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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

  •   成年后,我们总自觉透彻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调味品,没什么大不了。

      可真遇见了爱情,我们却连在理智和情感中找平衡都学不会。

      仔细想来,竟还不如那些唾弃在嘴边的LOLI,她们的爱情或许幼稚盲目,但至少不夹虚伪。

      那些以爱为天,整日YY,并无限仇恨作业考试的日子,不管几世代出生的人,大多都经历过。

      只是大部分人在长大后,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些不愿回首的时光,只余下了自己想要的记忆。

      ——by郝仁日记

      1.
      我不是足够淡定的人,每次交完样稿后都无心工作,在家当猪,狂吃狂睡。直到签约的结果下来,我才能安了心地继续动作。

      婉婉相当了解我的烂脾气,每次都会比别家编辑要求的字数少上三分之一,通常在我整出够交给别家的样稿时,她那里的结果也已经下来了,省了我不少事儿,也不耽误我的工作进度。

      可是,近来这招似乎不怎么好用。

      我的效率高得自己都害怕,每天都以一万二的定案稿速前进,估计稍微修改修改,三天内就可以交稿到别家公司了。

      婉婉知道后又是激动又是伤感:“郝郝,你终于长大了T0T,光看易笙那个半兽人随便发个情,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效果,姐姐甚感欣慰!不过……稿子还是再帮我留几天吧,你要真的憋不住了,就去看看电影泡泡帅哥,再不然赶潮玩个419也行,姐姐会给你付套套钱的!”

      她连伤感中都无限精明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我转头看着墙头耷拉着脑袋的气球,小小地贪心了下:“好啊!不过我想要欧美限量版的特殊尺寸,吹着带劲儿,放着也好看。”

      婉婉连连点头,还很牛气地承诺:“万一到时你效率回不来,我会带上春【世界真和谐啊,和谐】药皮鞭,拴着易大爷到你面前,让你使劲儿地碰撞灵感!”她盘算着,“下个月把成稿交了的话,正好可以赶上C市的书展!”

      我闻言忙找了个借口挂机,可满脑子还是易笙被捆绑成各种姿势的香【这章真多和谐……】艳画面,鼻子酸酸麻麻的,很是危机。

      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我算算日子发现自己和狼的距离真的不甚遥远,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清心寡欲又与兽为邻,定是格外的欲求不满。

      只是再这样下去,不久我就可以再次转型,改写色【和谐大神降落】情小说了!

      想起近来盛行到各个角落的和谐风,我几乎可以瞧见自己被列进各大出版社的黑名单,然后在嗖嗖的冷风中穿着破布衣服,可怜巴巴地对着垃圾桶里的半个馒头流口水。

      我打了个哆嗦,提着包包落荒而逃。

      没想到,才一出门,我就撞上了易笙,真正的撞——我的铁头正好顶到了他略嫌单薄的胸口,愣是让身高183cm,体重70kg的他结结实实往后退了一步,还狼狈地差点儿跌下楼去。

      他对此很是诧异,然而我想他更诧异的,是我那两管顺势而出的鼻血。

      “看什么看!没见过白血病患者啊!”我羞窘地捂着鼻子,很没出息地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要知道他的西装革履对此刻的我而言,简直形同虚设!我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笙的目光在我身上四下灼着,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是见过得白血病的,可没见过得了白血病还能晒得这样黑的!”

      我嘴角一抽,内心无比怨恨自己懒得擦防晒霜的坚强惰性:“我特立独行,我珍贵稀有!”

      易笙倒是爽快,立刻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得自己的手机欢畅地喊着:“哎呦我的妈,债主又上门啊那个债主又上门!”

      靠!他什么意思,当我接听不免费还是怎么的?

      我怒瞪着他,火大地接起电话:“你神经病啊,有钱没地方去不会存我卡里啊!”

      易笙却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这家伙居然先我一步买了车!我一阵愤愤,嫉妒得咬牙切齿。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补上一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

      我很现实地立马投降!回头,却看到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仿若白莲初绽,温润如美玉。

      我顿时安静下来,在反应过来前,已听到嘴里吐出了一句:“好。”

      2.

      宝马730Li,看到易笙的爱车时我微微惊讶,复而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若非开着这种车,顶级美女又怎会在半夜三点还跟着他来这边小坐。

      我很感兴趣地东摸摸,西碰碰,对这款五年内绝无希望购买的车子很是喜欢。

      这些年,我赚得不少,我娘是个牛人,我那点儿小小的收入在她的运作下,总能变成让人错愕不已的庞大数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什么积蓄,旅游是一种至奢华的享受,如同名车。

      我既然选择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后者面前默默败退。

      易笙倒也不阻拦我,只是俯身为我绑好安全带。这在国内显得有些多余的行为,他却做得非常熟练,且在动作之余,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十足的绅士。

      英俊、多金、体贴,上进,软硬件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愿为他前赴后继的MM数之不尽。

      我想他应该也常常这样的“为美眉服务”,于是原本那一点受宠若惊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谢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挂着浅浅的笑,笑得我全身发毛,几欲跳车:“三年不见,你倒是礼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懒得搭话。他倒也没再糗我,安安分分地开他车。

      车内,是那百年不曾换过的老歌《爱我,你怕了么》,姜育恒和李翊君正声嘶力竭地反复唱着悲情伤爱。

      我看着窗外风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动的屏幕。

      易笙偶尔会说些什么,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话,也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

      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那条从初中时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终于消停了。

      我听了很是唏嘘,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咙里却不知怎么的,有些酸意:原来,这个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变了那么多。

      没有什么停留在原地。

      这个道理其实我早已知道,只是那么多年来,始终都不想承认罢了。

      我真是个傻瓜。

      我看着后视镜中的自己,嘲讽地笑。

      还好,超市不远,我很感激。

      易笙在我推开车门时,倏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他力气很大,捏得我有些疼。

      我挣脱不开,满心气恼,回头狠狠瞪他:“干嘛?”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突然一个使力,将我拽了过去。我一时没有准备,整个人撞进了他的怀里。

      Oh,my gosh!我的鼻子啊,它今天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我痛得差点飙泪。

      可为了面子,我楞是扭过了脸去,谁想却正好被他抱了个满怀。

      他的胸贴着我的背,一片冰凉,如同被他紧紧握着的手。

      那一刻,我有一种心都可以结冰的错觉,可我的身体却还微微的颤着,软弱而无能。

      我甚至不知道,这样颤抖着的究竟是他,还是我。

      我只能感受着他埋进我肩后的脑袋,轻轻扑出几乎可以灼伤我皮肤的热气,那样伤感又仿若激动地反复喃喃:“郝郝,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

      我咬着唇,闭起眼睑关住了正不断上涌的泪水。

      我不明白,事到如今,他又为何要对我这样亲昵。

      是啊,我回来了。在我回来之前,我在世界各地,在天涯海角,足足等了他999天之久。从最初的满怀期望,等到了满心不安,然后忐忑难眠。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深爱的他会捧着我最爱的向日葵,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带着温柔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

      可最后的最后,我却只等到威灵顿山的一场大雨。

      那个时候,在我的身边只有Wang和三年前也曾遇见过的那对小情侣。

      当时那么羡慕我们的女孩,现在已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Tiffany的白金戒指,不顶值钱,可她幸福的笑容却胜过了卡地亚里最炫目的钻。

      而我呢?

      我只有一脸的苍白,和一张即将返程的单人机票。

      我其实真的很想开口问他:当我在世界各地思念你的时候,你又在这里拥抱着哪一位绝色丽人?

      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问出口。

      我很懒,不喜欢自己打理头发,所以在本市最昂贵的发廊办了卡,每周去三次,很是规律。

      我每次去都固定地找他们店里的一个男孩洗头按摩,他性格开朗,手法不错,像个可爱的小弟弟。所以,我总是找他。

      他为此亦很骄傲,告诉我大家都很羡慕他,因为我非常好说话,也很擅于聊天。

      我笑笑,尽管知道个中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虚荣心还是稍稍膨胀了些,于是平日也会对爱去同家发廊的朋友推荐他。

      可是后来有一回,我因太过忙碌,有近一周时间没去管理头发,发质油腻,打结得更是厉害。他整整折腾了四十分钟,我心里本很感激,没想到他却突然对边上那个洗头工傲气无比地说:“看这头发脏的,还打成了一团饼子,搞了我快一个小时!啧,我看啊,这头发也就只有我能弄了!”

      他的嗓门还不很小声,边上的客人还有其他的洗头工都偷偷转头看我。

      我当时很是羞窘,只能在心底庆幸自己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因为在场知道我是他老客的不止一两个。

      我虽然恼怒至极,但当会儿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责骂或者怪罪什么。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难堪。可是,他显然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还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头发。但是,却不再找他。

      他好几次发短信给我,我只在偶尔有空时,才意兴阑珊顾左右而言他的回上两句。

      他待我其实挺不错,服务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

      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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