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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耳钉 ...

  •   就这样不知不觉聊了一整夜,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我才想起看看显示着六点半的挂钟。倦意忽如洪水袭来,我爬回床上睡觉,还硬拽起哥和我一块睡。
      把我吵醒的是一阵惊天动地的擂门声,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身旁已经空了,枕头和床单上的凹印说明有人睡过。
      我趿拉着拖鞋飘到门口,“砰”一声推开门,门外顿时“嗷”了一声。
      “擂擂擂,我擂你老木啊。”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和鸡窝头出现在家门前。
      飞鱼捂着鼻子上下打量着我,闷声闷气地说:“真不愧是咱小区晨起第一魔,兄弟,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了,你再睡今天这么过去了昂。”

      目前我的形象很适合叼一杆烟,瘪着嘴说:“我就打算这么过一天昂,你可以滚了。”
      飞鱼连忙用手拉住门,一脸可怜相:“殊少,你今个儿答应要陪我的。”
      我斜眼:“有么?”
      飞鱼说:“有。”
      我关门:“那我反悔了。”
      飞鱼当即一个熊抱,“你不陪我我就陪你,睡。”

      哥恐怕没睡足三小时就出门了,临走前留下一张便条说他今晚不回家吃饭,老爸单位上有饭局,叫我“自行解决”。
      结果我还是败在这个无赖的牛仔裤下,被他拉到市中心去了。
      下午两点正是一天中闷热难挡之时,天空万里无云,太阳肆无忌惮地晒着钢筋水泥,城市里车水马龙,热气蒸腾,高耸的大楼在烈日下变得扭曲。
      空调上的白纸片飘成一道直线,我一副灵魂出窍的样子与之对坐,飞鱼趴在玻璃橱窗上看得愁眉苦脸,见我马上就要倒下,他大叫一声:“小殊,快过来帮我参谋参谋!”

      飞鱼在挑选耳钉,理由是他的他戴了一只新的。
      老实说飞鱼是个挺悲剧的家伙,他对那个老男人其实是一厢情愿,而且老男人最近一直在躲着他,咸鱼这一辈子恐怕都无法翻身了。
      不过飞鱼的口味就是这么重,我也没办法。
      “他戴的是银色的什么玩意儿,我没看清楚,做工太繁复了。哎,你说我挑哪一只比较搭?”他连人家的耳钉是什么样子都没搞清楚,估计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
      我不由为他叹了口气,这家伙真是天生的M。

      “没事,你慢慢挑,我先睡一会儿。”我在空调面前闭目养神。
      要不是他答应晚上请我吃必胜客,我早回家了。
      当我被空调吹得飘飘欲仙之时,只听耳垂上“噗”地响起一个极其细微的声音。
      我睁着一双朦胧眼,看向一脸坏笑的飞鱼,手指摸了摸左耳垂,没事;又摸了摸右耳垂,满手是血。

      “啊啊啊啊啊啊——郑逾飞,你对我做了什么!!!”
      我瞪着手指上鲜红的血液,喉咙都要抽筋了。
      飞鱼一手拿过一面镜子,露出一个标准的服务员笑容:“小殊,我觉得这个耳钉好适合你,所以忍不住给你钉上去了!”他在说“钉上去”这三个字时,笑得尤为狰狞,我仿佛看到了獠牙。

      原本毫无感觉的右耳垂开始发出警报,我忽然感觉有些隐隐作痛,飞鱼歪着嘴一脸无赖,一只眼睛写着“幸灾”,另一只写着“乐祸”。
      睡意顿时烟消云散,我嚯一下站起来:“我根本就没有耳洞,这样直接把耳钉穿进来,你、你也太下得去手了!”
      他一副“不就这样”的表情,感觉在边挖鼻孔边说:“这就是不□□者对□□者赤/裸裸的嫉妒,怎么了?”
      我“哈”了一声:“拜托,我就一童子,哪来的什么福?”

      他指了指我的脖颈,对着镜子,只见耳根下方有一个淡红色印痕,起初我还以为是被蚊子叮的,可手抚上去一点也不痒。等我渐渐反应过来时,脸已经红到脖子根去了。
      这八成是哥昨晚种下的邪恶草莓……

      老板估计也没见过这么生猛的穿耳洞方式,拿了酒精和棉球给我擦拭,疼得我直抽凉气,还好手推的打法不怎么出血,没过多久就止住了。
      飞鱼忽然眼睛一亮:“嚯,我就说我有品位吧,瞧瞧多般配!”
      镜子上照出我红肿的耳垂,缀有一枚熠熠的菱形耳钉,只有半个小拇指盖大,金属质感的镶边,中间嵌着剔透的红色宝石,鲜艳欲滴,就像一颗血珠。
      我不喜欢红色,很多人说我搭配红色看起来“妖气冲天”,我想把耳钉摘下来,但它居然和血凝固在一起了,硬扯的话肯定会连皮带肉。
      我咬牙切齿地瞪着吹起口哨的飞鱼,气得说不出话。

      他见我好像真的动怒了,赶忙劝慰道:“嗷,我只是觉得实在太适合你了……好吧是我瞎了狗眼,今天我不请你吃最好的,请你吃最贵的,行了不?”
      我点头:“那还等什么?走吧。”
      我拉着飞鱼直奔必胜客而去,路过国贸大商城时,他忽然停了下来,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
      我拍拍他:“看到你的他了?”
      “谁说我意淫来着?”飞鱼哼笑一声,手指着前方道:“那不就是携手共天涯长达六年之久的挚爱女子吗?”

      我没弄明白他的意思,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离我们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对男女,女的长发及腰,身材匀称,她把小小的头靠在男人宽阔的肩上,纤弱的手臂微微颤抖,似乎正在流泪。
      而这个男的,就是我哥。
      第一眼我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他竟然穿着一身白色西装,里面是一件黑色衬衫,没有打领带,衣服随风摇摆,显得正式又不失休闲。
      我都不知道他这么会穿。

      人来人往的步行街横亘在我们之间,我和飞鱼站在人群中,看着两人在大商城高高的台阶上相拥,那一刻,我觉得他和我隔得好远好远,好像他马上就要离开我,飞向另一片天空去了。
      我二话不说跑了过去,虽然我也不清楚自己过去干什么。
      那个女人从他肩上抬起头,揉了揉眼睛,破涕为笑,面貌竟有些眼熟,娇柔可人的模样甚为怜爱,但是我却怜爱不起来。
      飞鱼紧随着我的脚步,手里还拿着他的手机,全神贯注的样子直逼狗仔队队长。

      我们穿过大商城前的花岗岩街道,刚踏上第一级台阶,哥和那个女人便走进了国贸商城的旋转门,我和飞鱼快步跟上,但没有进去,因为那两人就站在商城里一个精装典雅的专柜前。
      我的双脚就像被钉住了一样,隔着厚厚的落地窗,那个熟悉这一刻却变得异常陌生的背影映入眼帘。
      他手中拿着一只精美的蓝丝绒盒,交给了那个女人,吃惊的表情立刻出现在她的鹅蛋脸上,望着我哥的眼里顿时充满了爱慕,小嘴开开合合,兴奋地说着话。

      最让我心痛的,是哥脸上洋溢的微笑。
      昨晚你明明告诉我,你是不会笑的,那现在你又在做什么?
      是在我面前不会笑吧?因为我不能给你这种幸福的感觉。

      每个经过他们身边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被这股幸福吸引,那女人并不是貌若天仙,但那种小鸟依人的娇媚,又有哪个男人会不喜欢?
      蓝丝绒的盒子里有一件闪闪发光的东西,月光一样柔和的色泽,在我眼里却比激光还要刺眼。
      “Chanel啊!你哥这几年大发了吧,怎么这么舍得?”飞鱼趴在玻璃门上感慨。
      哥撑起整个家很辛苦,家里不缺钱,但如果大手大脚肯定得喝西北风。所以他一向精打细算,不抠门,但奢侈品这种东西是绝对不沾的。

      “郑逾飞。”我异常平静地唤了一声。
      “在。”飞鱼满头大汗。
      “必胜客不吃了,”我转过脸,“我们去喝酒。”

      酒吧里放着披头士的歌曲,简约的旋律,慵懒的音调。昏暗的灯光下,我和飞鱼坐在红色软皮沙发里,本来他答应请我吃最贵的,但现在他只能请我喝最便宜的红方。
      我抱起酒瓶子就开始吹。
      “小殊,我知道你海量,但这样喝有损形象。”飞鱼拉住长长的瓶颈劝说。
      我摇摇头,明明没醉却一片混乱,满脑子都是哥身上的白色西装和他手里的蓝丝绒盒;明明没哭却抽搭着鼻子问:“我哥是不是在求婚?”

      飞鱼拍拍我的肩:“二十三年来你都没有过嫂子,是时候该有了。”
      “嫂子?”这个平常,带着家庭温暖气息的词语在我看来是又讨厌又可怕,“我不需要嫂子。”
      飞鱼无可奈何:“但你哥总得需要老婆吧。”
      我把自己深深陷入沙发里,抱着酒瓶一言不发,飞鱼靠过来悠悠地说:“这就是失恋的感觉,是不是比穿耳洞痛上一万倍?”
      “我没有失恋。”
      “那也是,你还没拥有何谈失去?”飞鱼端起酒杯,诗情画意地喝了一口。
      “我们接过吻了。”

      诗意的一口酒喷射而出,我接着说:“昨天晚上还差点做了。”
      画意的酒杯落地,飞鱼稳重地叫服务员重新拿出一个新的,镇定一秒,忽然火山大喷发:“你是说你哥昨天差点搞了你……”全酒吧的人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他立马压力声音,“结果今天又向一个女的求婚?!”
      我眯起眼睛笑了笑:“很帅对不对?”
      “嗯,那套白西装确实很帅……啊呸!那张POKER FACE哪里帅了?还真看不出你哥是这种人,连自己亲弟弟都不放过。”飞鱼挠着头,大概在想象我哥的两张脸,然后打了一个冷战。

      “就是,禽兽不如,还说什么想和他做……”我一喝多就会开始碎碎念,“虽然我就是很想和他做。”
      飞鱼又一个喷射:“老大,原来你们是兄有情弟有意啊?”
      我垂下眼皮:“要不然?你以为我哥强行推倒我?”
      “你哥不是这种野蛮人,”飞鱼说得一脸正经,“我以为他会趁你还幼齿的时候动手。”
      也就是哥笑得一脸人畜无害,把还是小屁头的我叫进他的房里,然后做些马赛克的事情?我想象了一下那种场景,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我哥哪有这么恶心。”

      飞鱼灌了一杯酒,说:“我意思是他从小就看上你了。”
      我眼皮一翻:“你看得出来?”
      “那废话,我又没瞎了狗眼。”他把玩着玻璃酒杯,“其实我挺佩服你哥的,可以忍这么多年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我自嘲地笑了:“能说什么,能做什么?我们只是兄弟……永远只是兄弟。”
      不知为何我开始讨厌做他的弟弟,我一直是以这个兄长为傲的,可现在,我又贪心地奢望起别的事情来。

      飞鱼看向我的眼神里多了一份伤感,似乎能理解我一样,他叹了一气,说:“小殊,如果让你选,你是愿意和他当一个月情人,还是做一辈子兄弟?”
      我脱口而出:“当一辈子情人。”
      “搭配得倒挺美呀,”飞鱼捶了一下我的胸口,“这可是煎熬过很多人的抉择,有些人可以过得开开心心,有些人却后悔了一辈子。”

      英伦街头风格吊灯照耀着他的眼睛,黄色的光芒随着眼波逐流,我突然觉得面前就像有一面镜子,郑逾飞就是我。
      我盯着酒瓶:“我想和他一直在一起,但要看着他结婚,我恐怕……做不到。”
      “那就趁现在,把能做的都做了吧。”飞鱼摇晃着金色的液体,冰块在温暖的光泽中沉浮,仿佛随时都会融化消失,“既然不能永远在一起,就要得为乐时且为乐,别等到以后分开了留下一堆遗憾。”

      我很郁闷地又喝了一口:“不分开不就行了?”
      飞鱼露出了无奈的微笑:“谁又想分开呢?”他摇着酒中漂浮的冰块,敷着薄薄的一层霜,晶莹如雪花,“这种感情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只是调味剂,总会有融化的时候。”
      我笑他,但喉咙里好像堵了一块石头:“你怎么说话像个欧吉桑?”
      “被逼的,”他嘴角扯出一丝苦笑,“他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你后悔了?”我问。
      他抿了抿唇:“没有。”

      披头士缓慢的吉他旋律无孔不入,欢快交织着无言的忧伤,带着英伦特有的贵族式颓废,简直像是一种讽刺。
      我一时间听得入了迷,有一把火从舌头直烧到胃里,我只有不停地用冰凉的酒来降温,碰撞出叮当声的冰块越来越小,头脑也越来越热。我的酒量很好,但对于威士忌这种烈酒的抵抗力还是不足,没过多久就开始产生了幻听。

      我听见有人在唱披头士的《Hey Jude》,我从小就喜欢这首歌,因为哥在校园歌手大赛上唱过。他弹的一手好吉他,那时学校音响设备太差,加之被表面迷惑,大家都一致认为他唱得很好,很动人。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是一个音痴。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当时全校女生都想成为他的“Jude”,但这首歌据说是写给一个叫Julian的男孩,因为父母离异而鼓励他坚强的。我知道,哥在鼓励我,虽然我们缺少关爱,但我们拥有彼此,我依然可以张开自己的翅膀。
      可一旦我张开了,他就要离开了。
      进入我的内心,让我重新开始的人是他;而那个进入他的内心,让他重新开始的人,不是我。
      我是他的Jude,一辈子都是。

      实际上我没有产生幻听,酒吧的驻唱歌手正抱着吉他,我们的座位离他很近,就像有人在耳边对我低唱。
      我觉得我就快要睡着了,忽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模模糊糊,和唱《Hey Jude》的声音一样温柔绵软,似乎在叫我,可耳朵里像有一只蜜蜂在嗡嗡转。
      我抓着这人的手,含糊不清地说:“谁稀罕当你的Jude……”

      然后我摇摇晃晃地被人扶进了一扇门,淅淅的水流声传出,冰凉的水立刻打在脸上,我一个激灵,顿时清醒了过来。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长发及肩的陌生男子,凌乱的黑发有着浓烈的发蜡香味,背上背着一把吉他。
      我惊疑地打量着这个人,他的眼睛笑成两条曲线,问:“我从没见过你,第一次来?”
      我随口“嗯”了一声,转身就要出去,他却叫住了我,说:“可以给我你的号码吗?”

      我愣了一下:“哦,我没有手机。”这是实话,我的手机自从葬身在墓里,新的到现在还没着落。
      他先是疑惑,然后掏出纸和笔写下一串数字,笑着递给我:“这是我的号码,今天我有事得先走了,下次再来听我唱,好吗?”
      匆忙答应了几句,我准备夺路而出,他再次叫住我,手指弯曲抵着下颚,笑着说:“你的耳钉很好看。”
      我含糊地说了声“谢谢”,出门只见飞鱼躺在红皮沙发上,早已不醒人事。我把他扶起来,招呼了一辆出租车赶紧回家。

      飞鱼醉成一块破布挂在我脖子上,我的脑袋也有些昏沉,没法将他拖到七楼,只好先把他安置在家里。
      等走到家门口,我才发现自己没有钥匙,敲了敲门,发现门居然没锁。
      推门进去,客厅里亮着一盏灯,没有一个人,哥还没回家。
      我把飞鱼扶进我的房间,整个人精疲力竭,倒在床上眼皮子就要黏成一块。
      飞鱼这小子却在这个时候醒了,半睁着眼说:“嗯?这是在哪?”

      “我家。”我不耐烦地回答,“你压着我了,快起来。”
      “嗯?”飞鱼泥鳅似的换了一个方向,说:“那这个样子行不行?”
      不想他一只手突然碰到了我的耳垂,愈合的伤口传来一阵刺痛,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叫道:“疼!”
      “嗷嗷嗷对不起,哎呀,流血了!”他手忙脚乱地冲上来帮我止血,但不知道是他喝醉了还是故意的,竟然两指掐住我的耳垂,用力拉扯了起来。
      我惨叫一声:“别动了,你想疼死我吗!?”

      就在飞鱼拼命掐着我的耳垂,我拼命掐着飞鱼脖子的时刻,“砰”的一声,我还以为是枪响,不料却是门被一脚踢开了。
      那真是罕见的力道,门在墙上砸了好几个来回,墙灰仿佛都在簌簌掉落。
      哥站在门口,穿着他雪白的西装,但脸上的颜色比衬衣还黑。
      我望着他天神一般走进来,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被飞鱼压在身下的我,飞鱼只和他对视了一眼,就惨叫着爬下床:“啊啊啊——大哥饶命!”
      然后以我今生未见的速度,冲出了大门。

      哥浑身的肌肉仿佛都在绷紧,修长的身躯却像一堵墙挡在我面前,只听他阴沉沉地对我说:“你们在干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耳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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