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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演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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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甄同磬有些语塞。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女孩说好听,也许只是为了鼓励他。
望着男孩局促的表情,钟灵觉得很可爱。从衣着来看,他不像是富裕人家的孩子,想必手中的口琴也是他唯一的乐器。
但他脸上有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单纯,对自己的夸奖还有些脸红和不知所措。这让钟灵更想靠近他,年幼便在聚光灯下对着黑白琴键,宴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脸让她厌倦。看到这个人的一刻,让她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拉扯了一阵,有些痛,又很释然。
钟灵中文不好。家里平日不常说中文,为的就是让她快速适应外面的环境。长这么大,她也只会很简单的交流。
“不客气。”她回答。这种日常短句倒是难不倒她。
总得继续说点什么,不然会觉得尴尬。钟灵绞尽脑汁,她站在男孩面前,问他:“你手里是什么?”
她见过,这是口琴。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口琴。”甄同磬回答。他总感觉女孩的中文好像说得不是很流利,语序有些奇怪,还带了些像是听力题里面的外国人发出来的口音。
原来中文叫做口琴。女孩点点头。她放下行李箱,蹲下来,仔细端详。
甄同磬被她吓了一跳。近看,女孩就是东方人的面孔,不过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要……”总不能让一个陌生人拿自己吹过的东西。他慌忙拿起口琴,“那个,要我吹一首给你听听吗?”
钟灵有些抱歉地笑了笑,男孩的语速不快,但夹杂了口音,句子一长她就听不太懂。只好站了起来:“不好意思。”
她怕男孩的意思和她理解的不一样,转而接着说道:“我在北美长大,中文不太好。”
甄同磬确定自己的判断没错,她果然不是本地人,甚至不是本国人。
“没关系。”他语速放慢了,还一边比划,晃了晃手中的口琴,“我想给你听听,口琴?”
原来他是想让自己听他吹口琴。
“我很乐意!”钟灵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看着女孩满脸期待,少年顾不上夜晚骤降的温度。他本来想吹完这首曲子就离开的,没想到还把一个异国他乡过来的女孩吸引了过来。
他开心地把口琴送到嘴边,吹了一首收音机里经常放的曲子。
钟灵一下子就听出来了。一首来自北国的曲子,《喀秋莎》。
曲子轻快但暗藏离别的悲伤。即使北美地区正和北国冷战,她也能在去北欧巡演的时候偶尔听到,但她很喜欢这首曲子。她觉得曲里有鲜活的生命,饱含感情。
少年对这首曲子很熟悉,吹得得心应手。
“好听!”曲毕,女孩赞叹道。
甄同磬松了一口气。还好他听得多,刚学会口琴的时候也经常吹这首曲子。小时候坐在家里,姐姐放学回来还会用俄文唱这首歌,异域风情的曲调,让他难以忘怀。
“谢谢!”少年略弯身,朝她微微一鞠躬。
这晚与女孩的相遇令他终身难忘。此时的甄同磬还不知道,他们俩的命运就此紧紧相依。Moira Chung,中文名钟灵,这个名字,这个人,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
两天后,甄同磬坐在音乐厅里。当他看到演奏者走上舞台的时候才惊觉,那晚听他吹奏的女孩,正是他的偶像。
钟灵不知道台下坐着那晚在海边吹口琴的男孩正坐在台下,惊讶得合不拢嘴。如往常一般,她对着台下观众行提裙礼,优雅地走到钢琴面前坐下,开始演奏。
聚光灯啪得只留下一盏,所有的光芒全聚在女孩身上。甄同磬离她那么远,只能看到她微卷的发丝安静地披散在身后,身上的深蓝色礼服那么优雅,整个人散发着光辉。
他留恋那晚无意间近距离接触了偶像,并且得到了偶像的认可。台上正弹奏着舒伯特的《A大调钢琴奏鸣曲》,柔和舒缓,整个音乐厅都温柔了起来。
人们安静地欣赏着女孩的演奏。甄同磬翻着节目单,节目单有中文也有英文,中文他看不太懂,都是些曲啊调的,全是他没接触过的东西。
看到中间才看到了熟悉的,夜曲。
还有一些标着原创的,是Moira的原创作品。
一首夜曲弹毕,台下立马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甄同磬第一次亲耳听到最为清晰的夜曲,他感动得要流泪,又想起了那晚他坐在岸边,和Moira相遇的事情。
自己吹得那么差,竟然还被Moira鼓励说好听。
掌声逐渐落下,女孩深呼吸,向大家致意,自己接下来会额外弹奏一首节目单里没有的曲目。
“这是我曾得到的礼物,想与大家分享。”
全场屏息,甄同磬坐在位置上,看着女孩抬头看了眼头顶的灯光。他似乎看到她在笑。
钟灵微微抬起手,一个音符落下,接着,一串轻快的音符瞬间滴落在舞台上,继而蔓延至全场。
在场的听众都惊讶地看着台上扬起欢快音符的演奏者。
这一刻,最为惊讶的还是甄同磬。
这首曲子,正是那晚,他用口琴吹给钟灵听的《喀秋莎》。
这么快,这么快她就把这首曲子用在音乐会上,赠予在场的听众。年轻的钢琴家双手灵活地舞动在黑白琴键上,音符犹如精灵一般跳跃。
原来,她记得,并且对他印象深刻。
直至散场,甄同磬还是没能从音乐会的余韵里走出来。搭车回去的路上,他满脑子都是钢琴曲,还有钟灵优雅的身影。
他还想再见到她。只是可能没这个机会了。
钟灵也不清楚男孩那晚有没有在台下听她的音乐会。她有些懊恼,如果票价能再低一些,说不定会吸引到他。被保护得很好的女孩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江城的音乐会根本不需要购票。女孩很想再见男孩一面,如果在准备登船离开江城还能在原地相遇的话,那就好了。
不过事情总不可能会这么巧合发展。即使他们有命运相牵,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偶遇两次。甄同磬在看完演出后第二天因为吹了太多冷风终于还是病倒了,躺在宿舍的床上听杨东后悔地唠叨,虽然病倒是连续几天吹冷风造成的;钟灵登船前,特意跑去那晚相遇的岸边,现在是下午,风和日丽,却没有那人的身影。
四年后。
成绩优异的甄同磬获得了留校的机会。他坐在宿舍窗边,轻轻抚着手里的口琴。这几年,他经常打开杨东扔在宿舍里的老收音机听江城的电台,一边等待晚上固定的音乐鉴赏节目,欣赏西洋交响乐,一边照着学。离学校十多公里外是江城音乐学院,坐公交车过去要两个小时,但甄同磬还是咬咬牙,没课的时候坚持去音乐学院旁听。
时间久了,系里的老师都认出他了。教室本来也没有很多学生听课,甄同磬还经常坐在相同的座位,老师也好奇,这个学生似乎不是学院的学生,他的出勤率甚至比一些系里的学生还要高。
直到有一天,甄同磬被门口保安大爷拦下来了。大爷说盯了他好久,今天非得赶他走。老师出来认领,看到被挡在门外的少年慌忙展示的学生证才知道,他是平大的学生。
后来,老师还是允许甄同磬进教室听课。这位旁听的学生引起了很多其他院里的同学的关注,其中一个名字叫做温颖的女孩对他很感兴趣,专门逮着机会和他聊天。甄同磬也注意到这个学钢琴的女孩,毕竟是学习钢琴的,和Moira一样。
“原来你是对Moira Chung感兴趣,所以才来这里旁听的吗?”温颖听闻甄同磬过来旁听的原因,也立马来了兴致。
甄同磬点点头:“我只会吹口琴,之前有幸去听过一次她的演奏会。但是我没有任何乐理知识,没办法理解她。”
“原来如此!”温颖若有所思。
“你认识Moira真是太巧了。”
听男孩这么说,温颖哈哈笑了:“谁不认识Moira呢,在我们学习钢琴的人里边,没有不认识她的。人家可是难得一遇的天才啊。”
旁听之路上多了一个认识的人,甄同磬过来听课的频率高了不少。温颖还会和他分享学习的书籍,也会让他带上口琴,在系内部组织的音乐会上一起演奏。这两年,甄同磬甚至学会了弹钢琴,虽然也只会弹奏很简单的曲子,他也满足了。如果不是遇上了这样好的同学和老师,也许在那个十二月的寒冬,大雪纷飞,他就这么被挡在门外,再也无法接触到这么好的机会了。
后来,温颖还有几个同学获得了去北国留学的机会。出发之前,他们特意去平大找到甄同磬,跟他承诺,以后有机会,邀请他一同去北国欣赏音乐会。
谁也没想到,这是音乐学院送去北国留学的最后一批学生,而温颖他们在北国留学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也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甄同磬从电台里知道其中的原因。不管是交好的同学,远在北美的Moira,在那一瞬间和他完全切断了联系。他抬起自己的手臂,手腕干干净净,他想起了和Moira相遇的那个夜晚,他坐在那个发着彩光的圆盘里,手腕上有一根银色的丝线。
还有那个模糊的身影。
留在学校里,继续深造。甄同磬还是决定先回一趟家乡。
家乡是江城邻省的一个小镇。小镇不富裕,节奏很慢,路上只有行人,偶尔会有几辆自行车溜过泥泞的路面,叮叮的车铃清脆地划过蕴着海水的空气。与那繁华的江城截然不同,自然一趟往返,每个人都会沾上一身的土渍。
他带上自己的口琴,坐在小时候最爱去的木麻黄林里。微风轻拂,他多久没感受到海边带着盐味的空气,蓝天白云映衬的海上,一艘艘渔船渐行渐远。
乐声随着自己的动作跃然而起,他吹起了那晚坐在江城岸边的夜曲,喀秋莎,又加上了几首在音乐学院里学会的曲子。独自演奏完毕,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再度身处异界,漆黑的宛若寥星的夜空,又是那个熟悉的圆盘,手腕上的银丝在黑暗中愈发耀眼。