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骂冯姨娘,也不要骂荷花。
也许你可以说,只要季同以后不找别的女人,只要荷花、季均对冯姨娘好好的,也不亏待了她的儿女,冯姨娘何必争那个名份?
但是,请设身处地想一想,
在现代社会,法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就是说,即便没有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如果长期同居在一起,法律会认定这是事实婚姻的(大体是这个意思)。
在这种背景下,一个女孩子和一个男人同居了,还给他生孩子了,每天伺候男人的吃喝拉撒,带小孩,伺候老人,这男人说,你很好,我很爱你。他的父母也说,这姑娘不错。
但就是没人说,你们应该去领结婚证,甚至有人说,一张纸而已代表不了什么,你何必在乎?还有人说,这保姆不错,但你不是应该另外找个妻子吗?
同志们,有多少姑娘会无怨无悔地一辈子和那男人在一起?
而在古代,很多小妾连人身安全都没有的,男方甚至可以把她们送出去或者卖出去。只有正妻或者是续弦的填房,才能把名字写到族谱上,她们的孩子也才能在人前抬起头来。
冯姨娘怎么可能没有心思?她为什么不能有私心?
荷花不是圣母,她也不是!
就算不为她自己,她也要为自己的儿女打算。
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要真没有一点私心,那才叫不正常呢。
所以,冯姨娘其实是无辜的,荷花也是无辜的,她只不过是因为经历过婚姻,知道为人妻、为人媳的艰难,才对冯姨娘大肚宽容了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