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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风不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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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眼的时候,记忆里就多了那一份记忆。

      她叫巫行云,而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小人物。

      她行为乖张疯癫,而我自恃冷静机警。

      她其实不爱无崖子,她恨得,是他的背叛和另找新欢。

      她的信条很简单,别人如何对她她也如何对别人。就像虚竹,一开始虽说是为了有趣,到最后却把灵鹫宫的一切都给了他。就像李秋水,知她爱惜自己的如花面容,为了报仇深夜潜进西夏皇宫在她的脸上刻了个‘井’字。

      而我的信条,和她一样。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却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居然有她那份记忆,她的人生不得不说是场孽。

      醉生梦死,强颜欢笑。

      生不得,死不能。

      活得越久,就越害怕寂寞。她想让所有人都记得她,不管记恨她的敬畏她的恐惧她的,甚至是想杀她的。

      如此详细的九十六年,历历在目。这肯定是她,我甚至怀疑自己就是她。

      可我,并不是她。

      但我并不介意我是巫行云,对我来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

      •

      再睁开眼,我环视四周。废墟一片,断肢残尸,腐烂的臭味让人作呕。本以为自己会害怕,可意料之外的,竟然对这冷漠异常。

      这是战场,也是饥荒。

      我一动不动的躺在原地两天一夜,不光是无法动弹更是在整理记忆。作为我,最出色的就是善于记忆的脑子。终于在饥肠辘辘的那天,把记忆分成了三份。一份是巫行云,一份是我,另一份就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

      这个战乱纷多的年代,活着就是奢望。

      然后,我在这个战乱的年代,遇到了高姐。

      她给了我一个馒头,又冷又硬的馒头。

      她伸出手对我说:跟着我,我来养活你。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光。

      •

      一开始,高姐没想要救我。

      碰巧,只是碰巧而已。

      那时候战乱,不知要死多少人。高姐告诉我,那个时候只想活下去,因为活下去才有了盼头。

      那个时候,我和他们跟着高姐,称高姐是我们的老大,因为那个时候高姐一直都照顾着我们,有吃的先给我们吃,有喝的先给我们喝,就算有了危险,都是自己先去扛着。

      战乱夺走了很多人的命,那些人的命没有伤口,却都是饿死的。

      为了一块树皮,一根野菜,就足以让人们互相残杀。

      我是个自私的人,利用着自己是最小的女孩子,躲在他们瘦弱的背后。夜晚,悄悄的修炼不老长春功。而不老长春功是逍遥派每人必练的功夫。而在那儿之后取名为‘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这字与字之间的霸道,也附和巫行云的脾性。

      要不是在二十六岁那年,李秋水在巫行云即将成功之时在她耳旁大声呼叫,也不会阴差阳错的走火入魔。假使不是巫行云内功深厚,必会当场送命。她不会身形如同侏儒,更不会每隔三十年功力全无需日日生饮鲜血,也更加不会使得长春功硬生生的变成了纯阳功,以至巫行云脾气日渐暴躁。

      在某一天,他们嚷着要吃肉。高姐见安抚不过,只得出门。

      我悄悄跟在后面,看见她与满面肥肉的屠夫交谈,最后为了两斤肥肉卖了自己的童贞。我在门外,听着她的惨叫,眼泪像春雨般落下。

      到最后,我还是没有出手救她。

      这是她的选择,况且那时的我,力气连一只鸡也杀不了。

      当高姐拿着肥肉回到破庙的时候,他们高兴的连蹦三尺高。没人知道她为了这两斤肥肉付出了什么,他们总认为高姐无所不能,之后因为小何的诬告而安全出狱,只有我知道,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放了我们。

      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

      他们总以为,帮高姐杀几个人就是报了恩情。

      想想,真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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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春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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