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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三章:惊见宿敌 ...
乾坤宫位于南疆的边界,地处云岭绵绵的群山中,我没有去过那里,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是记忆中像是被人刻下过痕迹,依稀中有着模糊的印象。
策马一路向南,有些像是追寻记忆中的路线,偶然脑中闪现的山峦,村落,或者是潺潺溪水,在过不了一天后,便会真切的遇见。
这是属于这副身体幼时的记忆,让我惊异,事实上从我穿越至今,脑海中从未浮现过属于那个小女孩的记忆,甚至对于她的父母都毫无印象。而偏偏这条路,却根深蒂固的占据着,属于她的那一点记忆的位置。
离开颍州已过半月,算算时间,如不出意外的话,龙雪珠该是已经被送到了冷宸手上。他接到我的书信,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他的眼睛将要完全复原,会不会觉得欣喜?再见面,他能清清楚楚的看见我,他会对我说什么话呢?
想念,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我只是想为他做点什么,每当我想起那个如冰似雪的身影时,这念头就更深了。
此时,我在临近南疆,偏僻小镇的客栈里。看着风吹黄了天,大雨不期而至,却想起与他分别的那个清晨。
这个同样湿淋淋的日子里,让我想他,很想他。
……
我在大堂临窗静静发呆,忽然感觉有人站到了我的身后,眉头一皱,我慢慢转过视线,“风左使,好久不见。”
面前的风岚依旧一袭白衣,纤尘不染,散开的墨发没有束起,给他男子的外貌上平添了几分妖娆。他抿唇一笑,当真可以称做祸水。“你这丫头临窗听雨,好大的闲心啊。”
我笑笑,不理会他话中的嘲意,倒了杯已经冷透的茶,呷了一口,“风左使最近可是不忙?找我有事?”
《万古丹经》的宝图明明被他抢了去,他现在不忙着挖宝,来到这儿找我做什么!
“当然有事。”他一撩衣摆,坐到我的对面,眯起凤眸似笑非笑的看着,“有件事非秦三小姐出马不可。”
“那是想要我的血?还是要我自杀献出毒蛊?”我嘁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摩挲着茶壶的边缘,亦学着他似笑非笑。
浸过阴蛊的血,不知能不能助长风岚的功力,可我若死了,就会让连楚歌也好活不了。
“前几次那是误会,三小姐未免把我想得太坏,我这次可是真心想请你帮忙呢。”
他笑意盈盈,越发让我觉得瘆人,我到了杯茶给他,冷笑,“不妨慢慢讲,我听听再做决定。”
“好。”他喝了一口茶水,皱皱眉,“凉了,难喝。”
“那就让小二上壶新的。”
我欲抬手招呼,被他叫住,“不用,你先看样东西。”
他出奇的温和,一反常态,仿佛那个把剑架在我脖子的人,是另外一位。我有不好的预感,想逃,刚刚那一杯茶,我下了迷药,不知道对他有没有效果。
他看了一眼四周,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字条,递到我面前,“喏。”
他谨慎的模样,让我暗暗庆幸,他似乎真的只是一个人前来。我眼角微撇,扫到字条上的字,心里猛地一跳,然后用力装作面色无恙,轻轻接过那张纸条。
“这是什么东西?”我状似随意,心里却突突的跳个不停,不敢盯在那纸条上的字太久,又将视线移到风岚身上,“这像鬼画符一样的是什么?”
风岚一直盯着我,黝黑的瞳,像深不见底的漩涡。他笑笑,挑眉问,“三小姐不认得吗?”
“我又不是修道的,怎么会画符?”我将纸条抛给他,哼了一声,“乾坤宫闹鬼吗?需要用着画符?”
“三小姐真的不知是什么意思?”风岚仍然怀疑,黑瞳紧盯着我,似不放过我任何一个表情。
“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没事别耽误本姑娘时间,我还要赶路呢。”
我起身要走,风岚一把握住我的手腕,“别急着走啊,三小姐可是去云岭?我们不如一起走吧。”
“好啊,我正巧不太认路。”我扯回手臂,看他突然蹙起的眉,微笑,“不过,风左使怕是累了想休息,我还是不劳烦您的好。”
风岚眼神骤然凌厉,狠狠刺向我,“死丫头,你在茶水下了什么药?”
“算你运气好,老娘我没带什么太过毒的药。”
不过是双重效力的迷药罢了,我一步退开,远离他臂及的距离,他挣扎着起身,却抵不过药力的作用,又重重的坐下。
“解药!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他半抚在桌边,竭力抗拒着药性,幸亏我用的药性烈,不然以他的功力,只怕一般的迷药都没有作用。
“给你我才会生不如死,你还是好好睡觉吧。”我趁他反应不济,迅速点了他的睡穴,越窗而逃。
有那么一瞬,我确实是犹豫了,是否要借机杀了他而永除后患?可他终究是活生生的性命,我下不了手。况且,顾成海一向与风岚一起行动,我不能肯定他此时是不是在附近,如果我杀了风岚,而惹恼了他怎么办?
迷药的药效有限,睡穴也只能维持两个时辰,我必须尽快出逃。
……
大雨犹下得很急,把刚刚热起来的暖意,浇得一丝不剩,我慌不择路的跑出很久,最后一头钻入林中,隐藏身形,暗暗喘气。
心脏跳的极快,像是要跃出胸口,怎么安抚也不能平静。想起刚刚风岚给我看的纸条,虽然字迹歪歪扭扭,但不难认出,那是五个英文字母:“b l o o d”。字母与字母之间,空隙很大,极像是初次提笔,也或许写它的人并不知道怎么下笔,只是照着临摹而已。
这英文单词,风岚是从那弄来的?为什么会问我是否认识?难不成他知道了我是穿越来的?可看他的样子又并不像。
会不会……与《万古丹经》有关?
这世界,能让我与风岚有交集的事情,就是连楚歌或者是万古丹经。那《万古丹经》,在我穿越前曾经在书店中见过,莫非这本秘籍真的是现代产物?还……难不成会是英文版的?
我被脑中筛选出炯炯有神的答案雷了一跳,不会的,宝图才刚现世,没道理那么快就被人挖了出来。江怀义不是还因为卢掌门看过宝图,而杀他灭口吗?那么就证明,这秘籍还未有人找到。
不管怎么说,风岚既然找上我,而且说需要我帮忙,那必定这英文是与秘籍有关。
大雨滂沱,我站在雨中,浑身上下就像水涝的一般,风一吹,衣服全粘在身体上,一点点的冷意渗进骨子里。
我擦了一把流进眼睛的雨水,看看天,铅云如墨,阴沉晦暗,像是将光明生生压碎、吞噬。雨一时半刻停不下来,伴着狂风,将林中树枝吹得乱摆。
风雨飘摇,我没有别的选择,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没有可以躲避的港湾,只能埋下所有的苦楚,等待着事情的真相一点点的浮出水面。
……
最终放弃往南走,因为说不定风岚还等在路上,想想,还是决定先在附近的小镇躲一段时间。
这个小镇叫余家镇,地方不大,却很富裕。
离镇子几公里外,有座山叫鸡脚山,山形很怪,沟壑纵横间,从侧面看就如同两只母鸡的爪子,牢牢抓住大地。
山形怪,山里面生长的东西也怪,有一种叫虹夕草的植物,开着红艳艳小花,漫山遍野的。远望,就像火一样,燃烧在风中。
在镇子上住了几日,知道这种虹夕草能够制成红色染料,染成的布匹色彩纯正,艳丽无双,还带着一种特有的芬芳。所以余家镇出品的虹夕织锦,是这里最有名的高级布料,深受达官贵人所喜爱。小小的余家镇也因此家家开染坊,渐渐富裕起来。
青瓦、白墙,潮湿的石板路,街巷里探出粉白淡红的垂丝海棠。因刚下过雨,整个小镇笼着濛濛的水汽,雅致清幽,像是用水墨描绘的画卷,让人置身其中,忘了世外的纷争。
天渐渐晴了,阳光变得耀眼,小镇的居民将染好布匹,挂起来晾晒,房前屋后又升起一片片红色的烟霞。
近半月,我几乎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鸡脚山上练剑,往常我练功实在是疲懒,这几次遭遇过危机,我惜命了,所以这一手袖里剑练得分外勤恳。
傍晚,日色渐暮,收了剑,已觉得饥肠辘辘。
回到客栈,见小伙计捧了一大簸萁荠菜,便拉住他,“给我加个菜,荠菜炒鸡蛋。”
小伙计怔了一下,然后笑道:“是秦姑娘回来了,可是去河边了吗?咦……怎没带荠菜花?”
“带那个做什么?”难怪我回来时,看到这一路上,不管是妙龄少女,还是年轻少妇,哪怕是半老徐娘的妇人头上,都别着一小簇荠菜花。
“三月三,上巳节呐。”小伙计惊道:“难怪……姑娘不是咱这里的人,自然不清楚这风俗。”
“谁说我不知道,我只是一时忘了。”我笑着,从那簸萁里挑出一簇荠菜花,玩把在手里,“上巳节嘛,要插柳赛船,吃荠菜是不是?”
“姑娘知道就好。”小伙计干笑了两声,又抓出两根荠菜花赛到我手里,“现在赛船是没得看了,晚些不妨去河边看看烟火,逛逛夜市。咱这儿除了虹夕织锦,余家焰火也是顶好看的。”
“好,那就去看看。”我瞥了一眼客栈门口,淡笑,“这荠菜鸡蛋留着我明天再吃,我会很晚回来,别忘了给我留着门。”
小伙计笑着应下,我没再多说,出了客栈。
走出几步,左拐,转进一条暗巷,我停下脚步。
没有寒风,却无端的升起冷意,手中的荠菜花,似雪花点点,它纤弱的细茎在轻轻的抖动。
“出来吧。”我转过身,看向街角,青瓦白墙下并没有人影。
是我的错觉吗?方才在客栈便觉得有人在盯着我,所以才找了个借口出门。可眼前,僻静的后街里,空无一人。唯有一棵垂丝海棠探出墙头,俏生生的粉色花朵缀满枝头,悠悠的飘落几瓣。
我走过去,抬头看了看那棵海棠树,并没有什么不妥。
微风吹动,又有几片淡粉的花瓣飘飘而落,却仍让人瞧不出什么。我想了想,遂疾步走出街巷,往河边赶。不管怎样,在人多热闹的地方,也许不会有人贸然下手,而且我趁乱逃走的几率也比较大。
看来,这余家镇不能久留了。
本来应该昨天更的,可是我发烧,烧得没力气,懒得打开电脑,于是今天更了~~
谢谢一直追文的亲,鞠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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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六十三章:惊见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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