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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路鸳鸯 ...

  •   段家在慕容氏一族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不单是因为他们同为鲜卑族,这些年跟着姓慕容的宗室们开疆扩土,立功无数,更是因为两族世代联姻。自打大燕高祖武宣皇帝慕容廆还是个东北一隅小部落的酋长时,娶的妻子便是段氏鲜卑的女子。从此之后,几乎每位慕容宗室身后,都跟着一位出自段氏的正妻。要说例外,也是有的,烈祖景昭皇帝慕容儁就不是,皇后出自可足浑氏这样一个小部落。最后的结果呢?烈祖皇帝龙驭宾天,几年后居功至伟的辅政太宰慕容恪相继离世后,她这位皇太后也和历史上众多干政的后宫妇人一样,颠覆社稷,把祖宗家业倒腾了个七零八落,直接叫秦国王猛带兵给灭了国。

      燕国不在了,好在秦君符坚是个厚道人,依然留了慕容宗室的性命,还给他们各自分派官职。国破家亡,寄人篱下的感觉虽然不痛快,但也总比死了,抛尸荒野强得多。毕竟只要人活着,无论什么事都总有希望的不是?这不,转机说来便来,秦君符坚铁了心要与晋军开战,试图一统天下,谁知道几十万兵甲浩浩荡荡往淝水那一排开了去,被某参军一句话喊得说乱就乱,乱得莫名其妙。如此一来,符坚是没希望继续做北国雄主了,慕容氏的英豪们轮番上阵,毫不顾忌地往秦国这么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里下猛药。

      段氏一族当然也紧随其后,如今兵荒马乱,男人们全都去外面金戈铁马,段家大宅里,留下元妃,季妃姐妹俩,还有一群姨太太,乌泱泱地讲话从早讲到晚。段元妃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嘈杂,又不得不顺着亲戚礼数应付几句。她透过梨花木的格窗,看着老天鬼斧神工,以风为笔勾勒出几支早春桃花,淡粉的一团,静静开在庭院里。底下是一片潮湿的,青草味的鲜绿,几个洒扫的下人走过,正在教那青绿规矩体统。

      姑妈把手中的流萤小扇硬是摇出极其粗鲁的弧度,简直比老大粗还要老大粗。她抹着浓艳砖红口脂的唇一开一合,尖锐刺耳的字一个一个地往外蹦:“我看燕王称帝也就这两天的事儿了,秦国的皇帝死了,关中烈祖皇帝那几个儿子也死得七七八八,剩下几个灰溜溜地把地盘让给羌人了。燕王他不做皇帝,还有谁能做?”

      “真做了皇帝,你家男人可少不了飞黄腾达。天天跟着燕王战场拼杀的,还差点把命丢在那,多苦。真能安定下来,你也能一道跟着过些好日子。生得那么好看的一张脸,整日挤在黄沙里,怪是浪费的。”老段最得宠的小妾丁氏瞄准时机,一记奉承送了上去。姑妈就爱听这低级的好话,于是咯咯笑起来,挥着小扇指了指元妃,“要说好看,元妃比我可年轻漂亮多了。燕王称帝,缺个皇后,我看元妃倒合适。老段家的男人劳苦功高,女人封后的可也不算少数!”

      见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了,元妃只好装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压着声儿,小心翼翼回:“哪敢,燕王一代天骄,我如何配得上?怕不是既折煞了燕王,也叫段家平白蒙羞。”她本是谦逊,哪知姑妈竟真来了兴致,扇子也不摇了,用那双浓妆艳抹的细眼上上下下打量元妃一番:“燕王的两任正妻都是我的姐妹,尤其是发妻,燕王与他发妻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如今我瞧着,元妃你的容貌,倒真是与我长姐越发相似,把你送到燕王面前让他瞧上一眼,他就能喜欢上你。”

      段元妃生得姣好,纤细若杨柳的腰肢,嫩如白豆腐的皮肤,一张小小的鹅蛋脸像极了开在风里的桃花,长睫是花蕊,灿灿鹿眸是花心,当中流转的一点亮光是被泼进眼底的暖阳。鲜卑人皆是高鼻深目,元妃的鼻梁却不高,加之小脸似剥了壳的鸡蛋,便有一团稚气浮在倾城的脸上。需要人细心地撩开那层用稚气织成的面纱,才能欣赏到底下的真容。

      她不是规矩的鲜卑人长相,想的事情也与规矩二字不搭界。不管盛世乱世,女人都希望能找个男人嫁了,无论好坏,起码得叫自己有个去处。元妃偏就看不得那块遮羞布,很小的时候,在众人酒酣兴浓的家宴上,就说自己要嫁只嫁当世英豪,不然就终身不嫁。老段的脸色可不好看,刚想打哈哈说童言无忌,燕王——不,那个时候燕王殿下只是符坚认命的京兆尹,他就招招手让她过来,夸她这话讲得甚好。元妃记不清燕王的长相,小时候不常见面,大了偶尔见到,那人也只是披着一身黑色重甲,带着满身肃杀之气,点点头,猛虎一样从她身边嗖得略过。元妃似乎被姑妈的话说动了,不再去看外面的青草桃花,目光也落到那面流萤小扇上,沉默起来。

      丁氏反倒面露难色:“燕王今年都快六十了,元妃才刚过十六,送去给人家做孙女还差不多,要我说是不是……”她是怕外头妇人说闲话,说她在老段跟前吹耳旁风,故意把元妃许个一个年级那么大的老男人。还未说完,姑妈已经迫不及待打断此话,又飞快地摇起手中的小扇子,“你懂什么?段氏一族的图腾就是凤凰,男人跟着姓慕容的在前头打仗,女人也得做人家正妻,不然你以为如今咱家这满门荣耀是大风刮来的?与你这种小门小户的人家讲了,你也不懂。”

      这下子轮到丁氏尴尬了,本是好意想讨好姑妈,谁知道这女人嘴这样毒,咄咄逼人。元妃也看不下去了,只说要是爹爹同意,自己也想与燕王见一面。姑妈趾高气昂得像辰时未到的公鸡,瞧得丁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老段与姐姐一合计,也觉得这主意甚好,又说如今天命尽在燕王手中,称帝是板上钉钉的事,况且燕王对发妻的感情极深,要是与自家妹妹长相神似的元妃真能被燕王瞧上,那可不是双喜临门?于是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燕王班师回朝那日,段家大宅里的女人们从日出忙活到月升,各自拿出当下最好看的衣料款式。元妃在心里暗笑,燕王一快到耳顺之年的男人,哪里会计较女孩子们最新款的首饰穿戴?只怕跟他讲了他也不懂,白费功夫。这个年纪的男人求什么?抛开家国,无非就是求日子过得顺心。不过她还是乖巧安静地由着女人们打扮,活像只精巧名贵的漂亮狸奴。

      月上柳稍,元妃端着一盅燕窝,去了燕王的住所。燕王正在与几个儿子商议事情,桌上铺着地图。那几人一见打扮得体的元妃,立马懂了,很快收起地图退出来,关上房门,只留得门边点着的熏香在空中摇摇欲坠。她行完礼,波澜不惊地看着燕王,燕王也饶有兴致看着她。烛火在室内燃得没边,映红了纱幔柔和的边缘,随时给人一种会着火的错觉。可能真的着火了,毕竟燕王那双像狼一样的黄眸盯着她,不发一言,就能让她腔子里那颗心血血浆浆狂跳起来。不过元妃只莞尔笑一笑,把那盅燕窝放到暗沉的桌案上,春风细雨地化解了本不存在的攻势:“燕王舟车劳顿,累了吧?要不要尝尝元妃亲手做的汤?”

      这会子天色很晚了,燕窝的香气一圈一圈萦绕在房间里。元妃也有些饿,她抬头看看窗外的月亮,越发觉得它似一个甜甜的南瓜。想着南瓜的味道,元妃在转身时不慎瞥见那把挂在桌边,寒骨森森,不知结果多少人性命的金刀,唇上竟也带着笑。不过那笑很淡,被微风一吹,转瞬即逝。

      “不要了。你过来,给孤看看。”鲜卑慕容氏人皮肤白皙,金发黄须,高鼻深目,与中原汉人有着相当显著的区别。元妃听了燕王的话,一点点靠近他,渐渐觉得他与寻常年轻人也并无什么不同。烛光在他金色的头发上噼里啪啦跳动着,明黄的眼底有点浑浊,鬓边偶有一点无伤大雅的白。至于脸上不多见的皱纹么,饱经风霜才是一个男人最性感的荣耀。元妃娇小的身躯笼罩在燕王的身影里,燕王伸手去摸她了脸,她低低笑起来,反倒握住他粗糙的大掌:“痒……”

      “痒吗?”燕王更凑近一些。没办法,从战场杀出来的人,身上的肃杀之气是洗不掉的。元妃熟悉了这股子不近人情后,习惯了,还从肃杀背后嗅到了一点柔情的味道,便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当然痒啊,我这么碰你,你也会痒的。”

      燕王也笑了,元妃觉得他真不像是耳顺之年死气沉沉的老人,更像是春秋鼎盛意气风发的王侯,身形挺拔得如同关中边境的长城。笑语晏晏,燕王靠近她,说了几句鲜卑话。元妃耳根发烫,眨了眨眼睛,“爹爹没教过我鲜卑话,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是吗?”他更张扬起来,眼中盛满的意气风发。如水的月色淌到两人脚边,足以湿润元妃腔子里那颗心。“你不用知道,孤知道就好。”

      “告诉我,你到底讲了什么?是不是在骂我?”先前听闻燕王是个很严肃的人,现在想来他是对男人严肃,对女人宽容。元妃晃了晃手上繁重的首饰,首饰是翠绿色的,跟她人一样鲜活生动;又是脆弱的,经不起折腾,只能有孤零零的一个作用——衬托底下那截子细嫩如绫罗绸缎的皓腕。猝不及防,燕王伸手替她把手镯摘了下来。戴在元妃腕子上显大的手镯,落到燕王手心里只有小小的一点。他笑意不减,把手镯往桌上一放:“翡翠不适合你,相信孤,孤命人给你做一套新的。”

      不适合吗?当然不适合。先前元妃就不止一次觉得全身这套着装沉闷至极,这下好了,她可以不管不顾靠进燕王宽广的胸膛,像是跌进一场殷实的美梦,猫儿似的撒娇:“我也这样觉得,她们非叫我戴。十几号人,巴不得把全身家当全戴到我身上。我爹爹平日跟着您东奔西跑,极少管教我,我听她们话听习惯了,便不与她们争。”说到最后,她的声音越发小下去。燕王点点头,大掌轻轻托着那一点桃花似的面容,在烛火红浪间,做起一对忘年鸳鸯来。

      床边的金丝楠木屏风,在一片黑暗中沉了下去,像溺死在海里的月亮;又在浅金色的明光中亮了一片。元妃觉得好玩,壮着胆子去摸燕王金色的头发,跟摸了一手黄沙似的,呛得咳嗽起来。金发羊眼是慕容鲜卑的标志性长相,再加上燕王人也生得修长匀亭,配着重建燕国的丰功伟绩,往那一站,足以压得人直不起腰。多神奇啊,现在这个在外被传得智多近妖的男人,此时就躺在自己身边,宽容地,柔和地躺在自己身边。元妃默默想着,一个男人,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又那么坚韧,本身就足以让人忽略掉年龄。

      燕王顺着白藕样的胳膊,摸到了元妃的纤纤玉手,用他粗犷的柔情融化了她。他在她耳边说着年轻时信口拈来的情话,用鲜卑语;她不懂鲜卑语,依旧红了半边脸,最后半推半就地挣开他的怀抱,从床上爬起来,“时候不早了,不打扰燕王休息,我要回去了。”本意是回避,奈何阳光把她的长睫浇湿了,平白添了几分欲迎还拒。

      “好,孤送你回去。”于是燕王也从床榻上坐起来,亵衣微开,叫元妃看见了他胸口遍布的伤痕,跟毒蛇一样,密密麻麻缠在心口上。肯定是有几道伤能穿心透骨,早在来之前,段家的女人们就把燕王前半辈子的事儿翻葫芦倒水跟元妃说了很多次。燕王年轻时,曾与姑妈的长姐两情相悦,两人生了两个儿子。好景不长,烈祖皇帝忌惮燕王,想出用巫蛊之案处斩燕王,哪知燕王夫人是个性情刚烈的,硬生生被打死在昭狱,也绝不承认这大风刮来的陷害是出自燕王的主意。后来烈祖皇帝死了,幽帝即位,大权落在燕王四哥手里,那段时间燕王日子过得不错。再等到四哥一死,太后掌权,燕王被迫害得不得不逃到秦国,又被秦国丞相害死了最心爱的嫡长子,眼睁睁瞧着秦国铁骑攻破了故国都城,他是要上天入地的蛟龙,却被秦国人按在京兆尹的位置上一按就是十几年。一个男人能有多少春秋鼎盛的时间呵,过去蹉跎的年月似流水,握不住,就索性放了手,人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燕王偏要做一匹志在千里的伏枥老骥、

      元妃说不必,他却只是笑,“让你一个小姑娘一个人回去,怪可怜的,孤陪你一道回去,正好在城里逛逛,也让孤缓口气,休息休息。”元妃当然无话反驳,穿戴整齐了,问下人讨了个袋子,又悄悄把段家女人们的首饰全塞了进去,跟朵出水芙蓉跟在威风凛凛的燕王身边。

      中山城的春天还是湿冷,像是阴雨天怎么也绞不干净的绸子,蒙蒙笼罩在人头顶上,又以一种可笑的姿态扭捏着,不愿落下一滴水珠。这两年复兴燕国的军队一路跌跌撞撞,才算找到中山这么个合适的国都。因没有过去那个燕国扩张时谋定而动的从容,所以就连城中的野草都好像长疯了一般,裹了层匆忙的味道,风一吹,硬得能让人听出兵戈相撞之声。青石板路从城门口一直延伸到视线尽头,一个式样的,又有点不一样,总之就笔直地如同一条规矩的河道,盛满了人世间的悲欢爱恨,川流不息向前奔去,奔涌得长长久久。

      元妃和燕王都披着披风,并肩而行。元妃不去看围在自己周围,手持利刃身披盔甲的燕国士兵,满心满眼都是身边这个男人。燕王与二十来岁的白面书生自然是不能比,只是普通人遇上他所受的磨难,估计连呼吸都会破碎,光是他站在她身边依然是一整个的意气风发,从未将两人不相配的年岁考虑过些许,就能让元妃为他倾心到极点了。是啊,英雄配红颜,自古以来,尤其是乱世之中,是多么棒的一段佳话!女人对男人的爱总是带有崇拜的,一个男人最迷人的一点,便是有让女人抬头仰视的底气。多数男人悟不到这层,心虚二字就跟朱笔批红式样的写了满脸。说起这个,又不得不提汉高祖了,要不是生来便有股子要做英雄的傲气,岂会赢得夫人的芳心?元妃抬着头看燕王,越看越喜欢,她还是幸福的,段氏一族的女人生来尊贵,与外面供人享乐的女子有本质上的不同,昨儿燕王要了她,就代表她是他的人了。昨夜被翻红浪间,她看见燕王不离身的金刀柄上刻着“慕容道明”四个字,那是燕王的大名,不过他活到现在,敢直接叫他大名的人早已不剩几个·。想着,元妃又没了畏惧,反而多了一种无边无际的孤独,恨不得陪他一道沉在海里溺死。

      有人给燕王送了两只白兔,元妃惊喜地把毛茸茸的小家伙双手捧着,怜爱得不知如何是好。燕王却大大咧咧一只手捏起小兔,左看右看一阵,吩咐部下说:“晚上煮了吃。”元妃被他的话呛道,软绵绵撞他一下:“哪有你这么说话的?现在又不是食物紧缺的时候,留着养养也不错。”燕王继续一只手抓着兔子柔弱的脖颈,兔儿四肢在口中乱蹬,滑稽又可爱。元妃咯咯笑了起来,往他腰间掐了一把:“你会不会抱兔子?那粗鲁劲跟头熊一样。”燕王被她三言两语逗得心情大好,也说还是他心善,熊可不会任兔子活这么久。

      两人有说有笑进了段家大门,段家的人早收到消息,此时女人们都在屋中躲着,男人们呼啦啦在门口排了一溜,把燕王请去大堂。大堂是漆黑的,坚硬的,只属于男人挥洒雄心壮志的地方,元妃可不感兴趣,到家后趁空档,兔子似的跟燕王挥挥手,一溜烟躲进了自己屋中。燕王没待多久就走了,爹爹特意把她再叫过去,告诉她燕王过几日便打算娶她过门。

      时间有一搭没一搭地走着,燕王先是娶了她,半月后又宣旨昭告天下称帝。元妃还是个半大的小姑娘,猝不及防被压了一顶凤冠;还有比她大许多的太子殿下与几位王爷,每次见了她都毕恭毕敬管她叫母后,她心里就一阵慌乱。皇上攻城略地——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她心上,都是极好,元妃跟皇上有了两个儿子,此后更是一颗心全栓在了他身上。彼时天下依旧大乱,皇上这几年,灭了丁零瞿氏,平了长子叛军,又把草原上的部落打得落花流水,天下枭雄逐鹿,要想喘一口气,都得盼着大燕国的皇上咽气。皇上是多强悍的人,哪里会给他们机会?元妃天天在后宫过着舒心日子,与前朝几位官员一道教导两个儿子,轻施粉黛的脸居然比前些年未出闺阁时出落得还要标致。

      某日,丁氏与姑妈一道前来看望元妃。元妃抱着小儿子慕容鉴,听着她们说闲话。过去总厌烦那些个女人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现在嫁做人妇,元妃反倒对两人生出股亲切来。姑妈与往常一样打扮,鬓边多了皱纹,不过不打紧,她最是知道该如何遮掩,将扇子微遮脸庞,语速飞快:“附属魏国来了使臣,太子也不知怎么了,居然跟几个兄弟胡闹,把人给扣下来了,还把这事闹得满朝皆知。要我说,现在就是皇上老了,不管事,也不能由着儿子们这样胡来啊!到时候附属魏国一个不开心,闹起叛乱,还不是得我们段家的人出力?”姑妈长了一张藏不住话的嘴,难登大雅之堂。元妃心中咯噔一声,如沉了一个大桶,不自觉搂紧了怀里的小儿子,阻拦她继续:“姑妈,祸从口出,现在可比不得以往,君臣有别。”

      丁氏也劝姑妈慎言,被挨了个白眼后,也不装了,夹枪带棒地翻着嘴皮子:“皇上年纪大了,对太子溺爱到骨子里了,旁人能说什么?到时候被人听见你在背后说太子的不是,老段家可有得受了。今日说好一道来看元妃的两个孩子,一见孩子就倒苦水,像什么样子?”姑妈显然也没想到今日丁氏也刻薄起来了,目光一窒,两眼翻到了天上去,正欲反击,元妃被她们聒噪得头痛,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把人打发了。也不知是否是她多心,前段时间她过生日,太子竟以私人的名义送了块上好的玉珏给她,太子一边说希望她能在父皇那为自己美言几句,一边却捏着她的手不放。皇上年纪大了,跟寻常老人没分别,对太子的私事不敏感,只对说太子是非的人敏感,元妃试着与他暗示几次,每回都被他似猛虎护崽样的目光吓到,不敢再多言。

      这几年草原上的魏国发展迅速,对大燕已有不诚之心,偏偏皇上心高气傲,从不把拓跋蛮夷放在眼里。诚然,草原上那些蛮夷不会是皇上的对手,可皇上之后呢?太子无真才实学,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皇上称帝后却屡屡想起早逝的发妻,又念及太子是发妻在世间留下的最后一点血肉,因此溺爱得无法无天。过去他年轻,元妃陪着他一道念着丧妻丧子之痛,为他流了不少泪。现在呢?现在皇上转眼要到七十,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年纪,元妃不敢想此后会发生什么。

      昨日天气转凉,中山城嚯得一下阴沉起来,寒意跟把鬼头刀,一刀一刀凌迟着行人的骨血。这里的秋冬就是这样,往往等人反应过来,已经被冷风吹得鳞伤遍体。元妃听说皇上今日起来就开始发烧,叫人煮了药亲自端去。看天色不好,估计快下雨了,灰蒙蒙棺材板似的顶在人头上。元妃被闷得透不过气来,喉咙处像缠着一根红线,越是大口呼吸,红线缠得越紧,到最后她放弃了挣扎,揣着微弱的呼吸,轻手轻脚走进药香浓郁的寝殿。

      皇上还醒着,脸色枯黄得像濒死的脆枝,把元妃看得心惊胆战。明明才过去十年,那个意气风发的燕王早就不复当年神勇,变成了一个偏执,固执,傲慢的老头。真是够可怕的,一个人从二十岁到三十岁,身上极难看出变化,而从六十岁到七十岁,变化大得简直像走完了一生。她想起来,其实十年前的皇上也是苍老的,但是浑身有股子英雄气撑着,让涉世未深的少女晃了心神是不难的,如今……如今……元妃真是怕了,怕他毫无征兆地死去,又怕他一如既往地活着。

      她侍奉皇上喝了药,又坐在床边,与皇上说了会子话。皇上有时听不清她的话,有时又泄了力似的不愿听,饶是如此,他也不让她走,现在她是他身边所剩不多的一点活气,当然要像救命稻草一样牢牢抓紧。元妃的心冰凉一片,连心尖尖都坠了寒意,再变为刺痛。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肤若凝脂,指若柔荑,指甲上涂着鲜红的丹蔻,轻轻一掐就能掐出水来。再看看皇上那不忍让人直视的苍老,真是不得不承认,缘分也会分出个三六九等。皇上念了一辈子发妻,临终前几年匀出一点缘分,赏她近他的身。女人对男人是会带着点崇拜的,可是要女人抬头仰视的男人,又岂是那么容易应对的?皇上病得迷迷糊糊,问她对太子的意思如何,换做平常,元妃绝不会谈起太子任何的不妥,可今日不一样,今日她伤透了心,为皇上,也为自己。她迷蒙着泪眼,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奈何她再娇弱,皇上也没了征服她的力气。明明这是让一个骄傲的男人最无法忍受的事实,元妃却上着赶要气他,将太子这些年来所有的错处全嘈嘈切切说了个痛快。

      皇上的音调终于沉下去了,与外面的天如出一辙,问:“你说太子不合适,那是何意?是想说你生的慕容朗,慕容鉴来合适?”元妃万万想不到他会这样讲话,她心里知道,如今大燕的河山全都是皇上和几个儿子拼出来的,他们父子间经历得太多,自己的两个儿子,只能算是添花的锦。她摇头说不是,皇上勃然大怒起来,骂她是在为自己的两个孩子打算,想做春秋时的骊姬,把他逼成晋献公。元妃感觉自己心都碎了,再也拾掇不起来了,痛苦得肝肠寸断。

      回宫的路上,大雨终于倾盆。她不躲,也无处可躲,美玉雕琢的小脸被打湿,她伸手轻轻擦拭一下,手心里的水简直能决堤,早已分不清是雨是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半路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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