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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番外7 ...

  •   我是神灵,我高高在上,我力量强大,我当无所畏惧。

      更何况,我还因为要做神灵,就遵照了规则,对着神的规则掏出了我的心,割舍了我的情感,将那些都作为供奉,献给了它,以获得基础神灵的资格。

      像我这样的存在,本不会对人类这种渺小的生物产生过多的情绪,本应心里只有自己,只有力量,只有身为神灵的义务和责任——

      我本应当藐视一切,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可我没有。

      失去了记忆的我就好像被神的规则将心归还了回来,将割舍掉的情感全部复苏,而与此同时最先迸发出来予以表象的,就是“在意”。

      我在意程堡。

      在意他的喜怒哀乐,在意他的辛酸苦楚,在意他的一举一动,更在意他的每一次微笑。

      明明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类。

      甚至事故之后,连仅有的那点、本就微末至极的闪光点都消失掉了,整个人就那个样子,看起来半点吸引力都没有的家伙……这样的一个家伙,非常普通的家伙,却让我很在意。

      记忆恢复期间,有一段时间新旧记忆融合,让我曾经一度混乱。我偶尔会因为脑海里闪现出那个时候,骨子里是神灵的我对那样一个普通人类产生的在意感而觉得荒唐可笑,可等记忆再恢复多一点,我就意识到,那种事情,一点儿都不可笑,更不会荒唐。

      在意一个人这种事,想要对方变得更好这种事,怎么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地位、品行、样貌或者其他那些毫不重要的事,就觉得是荒唐,甚至可笑的呢?

      不会的。

      我倒是很感激那段时间自己的失忆,才能让我拿回了“心”,即使只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光,但神灵永远不会消散的、永恒的记忆力却能让我永远铭记那种感受。

      我终于有了会在意的人,即使那个人普通的很。

      我喜欢那种感觉。

      我会在看见那个人的时候因为他的喜怒哀乐而随之高兴或者愤怒,即使那不是因为我;
      我也会因为自己做了让对方高兴的事而感到成就感爆棚,即使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特别得意我的天赋让我能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学会让他很满意的厨艺。我还学会开蓝星上的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在他想出发去任何地方的时候,带他立刻就去。

      我学会了他感兴趣的一切东西。

      不管是二次元里,还是三次元里的那些东西。

      只要他想,我能跟他聊一辈子。

      我喜欢这种感受。

      我享受这种感受。

      当然,我也曾经怀疑这种情绪会出现,是因为类似某种被救的人对舍命救自己的人所产生的,就像是“十分依赖、绝对信任”之类的心理,而据我所咨询的那些心理医生表示,这种心理是会随着被救者融入正常生活而逐渐消散淡去。

      但是后来我确定了,随着跟他的相处,跟这个世界的相融,还有在多次试验过那些估计资格证是靠死记硬背,但是完全没有融会贯通,更没有深入研究过自己所学的是堆什么玩意儿的家伙们重复着对我说的那些狗屁不通的“解决办法”后,我就确定了自己不是那些医生所说的那样子的人。

      在意他的想法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深。

      我在意他,就算他现在不算好看,是个瘸子,眼睛半瞎,脾气大部分时候非常古怪,挑三拣四,吃东西非常麻烦,喜欢半夜发神经叫我起来看星星,而明明那天晚上在下大雨——即使如此,我也将他放在我心脏最深的地方,谁也不想给看到的那种藏着。

      因为虽然我失忆了,但是事故出现的那个时候,我被车撞的那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我却记得。

      他冲向我全力推开我,那双眼眸,很坚定。

      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没有因为我是个陌生人,甚至是一个看长相就不值得人喜欢或注意的人——

      当时我的穿着非常简单,按照蓝星人的价值观,大概非常像个无家可归的困苦至极的流浪汉——毕竟穿的衣服,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身上没有任何的配饰,头发因为长期的星际旅行以及个人习惯也没有好好的打理,更因为封锁力量和刻意隐藏的缘故,让我看起来气质很不怎么样,说是流浪汉,都是侮辱流浪汉的那种样子。

      可当时的他还是义无反顾冲了过来。

      拼命救了我。

      救了那样一个对他而言素不相识、猥琐至极的我。

      我在蓝星待的越久,我就越发能感觉到这个世界的价值观的“正确”——

      越是优秀的人似乎就越应该获得更多的优待。

      而像出来蓝星的我那样的存在,对于大多数不相干的人来说,或许就乖乖的任那事故车碾过去,才是最好的结果。

      我记得在我看过的当时事发路段交通监控中,在我们不远处还有几个旁的路人,他们其实有更好的施救时间和机会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像程堡那样第一时间施救,甚至,有两个人还特意朝另外一边退了几步,以便能远离我。

      当然,我不排除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撞过来的车辆的缘故,而只是单纯的不想跟我靠太近罢了,或者,只是人类下意识的规避风险的举动而已,但是,我恶意的揣测,就算他们看到了车辆撞过来,就算知道自己有能力救我,同时不会连带自己受伤的前提下,他们也不会真正施救的。

      因为他们的眼睛里写着明晃晃的“厌恶”两个字,就跟我初来这个世界,在其他蓝星人眼里看见过的那样两个字,就像程堡变成之后那般丑陋的样子后,会经常在街上的路人、在送外卖的小哥、在电梯里的邻居的眼中,所看见的那两个字——

      厌恶。

      或者……恶心。

      其实在这颗星球上,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每个人都是标了价的。

      有的人很贵,值得攀附,值得拯救,值得去结交或者讨好;
      有的人很贱,贱价到连多看那样的人一眼都是纯粹的浪费。

      而当时的我在那些人眼里就是后者。

      还好程堡不是那些人。

      所以你看,我会在意他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是因为我感激他救了我的命——

      不管是他还是我现在都已经很清楚,他当时那样做对我来说根本没必要,更没有救我的命。

      ——也不是因为我在失忆后对他产生的某种依赖和信任之情。

      我是神灵,就算力量被封锁大半,神灵就是神灵,像这种类似软弱的生灵才会因为一次施救就产生的玩意儿,我不会有。

      ——更不是因为世俗所认为的那些东西。

      虽然程堡瘸了、半瞎,还毁了容,但不可否认,他依然非常的有钱,甚至可以说,比这世界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要有钱得多,但是,还是那句话,我是个神灵,封锁力量之后还是神灵的存在,作为神灵的我在这样一个低等级科技和社会力量的世界里,做任何事都比旁人来的轻松容易的多。所以钱对我来说算什么呢?唾手可得的东西罢了。

      那是因为什么?

      我反复问自己,是因为什么我会在意像程堡这种,看上去简直就一无是处的家伙。

      带着这些疑问,我去找了事发现场的一切信息,我也拼命的吸收蓝星的基础知识,了解这里的人类文明,社会变迁,各种历史和各阶段的发展……直到我进入恐怖游戏世界,遇到了我某个老朋友,给了我一件能恢复记忆的工具,帮助我恢复大部分记忆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

      在我们地球上,有句老话,叫做: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程堡这个普通的家伙,就是我想要的那抹彩虹。

      我从一个曾经渺小的生灵,经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最终获得无上的力量,获得了神灵的资格,以至于到成为最高等级的神灵,超脱生死,不惧天地任何一切,这一路上,我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有一天遇到像程堡这样的家伙。

      纵然初到蓝星的我那时看上去毫无价值,而那时的他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是个传统意义上当之无愧的“成功人士”,却对这样的一个我舍命相救。

      做出这样选择的人,我为什么不去在意?

      我当然要在意。

      我还要一辈子,永远,永远的在意他。

      他虽然是个普通人类,但是所拥有的魂灵的颜色,却是比我这个所谓的神灵,还更要灿烂光辉许多,就算为了他要我舍弃神灵的身份,放弃掌控世界的权力,向神的规则臣服下跪,只要条件是自此我就能够一直看到他,始终拥有他,永远独占他,那我都愿意。

      不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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