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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番外一父母爱情 ...

  •   哑奴姓王,没有正经名字。

      只因他最开始是在王家村被人发现的,大伙儿便这么叫他了。

      哑奴不是天生就哑的,是早年连年旱涝,他跟着姑奶一路逃荒,半路上染上了重病,病好后便落下了哑疾。

      最开始还能勉强说上几句话,可日子一久,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死了,到后来虽还能听见声音,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响。

      江湖动荡,到处都是漂泊的人,乱世里,身体残疾的人比健全人更难活下去。

      姑奶和他认识的那些村民,没一个能熬过逃荒的路,最后都死在了半道上。

      他从漠北那个满是桃花的小村庄出发,一路上流离失所,吃了上顿没下顿,好不容易才跑到了京都。

      来之前他总听人说,京都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那里有黄金建造的屋子,贵人们吃的香米像珍珠一样大,鱼肉像冬瓜一样肥。

      可他活了三十年,珍珠黄金从没见过,更别说珍珠大的香米、冬瓜大的鱼,就连纯白的白面都没吃过几顿。

      地里刨食,草根,树皮倒是吃了不少,石头敲成粉也喝了不少。

      他没死。

      这辈子吃到最好的东西,不过是一块掺了白面的粗粮饼,还是地主家那肥硕的儿子吐在地上、不要了的。

      可再难,人还是想活下去的。

      毕竟京都不只有能让他活下去的吃食,还有能护住普通百姓的武林盟,不用再怕战乱。

      他想,自己大抵也算得上是普通百姓吧,哪怕只是个乞丐,或许也能受到那些正道大侠的保护。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非要活着,只知道不能死。

      和他一起乞讨的李三儿,前几日就熬不住饥饿,在破庙里自缢了。

      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衣衫褴褛得遮不住身体,困顿不堪,一条腿还被抢食的乞丐打断了,又因为身形瘦弱,抢东西时总也抢不过别人,连一粒米都难抢到。

      有好几次,他都得和野狗争食,最后才算捡回一条命,踉踉跄跄来到了京都。

      到了京都,他才发现先前听来的都是虚的。

      珍珠大的香米没看到,黄金造的屋子也没有,倒是见到了肥鱼,只是没冬瓜那么大而已。

      他在西市最繁华的街口抢了个乞讨的位置,日日跪在那里求温饱,吊着一口气,却总不愿意死。

      “老乞丐,滚远点儿!”

      那些穿着整洁衣饰,高高在上的人,总这样呵斥他。

      他拖着那条断腿,怎么也走不快,只能在原地挪着,心里想着自己大概是快要死了。

      只是这辈子过得太过混沌,懵懵懂懂地来,又要懵懵懂懂地去,他没什么别的感觉,就是还想活着。

      有一次,同在乞讨的一个小孩,故意踢翻了他用来讨饭的破碗。

      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像一滩腐肉似的晒在太阳里,后来还被人拖到了马路中央。

      那是西市最繁华的路,只要有马车经过,他必死无疑。

      他还想活,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着想要挪开,可身体却怎么也不听使唤。

      “老爷爷,你腿是断了吗?”迷糊中,他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缓缓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十二三岁、长得像天仙似的孩童站在跟前,正蹲下来好奇地打量他。

      他想要求救,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千水,你干什么?”

      一个青年的身影忽然出现,也是穿着锦衣华服的少爷模样,脸色阴沉地走了过来。

      他脸上那种睥睨冷漠的神情,让哑奴瞬间警觉起来,可他还是想活,依旧拼命地“啊啊”叫着,努力模拟出“救”字的口型。

      “哥哥,他好可怜啊,我们救一下这个老爷爷吧。”

      小女孩站起身,拽了拽青年的衣袖,眼瞳里满是祈求。

      随行的侍从见哑奴伸手,像是要碰小姐,直接一脚踹了上去,厉声骂道:

      “你做什么?别拿你的脏手碰我们小姐的鞋子!”

      哑奴还是“啊啊”地叫着,他不过是想把小女孩鞋上脱落的珍珠捡起来还给他而已。

      “流黄,你做什么!”

      皇甫千水生气地喊了起来,竟不顾自己的身份,一把将那凶恶的仆从推开。

      “哥哥,你救救他吧,他太可怜了。”皇甫千水又朝着青年恳求道。

      哑奴虚弱地看着眼前的两人,他的生死,似乎就只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小女孩身后,那个穿华服的青年男子,冷冷地朝他斜睨过来,眼中没什么情感,看他就像在看一个死物。

      “千水,你该知道,他和你偶尔踩死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青年的声音没有温度,“你救下那么些猫猫狗狗,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姐后来还说了什么,他不知道,因为他很快就昏死了过去。

      他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在西市了。

      他穿着温暖干净的衣裳,那是他从没见过的好衣服,没有补丁,料子柔软得像云朵,脚上还穿了鞋子,像是踩在棉花上。身上的脏污被洗得干干净净,断腿也用他见都没见过的好布包扎了起来。

      这样的好日子,就是拿神仙来让他做,他也不换。

      这是地狱阎罗殿还是皇母娘娘的天庭?

      他曾听人说,人死了之后都该入地狱,人生来就是吃苦的。

      可现在这样的日子,就算是地狱,他也觉得很好。

      没过多久,那个小女孩来了,她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这儿,如果愿意的话,就要成为她的家奴。

      他有什么不愿意的?他连死都死过一次了,他不过是想活着而已。

      这里有他从未见过的一切,他还得了一个名号——王叔。

      他只会“啊啊”地叫,平日里和其他仆从一样,见到小姐就跪拜。

      他从其他仆人的嘴里知道,他的主子小姐是江南巨富皇甫家的千金,性子最是温和善良。

      仆人们都说,他是撞了大运,八辈祖宗的福禄都让他占了,能被小姐救下,是天大的福气。

      他心里感激不尽,无比满足,心想不管小姐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就算是让他死,让他去杀人,他也会办得妥妥当当。

      后来,他被管家安置在了皇甫山庄郊外的破园子里。

      管家告诉他,既然来了皇甫家,吃皇甫家的粮,就必须老实本分,万万不能生出其他心思,更不可背离主家。管家还说,小姐救下的人不止他一个,他们这些本该饿死的人,都该对主家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管家说的“主家”,是指小姐的亲哥哥皇甫千绝吗?

      那个看起来戾气满身,冷漠凶狠的年轻家主?

      管家还在一味地训话,哑奴心里却已经下定了决心,他的主子从来不是皇甫家,只有皇甫千水小姐一个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姐也慢慢长大。

      他住的破园子离主院远,小姐几个月才会偶尔来一次后院花园。他听说小姐喜欢月季,偏偏自己对养殖花木还有些天赋,便日日照料园子里的花,总在花季为小姐种出一片花田。

      小姐大概不知道这些花是他种的,毕竟他也一天天老去,还是只会“啊啊”地说不出话,只能在看见皇甫千水的时候,尽量把后山花园打理得更好,只为了换小姐偶尔来花园时的一句赞叹。

      他以为皇甫千水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每次小姐来花园,陪同的都是管家,最后花开得好的功劳,全被管家算到了他侄儿头上。

      而温和的小姐,总是笑意盈盈地说“谢谢你们”。

      哑奴觉得没关系,就算他的功劳被冒领了,只要小姐看到花能有个好心情,那就值得了。

      直到有一天,已经长大的皇甫千水,让丫鬟给了他一包银子。

      他慌忙跪地磕头,嘴里“啊啊”地叫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里慌得没了主意。

      他以为小姐要把他赶走了。

      可是,他一个哑巴,能去哪呢?他也不过是想活着而已。

      皇甫千水却让丫鬟把他扶起来,还安抚他:

      “王叔,别害怕,我不赶你走。我知道那些花都是你侍弄的,谢谢你。你用自己的月钱买花种,买肥料,辛苦了。这些银子是你该得的。”

      哑奴还是“啊啊”地说个不停,皇甫千水却温和地告诉他:“我明天还来。”

      可第二天,皇甫千水却没有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再到园子里来。

      哑奴依旧日复一日地照料着那片月季花田,皇甫山庄越建越大,他服侍的这片破园子因为太过偏僻,人气越发荒芜,最后只剩下他一个哑奴留在这里照看。

      后来,他听说小姐要成婚了,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就像自家要嫁女儿一样,越发勤快地侍弄花田,想在小姐新婚的时候,送上一片最璀璨的花海。

      他想,小姐心仪的人,一定是个好人。

      可没过多久,他又听说小姐要悔婚了。

      他心急如焚,想去偷偷看小姐一眼,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他一个哑奴,能做什么呢?不过是觉得小姐要是不幸福,他也会跟着难受而已,他只是想确定,那么温和善良的小姐,一切都好。

      他采了一束新鲜的花,醒好了送到梅园,却撞见皇甫家主正在怒斥下人,说要给小姐禁足,把小姐关起来。

      他听见家主嘴里提到什么“陆盟主”“幽冥教”“天元焚”,吓得魂都快没了。他被人赶了回去,呵斥不准再靠近梅园。

      如今的家主比小时候更显温和内敛,可哑奴知道,这不过是表象,那人的狠厉冷漠是藏在骨子里的。

      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温和善良的小姐,会有一个如此暴戾的亲哥哥。

      他什么都做不了,心里再焦急,也毫无办法。

      他把小姐之前赏他的银钱,全都给了主屋的侍从,想打听一些小姐的消息。可那些侍从收了钱,却只说“少管闲事儿”。

      最后,小姐还是出嫁了。

      可他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就又听到消息说,小姐的花轿被人劫走了。

      他惊魂未定,满心都是担心,生怕小姐出什么意外,又听说劫走小姐的是邪教之人,心里更是慌得不行。

      他哭得眼睛都快瞎了。第一次咒骂瞎眼老天。

      怎么总是让善良的人,没了活路。

      他把这些年攒下的月钱,全用在了打探消息上,却什么也没打听到。

      而家主的脾气变得越发暴戾,行事也愈发乖张。

      他不得其解,整日眉头不展。可他一个哑奴能做什么呢?他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有一次,他去城郊野外买花种的时候,恍惚间他看到了小姐。

      恍惚间,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再看,才确定没看错。

      小姐没穿那繁复昂贵的千金华服,只穿了一套普通的素锦衣裳,笑盈盈地站在一个身形高大,气质绝佳的灰衣男子身旁。

      那灰衣男子眉目俊朗,身上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却和家主不一样,那人的气质满是平和,大气宽阔,仿佛能包罗万象。

      灰衣男子轻轻揽着小姐的腰,看小姐的眼神,就像在看世间难有的珍宝。

      他从未见过小姐笑得如此开心,比起之前的愁眉不展,眼前小姐的笑容是发自真心的、纯粹的。

      哑奴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对着卖花种的老板“咿咿呀呀”地比划。

      卖花种的老板还笑着问他:“今儿撞上什么好事儿了?难不成是捡着钱了?”

      他随意比划了几下,他说不了,但他觉得无所谓。他内心的兴奋,也无需和别人分享。

      而小姐显然也看到了他,脸色微微一滞,随即灿笑着和他打招呼,还喊他“王叔”,又跟身旁的灰衣男子说了些什么。

      那灰衣男子也朝他看了过来,温和地朝他颔首。

      小姐朝他走过来,说:“王叔,我家就在前面,一起回家吃个饭吧。”

      哑奴受宠若惊,慌忙摇手拒绝,却被小姐一把拽住了胳膊。

      那灰衣男子也开口,声音温和:

      “王叔,阿水说您是看着她长大的,和她的亲叔伯没什么两样。既是长辈,也该去家里看看。”

      哑奴忽觉热泪盈眶,慌忙摆着手,心里却满是感动。

      小姐从来没有把他当仆人,她对下人一直都这么好。

      虽然还是想拒绝,可他最后还是跟着两人回了家。

      那是一间普通的民房,和京都郊外其他百姓的屋子没什么两样。

      他在那里吃了一顿饭,是灰衣男子亲手做的。

      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偷偷打量那男子。

      不是说小姐被魔教之人掳走了吗?可眼前这人,看着光明磊落,身上还有着书卷气,怎么看也不像是邪教之人。

      哑奴搞不清楚这些,也不想搞明白。小姐是顶顶好的人,那她爱的人,定然也是顶顶好的人才是。

      那天蹭饭的还有一个咋咋呼呼的男子,披着红色斗篷,耳后有一条长长的疤,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却一口一个“盛哥”“嫂子”地喊着,态度恭敬得很。

      临别时,小姐叮嘱他,今天见到的一切,一个字都不要透露出去。

      他满口应下。

      这地方和京都隔着些距离,本就偏僻,谁会找到这里来?更何况他只是个哑奴,谁会注意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呢?

      之后的日子,他依旧干着自己的活,种着自己的花,心里却比以前高兴了不知道多少倍。

      去买花种的时候,也和往常没什么差别,只是偶尔能远远看上小姐一眼。

      有时候小姐看到他,还会邀请他进屋,喝一杯热热的煮茶。

      他太高兴了,外界的风云争斗、江湖动乱,和他一个哑奴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一点都不在乎。

      当初他不过是想活命而已,现在活下来了;而今他不过是想让小姐幸福而已,现在小姐很幸福。

      他觉得,小姐的幸福,比他自己能活下来更重要。

      他知道一切,但谁都不知道,他知道一切。

      他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不知道过了多久,又一次去买花种,顺便看小姐的时候,却发现小姐没有像以前那样笑盈盈的,反而满脸凝重地看着他。

      他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支支吾吾地比划着询问。

      皇甫千水却朝他笑了笑,安抚道:“王叔,别着急,我没出事,是我怀孕了,有小宝宝了。”

      他一听,高兴得差点跳起来,起身时还差点把桌上的杯子打翻,急得在屋里走来走去,兴奋得比自己遇到好事还要开心。

      太好了,小姐有宝宝了,以后就有小小小姐或者小小少爷了!

      可高兴过后,他又开始担忧起来。

      他知道女子怀孕就像过鬼门关,而且这些日子,他都没看到那个灰衣男子。

      他急忙比划着询问男子的去向。

      皇甫千水笑着告诉他:“王叔,别担心,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有事要处理,我们很快就要离开京都了。”

      说着,皇甫千水从里屋拿出一幅卷轴,递给了他:

      “我这几天在练丹青,不知怎么就画了这幅卷轴。我手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赠您,就把这个给您吧,或许有一天会有用。”

      “如果用不上,那便是最好的。”

      “王叔,您要好好照顾自己,身体最重要。那些花花草草,若是没心力照料,就让它们荒在那里也没关系。”

      “您给我种的花田,我早就都看过了,很漂亮,谢谢您。”

      哑奴又“吱吱呀呀”地比划着,皇甫千水看了,笑着问:

      “王叔是在问我孩子的名字吗?”

      他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期待。

      皇甫千水撑着下巴,沉思了片刻,说:“这我倒还没想过,只希望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可以自由自在,永远坚定,做自己。”

      “至于名字……到时候就交给孩子爹爹来取吧。”

      说起孩子爹爹,她脸上忽然露出温润幸福的神采,像太阳下灼灼盛开的最美的月季,又补充道:“总之,孩子一定是姓盛的。”

      十几年转瞬即逝,哑奴更老了,头发全白了,背也佝偻得厉害,依旧还是说不出话,只能“吱吱呀呀”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皇甫山庄越来越大,他住的这片废弃花园,也越发没人来了。

      自从上次和小姐离别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小姐。

      外界的风云变幻流转,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正教邪教、江湖武林,他不在乎,也理解不了。

      直到很多年后的一天,他看到一个和小姐长得有些相似的少年,走进了后院的这片花田里。

      他听别人说,那个小公子,叫盛非尘。

      他忽而热泪盈眶,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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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推推我的预收《炮灰社畜,但万人迷》 乐观幽默事业脑社畜受x阴湿孤僻疏离贵公子攻】 叶又青拿奖那天穿书了。 是一本烂尾限制文里的炮灰工具人。 纠缠主角受,作天作地,又蠢又坏,黑料满天。 剧情刚好卡在他对主角受霸王硬上弓的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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