情要遭到世俗的阻拦是狗血的白痴故事里绝对不能缺少的戏码。当然在这个前提下,骑士便要为了心爱之人化身为披荆斩棘奋不顾身的爱情楷模。
      于是,“私奔”这样浪漫又扭曲的举动理所当然的成为大家的首选。
      在某个月夜风高的夜晚,骑士站在姑娘的窗子下,深情而温柔地发出最后的邀请:“我喜欢你,请和我走吧。”

      我们不能怪不二同学是个无法大度释怀的小心眼,这个倒霉得连“领国王子”这种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戴了绿帽子的可怜角色都没有抽中的孩子,即使想要做那个在故事结局最后跳出来用自己的真心大叫一声“呔!奸夫□□你们哪里跑”的路人甲乙丙丁,都没有办法如愿,我们当然要理解下他现在正用辛酸又挣扎的眼光去看这场告白的情景。

      呐,乾,为什么要我做这种让人恶心的舞台剧的编剧啊?
      因为你上学期期末考试国文成绩拿了年级第五名。
      ……这不是理由,你大可以去找第一名来的。
      第一名我不认识。
      那第二、第三、第四呢?
      嘛,不二,做人不可以那么较真的。
      说理由!!
      ……好吧,这不过是因为写这篇文的白痴作者说“想要看哥哥抓狂的样子”这种简单至极的缘由罢了……
      …………谁是她哥哥啊……
      不二周助。
      ……………………………………

      思及至此。
      于是越前转眼的瞬间,正好看到平时一贯笑盈盈的不二在瞬间迸射出的强烈的可以称之为“愤怒”的情绪后捏扁了手中的罐子。

      越前龙马即使对除了网球这种圆滚滚的小东西具有天生的灵性外生性迟钝,但是并不是笨蛋。他有眼睛,他知道谁对自己的一切视若珍宝谁对自己的骄傲不屑一顾。他是人人口中所称赞的具有不可预知能力的天才,也是众多女生桃心眼里帅到掉渣的白马王子。他在前进的道路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朝着某个既定却又未定的目标淡定且坚定的走着。面对那些曾经为他鼓掌欢呼或铺垫道路的人,所谓云淡风清也不曾回首驻足。
      而那个拥有亚麻色头发冰蓝眼睛的前辈是不一样的。
      当然不一样。
      喝乾汁屹立不倒,吃芥末无谓到让人结舌,笑嘻嘻的样子偶尔特别让人无语凝噎,有时候无聊的时候爱做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作为消遣,即使如此还是尽量柔和地婉拒每一个告白的女生,以及强悍到不可撼动的脑细胞。
      是个狡猾的,温柔的,强大的,似乎可以所向披靡的前辈。

      喂。越前。
      前辈有什么事情?
      我们来比一次吧。
      好!
      但是有一个要求。
      哈?
      如果我赢了,你就和我交往。如果你赢了,我就和你交往。
      ………………………
      龙马,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__^*)
      |||||||||
      那就这么说定了?
      ……前辈,我和你很熟么……
      好,那就这么定了!
      …………
      亲爱的小龙马,还有什么疑问么?>/////<
      喂喂……喂!前辈我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啊…………
      诶?我以为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啊。我喜欢你这种话,一定要说出口么?
      ……你喜欢我?
      当然,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拒绝那些可爱的小姑娘啊?
      ……………………

      比赛的结局谁赢谁输似乎已经是完全不重要的事情了。而在事后,越前曾经握着网球拍半天回不过神来,而后咬着牙蹦出一句“不二前辈你真是只狐狸”。而接收这句话的少年只是眯着眼微笑,并且相当自然地把这句话规划到赞美的范畴里。无论如何,这次比赛,自己获得了大满贯。
      而从那个时候到现在,也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了。

      越前忽然有点享受不二难得露出的吃瘪的脸。
      ——所以说嘛,越前你还是小孩子心性。
      ——呸,作者你个死花痴女!

      喜欢这样的心情。
      越前不是没有考虑过,自己对于那个前辈的感受。这个问题曾经让在球场上横扫千军的小孩在床上滚来滚去了好几个夜晚,最后也总是毫无结果的昏睡过去。我们可以忽略小孩咬着被单想不二周助你这个混蛋,也可以忽略他抱着自家的卡鲁宾皱着眉想自己到底有什么特殊可以让那个人放着漂亮姑娘不要,更可以忽略他在不二的吻落在额头上时红到可以使用“像熟透的红苹果”这样的句子。
      毕竟只有13岁。
      虽然越前龙马正在由小正太向更英俊更沉着更有作为的少年茁壮成长。但是,现在的他,还是小孩子。
      小孩子所需要思考的,不是那些永远不永远这样复杂而不符合小孩子思维逻辑的事情。
      而关于那个前辈的喜欢。嘛,顺其自然就好。

      舞台剧排练结束时,差不多已经接近下午六点了。越前望向一直站在五米开外似乎就没怎么动弹过的前辈,再抬头看看满目金黄色余晖的天空,就忍不住露出了一点点笑容。他走过去,看见房檐下点点斑驳的残光打在对面少年的身体上,歪了歪头说不二前辈,我们走吧。

      ——其实,那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
      ——所以,谢谢你。

      穿越马路时遇见了红绿灯。
      那个时候正是下班放学的时刻,马路上熙熙攘攘都是如潮的人群和车辆。越前转头看着高了自己差不多一个头的不二,此时傍晚的阳光已经完完全全笼罩在了这个人身上。柔和的,安静的轮廓。
      就像一块巨大的海绵。
      一点一点吸收着渐渐上涌的潮水,所有的可以压缩的空间被无孔不入的点滴扩充到无限大,每一个角落都被撑开形成巨大的包容。它们以惊人的速度倒灌而上,铺天盖地的都是该死的,温柔的痕迹。已经满到不用去碰触,就可以自行滴落了。
      越前看着红灯。在心里默默地数着一二三。
      身边人流所发出的巨大嘈杂声,不用去理会。不断发出“啪嗒”的车子喇叭声,不用去理会。街头那块巨大的电子广告牌上日本最帅气的偶像KAT-TUN所循环播放的DOCOMO的广告,不用去理会。
      统统听不见。
      耳边只有身侧人所发出的,规律而又绵长的呼吸声。

      “不二前辈……”深吸一口气。
      “嗯?”
      “…………”发不出声音了。
      “怎么了?”
      “我喜欢你,请和我走吧。”一咬牙,豁出去了。
      “………………哈?”
      “哈什么哈啊,这该死的台词不是你写的么?”小孩子的语气有些咬牙切齿,脸蛋也莫名其妙的微红。
      “………………哈……”不明所以的口气。
      “………………”小孩觉得从丹田里冒上的那股热气直冲脑门。
      不二噗嗤一下就笑了。虽然他用手掩着唇,但是越前还是可以辨别出那个眼角都弯起来并且手在发抖的动作可以称其为,笑。
      “……你笑什么啊。”小孩似乎有些恼怒般。
      “喏喏,龙马,我可以把这看成你在向我告白么?”
      “……”——告你个头,我只是看你心情似乎一直不好的样子,为了让你高兴高兴哪知今天一直背台词背到头昏眼花而只想起这么一句话而已——但是却怎么也说不出口,越前忽然想抽自己两嘴巴。
      “哎呀,龙马那样热情,这不就成了越不二而不是不二越了诶。”不二以一副伤脑筋的模样说着,嘴角的笑意越发明显。
      “……………………………………”真想敲开这人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呐,我知道了。”不二突然收敛起了笑容,一本正经起来。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我喜欢你,请和我走吧。
      ——好。我和你走。

      当然,身为编剧的不二理所当然能够神色自然地继续下这幕未完待续的结局,并且毫无障碍将其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他微笑着说“我和你走”时,伸手拉过了身边少年因为长年练习网球而骨节分明的手。

      绿灯亮了。
      + FIN +

      已经成为习惯的写在后面的废话:
      亲爱的老公生日快乐>_____<
      虽然是迟到的生日礼物,但是……毕竟还是礼物嘛XD

      距离上一篇不二越文,似乎已经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想起来我真应该自抽,嘴巴上嚷嚷着“哥哥嫂嫂万年天道”却不曾真正为他们做过什么事情写什么文,如果不是这次亲爱的找我要文,估计这文什么时候出来还真是未知数|||
      文字这次被我处理得很粗糙,基本上没有使用任何的修饰词,走的是真正的农民且朴素的路线。没有什么进步,是我对自己写完这文后最大的感想。因为被人以“不是HE你就死”所威胁……所以,这次只想好好写一个关于恋爱的故事。撇开网球,撇开那些烦扰的眼光,撇开其他恼人的CP,只留下关于两个少年对于喜欢这种感情的诠释。

      嘛嘛,亲爱的哥哥和嫂嫂,即使我已经爬墙了,但是我依旧最喜欢你们。最喜欢最喜欢>///< 如果哥哥生日前我还有灵感,那么说不定还会有一篇不二越……说不定。
      感谢老公传给我的歌,非常赞。
      还有其他很多事情,我们认识这两年来你一直在帮我的忙,总觉得说谢谢都显得很单薄。总之……CHU!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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