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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如见一面 ...

  •   四月的闽州,早上棉袄,中午短袖,等到晚上下班一看,有人裹袄,有人胳膊肘露着,彼此都很惊讶——
      “穿这么多!不热吗?”
      “穿这么少!不冷吗?”

      林茉署就是这样的性子,她一旦翻出了薄外套穿,就算温度再下降,也不肯去套棉服,所以当天气乍暖还寒时,最高温也才十八度,但她依然穿着自己的小开衫宁愿在冷风中硬挺也不要翻箱倒柜再找一外套。
      好巧不巧单位里的其他人也都这么想,以至于当天科室里只有小周一个人穿得像一块胖面包,她忿忿地说:“等着吧,要风度不要温度,一感冒连一片。”

      林茉署一点儿也不在意,正洋洋得意着大放厥词,“我感冒才好全了,接下来一年都不会再感冒的好吧。”

      “谁让你请年假这么不会挑时间,哪有人放在清明节请的。那大雨下的,你不感冒谁感冒,还都不能玩,你得放在国庆!既能躲开那又长又臭又烦人的调休上班,还能凑到半个月的假期。”

      林茉署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戏谑地笑笑,“那你年年跟领导这么请,他批你假了吗?”

      一句话噎得小周气势瞬间锐减,她弱弱地反驳,“总有一年会答应的。”

      “嘿!大院外边居然停了一辆雷克萨斯。”有两位同事冲进办公室来,直奔窗前。

      林茉署的办公室在办公大楼二楼的走廊末端,紧靠着围墙,是个观望人来人往的绝佳角度。

      小周同志不解:“雷克萨斯?什么玩意儿?乐器吗?”

      林茉署耸了耸肩,“那是萨克斯吧。”
      嘶,窗户被打开,风呼呼地闯进来,吹得桌面文件簌簌作响,好冷。

      “欸你们两,我说的是一辆!雷克萨斯!车!”
      也许是站在风口,同事说话的时候声音不自觉扬高了几个音调,话是对她们两说的,眼睛却一秒也不往这瞥。

      小周是个爱凑热闹的,一屁股蹬开椅子,挤到林茉署身后,推开她左手边的窗子,“哪呢哪呢?”

      风唰的一下灌进林茉署的耳朵里,耳朵后夹着的一缕碎发被吹散开,铺在她的脸颊上,发尾搭在眼睫上,迷的她的眼睛有些睁不开。

      同事指了指楼下,说:“看见没,铁栅栏外那辆。”
      他们两讨论着,“啧,得有一百万吧。”
      “这车开到单位来不怕影响不好?”
      “可能是群众的车。”
      “也是。”

      小周万分震惊,“什么,一百万?!我看看,哪辆哪辆?”

      林茉署伸手撩开发丝,跟着侧身,趴到窗户上迎面吹上风气,她低着眉眼向下看,总算换来了视野的毫无遮拦。
      铁栅栏外停了很多辆车子,林茉署看了一会,问:“镶金边那辆?”

      那是一辆黑色的轿车,金色轮毂,隔着白色漆体的铁栅栏,按照停车区域白标线所规划的方块,在里头规规矩矩的停着,阳光照在车身上,有星光闪闪。
      林茉署其实是不认车标的,但架不住有位老同志路过那里,定住一秒又回头确定了一眼,跟做贼一样,还返回去伸手摸了摸。

      “对!就是那辆。”同事乐了,朝楼下挥挥手,“老吴,别给摸坏了。”

      底下那位老同志抬头,楼上这几位笑眯眯地挥了挥手,好不乖巧,他抬手指了指,“还看,一群臭小子!”

      小周按着林茉署的肩膀偷笑着,等到老同志进了办公楼又带了几位偷闲的同事进来,大家讨论着那一辆车子,开到单位来着实有些不太低调了,如果有这一百万,他们宁愿现在就退休。

      “人家都买得起这车了,哪里还在不在乎退休,班都不用上吧。”

      “你看着是谁开来的吗?”

      “不知道。”

      问了一圈,问到林茉署,她摇了摇头,“我从右边来的。”

      这时候,小周猛地拍了拍林茉署的肩膀,“欸欸欸,帅哥,有帅哥!”

      “叮铃铃。”
      办公室的座机铃声突如其来地响亮,众人下意识回头,林茉署一个机灵,离开座位,在铃声第三声响起时接了电话,“喂,您好……”

      林茉署一通电话结束时,讲解得有些口干,大家伙已经散了,各司其职,小周跟她再次申明,“那真的是一个很帅的男人。”

      单位同事对于帅的定义,林茉署有些不敢苟同,她在键盘上敲敲打打,问的有些随意,“怎么个帅法?”

      “嗯……”这可难到了小周,“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林茉署静候下文:“嗯?”

      “啊,腿特长。”

      “……”

      成熟的大人,有时候也像个孩子,注意力一下子从车子转到男人,再从男人转到电脑屏幕,直到下班的点,又转到了打卡“芜湖”上。

      可刚才打电话的那位群众正带着材料赶往这里,来得比预想中的要晚得多,现在正赶上了高峰期,林茉署收拾好东西后,看着尚未关机的电脑屏幕有些踌躇。

      周末了,小周“芜湖”的兴奋劲儿都比平常要高涨多了,林茉署叹了口气,决定再留半个小时。

      那对老夫妇是在下班后四十分钟后来的,林茉署正拉上办公室的门,看他们一脸歉意又一脸庆幸地连连弯腰,林茉署面露笑容,安抚他们说:“没事”。

      暮色昏黄,天边的云彩像粉红色的花团,最后几乎是人去楼空,可林茉署的心情很好。

      她不想周末的阳光晒到电脑,习惯性地扯了扯帘子,也不是特意的,就凑到窗前张望了一眼,楼下的停域内已经只剩那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

      林茉署拉着帘子的手微微一顿,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闻知则。
      闻知则的车库里不止一辆豪车,随机挑出一辆来,寻常人都要努力上数十载。可像他这样的人,读书时也是非常努力,所以才有了很优异的成绩,上班了,应该只会倍加勉力,才对得起过去和将来。
      不过很遗憾,她还没能见过。

      办公室门又一次关上时,钥匙转了几圈,叮叮当当,居然让林茉署的心情有些蹊跷的波动,她下楼时,听到的不是自己的脚步声,而是那扑通扑通的的心跳声,似乎是有种预感,等一下会有更加至关重要的事要发生,所以此刻身体里正在“敲锣打鼓”地筹备着。

      出了大门便往右拐,这条黑色的沥青路,林茉署走了两年,路边的街景也看了两年,可分明是看过的灯和树,碰过的广告牌和绿色邮箱桶,却在她踏出十步远后变得有些陌生。此刻,风倒是不刮了,只是身侧高楼林立,拦住余晖照不到拐角后的巷子,显得有些冷森森的。

      林茉署停住了步伐,站在原地思忖了有一会儿,从来都没有过这种古怪的感觉,就好像,非要这条路走到头,世界上就只剩这条路了。

      那不如换条路,晚上去吃顿好的吧!
      林茉署愉快地决定了。

      她转身往回走,步伐变得轻快,微卷的发梢在肩后一跳一跳,直到……

      那辆雷克萨斯的车主人靠在车尾,一只手撇开风衣插进了裤兜里,白色的毛衣,下摆扎了一些在裤腰里,左腿微微屈膝,身姿修长。

      林茉署第一次接纳小周对一个男人的形容——是的,腿特长。

      她有些忍不住笑意,眉眼中似春风荡碧波。

      闻知则专心一意地看着她,眼眸泛着一丝欣愉,似乎是早料到了她会往这边走,又像是有些惬意的,唇角扬起一抹带有兴味的弧度,要笑不笑的。

      但林茉署是一步也不往前迈了,她低下眼睫,眼珠子从眼底扫了一圈,再抬眼时神色从容缓和。

      闻知则主动走上前来,从风衣口袋里取出一小束浅蓝色的蝴蝶花,缓缓道:“好久不见。”

      如此正式的,林茉署接过花来,不得不抬头看他,“好久不见。”

      两人的目光隔着二十公分的距离半空中碰撞,彼此都沉默了一会儿,闻知则的瞳孔漆黑,氤氲着一层炙热,深厚的令他承载不住,只有略略颔首,错过林茉署的视线,微弯下腰,下巴抵在了她的肩上,又说了一次,“好久不见。”
      声音低哑,透露出浓浓的倦惫,有些长的头发落在林茉署的肩窝,软软的,有些痒。

      吃了春风面,一天长一线。
      白昼再长,此刻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接连亮起,夜风抓着闻知则的风衣下摆轻轻摇晃,林茉署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一盏白色路灯上,它的光亮张扬开阔,此刻像一把透明的保护伞。

      闻知则的喉结滚了滚,大概是贪恋此刻的温存,声色有些缱绻,“打算请我吃点什么?”

      林茉署眨了一下眼睛,“我请?”

      闻知则直起身子,一本正经,“第一次来,尽点地主之谊。”

      “第一次么?”林茉署有些不相信。

      “不愿意?”闻知则避重就轻。

      林茉署“唉”了一声,“来得真巧,刚发工资。”

      真有那么喜欢么?
      那就不如见一面。

      不如见一面
      哪怕是一眼
      这世间太多的难免亏欠
      你是我穿过思念的箭
      不如见一面
      哪怕就一眼
      回首相濡以沫的那几年
      不顾一切的你我从前(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不如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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