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入v宝贝们,更新时间十三号零点,连发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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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江一屿协议结婚前,林宿宛见过他两次。
第一次在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她第一百七十三次被母亲爽约。
站在雨中等公交时,江一屿拿着一束雪绒花从她面前经过。
少年穿黑色冲锋衣,戴黑色棒球帽,帽檐遮盖不住的那双清透的带着雾气的眼睛若有似无地从她身上掠过。
公交即将来临,被淋了一身雨水的少年忽而折回,到她面前。
“花要吗?”少年并没和她对视,看着她的发顶用随意干净的声音些许唐突地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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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宿宛第二次见江一屿是在公寓楼下的咖啡厅。
江一屿是父亲给她找的联姻对象。
看完婚前协议,林宿宛抬眸,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冷淡幽沉又莫名带着自嘲的桃花眼。
“……”林宿宛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毕竟当年,她占过他很大的便宜。
她用三十五块七从他手中买到一束稀有昂贵的花材。
林宿宛不确定面前的男人是否记得当初的一面之缘,选择暂时装傻。
须臾沉寂,装傻的女孩被饶有兴致的男人拖回七年前。
男人压着声,嗓音倦懒,林宿宛听见他同自己翻旧账,低淡道:“还欠我十六块三的买花钱,怎么?是不准备还了?”
林宿宛:“……”
记性这么好是准备申请吉尼斯最佳记忆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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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第二年的春天,林宿宛准备按照原计划和江一屿领离婚证。
领证前那个上午,林宿宛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她给对方准备了还算隆重的礼物感谢他这些年的关照。
在过去的近十年,她收到过这位朋友邮寄给她的很多把雨伞。
朋友愣了一下,随即道:“江一屿还没告诉你吗?伞不是我寄的。”
见林宿宛眸光疑惑,朋友解释:“因为你不记得他,他只能用我的名义做这件事。”
那顿饭结束,林宿宛在熟悉的公交站牌前再次撞上江一屿。
男人向她走来,轮廓分明精致冷峻的脸一半氤氲在雨中,另一半隐没在光里。
“林宿宛。”
“嗯?”
她听到男人用认真的语气若有其事道:“你不会准备去民政局吧?”
“下雨天民政局不开门,这点常识你都没有?”
林宿宛:“……”
见女孩沉默,江一屿收起自己的插科打诨,他喉结轻轻滑动,望着女孩的黑眸沉了又沉。
须臾安静,林宿宛看到男人把伞撑开遮在她头顶,为她挡住风雨。那双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叹了口气,跟她说:“你想离婚就离吧,只要你别淋雨。”
朋友不久前说的话还在林宿宛耳边回荡:“你不喜欢雨天。”
“你常常丢伞。”
“你准备到雨季多的城市读大学。”
“他觉得只要伞足够多,你就不会淋到雨。”
那你呢?
林宿宛看着把伞遮在她的上方自己却浑身湿漉的男人,想说:江一屿,我都想起来了,最不喜欢下雨的其实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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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宿宛:「原来,我忘掉了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江一屿:「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她用“三十五块七”和“‘我认识你吗’这五个字”拒绝了我的表白。」
「原来,“我认识你吗”只是字面上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